图书出版业组织结构演变的制度障碍_所有制论文

图书出版业组织结构演变的制度障碍_所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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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业是一个产业,柳斌杰副署长对此作了专门论述,强调指出,“就我们全国来说,新闻出版业已经是相当重要的产业”(《中国出版》2003年笫1期第9页)。从产业角度来分析,当前我国出版业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产业组织(产业组织是指同一产业内企业间的组织或市场关系,这里的组织不是管理学上所谓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群人的集合)结构问题:小型出版社数量多,规模小,生产能力分散;大型出版社规模不够大,比例偏小,规模经济实现程度低;地域分布趋同性强,低水平重复出版现象严重;普遍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的现象,出版企业之间专业化协作水平低,产业组织呈高度离散状态;过度竞争与行政垄断并存,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在我国经济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市场化的社会背景下,这种不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已成为出版业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改善产业组织结构是当前出版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此新闻出版署已作出具体部署,柳斌杰副署长把这项工作分为三个方面:一是集团化建设;二是“扶持一些出版社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依靠内在的力量进行结构调整,优化资源,形成一批名社大社”;三是“帮助一部分出版社办成‘小而特’的出版社,作为集团、大社的补充”(《中国出版》2003年第1期第10页)。按照这样的发展目标,我国出版业将会成为“集团主导,大中小共生”的竞争动态演进型产业组织结构。

如何实现这一产业组织结构调整目标?目前我们所能期望的,更多的是政府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也就是说,主要靠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去推动。这种脱胎于计划经济模式的产业组织结构调整方法,笔者对其最终效果尚有疑虑,因为不管从产业经济学理论上进行分析,还是从我国经济领域的实践来看,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产业组织的有效调整,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产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也就是说,影响我国图书出版产业组织结构发展演变的主要因素是出版业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说,造成我国图书出版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和影响产业组织结构演进的根本原因,是出版业的一些体制性因素所导致的产业市场化程度不高。任何不着眼于消除体制性障碍而单纯依靠行政化手段推动的产业组织结构调整,都可能无法摆脱计划经济的藩篱而难以真正实现其目标。因此,这里从产业分析角度,对影响图书出版产业组织结构演进的体制性障碍进行分析,并提出消除这些障碍的建议。

一、所有制垄断对图书出版产业组织结构演进的影响

(一)所有制垄断与资源配置效率

在某一产业内,对资源配置效率的追求,是产业组织结构演进的最大动力。所有制关系是经济制度中最为核心的一面,它极大地影响着资源的配置效率。我国图书出版产业(这里仅指图书的编辑出版)保持着纯粹的公有制经济成分,这种所有制垄断(这里的所有制垄断是对所有制存在形态的一种经济学描述,而不包含对任何一种所有制形式的褒贬评价)是否影响了出版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出版产业的组织结构演进呢?

经济制度也是一种社会资源,它的核心——所有制关系作为一种资源,最大的特点是非稀缺性,但非稀缺并不意味着使用它没有成本,这种成本是相对表现出来的,当在一种所有制基础上组织资源配置,使资源的配置效率高,则采用这种所有制的成本低,反之则成本高(这里所说的成本,是仅就产业的经济运行效率而言的,我们还应注意到,任何一种所有制形式,以及由这种所有制形式所决定的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还存在一个社会管理成本问题。对出版业而言,纯公有经济所有制形式下庞大的政府管理体系和保留着一定计划经济色彩的管理方法,使得出版业的社会管理成本过高。特别是在体制转轨阶段,旧体制没有完全打破,新体制没有完全确立,两种体制所造成的矛盾冲突,将导致社会管理成本的进一步上升,也就是说,相对计划经济体制而言,半计划、半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管理成本更高。例如,由于不能实现有效的政企分开,出版局、出版集团的关系难以理顺,由此导致的双重管理无疑加大了出版业的社会管理成本。社会管理成本宏观上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制度,微观上涉及机构设置、组织结构、管理手段与方法等方面,笔者还不具备对此进行研究的能力,也缺乏必要的资料,因此不对这个问题展开论述)。对所采用的所有制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也就是依据所有制的效率来决定是否该采用这种所有制形式,在这个基础上,各种资源的配置将达到最优而处于均衡状态,有的以公有形式运行,有的以非公有形式运行,所有制这种资源也得到最优配置。要使其他资源的配置最优,就要充分利用所有制这种资源,不能使有效率的所有制处于闲置状态,这就要求资源在所有制之间可以自由流动,采用适合自己的最有效率的所有制形式。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使得资源在各种所有制间不可自由流动,存在所有制垄断,那么所有制这种资源以及其他资源就得不到最优配置。可把所有制形式分为公有和非公有,一般而言,从一般商品→教育→交通→基础科学研究→空间技术→国防,非公有经济的效率依次递减;逆箭头方向,则公有制经济的效率依次递减。(孙天琦,《产业组织结构研究》,经济科学出版杜,2001年第1版,第13页)

对图书出版,仅就效率而言,显然它更接近于一般商品。尽管没有具体资料,缺乏实证分析,但世界范围内的图书出版实践可以说明,在图书出版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的效率高于公有制经济的效率。当然,决定所有制均衡的因素众多而复杂,包含社会、文化、经济、技术等诸多方面,各种因素的交织变化决定了所有制均衡是一种动态的均衡,因此,要想对一个产业给出准确的、恒定的、在各种社会都适宜的所有制均衡点(即公有和非公有各占多大比例),既不科学,也不可能。而且,在所有制均衡选择中,最基本的决策者应是所有者个人,理论家和政策制定者的参谋,都可能因情况的复杂而大谬不然。即便如此,我们仍然可以断言:目前我国图书出版产业的所有制垄断严重地影响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并由此成为为追求效率而引发的产业组织结构演进的一个障碍。

(二)产权主体分散化——削弱所有制垄断的一种产权结构设计

目前,我国几乎所有纯经济性产业部门的所有制垄断已或多或少地被打破,出版产业的印制、发行环节也早已不是单一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天下,但由于图书出版的意识形态属性,图书的编辑出版绝对不允许非公有成分的介入,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前提。那么,我们是否就失去了以效率原则配置出版资源并由此促进产业组织结构调整的可能性了呢?对此不应作出完全否定的回答。非公有经济在资源配置上的效率优势,不仅仅来源于私有资本对其收益的关注而更加追求资本的运营效率,更为重要的是,非公有经济组织建立在产权主体多元化的产权制度基础上的公司治理结构,比单一产权主体下的经济组织具有更科学的资本运营机制和更高的生产经营效率,也就是说,非公有经济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关键在于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以及多元化产权主体结构下的产权可流动性。这是西方国家成熟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作用的本质所在,也是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建立资本证券市场的出发点。对出版社来说,虽然不能进行包含各种经济成分的产权主体多元化改造,但可以进行公有经济成分的产权主体分散化设计,即对一家出版单位(出版集团或出版社),可以由不同的公有经济主体对其进行投资,形成分散化的公有经济产权主体结构,任何一个产权主体可以根据它对出版单位经营效益及发展潜力的考察,对任一家出版机构进行投资,这样便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促进产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优化。作为这种产权结构改造的第一步,国家可制定相应的政策,在出版系统内鼓励、支持不同出版单位之间相互投资,形成产权主体分散化的出版社和拥有多项资产所有权的出版社。若能实现这样的出版产业产权结构改造,则产业内通过赎买、兼并进行资产重组便会成为可能,出版产业的组织结构便会在市场机制的引导下自发地进行整合。然而,实现这种产权结构改造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必须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并解决国有资产授权经营问题。

二、政府行为对出版产业组织结构演进的影响

(一)政府行为与出版产业组织结构的低度化、同构化

在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不是把图书出版当做一种产业来发展,而是作为一种事业来办,因此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对图书出版业进行规划与布局的一个基本着眼点是便于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管理,这给我国的图书出版业留下了很深的行政归属烙印。我国的行政结构框架是由横向的地方政府和纵向的垂直系统管理部门构筑的,因此,图书出版的布局结构也体现出明显的地方与行业特色,也就是说,我国图书出版的结构框架主要由两大块组成,即地方出版社和中央部委所属出版社。

占全国出版社总数半数以上的地方出版社,被视作地方政府的一个事业部门,成立之初,其职责是根据地方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服务,承担本地政治、科学普及读物和地方文化知识读物的出版任务,图书出版主要体现地方化、通俗化、群众化。因此这个时期的地方图书出版是在一个区域化的、完全封闭的系统内运行,各据一方,自给自足,没有介入全国大市场的角逐,也不存在图书出版产业组织结构演进的需求。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种方格式的组织结构形式是固定的、“均衡”的,没人试图去打破,也没人能够打破。改革开放后,随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打破,地方出版社冲破单纯为本地服务的“三化”局限,“立足本省,面向全国”,融入到全国图书市场大系统中,各地都在人民出版社的基础上,分设科技、文艺、教育等各类专业出版社,迅速扩展出版规模。由于地方出版社完全归地方政府所有,地方图书出版业的发展是地方政府的行政任务,又由于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上的高度一致性,因此,不管是在出版社的设立上,还是在出版业的发展规划上,全国各地都表现出高度的相似性,各地出版社不仅在数量上相差无几,出版社类别也几乎完全相同。部委所属出版社与中央政府部门的关系和地方出版社的情况类似。因此,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图书出版产业市场进入的直接参与,使得我国图书出版产业组织结构呈现出高度同构化(地区间结构的高度相似性)和低度化(产业发展中的低水平重复性)的特征,这种低级形态的产业组织结构是我国图书出版产业组织的先天不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的经济主体可以自由进入或退出大多数产业,进入或退出的决定取决于当事人对市场供求状况的了解、对收益的预期等各种因素,因此,如果某一产业在初期由于过度进入而引发产业集中度低、规模经济实现差、产业组织结构趋同等问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产业组织结构会自动迅速地作出重新整合。但在我国的市场化进程中,政府部门往往代替经济主体成为进入与退出的“当事人”,其进入是非市场性的进入,更不会有市场性的退出,市场机制作用下的产业组织结构重新整合过程在政府部门面前止步了。例如,我国图书出版产业市场集中度低,生产能力分散,产业组织结构同构化、低度化现象严重,适度的产业退出是图书出版产业组织结构演进的必要条件,但由于政府部门作为出版社所有者的介入,使得图书出版产业的市场退出机制难以形成。政府部门为使地方、部门和自己的收益达到最大化,往往通过地方保护和系统行政干预,保护本地、本系统的出版社,使得一些实力强、效益好的出版社难以有效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经营规模,也使得一些缺乏竞争能力、效率不高甚至严重亏损的出版社不能退出产业。这样,图书出版产业通过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兼并,整合产业组织结构没有任何可能性。因此,要使图书出版产业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则必须要弱化政府行为,实行政企分开,改变政府产业进入、退出的主体角色,通过市场而不是政府进行资源配置。

(二)通过政资分离实现政企分开,改革产业组织结构的演进模式

政企分开不只是出版产业化、市场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而是我国整个经济向市场体制过渡过程中所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改变政企关系的根本目的是要实现两个复归,即政府复归到市场调控主体的位置,企业复归到市场运行主体的位置。要达到这样的目的,从体制角度讲,必须要实现三重分离,即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分离,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运营职能的分离,出资者产权的所有权职能与经营权职能的分离。这三重分离对出版产业意味着什么呢?

在我国传统的出版管理体制下,省市地方出版行政部门是所属出版社的主办、主管单位,既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管理职能和产权的所有权职能,又行使对出版行业的经济管理职能,并通过行政手段(专业分工、计划报批、财务管理等)控制出版单位的资产运营和生产经营活动,是一种高度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当我们强调政企分开的时候,一种传统的思路便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即强调国家拥有企业所有权,企业自己拥有独立经营权。这种改革思路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因为它主要着眼于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扩大企业的独立自主权,一种自然而然的结果是,导致企业内部人控制、所有者权益(即国家利益)无法保证。政企分开并不意味着可以弱化所有者对企业的所有权,也不意味着企业可以完全脱离所有者的控制,更不意味着企业自己可以成为所有者;如果改革导致这样一种结果,从最终结果看,对整个产业的发展将是十分不利的。因此,这种两极化改革模式的结果,要么会因为政府管理部门在行使所有者职能时,因同时行使行业经济管理职能而过多、过度干预企业的资产运营和生产经营;要么会弱化政府所有者职能,形成内部人控制。事实上,目前出版业这两方面的问题都存在,即一方面出版行政部门过多干预出版社的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出版社过分强调自身以及职工的经济利益,而很少关注所有者的利益。这是因为行使行业经济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在行使所有者职能时,注重实物形态而不注重价值形态,关注经营过程而不关注经营收益分配,其结果是既妨碍了企业作为经营主体的独立性,又没有顾及到自己的所有者利益。

要想改变这种两难选择,则首先要解决政资分开问题,即将行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进行分离。出版局作为行业经济管理部门,只对出版业的经济运行秩序进行管理,不再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对出版行业的国有资产由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行使所有者职能。在这种政资分离的前提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出版单位实行资产授权经营。出版单位获得资产授权后,不但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而且可以成为资本运营主体,这样便可在产业内通过资本运营而不是依靠行政手段进行资源配置,并由此改变产业组织结构的演进模式,实现市场机制引导下的产业组织整合。

三、出版管理体制对出版产业组织结构演进的影响

(一)专业分工、计划报批制度对出版产业组织结构演进的影响

为加强国家对图书出版的调控能力,除了对图书出版的所有制模式给予明确规定,完全掌握出版产业的进入退出决策外,政府还通过一套严格有效的管理体制在生产经营的微观层面上加强对图书出版的管理,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专业分工和计划报批制度。

专业分工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是不可缺少的,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工是各个经济主体在竞争与协作中自由选择的结果,而不是人为规定的,我国图书出版业的专业分工则恰恰相反,它是在出版社成立的时候由管理部门予以确定的,此后不管市场形势如何变化,一家出版社由分工所确定的出书范围则不能变化。

管理部门对出版社进行专业分工,其本意一是便于管理,二是为了使出版社专注于某一种类图书的出版而提高质量,这样的出发点似无可厚非,但是,市场是变化的,企业只有根据市场的变化自主决策生产什么、不生产什么,才能通过竞争产生优势,进而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规模。整个产业内的所有企业在这种自由选择的前提下变换整合,从而实现产业组织结构的优化、升级。当出版企业的这种自由选择权利被剥夺后,整个产业组织结构的演进自然受到制约。考察我国出版产业现状,可清楚地发现,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出版社,由于受专业分工的限制,无法扩大自己的业务范围,规模扩张的能力十分有限。更为严重的是,由于不同种类图书出版的利润率有很大差异(由于教材、教辅的指定出版和垄断经营,教育类图书的利润率明显高于其他门类图书的利润率),一些出版社因专业分工而能够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而另一些出版社则因专业分工而效益很差,甚至难以维持生计。这不但无法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且会使获得高利润率专业图书分工的出版社满足于现状,不思进取;使受专业分工限制而效益不好的出版社(例如古籍类出版社),由于转业(出版获利能力强的图书)无望,从而不作努力、清贫度日。当一个产业失去进取、竞争的活力,产业组织结构的优化、调整便无从谈起。

专业分工限制了出版社的业务范围,而计划报批更是在专业范围内限制了出版社的产品选择。出版社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应该完全有权利在管理部门指定的出书专业范围内,依据有关规定自主决定出版什么、不出版什么,以及什么时候出、出多少,但计划报批制度却使这种权利大打折扣。出版社的所有出版物必须在出版前向管理部门审报出版计划,管理部门依据自己的判断而不是考虑市场需求作出是否准予出版的决策。一个企业的产品决策不是依据市场而是依据政府的态度作出,那么就不存在由市场机制引导的产业组织结构演进。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家出版管理部门为控制出书总量,限定一个编辑每年只能出版5种图书,这使得一些发展势头迅猛的出版社受到极大限制,有人形象地说,这是让一个壮年人只能享受儿童标准的饮食限量。当不分优劣、强弱,实行统一标准的限量生产时,产业组织结构怎么能得到有效整合呢?

(二)改革出版管理体制,推动出版产业组织结构的优化、升级

为使图书出版产业能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通过业务拓展扩张规模,大的更大,小的更专,实现产业组织结构的优化、升级,则应改革现行的出版管理体制,逐步取消专业分工限制,改革选题报批制度,使出版社拥有更大的经营自主权。

即使在专业分工限制比较严格的情况下,也有不少出版社试图冲破专业限制,把握市场机会,出版一些不是自己专业分工范围内的图书,还有一些出版社通过改变出书范围,得到快速发展,甚至成为名牌大社。例如按专业分工只能出版机械类专业技术图书的机械工业出版社,改为以出版计算机类图书为主后,成为计算机图书出版的四强之一。这种变化不仅没有降低出书质量,也没有引起图书市场的秩序混乱,相反,这种变化促进了市场竞争,推动了某些专业图书出版的繁荣。计算机类图书正是靠几家并不是被划定专出计算机图书的出版社的竞争才得以快速发展的。因此,我国图书出版业的发展,已完全具备放开专业分工限制、进行自由竞争的条件,目前所需要的是政府管理部门采取适当步骤,逐步取消分工限制,使出版社在市场竞争中选择自己的出书方向,趋优弃劣,有所为有所不为,以此推动出版产业组织结构的优化、升级。

计划报批制度主要涉及能否控制不出版在政治上“出格”的图书,事实上,现在实行的重大选题、敏感选题专门审批制度已能够起到这种作用,因此,对一般选题可以不再进行计划报批,作为过渡,只进行备案登记即可。而出书数量控制更是没有必要,如果出版社能够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它会依据效益好坏、生产能力,自觉控制出书品种。事实上,由于高额库存,现在有很多出版社已自觉地压缩品种,减少出书数量,通过加强选题策划,提高品种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当政府管理部门从出版社的经营管理中完全退离出来,使出版社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提高出版业的市场化程度,出版产业组织结构的优化、升级便会在市场经济机制的引导下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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