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文言文注释”(实验修订本)--兼论古今汉字与一般假字的区别_通假字论文

“高中语文文言文注释”(实验修订本)--兼论古今汉字与一般假字的区别_通假字论文

《高中语文》(试验修订本)文言文注释指瑕——兼论古今字、通假字的辨别,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通假论文,修订本论文,文言文论文,注释论文,古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

古今字、通假字是长期困扰中学语文教学而语文界又没有解决好的问题。由于二者关系错综复杂,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在字形、字义及读音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都给语言工作者的实践操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为减轻学习古代汉语的难度,一部分学者提出不对二者加以区分,遇到同一声符的字就以通假字来说明。结果把许多本应归为古今字关系的,错误地归纳为通假字关系。虽然这样有利于减轻学习和研究古代汉语的负担,但这是一种对民族语言极不负责任的态度。既然古人给我们留下这笔宝贵的遗产,古今字、通假字之间在事实上也的确有存在着泾渭分明的区别,那么我们就有必要理清一些问题。

现在中学通用的《高中语文》(试验修订本),在二者的判断上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在二者的辨别上出现了不少错误,把本来是古今字关系的字看成通假关系。这很容易使学生产生困惑,也使中学生在学习古汉语时形成了许多根深蒂固的错误。中学课本出现这类问题,对于培养中学生学习文言文的兴趣是极为不利的,不理清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会增加中学生学习文言文的困难,不利于学生对古汉语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

一、古今字、通假字概述

(一)古今字的产生、形成的规律

1.古今字的定义

所谓古今字,是指在汉字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早期的汉字由于承担的意义较多,后来人们为了区别它的不同义项,相应地造出一些带有区别性符号的新字,这些在形体上相关,意义上有联系的早期汉字与新造汉字之间就有一种古今字的关系。在文言文注释中古今字应该标识为“某”同“某”,二者为古今字,这与异体字的标识方法略有不同。

2.古今字的形成方式

古今字的形成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种模式:

(1)今字分担了古字的一些义项,而且绝大部分今字所分担的意义是古字的引申义。如“竟”与“境”,“竟”的意义在《说文·音部》为:“竟,乐曲尽为竟,从音,从人。”乐曲演奏到最后一个音符就为“竟”,这是“竟”的本义,由乐曲尽这个意义引申出“竟”可表示任何事物的尽头,包括国土的尽头——边境,在表示边境的意义时,就在“竟”的基础上加上一形符——土,构成一个后起字“境”。

(2)今字取代古字的本义。如今字“腰”取代古字“要”的本义。要,《说文·臼部》:“要,身中也,象人要自臼之形,从臼,交省声”,可知“要”的本义是指人身体的中部,“腰”字产生之后,“要”本身就没有“身中”的义项,而被“腰”取代了。

(3)今字是假借关系中的借字,今字取代被假借字的古义。如樟树的“樟”字,古代借用“章”字表示,今字“樟”取代“章”所表示的樟树义。今字通行而古字废。

(4)古字由于类化而产生今字,今字取代古字的意义。如“辗转”的“辗”,古字为“展”,因常与“转”连用,“展”受类化作用的影响也另加车旁写作“辗”字。

3.古今字的判断

古今字有突出的表义特点,古字与今字在形体上、意义上有联系。古今字中的大部分今字是在古字的基础上另增加偏旁新造而成。另加的偏旁,主要是形符。这类今字从形体上看都是形声字,其实声符就是古字,而不是单纯的声符。

(二)通假字的形成、发展规律

通假是指本有其字而不用,用一个同音的字来代替本字的一种用字方法。文言文中说“某通某”,即指两字是通假关系。

通假关系的形成要满足十分严格的条件。

首先读音要相同或相似,这里的读音当然是指古音。例如“跳蚤”的“蚤”借用作“早晨”的“早”。二者古音都在精纽,幽部,是双声叠韵关系。

其次,意义上没有任何联系。如果两字意义上存在着一定联系,就不能看成是通假字。如“跳蚤”的“蚤”字与“早晨”的“早”字是不存在任何意义联系的,故能说“蚤”通“早”。但是“说”与“悦”就不一样了,“说”有“开解”之义,胸中有块垒,经别人的开导,心中就充满欢畅的感觉,故“悦”与“说”有意义上的联系,是古今字,因此不能说“说”通“悦”。

再次,两个字必须同时共存。通假字指的是本有其字的假借,与本无其字的假借有一定的区别。因此通假的两个字必须同时存在。例如“早”和“蚤”在上古时代都存在了,只有这样,它们才有通假的可能。

二、古今字、通假字的区别方法

要正确区分古今字、通假字,除了要弄清它们的产生、发展的规律外,还必须搞清区别它们的方法。

(一)古今字与通假字的区别

与古今字突出的表义特点不同,通假字以突出的表音功能为自己的特点。人们写通假字的时候,并不注意它的形体结构所表示的本义,仅把它作为一个语音符号。具体说来,古今字与通假字在字形、意义联系及时间上都有明显的区别。

1.字形。古今字的古字与今字,存在着造字相承的关系,古今字中绝大部分今字都是以古字为基础,另加意符而造就的,如“益”作为“溢”的古字,从水、从皿,今字“溢”是在古字基础上加上一个表意偏旁。这种今字的意符,或与古字的意义重复,或与古字的意义相近,加上这些意符,主要是从字形上区别于古字,古字与今字共同的部分,仍然是古字。

而通假字的本字和借字之间,不存在造字相承的关系,本字和借字多数在形体上毫无共同相通之处,如:蚤与早、有与又。有的通假字,本字和借字在字形上虽有共同部分,如:距与拒、圆与员,但本字与借字都有各自原有的声符,意符不仅相去甚远,而且也都是各自原有的。

2.意义上的情况。古今字的古字和今字,有的意义是一脉相承关系,有的情况下今字所表达的意义就是古字的本义,也有的时候是分担古字的引申义。通假字则不然,通假字的本字和借字之间,两者在意义上没有任何联系,只是暂时用借字来表达本字的意义。

3.时间。古今字有先后相承的关系,是历史性的文化现象,如:“影”是“景”的今字,“阴影”的“影”在先秦两汉的著作中几乎都写作“景”,东汉葛洪编的《字苑》才收有“影”字。通假字则要求本字与借字同时存在。

(二)古今字、通假字与异体字的联系和区别

当我们讨论古今字和通假字的时候,有一个问题不可回避——异体字。异体字是指形体不同而意义和读音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通用的字。在文言文中,说“某同某”即指两字是异体字。由于古今字和异体字都与字形相关,都经过字形演变而来,二者有相似之处;通假字的本字和借字在使用中意义是一致的,异体字则在意义上永远一致,二者也有相通之处,所以人们有时容易把三者混淆。

总体说来,异体字与古今字的分别是:古今字的古字与今字有时意义完全相符,例如“宴尔新昏”今作“宴尔新婚”,“昏”与“婚”在此处的意义完全相同,但在更多数的情况下,今字只是承担了古字诸多义项中的某一项。而异体字则不同,它要求构成异体关系的字在意义上必须完全相同,二者(或多者)不能在词义范围、感情色彩上有差别。除此之外,古今字与异体字在读音上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古今字对古字与今字没有严格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二者读音相同或相近,在某些条件下也不尽相同;但异体字要求构成异体关系的字在读音上必须完全一致。

异体字要求构成异体字关系的字的意义必须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相代替,而通假字则要求本字与借字无任何意义上的联系。

二者在时间上对构成关系的字的要求也有区别。通假关系要求本字与借字同时存在。而构成异体字关系的字有的可能是在某一共同的时间因地域不同而形成,有的产生时间也可能相隔了一段漫长的历史过程。

三、《高中语文》文言文注释问题勘误

(一)古今字错判为通假字

高中语文文言文注释中,很少有把通假字误判为古今字的,大都是把古今字误判为通假字,这种情况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今字在古字的基础上加形旁或声旁而形成,但是被误判为通假字。

1.“内通纳”的说法是错误的。如高中语文第一册《鸿门宴》“拒关毋内诸侯,秦地可尽王也”注曰:“内通纳。”它们之间的关系应该判为古今字更为合理。“内”《说文》:“内,入也,从口,自外而入也。”桂馥义证:“凡自外入为内,所入之处亦为内。今人分去、入声,而入声之内以纳为之。”可见“内”的本义是纳入、进入。使人才贤士进入家门,就可引申为收容、接纳之意:与“外”相对又有“内部”的意义。由于“内”承担的义项很多,而且表示接收、接纳的意义不是太明确,于是后人在“内”左边加上一个“系”部,用以承担“内”的接收、接纳之义,使它的表义功能更加明确,并且也区别了其他的义项。《说文·系部》解释为:“纳,内也。”因而说“内”是“纳”的本字,“内”和“纳”判为古今字更为准确。

2.“章通彰”之说有误。高中语文第三册《离骚》“佩缤纷其繁饰兮,芳菲菲其弥章”注曰:“章通彰。”二者应为古今字关系。章,《说文解字》:“章,乐竟为一章。从音、从十。十,数之终也。”可知“章”的本义为乐曲演奏完毕,一般乐曲演奏完毕观众要给予喝彩以示鼓励。因此从“章”可以引申出“表彰”的义项,《礼记·缁衣》就有记载可以证明此义:“有国者章善弹恶,以示民厚,则民情不贰。”“彰”字是“章”加一形符而构成的,“章”在“彰”中既表音又表义,《说文》释“彰”也可以证明这个问题:“彰,文章也。从系、从章,章亦声。”

3.“直通值”之说不可从。高中语文第四册《促织》“昂其直,居为奇货。”注:“直通值。”“直”和“值”应为古今字关系。《说文解字》:“直,正见也。”“直”的本义为“正”,“直”同“歪”“曲”相对,引申为双方正面相对,相遇也为直,再引申为物与价钱相当,这便是“直”的“价值”义,《史记·平準书》:“乃以白鹿皮为天,缘以藻绩,为皮币,直四十万。”后为分担“直”过多的义项,就造“值”字,《说文解字》解释“值”为“价,物直也。”此义项直到唐代还只用“直”而不用“值”。在“值”字中“直”既表音又表义,因此二者为古今字关系。

除此之外,“莫通暮”“刑通型”“田通畋”“责通债”“知通智”“于通吁”均属此类不当。

第二种形式是今字在古字的基础上改变形旁而形成,但是被误判为通假字。如“错通措”之说不可信。高中语文第三册《离骚》“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注曰:“错通措。”二者应为古今字关系。“错”的本义为以金涂饰物,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镀金。在古代由于劳动效率低下,金属一般都是昂贵的,所以镀金时一般都有比较严格的工序,故在此意义上可以引申出举措、措施义。只不过现在看来“错”与“措”的形符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这属于古今字中改换形符的类型,改换形符后二者表义更明确,“错”之金字旁说明其本义与金有关,“措”之手字旁增强了表“措施”的意义。此外“说通悦”也是此类,前已有论,此不赘述。

(二)古今字、通假字与异体字的纠葛

1.古今字错判为异体字

“共同供”之说不可从。高中语文第一册《烛之武退秦师》“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注曰:“共同供。”二者应为古今字关系。“共”的本义为两手同举一重物,供给义是在“共”这一意义上的引申。但是“供”只是“共”的后起之字,因为“共”还有“供”所不具有的义项,二者不能判为异体字关系。此外,“取同娶”“反同返”均属此类误判。

2.异体字误为通假字

“冥通溟”之说不可从。高中与语文第四册《逍遥游》:“北冥有鱼。”注曰:“冥通溟。”二者应为异体字的关系。《说文解字》:“溟,小雨溟溟也。从水、冥声。”小雨淅淅沥沥很容易造成视线模糊不清,进而也“迷茫、不清晰”的意义。北周庾信《望渭水》:“犹言言溟浦,应有落帆还。”冥,《说文》:“冥,幽也。从日、从六。”可知冥的本义为昏暗。因此二者不但读音完全相同,而且意义也丝毫不差,应视相互通用的异体字。此外,“曷与何”“无通毋”也是同样的误判。

3.通假字误为异体字

“每”与“们”不是异体字关系。高中语文第四册《窦娥冤》:“这都是每无心正法,使百姓有口难言。”注曰:“每同们。”其实二者应该为通假字关系。每,《说文解字》注曰:“草盛上出也。”《说文》指出“每”的本义是指草开花后所结的果实,后借为语辞,又在其上加了一个草字头形成了现在的“草莓”的“莓”字,因此可知“每”的本义是指果实,本身并不具有作为语助“们”的功用。“每”与“们”没有意义上的联系,读音在古代又是相似的,因此二者应该为通假字关系。“们”,北宋时先借“懑”字为之,南宋时别借为“们”,而元朝时才开始借为“每”。

以上仅是选取了高中课本文言文注释中比较典型的判定错误进行举例说明,未能一一俱到,其他错误可以参照上述的方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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