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昊
广西贺州市昭平县审计局 546899
摘要: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分担问题是发承包双方争议的一个焦点,2013年新清单计价规范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工程项目通常涉及招投标问题,工程造价受市场竞争机制影响,在资源分配中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要想保证工程项目最终盈利,工程造价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对工程的成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出现风险便会打乱原有的计划,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损失。合理分担施工过程中的风险,是工程造价控制得当重要环节。本文将研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过程中的风险问题并针对各个风险分析分担责任归属问题。
关键词:工程量计价清单,施工过程,风险分担,发承包方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内涵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含义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由招标人根据《计价规范》中拟建工程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出包含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以及项目名称和项目数量的工程量清单最终完成所需的全部费用,然后交付投标人负责工程实施完成全部费用的一种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计算的总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以及其他的项目费用、税金和规费。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有利于发挥企业定价的自主性,有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
1.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无需计算差价,简单明了,有效节约工程造价计算时间,有利于工程造价管理。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统一工程量的方式,经过科学测算施工过程中的经济技术以及质量进度等因素后,综合考虑波动较大的因素,企业自主给出最终报价。
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国际惯例接轨,有利于国际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管理。
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投标者根据自身实力状况合理选择具有竞争力的施工项目,有利于风险分担。
二、工程项目施工风险
工程项目通常是工程量大、工期长,期间不可控因素众多,风险较大。其中主要有法律法规风险、变更类风险以及合同约定其他风险。
(一)法律法规类风险
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期长时间跨度大,国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制度或有修改。例如,近年来环保治理力度增大,颁布了许多新政策,国家和地方都全力治理雾霾,部分工程项目如化工厂、水泥厂的建设就可能存在违规违法风险。
2.施工过程中,国家或者地方物价或者人工费会发生调整,工程面临人工费增长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二)变更类风险
施工过程中的变更风险是最为常见的风险。工程选址、开工时间发生变更,项目描述与实际不符以及工程量清单缺项、建筑材料变更等行为都会打乱工程项目平衡,影响最终项目盈利情况。
(三)合同约定的其他风险
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风险主要有工程量偏差风险、物价变化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这些都是人为无法控制的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应当予以考虑。
三、施工过程中风险分担
根据最新的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针对不同的风险明确了风险分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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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法规类风险
根据最新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法律法规风险由发包人完全承担。
1.规范规定以基准日为界,招标工程是以投标截止日前的28天,非投标工程则是合同签订前的28天,基准日之前的法律法规变化由承包人承担,之后的是由发包人承担。
2.规范规定因承包人缘故导致工期延误的应遵循逆向原则,乙方原因引起事态变化并且乙方不能从中获取收益的应自己承担风险。
3.规范规定发承包双方应根据相关建设管理部门或地方物价局发布的人工费用指导意见,重新协定合同价款,共同分担价格变更风险。
4.规范规定因政府宏观调控导致原材料价格的调整,应由发包方完全承担。
(二)变更类风险
根据最新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变更类风险由发包人有条件承担。
1.工程变更风险:工程变更是由发包人主动要求进行的,发包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工程变更后对原合同进行相应的补偿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因此发包人应承担工程变更的风险。
2.工程项目描述不符风险: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发包方提供给承包方的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或者后期出现设计变更,且该不符或者变化会导致工程造价变化,承包方应停止施工,与发包方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的项目特征重新协商确定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这一类风险应由双方共担,承包方避免出现即使实际情况与项目特征不符仍然施工的现象,应当立即止损,及时与发包人协商,发包人应积极配合承包商调整合同价款或者设计图纸,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3.工程量清单缺项风险:发包方提交的实施方案在得到承包方的批准后,再次增加工程量项目,应及时调整合同价款。
(三)合同约定的其他风险
1.工程量偏差风险:工程量偏差问题会导致综合单价调整,以工程量的15%为界,当增加15%以上时,应调低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当减少15%以上是,应调高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综合单价。根据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承包方承担工程量增减15%以内的风险,增减量超过15%的由发包方承担。
2.物价变化风险
由于工程延误引起的物价变化风险由过错方承担,同时原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化幅度约定为5%,根据物价变化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3.不可抗力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分担风险损失。
(1)不可抗力风险分担原则是:工程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各自损失由各自承担。
(2)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解除后复工所造成的赶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合同解除,由发包方全额支付工程款。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根据2013年最新清单计价规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风险发包方和承包方分担风险的原则是: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承担市场风险,如物价变化;由发包方完全承担法律法规变化的风险,由承包方完全承担技术和管理风险。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合理分担风险,才可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已经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的市场竞争形势。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价格是一大竞争因素,但投标方在确定综合单价时应综合考虑项目风险,双方在签约时也必须考虑风险分担问题,因此,工程项目风险分担问题成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面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法律法规类风险、变更类风险以及物价变化、工程量清单缺项等风险,文章中都一一对其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合理的风险分担方法,为工程造价管理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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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吴昊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科技》2017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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