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与中国关系发展中的台湾因素

东盟与中国关系发展中的台湾因素

段立雪[1]2016年在《台湾在东南亚地区经济发展空间研究》文中指出台湾“国际空间”问题出现在上世纪70年代台湾退出联合国以后,是“台湾问题”中重要而敏感的一部分,具体可分为“外交发展空间”部分和“非外交发展空间”部分,台湾当局多年来始终致力于寻找进一步扩大其“国际空间”的路径。东南亚各个国家因为地理位置相近以及与台湾经贸往来频繁而对台湾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台湾当局一直将东南亚地区视为台湾寻求“非外交发展空间”的主要地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台湾当局先后三次提出“南向政策”,意在扩大台湾在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发展空间,达到“以经促政”的目的,然而实施效果却每况愈下,台湾在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影响力不断被“边缘化”。本文以台湾历届领导人任期为时间分隔节点,分析台湾在与东南亚国家经济关系发展过程中不断被“边缘化”的原因,找出影响台湾在东南亚地区经济发展空间缩小的主要因素。论文最后对台湾地区新任领导人蔡英文的对外政策进行梳理,结合台湾目前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未来台湾在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发展对策。文章指出,“台湾经济的自身发展水平”、“领导人对于东南亚地区所采取的政策”以及“台湾同中国大陆的关系”是影响台湾在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发展空间的三个主要因素,只有当三者都处于良性发展的的情况下,台湾在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发展空间才能够有所拓展。

张志[2]2000年在《东盟与中国关系发展中的台湾因素》文中研究指明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是亚太地区一个十分活跃、对地区事务具有独特影响力的区域合作组织。东盟与中国的关系发展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双方现已确立了“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台湾问题一直是东盟与中国关系发展中的敏感因素,台湾当局极力谋求发展与东盟国家的实质关系,一些东盟国家对此态度暧昧,双方官方半官方接触不断,这对发展东盟各国与中国的传统关系产生不良影响。令人注目的是,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台湾与东盟国家的关系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作者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从经济、政治、安全等方面,对东盟与中国关系发展中的台湾问题进行分析,侧重对亚洲金融危机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研究,并提出我们应采取的对策,以维护祖国的统一。

何奥龙[3]2006年在《东盟合作及其对华关系中的国家利益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外研究国际关系的学者有一个基本共识,即利益关系是国际关系中影响各个国家对外行为的最根本要素,而国家利益则是在国际政治中发挥作用最持久、最具影响力的因素。大量的外交实践表明,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进行外交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国家调整对外行为的基本出发点,对于国际关系的变化和发展具有最终的决定性作用。 本文以国家利益为切入点,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分析近40年来东盟合作及其与中国关系的发展历程,通过对比冷战结束前后东盟与中国外交政策的调整变化,对于其中所涉及的国家利益进行层次分析的研究,重点对不同历史时期双方国家利益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比较分析,进而明确:冷战时期,共同的政治和安全利益(主权独立、地区和平稳定、反对外来干涉)是东盟合作及其与中国关系曲折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冷战结束以来,共同的经济利益(经济合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则对东盟合作及其与中国睦邻伙伴关系的快速发展起着主要的决定作用。 以史为鉴,探析现阶段东盟—中国关系发展中的利益共同点和利益冲突点,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从而促进双方关系的稳步健康发展。

卢红飚[4]2011年在《冷战后中国与东盟关系中的台湾问题》文中研究说明21世纪以来,台湾问题引起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关注。中国国家安全、独立和主权面临的最大威胁是“台独”。中国大陆自身的发展与两岸关系的整合是遏制“台独”和完成统一的内因,而就外因而言“台独”势力分裂活动的重要特征是“挟洋自重”,如何在“台独”势力“法理独立”乃至“以武抗统”的背景下有效地应对国际力量的干涉,需要战略上的高瞻远瞩和策略上的缜密应对。台湾问题牵涉诸多国际因素,解决台湾问题必须重视中国国家统一的国际环境。论文运用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方法,从地区主义的角度对冷战后中国与东盟的关系进行分析,对变动中的中国、东盟与台湾的关系进行梳理,提出区域一体化背景下有助于台湾问题边缘化,中国东盟的协调磋商机制有利于中国“遏独促统”。东盟诸国与中国台湾省相邻,联系广泛,中国要想压缩“台独”势力的生存空间,必须与东盟搞好关系。冷战后,中国与东盟的关系不断发展,双方领导人都承认中国与东盟关系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时期。21世纪初,中国与东盟关系更上一层楼。2003年10月8日,中国总理温家宝在印度尼西亚的巴厘岛与东盟国家领导人顺利签署《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双方宣布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同日,中国又顺利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作为全球大国间的一个缓冲区,中国与东盟关系虽然不会像中国与其他大国关系那样具有全球性影响,但双方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战略伙伴关系”的前景令人鼓舞,对促进台湾问题的解决具有深远意义。冷战结束后,东盟国家都程度不同地对台湾问题奉行两面性的政策。一方面,它们都坚持“一个中国”的政策,更重视与中国大陆的关系,把与台湾的关系摆在次要和从属的地位,把双方的往来基本上限制在经贸和非官方的层面;另一方面,它们的“一个中国”政策又很不彻底,台湾当局和东盟国家的刻意互动使得双方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安全关系全面提升。中国与东盟关系中事实上存在着台湾问题并受到这一问题的影响。台湾与东盟国家关系的发展与冷战后的国际环境密切相关,但主要还是经济利益驱动的结果,也与东盟国家对华战略有关。双方关系的提升对中国与东盟关系造成多方面的影响,对我国的和平统一大业构成威胁,也增加了我国的外交成本。我们应该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遵循循序渐进原则,待条件成熟后,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矛盾和分歧的一揽子解决。总的来看,在未来较长的一个时期内,东盟国家都将坚持“一个中国”立场,更重视与中国的关系,东盟国家与中国的“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不会改变。与此同时,东盟国家仍会保持和加强与台湾当局的实质关系,通过发展与台湾地区经贸关系捞取实惠,但双方关系不会突破原有的框架。东盟与中国大陆的关系正在逐渐加强中,而东盟与台湾地区的关系属于区域经济的范畴,而无政治方面的因素。

郑泽民[5]2004年在《亚太格局下的南中国海争端》文中研究指明南中国海问题在20世纪初就已出现,表现为西方列强与日本在该地区的殖民侵略活动,围绕南中国海岛礁及周围海域的归属,列强之间及它们与中国清政府之间进行了一系列的外交斗争与交涉。总的说来,基于相互之间的矛盾,列强基本上承认南中国海主权属中国,并未过多地关注南中国海主权归属问题,南中国海问题也未成为影响亚太国际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50年代,菲律宾和南越政府曾对南中国海部分地区提出过主权要求,但因证据不足及在两大阵营的斗争及后续的美苏争霸这一国际主要矛盾的前提下,菲律宾、南越政府的主权要求不了了之。70年代以来,由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订、石油的发现及基于主权与安全问题的考虑,东南亚部分国家纷纷对南中国海提出主权要求,逐渐演变成影响亚太国际格局的地区热点问题。就国际格局来说,南中国海主权争端不单纯是涉及争端的六国七方之间的问题,构成亚太国际格局主旋律的大国或国际组织与南中国海争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各方在南中国海地区都具有重大利益,甚至有切身的利害关系,这就决定了亚太国际格局与南中国海争端之间必然是相互影响的关系。目前,构成亚太国际格局框架的主要大国和国际组织有中国、美国、日本、印度、俄罗斯、东盟组织。中国是南中国海争端的当事国,也是亚太主要大国,在南中国海争端中利益最大,除维护主权这一根本利益之外,经济贸易安全、能源安全也是中国在南中国海争端中需要考虑的日益紧迫的因素。美国与南中国海争端本身没有任何关系,但其是亚太国际格局的主导国这一角色与追求单级国际秩序的战略考虑,特别关注南中国海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国际航道的安全,强调航行自由,不可避免地对南中国海争端施加影响。目前,美国是亚太国际格局中对南中国海争端影响最大的因素。日本在南中国海地区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与美国重合,但基于“海上生命线”的考虑,日本更关注南中国海国际航道的安全。印度位于南亚次大陆,与南中国海地区本无瓜葛,但冷战结束以来,在“东进”政策的指引下,大大加强了与东南亚国家及东盟的关系,南中国海地区成为印度的“利益范围”,经济、军事安全关系的加强与中印边界争端的存在都使印度有了影响南中国海争端的机会。俄罗斯虽然在冷战后逐渐退出了南中国海,尤其是撤出了金兰湾,转而将其注意力放在周边地区,在东南亚的影响力急剧下降,但近年来俄加强了与东南亚国家的经济联系,加上军售与参与亚太地区安全框架的构建,俄对该地区的影响正逐渐上升,虽然在南中国海争端中与美日比之较为超然,但石油开采与武器销售使之也具有影响南中国海争端的手段。东盟作为东南亚地区唯一的国际组织,已成为亚太地区一支重要力量,是区域外大国竞相拉拢的对象。东南亚各争端国在争端中的立场自然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国的利益为取向,但作为东南亚争端国的政治组织,东盟在南中国海争端中必然要维护其成员国的利益,但由于其宗旨是维护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WP=4>过于站在其成员的立场上将导致与中国关系的恶化,无助于东盟宗旨的实现。此外,台湾作为我国的一个地区,其南中国海政策的发展走向也将对南中国海争端产生微妙的影响。总的说来,美日是影响南中国海争端最大的外部因素,二者与中国的矛盾具有结构性,决定了其在南中国海争端中必然站在中国的对立面。印度虽然大力推行“东进”政策,加强与东南亚国家及东盟组织的关系,与中国还存在领土争端并不时鼓吹“中国威胁论”,但在南中国海争端中也不会像美日那样必然支持东南亚争端国。俄罗斯虽然把东南亚地区作为其谋取经济利益和提升国际地位的场所,在南中国海争端中也不太可能与中国站在一起,但中国作为其对西方外交的可靠后方、中国庞大的国内市场及可观的武器购买能力制约了俄罗斯介入南中国海争端的可能性,俄最有可能的政策选择是中立。东盟作为本地区的国际组织,维护其成员国的利益是必然的,但维持与中国的友好关系是东盟组织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这就限制了东盟在南中国海争端中的政策选择,东盟不会像它的部分成员国那样采取激进的立场,因而东盟组织最有可能的角色是充当中国与东南亚争端国之间的润滑剂。台湾在南中国海争端的影响不会太大,尤其难以影响大陆的南中国海政策,而且未来台湾在南中国海争端中的作用将取决于台湾政局的发展,取决于台湾的统独趋势。由上面可以看出,就南中国海争端来说,亚太国际格局总体上不利于中国,但形势也并不是多么险恶,只要中国政策得当,在各大国和国际组织及东南亚各国之间纵横捭阖,营造出一个有利于中国解决争端的国际格局是完全可能的。

吴智[6]2010年在《全球化背景下两岸直接投资的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不仅国际投资规则呈现出逐步一体化的趋势,而且大多数国家的外资法继续朝着更加自由化的方向发展。在全球化的进程中,不仅中国大陆成为了国际投资协定(IIAs)网络中的重要缔约方,台湾也缔结了一些双边投资协定。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中国大陆和台湾各自还签署了一定数量的涵盖投资问题的自由贸易协议(FTAs)。在两岸政府的努力下,两岸投资目前步入了双向直接投资的新阶段,但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为顺应全球化发展趋势和满足两岸投资未来发展的内在需要,两岸之间应该构建持续、稳定和可预期的两岸直接投资法律体制,为此,本文共分七个部分进行了论述和探讨。在本文绪论中,首先阐述了全球化与国际投资规则一体化的基本趋势;接下来主要围绕着全球化背景下的两岸投资交流现状与困境进行了探讨,并考察了中国吸引外资与对外投资的现状以及台湾吸引侨外资与对外投资的概况。文章第一章是针对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投资法律制度晚近发展的论述。在该部分,首先探讨了内国法有关外国直接投资规则的变化概况与原因;然后简要阐述了多边性国际投资协议(IIAs)与投资保护和自由化的问题;最后,以BITs和FTAs为例探讨了双边和区域性投资协议的发展现状与特征,并围绕着双边和区域性投资协议与国际投资保护和投资自由化规则的核心问题,从公正和公平待遇、征收与补偿、保护伞条款、投资者—国家投资争端解决、投资准入与设立、禁止履行要求、投资政策透明度等方面,结合相关的国际投资争端案例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证。通过分析指出,尽管不同国际投资协议(IIA)在以上具体问题上的规定存在不同,不同学者的解释以及投资争端实践也可能存在差异,但是,包括BITs和RTAs在内的晚近IIAs中,强调投资保护的核心特征依然没有改变,而且新一代国际投资协议(IIAs)还呈现出推动国际投资自由化的趋势。本文第二章是关于中国的国际投资保护与自由化义务问题的论述。本部分首先对中国缔结国际投资条约的概况进行了检视;然后对中国在多边国际投资条约下的投资保护与自由化义务问题进行了简要探讨;接下来对中国在BITs和FTAs中的投资保护和投资自由化义务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主要涉及公正与公平待遇、充分保护与安全、征收与补偿、“保护伞条款”、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投资与投资者定义、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禁止履行要求和投资透明度义务等问题。通过分析可知,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对于投资保护和投资自由化义务所坚持的基本原则和标准有些已经在发生变化,如征收补偿问题,事实上中国已经接受了“赫尔准则”的补偿标准;又如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中国目前已经固定化地接受了ICSID的国际管辖。本文第三章是关于台湾的国际投资保护与自由化义务的论述。在该部分中,首先阐述了台湾在WTO中承担的国际投资保护与自由化义务的基本内容;接着对台湾缔结双边投资协定和FTAs的努力、缔约能力、缔约方名义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文章指出,即使在现代国际法下,台湾也不能以“中华民国”或者“中国民国”政府的名义对外缔结BIT。作为WTO成员,台湾应该以其加入WTO的名义,即“中华台北”名义签署FTA。然后,文章较为全面地对台湾在其BITs与FTAs中承担的投资保护与投资自由化义务的基本内容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可知,在这些协定中,台湾作为主要投资方的立场得到了充分体现,而且台湾在FTA中的具体规定,如投资待遇、征收保护、投资争端解决等方面都已经非常接近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FTAs实践。文章第四章是关于台湾外资法与海外投资法律制度的探讨与分析。本部分首先探讨了台湾的外资法律制度,涉及台湾外资法的概况、立法起源、立法体例等基本内容;也分析了台湾外资法律制度中的几个实体性问题,如外资准入、投资待遇、征收及其补偿等。其次,文章对台湾的海外投资法律制度进行了探讨。通过文章分析,可知台湾实际上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即开始实施吸引华侨和外国人投资台湾的政策,并为此先后发布和修订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和鼓励华侨和外国人投资台湾以及为侨外资提供保护的法律制度;同时,台湾当局也适时地出台了促进和鼓励台商海外投资的法律制度以及基本建立了保护台商海外投资的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本文第五章主要围绕着两岸直接投资的现有法律制度进行了论述。本部分内容中,首先回顾了台湾关于两岸直接投资交流的历史发展阶段,详尽探讨了民进党执政时期的台湾限制两岸直接投资的政策与法律制度,而且从WTO法视角全面、深入地分析了台湾所执行的限制两岸直接投资政策与法律制度的非法性与不当性。其次,文章对马英九执政的台湾就两岸双向直接投资法律制度的调整进行了分析,肯定了台湾进一步放宽台商投资大陆和有限度开放陆资入台直接投资的积极意义,但也指出目前台湾在开放两岸直接投资方面依然过于谨慎,甚至在很多方面仍然停滞不前。特别是对于开放陆资入台直接投资,与台湾目前对外国人和华侨投资的开放程度相比较,仍有不小的差距。本章最后对中国大陆鼓励和保护台商投资大陆以及积极促进陆资入台直接投资的法律制度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指出,尽管中国大陆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保护台商权益的法律体系,但是中国大陆在台商投资权益保障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对于陆资入台直接投资,尽管中国大陆确立了鼓励陆资入台投资的基本政策,但是现有调整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法规过于原则性和程序性,而且中国大陆也缺乏保护陆资入台直接投资的法律制度。第六章是本文的落脚点——全球化背景下两岸直接投资法律体制的构建。在本部分,文章首先对两岸政府在全球化背景下各自对于两岸直接投资法律制度的应有调整进行了探讨。指出台湾应该顺应全球化和区域贸易安排下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历史潮流,全面遵守WTO规则及台湾入世承诺,为此,台湾不但要进一步放宽台商投资大陆的政策,同时更要公正、平等地对待陆资入台直接投资,尽快制定促进、鼓励和保护陆资入台直接投资的法律制度。中国大陆则应该进一步完善台商权益保护机制、出台具体性的促进和鼓励陆资入台直接投资的法律,并建立保护陆资入台直接投资的法律制度。其次,文章对构建两岸直接投资的双边法律框架问题进行了论证,不但分析了构建两岸直接投资法律框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也对构建两岸直接投资法律框架的形式与路径和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进行了探讨;并且针对全球化背景下构建两岸直接投资法律框架的实体问题,从投资和投资者的定义、市场准入与非歧视待遇、公正与公平待遇、“保护伞条款”、政治风险保证、禁止履行要求、资金转移、透明度要求、投资者与政府间投资争端解决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论证,并力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总之,未来两岸双向直接投资关系持续、稳定的发展是两岸关系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但是这必须建立在持续、稳定、可预期的的两岸直接投资法律体制的基础之上。为此,在全球化背景下,两岸政府不但需要各自完善和建立相应的两岸直接投资法律制度;同时,在坚持两岸同属于一个中国主权的基本原则下,要尊重两岸政府都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的事实,充分利用WTO框架下的区域贸易安排机制,建立双边层次的两岸直接投资法律框架,为两岸直接投资从初步正常化走向正常化,最终走向自由化,提供持续、稳定、可预期的法律体制。

王巧荣[7]2003年在《APEC与中美关系》文中研究指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是目前为止亚太地区乃至世界上最有影响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之一。自1989年成立以来,它对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影响日益增强。中、美两国是亚太地区具有重大影响的国家,中美关系发展状况如何,对亚太地区的稳定与发展具有关键性的意义。同时,亚太事务的发展变化也时时牵动着中美关系。中、美两国作为APEC中的两个主要力量主体,APEC对中美关系的影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冷战结束以来,中美关系经历了一条曲折反复的道路。APEC为中美两国提供了一条特殊的联系渠道,促进了中美关系的发展。中美两国通过APEC这条渠道,加强了沟通和信息交流,增进了相互了解,多次使处于“危机边缘”的中美关系重新回到正常发展的轨道上来。 本文第一章,主要探讨APEC的发展历程及其机制特征。APEC是在国际政治、经济发生新变化,亚太地区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区域经济相互联系日益密切及亚太区域主义者长期实践提供了丰富经验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背景下产生的。APEC成立以来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但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其成员从成立时的12个已发展到今天的21个;已确立了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经济技术合作“三个支柱”的活动内容,并对开展合作行动进行了相对具体的规划,上海年会后,APEC的合作范围开始向政治安全领域扩展;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组织机制。“APEC方式”代表了区域经济合作的一种新模式。该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坚持“开放的地区主义原则”,承认多样性,强调灵活性、渐进性和开放性;遵循相互尊重、平等相处,协商一致、自主自愿的原则;采取协调的单边主义运作方式。APEC机制具有重要的国际政治意义,它促进了亚太新秩序的建立,推动了国际关系民主化的进程发展。 本文第二章,分别研究中、美两国的APEC政策。APEC是中国最早参加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APEC对中国实现新时期的经济发展战略、外交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主张APEC应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彼此开放、共同繁荣原则,APEC应是一个磋商机制,而不是一个封闭的机制化的经济集团。中国对APEC做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中国在APEC中的作用与日俱增。2001年上海APEC会议取得的成就,是中国对APEC做出的重要贡献之一。美国把APEC作为其实现亚太新战略——“新太平洋共同体”的工具,同时利用APEC实现其在亚太地区的经济利益及牵制欧盟和日本。美国主张把APEC建成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自由贸易区。美国在APEC机制建设、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进程方面起到了主导作用。美国积极推动了APEC合作领域向经济以外的领域扩展。 本文第三章,APEC对中美政治安全关系的影响。冷战结束以后,中美政治安全关系经历了几个波动周期。这一时期中美政治安全关系呈现周期性波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冷战结束,两国间战略利益分歧日益增多,同时,冷战时期两国间潜伏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出来,这些分歧与矛盾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对冷战后的中美政治安全关系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另一方面,中美两国在全球、地区和双边领域也存在一些共同利益。正是这种矛盾与利益共存、交互作用的局面,导致了冷战后中美政治安全关系呈现出跌宕起伏的发展态势。APEC对中美政治安全关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APEC“大家庭精神”对中美之间建立信任措施具有借鉴意义;AP*C为中美交往提供了一条独特的交往机制:*P*C推动了中美政治安全关系的发展;在***C中,美国在台湾问题上的正确立场,为处理中美两国间的台湾问题树立了典范。 本文第四章,APEC对中美经贸关系的影响。冷战后中美经贸关系迅速发展,成为跌宕起伏的中美政治安全关系的“润滑剂”,也是中美关系进一步发展的利益基础。中美经贸关系中存在的互补性和互利性是中美经贸关系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然而,在相对平稳发展的中美经贸关系中也存在着诸如贸易逆差、最惠国待遇、中国复关与加人WTO谈判、市场准入、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等问题。其中,有些问题己经基本解决,有些问题有了一定的缓解,但有些问题将一直是中美关系发展的制约因素。APEC对中美经贸关系产生了一定影响。APEC对中美有关中国入世问题的谈判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APEC是中国与美国在最惠国待遇问题上斗争的一个重要场所;APEC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美两国间存在的市场准入矛盾。 本文第五章,主要探讨在APEC中东亚几个主要力量主体(日本、东盟、韩国)与中美关系。日本是亚太地区最早倡议开展亚太区域合作的国家,APEC是在日本的主导下成立的。金融危机前,日本试图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与美国争夺APEC的主导权,中国是日本借助的一支力量,因此在APEC的发展方向、运行方式、活动内容及具体行动计划的确立过程中,日美两国的分歧大于合作,而中日两国合作大于分歧。但由于日本在安全领域对美国的依赖,在APEC中,日本与美国的争夺只能是低姿态的,日本在中美两国存在分歧时,更多的是在两国之间充当“协调人”的?

王俊峰[8]2012年在《冷战后台湾与东盟国家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最终统一,关系到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也关系到中国的和平崛起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台湾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的问题。这其中,台湾“国际空间”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敏感而又复杂的问题,常常引起两岸双方的不快,甚至对抗,影响两岸关系的健康发展。此问题的合理解决,将在很大程度上拓展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实质内涵,提升台海问题和平解决的机会系数,推动两岸的和平统一与中国的和平崛起。台湾“国际空间”问题,指的是台湾对外交往问题,意指台湾在国际舞台上存在的形式与权利范围。这一问题可以从三个角度考察:台湾的“邦交国”问题,台湾与“非邦交国”的关系问题以及台湾参与国际组织、国际会议等问题。东南亚地区是台湾发展对外关系的重要地区。台湾与东盟国家的关系,是研究台湾“国际空间”问题的典型案例。在上世纪70年代以前,东南亚国家大多追随美国奉行“反共反华”的敌对政策,与台湾保持着“邦交”关系。上世纪70年代,随着美国主动寻求与新中国接近,东盟国家也纷纷与台湾“断交”,转向承认新中国,但双方经贸关系却有了提升。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东剧变,两极格局彻底瓦解,对台湾与东盟国家的关系产生了影响。李登辉当局积极推动“政治民主化”和“政权本土化”,岛内政治生态发生重大变化。在两岸关系上,弱化“一个中国”原则,淡化统一诉求,回避政治谈判,公开提出“两国论”。在国际上,大搞“务实外交”,谋求重返国际组织,与一些国家发展实质关系,进而寻求国际社会的“双重承认”。台湾地区领导人实现了对东盟国家的访问,互设代表机构并提升机构层级,突破了“非官方”的限制。两次推动“南向政策”,借“南向”抑“西进”,阻遏台商赴大陆的投资热潮。同时,加强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关系,以经促政,借此推进双边政治关系的提升。2000年陈水扁上台后,否认了“九二共识”,鼓吹“一边一国论”,在岛内推行“公投”、“宪改”等激进“台独”路线,限制两岸交流,推行“去中国化”,大搞“烽火外交”,以攻为守,四处点火。结果不仅未能扩大台湾的“国际空间”,而且还使得两岸关系危机频发,美台关系、台日关系严重受挫,台湾被国际社会视为“麻烦制造者”。东南亚国家对陈水扁当局的危险行为都表达了不安和反对,没有太多的意愿发展与台湾的政治关系。双方经贸关系也深受影响,台湾经济陷入“边缘化”困境。2008年以来,马英九当局认同中华民族,主张在“宪法一中”和“九二共识”的基础上,维持“不统、不独、不武”的台海现状,以促进两岸和解为主线,推动两岸经贸往来与文化交流的全面正常化。在对外政策上,提出了以改善两岸关系为前提的“活路外交”,主张与中国大陆实现和解休兵,维持台湾“邦交国”的现状;重建与“非邦交国”特别是美国、日本之间的互信;扩大台湾参与国际组织、国际活动的范围。在东南亚地区,马英九当局利用台湾的经济实力,积极开展“经济外交”,努力开展民间交往、积极参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谋求与东盟国家签署经济合作协议,充分发挥“软实力”的作用,推动台湾与东盟国家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在后冷战时期,东南亚国家都与中国建立或恢复了外交关系,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希望两岸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也重视发展与台湾的关系,在大陆和台湾之间搞“平衡政策”,加强与台湾的经贸联系,并利用台湾制衡中国大陆。冷战后台湾与东盟国家关系演变具有如下特点与启示:一是冷战结束后,台湾与东盟国家关系的主要方面依然是在经贸、人员、科技等非政治性关系。二是双方关系发展呈现出先扬后抑再扬的特点。李登辉时期是台湾与东盟国家交往最为活跃的时期,也是双方实质关系发展最快的时期。但到了李登辉后期和陈水扁时期,由于台湾当局坚持分裂国家的路线,导致两岸关系紧张,威胁亚太地区和平。东南亚国家坚持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并不愿过多地与台湾当局发展关系。马英九上台后,两岸关系发生重大而又积极的变化。台湾与东盟国家的关系有了进一步发展。三是中国大陆实力的增强是维护“一个中国”原则框架的坚强保障。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两岸实力对比越来越有利于中国大陆方面,东盟与中国的自由贸易区也已建立,在此背景下,东盟国家在发展对台关系时,必然会以中国大陆为第一考量,更加严格遵守一个中国政策,台湾与东盟国家的实质关系空间也将被限缩。2008年以来,台湾当局积极寻求参与东亚区域经济整合。大陆应在一个中国的框架下协助台湾参与,不仅可以帮助台湾摆脱经济困境,为台湾同胞谋福祉,而且也能展示大陆的善意,加强两岸同胞对国家的“认同”。两岸在东南亚地区拥有共同的利益,应加强合作、优势互补,为本地区的和平、稳定、繁荣做出积极贡献。两岸应该本着对两岸人民有利、符合两岸人民共同福祉的宗旨,先从经济、文化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努力开创两岸在东南亚地区合作的新局面。

霍伟东[9]2003年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设想是2000年11月在新加坡召开的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提出的。领导人会晤期间,针对东盟方面关注中国加入WTO对东盟的影响,朱镕基总理提议就中国—东盟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根据领导人的指示,成立了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经过研究,专家组向领导人提出了建立中国—东盟紧密经济伙伴关系的建议,其中包括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1年11月6日,在文莱举行的第5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双方就未来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达成了共识。2002年11月4日,在出席第6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后,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是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的里程碑。它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崭新的历史阶段。该协议规定,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正式谈判在2003年启动,2004年6月结束,2005年1月正式启动双方的关税减让计划。一论文的结构体系与主要内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21世纪影响中国、亚洲甚至全世界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其建设过程和运行效果将影响世界经济格局。本课题运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尝试运用经济学、国际经济政治学、以及文化等学科,讨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学理论背景、国际政治背景、文化背景和现实背景,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行了比较系统、全面的分析,同时紧密联系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模式选择、经济效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东亚合作及其前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西部大开发等现实问题,作了一些比较深入的探索。本文由八章构成。第一章是关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理论背景的经济学分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必然有其经济学理论基础。作者梳理了一体化的理论渊源,探<WP=3>讨了一体化的涵义、性质、机制,对比了一体化的几组概念,并对区域一体化理论的发展及其最新进展进行了评述,以助于在理论上加深对一体化历史与现状的认识,指导我们新的实践。第二章是作者从国际经济政治学的视角,尝试运用相互依存理论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行分析。相互依存是国际经济政治学的一个主要命题,它提出了国际合作的新方向,提供了解决贫富、发达与不发达矛盾的新途径。国际经济政治学的另外两个主要内容是建立在相互依存基础上的经济关系政治化与政治关系经济化和霸权后的合作理论。在本章,作者分析了相互依存理论的背景和基本内容,以及全球化条件下相互依存在经济上的表现,指出亚洲金融危机是对相互依存理论的反面验证。最后,作者指出,相互依存理论是中国与东盟确立“面向2 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重要依据之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双方必须以相互依存的国际关系战略观作为共同的指导思想;同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是在相互依存基础上构建的我国国际战略框架的重要内容,是对国际合作理论的现实性丰富。第三章是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现实背景的分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有其深刻的现实背景,首先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大趋势;其次,东南亚金融危机的重大影响以及“9.11”事件的影响、美国日本经济的不景气,都是构成东盟国家对华政策变化的动因。作者指出,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提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更展示了中国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中国与东盟的关系有坚实的基础,发展中国与东盟的关系,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正是这些根本利益,成为促进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的内在动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无疑会巩固双方的利益和关系,从而实现“双赢”。第四章作者讨论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文化背景。长期以来,主流经济学把文化问题排除在经济学研究之外,认为文化研究是人类学家的事情。对新古典经济学家来说,因为偏好不变是一个基本的假设,所以,文化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个无法开启的黑箱;而新制度经济学由于采用了理性最大化的个人行为分析,把文化处理为个人选择的结果,因此,它也基本上忽视了文化对经济行为的意义。其实,文化是一个多话语的概念,必须进行跨学科<WP=4>研究;文化的概念也是多维度的。除了早期凡勃仑及其旧制度学派外,20世纪90年代,转轨经济中的制度变迁问题使相当多的经济学家也重新发现了文化研究的重要性,诺斯就是突出的一例。他在接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演讲中,直截了当地把文化视作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关键因素。而学者们在对东亚经济模式进行讨论和分析时,更是离不开对文化因素的考量。作者认为,东盟作为东亚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发生和发展离不开东亚经济政治文化的大环境。因此,讨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就不可能离开文化背景这一重要因素。在本章里,作者探讨了文化与经济的关系,对东亚经济增长进行了文化解释。指出,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过程中,共同的文化背景与渊源下的东南亚华人与华人经济将会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第五章探讨了中国—东盟

王柏松[10]2013年在《中国新安全观及其安全战略选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冷战结束后,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及国际政治格局的巨大变动,国际安全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威胁国家安全的全球性问题日益突出。与此相适应,中国对安全威胁来源、安全内涵、安全主体、安全维护手段、安全理想追求等问题做了新的回答和阐述。以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内容的中国新安全观的提出就是对这些新的安全威胁最新阐释的思想结晶。中国新安全观有着丰富的思想内涵与理论意蕴,不仅继承了建国以来中国传统国家安全思想,而且也吸收了国际流行的“新安全观”的合理内核,是维护中国自身、地区乃至世界安全的重要安全指导思想,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中国新安全观是在上海合作组织和中国—东盟经济安全合作的成功实践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新安全观在中亚和东盟的安全实践充分证实,大小国家间可以在国家间相互依存进一步加深的背景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合作,以实现共荣共存与共同安全的目标。由此,中国新安全观也极具重要的实践价值。新世纪初,和谐世界理念的提出是对中国新安全观的深化和发展,是中国新安全观对实现理想安全追求的最新升华。二者是实现持久和平,促进共同繁荣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中国新安全观是国家安全观的具体原则,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缺乏可操作性。为弥补其不足,需要在新安全观指导下筹划和制定切实可行的具有一定动态性的国家安全战略,并根据国内外安全形势的需要不断进行调整,以对国家安全起到更积极的指导作用。在新安全观指导下,并充分考虑中国特有的历史传统、战略文化及其社会制度等方面基础上,中国选择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和平发展之路,和平发展由此成为中国国家安全战略的必然选择。本文在对国家安全相关理论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回顾新中国成立后分别以毛泽东和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两代领导集体的中国国家安全观的演变历程,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则,采取将政治学、军事战略学、马克思主义以及中共党史等多学科视域的研究方法,对中国新安全观的确立、实践、追求及其指导下的国家安全战略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对新安全观的发展及其和平发展安全战略的完善提出了一些重要的建议性思考。本文包括引言和六章正文内容。引言是论文的导论部分,主要阐述问题的提出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研究思路、框架、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等。正文第一章是全文的理论框架:对安全、国家安全及其安全战略相关概念进行了细致分析,并比较了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三种经典安全范式,为中国新安全观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章回顾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国国家安全观的发展历程。笔者以形成的时代背景、思想渊源及其主要内容三个方面对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进行了梳理分析。尽管毛泽东和邓小平为核心的两代中央领导集体没有形成系统的国家安全观的专门论述,但是他们关于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政治思想至今仍有宝贵的理论价值,是中国新安全观的直接理论来源。第三章是本文的重点。着重分析了中国新安全观的时代背景、思想渊源、核心内涵、理论意蕴以及理论创新价值。与国际流行的“新安全观”比较,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内容的有中国特色的新安全观是实现国家间“相互安全”、“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为目标的新时期国际关系安全理论的最新发展,是当前解决各种非传统安全威胁而形成的有效可行的安全新理论。第四章应用具体案例分析了中国新安全观的实践过程。中国新安全观是在上海合作组织和中国—东盟经济安全合作的发展实践中进一步丰富与完善起来的。在此基础上,笔者对地区多边合作面临的挑战及其解决路径和面临的机遇也进行了探讨。第五章着重对中国新安全观关于实现理想安全目标追求进行了中国式的探索。和谐世界理念是中国新安全观的深化与升华,符合人类实现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的需要。笔者主要侧重于对新安全观与和谐世界的关系及其对和谐世界建设面临的挑战探索相关的解决措施进行分析与思考。第六章是本文的另一个重点。中国新安全观是具体的原则,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为了使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应在其指导下制定可行的具有动态性的国家安全战略。笔者沿着这个逻辑思路,对世界强国崛起的启示价值进行深刻总结,从国家安全战略整体构建的视角论述了和平发展作为当前中国国家安全战略选择的必然性,并针对中国外部安全面临的挑战实际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建议和思考。

参考文献:

[1]. 台湾在东南亚地区经济发展空间研究[D]. 段立雪. 暨南大学. 2016

[2]. 东盟与中国关系发展中的台湾因素[D]. 张志. 暨南大学. 2000

[3]. 东盟合作及其对华关系中的国家利益分析[D]. 何奥龙. 内蒙古大学. 2006

[4]. 冷战后中国与东盟关系中的台湾问题[D]. 卢红飚. 福建师范大学. 2011

[5]. 亚太格局下的南中国海争端[D]. 郑泽民. 中共中央党校. 2004

[6]. 全球化背景下两岸直接投资的法律制度研究[D]. 吴智. 武汉大学. 2010

[7]. APEC与中美关系[D]. 王巧荣. 中共中央党校. 2003

[8]. 冷战后台湾与东盟国家关系研究[D]. 王俊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2

[9].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研究[D]. 霍伟东. 西南财经大学. 2003

[10]. 中国新安全观及其安全战略选择研究[D]. 王柏松. 东北师范大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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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与中国关系发展中的台湾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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