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察工作直接关系耕地保护红线能否守住,是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面对人手少、任务复杂艰巨的实际,莱芜市高庄国土所迎难而上,锐意创新,将执法监察牢牢抓在手上,突出把好预防、发现、查处三个环节,积极破解执法难题,辖区内违法占地比例一直保持在5%以下甚至“零违法”,维护了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预防环节:打好“预防针”,不当“救火队”
高庄街道辖区157.8平方公里,共90个行政村,分布6处煤矿、13处石料厂,执法监管任务艰巨,而且还有大量的日常业务工作,而高庄国土所工作人员仅3名,待违法行为发生后被动执法根本不可能守好红线。为此,高庄所注重源头预防,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让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尽量降低发案率。
一是宣传好领导,让领导宣传。领导干部具有决策权,对一个地方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好坏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为此,高庄所从宣传领导入手,积极向办事处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国土资源工作,使领导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并带动广大群众保护好国土资源,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党委书记多次要求决不允许用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的代价来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办事处主任亲自调度、靠前指挥,旗帜鲜明地支持国土资源执法;办事处出台《高庄街道办事处村级国土资源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村级评先树优、干部奖惩挂钩,直至追究党纪政纪处分,防止了村干部私自答复及知情不报。
二是宣传好企业,让企业守法。企业有的是用地大户,有的是采矿主体,是一个地方国土资源秩序的风向标。高庄所结合为企业排忧解活动,实施“国土法规进企业”工程,对辖区内企业每年至少组织2次上门走访,1次专题座谈会,1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基本杜绝了企业违法占地和非法采矿现象。
三是宣传好群众,让群众参与。常年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每年在辖区内张贴600余份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每村刷写宣传标语10余条,并公开举报电话。不定期“赶大集”发放宣传资料,到村委、村民家中座谈走访,面对面宣传,解疑释惑。每村聘请1名协管员,确保及时掌握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对违法当事人,进村入户说服教育,争取当事人自动改正违法行为。
发现环节:“立体执法”,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及时发现对于防止违法蔓延具有重要作用。高庄所积极打造巡查、联动、科技“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立体执法”框架,尽可能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早发现、快查处、少损失。
一是强化动态巡查。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每年制定巡查计划,统筹安排巡查路线,确定“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城乡结合部、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企业周边、矿区周边等作为一级巡查区域,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其他区域每周不少于1次,确保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实行巡查责任制,建立巡查登记制度,发现制止的违法行为全部登记造册,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发现及时、报告准确。推行“两及时、双汇报”制度,即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现场制止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及时汇报;汇报时既向分局汇报,又向办事处分管领导汇报。违法行为发现率保持在90%以上,70%来自日常巡查,不存在卫片发现而巡查未发现的情况。
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国土所积极推进“借力执法”,不单打独斗唱“独角戏”。协调办事处成立派出所、国土、行政执法、规划、供电、安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联合执法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及时制止、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在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春、秋两季,联合分局、办事处集中开展拉网式巡查,防微杜渐。针对夜间盗采河沙问题,协调办事处组建夜间巡逻队,坚持不间断巡查200多天,查扣大型挖掘机11台次,使局面得到稳控。协调办事处在关键路段埋设限高限宽混凝土路障,协调公安部门对非法盗采企业不出售炸药,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对违法企业不予办证,协调银行对违法人员不予贷款,很好地从源头上减少了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科技执法。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手持GPS等设备,充分利用卫片资料和卫星遥感监测等信息化技术,快速定位,快速赶到违法现场,快速核对是否违法及占地地类等,并通过执法监察系统软件,及时上传违法现场照片、视频,提高执法效率和公信度。对盗采易发区,安装摄像头24小时监控,彻底杜绝了盗采行为。
处理环节: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对屡教不改、顶风而上形成违法行为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保持了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是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对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处理到位,公开曝光案件,增强警戒效应。2012年以来,土地违法立案12起,违法采矿立案2起,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1人,移送纪委追究党政纪责任4人次。2012年,对7个村的8处违法占地,高庄所联合公安分局、办事处等组成70余人的联合执法队伍组织集中强制拆除,邀请周边20多名村干部全程现场观摩,并抓住时机以案说法,向围观群众发放法规文件,增强村干部、群众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意识。连年组织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以会战的形式壮大执法的声势和规模,炸毁封填井筒10处,取缔非法采矿点23处,扣押非法采矿设备23部,基本杜绝了乱采滥挖现象。
二是人性执法,疏堵结合。执法后全程回放执法录相,“晒一晒”执法言行,保证准确掌握“火候”,确保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对能够办理用地手续的,积极动员尽快办理,并靠上与发改、规划等部门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对必须予以拆除的,提前做好思想工作,尽量让当事人自行拆除,减少损失,自行拆除率60%以上。对强制执行的,尽可能保护好当事人财物。提前介入,分析辖区内形成违法行为的原因,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先安排用地指标,缩减办事时限,降低审批难度,让用地者乐于办理手续。预判市场需求,提前编制矿产出让计划,及时投放市场,起到了较好的疏导作用。
论文作者:邹勇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第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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