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在制度建设——关于“三个代表”论述的学习札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札记论文,论述论文,制度建设论文,代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三个代表”论述最大的理论贡献是正确地回答了“执政党的现代化”问题
1 2000年初,对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规范, 江泽民同志有一个相当新鲜的、极为重要的论述。他说:“只要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永远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并带领人民不断前进。”
在这里,我注意到,江泽民同志使用的并不是一个判断句——“是”,而是使用了一个条件句——“只要……就能”,这决不是说明到迄今为止的历史上,中国共产党还没有成为“三个代表”,而是在表述“只要”这样做了才会“始终如一”地、“当之无愧”地成为这“三个代表”。我以为,江泽民同志的这种表述既来源于中国改革开放20年时代气息所传送出来的宝贵经验,又产生于建党以来的近80年,特别是建国初前30年,尤其是“文化大革命”10年所造成的沉痛教训,更针对着现实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中所存在的严重问题。
因为,只有从根本上扭转了“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实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重点转移”,只有坚决反对“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唯心论,只有彻底地否定了以不断提高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来促进生产力水平提高的穷过渡做法,只有努力寻找到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各种所有制形式从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够真正成为先进的社会生产力的代表;只有真正尊重创造与传播科学的知识分子,只有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路线,实行具有人类智慧与胸怀的向全世界扩大开放政策,才能够真正成为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代表;只有坚决地抵制对“按劳分配”、“货币工资制”的批判,只有从根本上遏制特权人物的腐败行为,实行从严治党的民主与法治建设,维护与保障广大人民的物质与精神生活的基本权利,才能够成为他们的根本利益的代表。
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要把中国的事情搞好,关键取决于我们的党。”而党的建设又取决于党的基本路线、取决于党的方针政策,这一切又都是由党的基本性质所决定的。所以我们说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是对党的性质的新鲜概括。这种概括的前提就是因为作为共产党的阶级基础的“工人阶级”在新的历史时代已经有了一个新的科学内涵。在社会转型时期,作为“工人阶级”的概念,无论在静态结构上,还是在动态总量上都从内容到形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它已不再特指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的工厂工人,它尤其应包括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的“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载体——知识分子。
正是在这个时代背景下,由于执政党的阶级基础已经孕育了新的科学内涵,由于无论是先进的社会生产力,还是先进的文化,其运行载体已经有了新的重大变化,所以,无论对共产党的依靠力量,还是服务对象,其基本路线与方针政策都应作相应的重大调整与变革。只有这样,才能因显示出时代的特征而继续保持住先进性。具体地说,这个“先进性”有三层涵义:其一,作为党员个人,其本身就是工作在从事高科技,从事优秀文化的先进岗位上,如钱学森、蒋筑英;其二,作为党员个人,在所有平凡的岗位上都做出了优异的成就,如雷锋、李素丽;其三,更主要的则是指作为从地方到中央的各级党组织,它在为人民服务宗旨下,能够“体现”、能够“代表”先进的方向,如焦裕禄、孔繁森。中外共产党执政史表明,什么时期忠实了“三个代表”,党的事业就发达,党的威信就提高;什么时期背离了“三个代表”,党的事业就受挫折,党的威信就受损伤。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证明了这一点,陈希同、成克杰、王宝森、胡长清的犯罪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正是从“三个代表”所体现的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这个特定的新的科学内涵出发,我们才能够认为:如果说1992年初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的光辉思想在理论上最大的贡献就在于对“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两个共产主义运动中世界性和世纪性关键性问题有了一个经典性的结论的话,那么,2000年初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在理论上最大的贡献就可以归纳为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以及“怎样来建设党”这两个决定党的生死存亡命运问题即执政党的现代化问题作了一个十分正确地回答。这是对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在治党方针上的具体应用,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重大发展。
能否成为“三个代表”重在三项制度的建设
2 中国共产党并不是一个经济组织, 它不可能直接地去体现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趋势,不可能直接反映生产力的先进程度。中国共产党也不是一个文化团体,它不可能直接地去体现文化的具体各种形式与状态,也不可能直接反映文化的先进程度。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政治组织,是一个执政党派。所以,无论是对于先进生产力,还是对于先进文化,它都只能去“带领”、“促进”与“代表”。而这一过程,对于处在改革开放时代的中国共产党本身建设来讲,也就被纳入了政治体制改革范畴。这是因为,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能否”代表(《人民日报》2000年5月20日),而能否做到“三个代表”,又并不是自我标榜的, 而是广大人民群众认可的结果。
在对于党的自身建设这一问题上,虽然不能忽视道德、伦理、教育、良心、作风、性格等因素的作用与功能,但是从根本上讲,还是一个制度保证、体制选择的因素与过程,这也就是说,要靠具体而切实的制度去保证“三个代表”的实现。邓小平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然后他又列举:“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
为什么必须从“人治”走向“法治”,为什么要从“指示”走向“制度”?这是因为任何人治、任何指示,或由于能力所限,或由于信息失灵,不仅无法保证“正确”,而且更难保证“一贯”。所以,邓小平最后的结论是:“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制度是决定因素”。今天,江泽民同志又诚恳地呼吁与庄严号召:为了成为“三个代表”,“希望大家紧密联系实际,加强进行思考和研究,积极探索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我认为,只有寻找到实现“三个代表”的保证条件,制定出具体而有效的制度来,“三个代表”的形象才不是虚幻而是落实的。
如果说“三个代表”的关键在于“能否”代表的话,那么能否代表的关键又是“制度”如何。可见,这里的问题就在于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又回到了制度,所以,我认为的确是:重在制度建设。
鉴于今天的时代特征与中国国情特点,归纳起来,制度建设主要有三项具体内容,即“深化改革”的制度、“扩大开放”的制度,“从严治党”的制度。
从执政党的“深化改革”制度来讲,主要目标就是为了解放的发展生产力,极大提高社会的物质文明,力图体现先进的社会生产力的代表;从执政党的“扩大开放”制度来讲,主要目标就是吸收人类文明,极大提高全社会的精神文明程度,力图体现先进文化的代表;而从执政党的“从严治党”制度来讲,主要目标就是反特权、反腐败,切实保证人民的各项权利,力图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也就是说要把党对这两大文明建设的贡献统一到广大人民的利益上来。可以认为,从制度上看,“三个代表”不仅准确地体现了执政党的性质,而且也准确地体现了政权的性质,尤其是准确地体现了国家的性质。
“深化改革”制度的核心是以“生产力标准”去衡量主客体;“扩大开放”制度的核心是正确对待科学与知识,努力吸收人类先进文明成果;“从严治党”制度的核心是从主体上反腐败,客体上切实保证广大人民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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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三个代表”的要求出发,改革经济制度,深化的内容是极为丰富的。
江泽民同志指出:“我国社会生活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等的多样化还将进一步发展。这必然会给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带来深刻影响,给我们党执政和领导各项事业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所以,执政党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这些都是现阶段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我社会生产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必然要求”(《人民日报》2000年5月16日)。
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制度中,江泽民同志尤其谈到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制度安排。他认为,由于非公有制在“在活跃城乡经济、满足社会多方面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它们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增强竞争力,完善企业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所以,为了“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凡是已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应建立党组织,都要在企业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组织要按照政策积极做好团结、教育、引导私营企业主的工作”。
在对待经济工作问题上,我们必须看到,贫困问题依然是中国面临的一大课题。这个现象说明中国头号的经济任务仍然是迅速发展生产力。
总之,“我们的政治路线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6页)。从微观的主体要求来讲,就是共产党员应努力使自己也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骨干;从微观的客体要求来讲,就是以“生产力标准”去评价、衡量一个人,即看他在本职工作“干得如何”而不是“说得怎样”。可以说,在今天,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共产党才能始终保持先进生产力代表的光辉形象。
2、从“三个代表”的要求出发, 来看开放大政策中的各项制度,扩大的内容同样也是极为丰富的。
一条中国现代化之路一定要显示出民族特色与反映出历史阶段性来,我们强调“中国特色”,就是要说明它的民族性、地区性、国家性;我们指出“初级阶段”,也就是要表示它的时代性和渐进性,没有了这两点,当然也就没有了中国现代化每一个过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是,无论这种特色“特”到什么程度,也不管这种“发展阶段”进入了哪一个时期,现代化道路一定有它的“本色”和“同质”。我们决不能以“中国特色”来拒绝由“本色”所带来的规范要求,更不能用“初级阶段”去否定本来应当实现的各种现代化进程。
我们在强调“中国特色”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努力吸收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果实与营养,不仅反映了我们的胸怀,更反映了我们的聪明和智慧。我们决不赞同当年洋务派“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狭隘民族主义观念,决不赞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蓝本,而是要在经济全球化、区域化中积极参与国际大分工。这也就是说,所谓“中国特色”也只能“特”在发展道路上,而决不是“特”在发展目标上。
总之,如果以人类发展史的角度来透视华夏,如果用世界水平的眼光去观察中国,那么,我们就完全可以说,我们在说“中国特色”时,更应强调创造性吸收“人类文明一般”;在确认“初级阶段”时,更应强调体现时代步伐的“国际惯例”。
同时,我们应当说明,科学技术不仅仅是生产力水平的基本标志,更是人类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
邓小平同志1988年9月12 日在听取关于价格和工资改革初步方案汇报时的谈话在公开发表时,取了一个题目:《从战略高度考虑教育问题》。文中说:“最近,我见胡萨克时谈到,马克思讲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非常正确的,现在看来这样说可能不够,恐怕是‘第一生产力’”。
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其行为载体就是知识分子,而知识分子应是“先进思想的传播者、科学技术的开拓者、‘四有’公民的培育者和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者”。
马克思在文化领域的一个重要思想,即:“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
毛泽东是提倡“双百”方针的。他明确指出过,知识分子绝大多数是拥护社会主义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基本的、长期的方针。邓小平也一再重申,党的方针没有变,“双百”方针还是要。“双百”方针的目的就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江泽民同志坚持讲“人才是一个国家发展中最重要的资源。当今世界争夺人才的竞争十分激烈”。为此,我们完全可以说:竞争创造繁荣,激励创造人才。只有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当然,要成为先进文化的代表,弘扬人类文明,必须同时剔除腐朽的没落文化。
可见,从微观的主体要求来看,就是共产党员应使自己崇尚科学,崇尚文明;从微观的客体要求来看,则只有坚持而不是动摇“双百”方针,正确对待知识分子,尊重人才问题,为尽力保证知识分子“四个”功能的实现创造良好的政治与经济条件。所以,只有从制度上全面落实党对知识分子政策,尤其要制定好调动广大知识分子积极性的具体而切实的制度,共产党才能充分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
3、从“三个代表”的要求出发, 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建设的内容更是极为丰富的。
在这里,制度的宗旨、核心内容、具体措施,说到底,就是切实保证宪法所赋予人民的一切权利,这也就是“三个代表”的同义语。江泽民同志指出,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所遵循的方向和目标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必须坚持完善这个根本政治制度”,这是因为“共产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与目的外,没有其它的利益和目的”(《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73页)。既然“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取决于我们党”。 而在党内一部分人中又存在着“思想僵化,信念动摇,组织焕散,作风漂浮,特别是腐败问题”(《人民日报》2000年5月20日),所以, 必须从严治党。
那么,为什么在改革开放前,党内的腐败问题似乎不如今天普遍而严重呢?这不仅是因为由于在计划经济、封闭经济时代,就总体而言,腐败尚不具备必要的物质基础,而且那时从制度上讲,有一套适应计划经济、适应封闭经济监督、制衡管理措施。而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规范的市场秩序,严明市场制度,尤其是组织上、行政上,法治程序尚不完善,所以,不仅发生了一般的劣根性导致的贪污盗窃,而且还发生了大量的或者是权钱交易,或者更重要的是特殊的职务消费,这种特权腐败正如邓小平所判断那样“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利”。
其实,这些腐败既不是所谓的“计划经济派”,更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派”,而是一种可以命名为“双重体制派”的人物。他们并不希望社会倒退,复归到计划经济时代,但也更不追求改革的深化,从而建立起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来。简单地说,他们所奢求的是不通过市场而只通过权力来获得更多的货币。可以说,这些在双重体制下形成的腐败已经构成了中国改革开放大业的极大的障碍。
转型期危害人民根本利益的腐败行为的特点是:
第一,权力直接转化为消费。
在这里,掌握权力的人,无须任何经济资源,无须任何生产过程,甚至也无须由货币来充当中间环节,权力有时就直接转化为个人消费资料。
在这里,已经不存在生产与分配过程,只存在直接的消费过程。所以,从表面上看,他们既没有也不需要有个人名义的企业,他们既没有也不需要有法定以外的工资与津贴收入,他们仅有的权力就足够给自己带来相应的利益,往往是权力的“范围”才是实际收入的真正制约。
第二,权力的假公济私。
在这里,每一项获得超经济收入的过程,都是一个以各种不同的为公众服务的名义进行的。掌握权力的人不大可能为了自己的直接超经济收入去巧取豪夺,而大部分是在以各种为下属、为公众、为社区等广泛为公共利益的服务中自然地获得了这笔收入。一些特权分子正是打着“大公”的旗号在营“小私”,所以,他们表面甚至上完全可以做到“无私”。
正是针对着这种腐败的特点,江泽民同志才一针见血地断言:“历史事实说明,官吏的腐败、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
对于这种从根本上损害广大人民切实利益的腐败行为的根源,邓小平有过准确的论述:“我们进行了二十八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了封建主义的反动统治和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成功的,彻底的。但是,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这个任务,因为我们对它的重要性估计不足,以后很快转入社会主义革命,所以没有能够完成”。
也正因为看到了这种缺乏法制的封建主义存在,邓小平才能够多次介绍说:“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 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93页)。
可见这个问题的“重点是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营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98页)。也正是从历史经验中,邓小平作出了带有规律性的结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
那么到底如何从制度上从严治党,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呢?我认为:
首先是法律制度的保证。
“关键是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包括选举产生、委托和聘用的)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情况,作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91页)“关键在于不断地总结经验,使我们党的生活民主化”(《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59页)。江泽民同志也强调要“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改进管理干部的方法结合好,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机制和一整套办法”。我认为,江泽民同志的指示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将极大地克服旧体制的弊端。
其次是社会舆论的监督。
江泽民同志明确地说过:“广大人民群众享有依法运用新闻工具充分发表意见,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和自由,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自由”。依法进行舆论监督,正是维护法律的尊严,理当受到最大的支持。不妨再摘引列宁的一段重要谈话:“舆论监督必须同司法监督相结合,以司法监督为后盾,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社会效果。一旦报刊披露的问题严重到仅靠舆论得不到解决的,就要通过司法机关来调解、起诉和判决。报刊是司法诉讼的重要来源”(《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出版,33卷,327页)。
总之,一方面从微观主体来讲,共产党员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用“制度”去约束自身行为,一切“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尽量遏止腐败等侵害人民利益的现象;另一方面从微观客体来讲,共产党要尽量完善与健全各种民主制度,从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政治与经济权利的实现。
我们必须以“三个代表”为准绳来考察以往党建的一切制度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4 综上所述,我们应以“三个代表”为标准与宗旨, 改革一切不利于“三个代表”实现的现存制度、方针、政策。换句话讲,我们必须以“三个代表”为准绳来考察以往党建的一切制度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我们必须强调的是,虽然制度的建设是一个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但是,起最终推动作用的还是现实的经济生活,马克思当年曾作过科学预见,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这部光辉的著作里作了十分精辟的阐述:“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这就是经济、科学、技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最终决定作用。
我们的党只要站在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潮头,就一定能永远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这里,我们必须强调,这种保障人民利益的民主制度只会加强而不会削弱党的执政地位。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怎样改善党的领导,这个重大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不好好研究这个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坚持不了党的领导,提高不了党的威信”(《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98页)。
由于“三个代表”的联系是统一的,即第三个代表为“根本目的”,第一个代表为“基本手段”,第二个代表为“内在素质”,所以它的要求就决不是一个工程,一项任务,而是一个总纲,一个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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