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时代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变革
□冯 艳 李 萌
【内容摘要】 “互联网+”战略思维为新时代各行业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与战略,借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结合,实现传统行业创新发展,尤其是“互联网+教育”的战略思维,能塑造新的教育格局,拓展人才培养途径。传统法学教育存在教学模式单一、教学结构僵化、教学效果不佳等弊端,采用“互联网+教育”为法学教育提供新动力,实现教育要素和教育结构的变化,灵活采用互联网时代的各项技术与手段,为法学教育发展变革奠定基础,促进法学教育的与时俱进。本文基于“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从“互联网+”的战略思维反思法学教育的发展,将“互联网+”作为法学教育变革的驱动力,探究在“互联网+”基础上实现法学教育变革的对策。
【关键词】 “互联网+”;法学教育;教学新模式
“互联网+”作为新时代发展的焦点,在互联网基础上实现教育发展的创新,得到了各大高校的认可与支持。在互联网平台与各大软件中创新教育途径,构建新的教学模式,为学生提供新学习资源和环境,为传统教育发展注入新动力和教学元素。传统教育与“互联网+”结合,借助信息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等,利用当代网络信息科技高速发展,对法学教育产生革命性的冲击,变革传统法学教育理念、教学方式和教学模式,全面提升法学教学服务水平和教学质量,但这也需要法学教育工作者积极应对新时代的法学教育发展,革新传统教育形式,合理利用网络和技术,促使法学教育适应“互联网+”的要求。因此,在“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必须要全面转念思想与方式,构建新的法学教育体系。
一、“互联网 +”与法学教育现状
“互联网+”改变了传统信息的传播和获取方式,实现信息多向传播,人成为网络信息传播的主体,打破了传统的网站中心格局。“互联网+”为传统企业发展提供了创新途径,通过行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实现行业在新时代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教育”,是利用网络的发展与普及,使得信息流通速度不断加速,资源获取更加便捷,构建新的学习模式,借助各种信息技术与计算机平台等实现自主学习。现阶段法学教育是我国发展过程中的一项基础工程,法治教育成为高校教育的新重点,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与法律意识,是“互联网+”时代下法学教育的核心。法治教育走在多元化发展的道路上,基于新时代发展构建具有特色的法学教育,是顺应时代潮流与其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互联网+”更多的意味着一种思维,“互联网+”思维并非是机械地将互联网和传统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强调要注重新时代下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优势互补,使得两者在相互结合中激发出强大的发展活力。利用“互联网+”要更多地改变原有的思维方式,推进“互联网+教育”的深层次相互融合,也就是说互联网为法学教育多元化发展提供新路径。
二、“互联网 +”时代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
(一)教师教学能力有限。互联网等科技的出现打破了高校法学教师传统教学模式,教师教学理念受到冲击。高校传统大学教学中,教师教学局限于教材,教学模式缺少学习趣味,单一的理论教学易使学生学习感到枯燥无聊,难以发挥主观性和创造性。教师在法学教学过程中一味地强调能力,局限了学生的学习内容,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忽略学生素养的培养。“互联网+法学”对高校法学老师教学要求增加,教师教学能力受到挑战,众多的高校法学教师信息技术水平有限、知识储备有限、教学知识结构模糊,导致教学水平提高困难。传统教学中体法学教师重视学科知识讲解,忽视学生课堂参与度,不能及时了解学生学习需求,教学课堂气氛枯燥,无法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二)学习积极性不高。受应试教育影响,大学生对法学教育态度一般,一方面是高校法学教育质量低下,法学理论知识繁杂、考核方式单一、僵化,教师在教学中注重学生分数,忽略学生能力培养,对学生发展评价片面化明显,多数学生都在考试前进行熬夜背诵,日常学习积极性不高,对法学专业认识简单,学习动机功利性较强,且只有对文字的表面记忆,无法真正投入到法学学习中。长此以往会陷入恶性循环中,学生水平与素养难以提升,对今后学习产生不利影响。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与改变僵化的考核方式,科学实现专业建设,是法学教育在“互联网+”环境中面临的重大挑战。
三、“互联网 +”时代法学教育面临的变革
(一)树立正确学习观念,转变考核方式。目前由于大学生对法学教育存在认知上的偏差,导致多数大学生对法学教育学习积极性不高,加之单一的教学模式,使得学生课堂学习积极性较差。所以,在进行大学生法学教育之前,必须要在专业发展中充分以实践为导向,为法学专业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在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中,加大实践课程比例,避免单一的理论知识教学,实现法律课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降低大学生法学教育的排斥程度。把法律援助纳入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中,设置相应的学分,保证学生积极参与和教师认真规划。然后,在教学方式中基于“互联网+”思维引入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教学理念,全面贯彻落实自主学习观念,以学生为中心构建教学课程与进行教学设计,转变“传统填鸭式”的教学方法,采用多媒体、探究式、角色模拟与合作小组等教学方式,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体验。在实践课程中,转变传统单一的考核方式,利用过程考核、文书考核以及案件代理等多种方式,将各种法律援助案件作为考核指标,综合性对学生能力、素养等进行考评,客观展开学生能力测试,不以分数评价学生学习成果。
老龄化会影响政府财政支出。大量老年人口退休后,政府需要发放养老金、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基于各地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以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给予护理补贴[6]。老年人口的增加会导致政府对老年人口的支出大幅增加,给政府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
四、结语
由于教育环境的转变,“互联网+”时代下,法学教育必须摈除教育观念的局限性,顺应时代教育的潮流,依托互联网以及新媒体展开多元化教学,引入多种新兴教学方法,制定新的教学目标,培养出法制社会需求的合格建设者。
(二)构建法学教学新模式,引入多种教学方法。大学法学教育应适应时代变化,紧跟时代发展潮流谱写新篇章。由于前期我国互联网技术尚不发达,网络教育交流平台少,国内教育专家和学者受地域和语言限制,教学交流活动多以讲座、论坛、出国留学形式展开,受信息时效性限制,知识传播速度落后,教育理念一定程度上落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本着开放共享的教育理念,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开放了线上教育资源。我国引入慕课理念后,慕课教育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清华大学设立了“学堂在线”,上海交通大学开设了“好大学在线”,爱课程网与网易公司联合打造了“中国大学MOOC”。慕课教育模式的出现冲破了教育的藩篱,颠覆了传统大学教育模式,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平等受教育的机会。高校法学教育变革中应主动研究慕课课程体系,与传统课程相结合,整合教育资源,构建高校法学教学新模式。此外,微课、翻转课堂等新兴教学方法都可以实现传统教育与现代化教育技术的融合,为大学生法学教育变革提供技术条件,重新搭建新的教学模式与教学平台。
【参考文献】
[1]武亚林.浅析“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变革[J].法制博览,2018,31:294
[2]崔艳峰.“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变革[J].西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8,1:55~59
[3]尹业广,郭剑平.浅析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下法学教育的机遇、挑战与改革方向[J].法制与经济,2018,7:195~196
【作者简介】
冯艳(1978.11~),女,江西景德镇人;南昌广播电视大学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理论法学、民商法学
会议指出,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制定实施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是全党的一件大事,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The maximum tensile or compressive strain along the diffraction plane is represented in terms of microstress present in the sample. The maximum microstress present in the sample can be obtained with the relationship[18],
李萌(1985.2~),女,江西南昌人;南昌广播电视大学讲师,硕士;研究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
标签:“互联网+”论文; 法学教育论文; 教学新模式论文; 南昌广播电视大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