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大学评价——1998”(摘要)的异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异议论文,中国大学论文,摘要论文,评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2.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773(2000)04-0018-04
《中国高等教育评估》2000年第3期刊载了“中国大学评价—1998”(摘要)一文,并在“摘要”前面加了编者按。编者按说,人们对“中国大学评价”的相继研究结果“褒贬不一”。对于一项如此艰辛的研究成果,人们缘何不予认可,甚至予以贬低呢?对此,笔者结合“中国大学评价—1998”(摘要)谈些肤浅的见解。
一、评价体系缺科学依据,难以自圆其说
人们对一项评价结果,是肯定还是否定,主要是看评价方法是否具有科学性,评价结果是否具有客观性,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并能自圆其说。否则,人们就会予以否定,甚至嗤之以鼻。例如,北京大学是我国大学的排头兵,是我国综合大学的“老大哥”,这是人所共知,校所共识的事实,但“中国大学评价—1998”所列前100名的排序中,位居综合大学头牌的不是北京大学,而是浙江大学。对此人们不但会感到迷惑,而且会产生下列疑问:
第一,尽人皆知,1997年前的浙江大学是我国一所著名的工科大学,尽管没有权威部门与权威人士对浙大进行评价,但人们习惯上都认为浙江大学是我国10所优秀的大学之一。但在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1997年,浙江大学与浙江医科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和杭州大学实行了合并,使浙江大学由原工科型组合成了工、农、医、数、理、化及文、史、哲等学科齐全的规模较大的综合型大学。其中,原杭州大学本身就是一所地方性的综合型大学,并成为原浙江大学转为综合型大学的学科基础,或者说,新的浙大所以成为综合型大学,是与杭州大学的加盟密不可分的。但应当指出的是,原杭州大学作为一所地方综合大学,其人才培养质量与学术“品位”与北京大学相比,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或者说在综合型大学的位次上不属同一档次。如果这个前提是事实,而不是虚构的话,那么仅仅由于四校的合并,就可使长期处于工科型的浙江大学,在合并后的短短一年中,便可超越拥有百年综合实力与“底蕴”的北京大学,而成为我国综合大学的头牌,必然会使人惊愕与疑惑。人们会不由地发问:难道几个学校合并所引发的各种量的发展与规模的扩大能够立刻带来学校质的飞跃?难道学校合并会给新生的学校带来“特异功能”?要不一所大名鼎鼎的工科大学,怎么一和几所省属大学合并就会在一年中超越了北大,并坐上了我国综合型大学的头把交椅了呢?对此,人们自然会百思不得其解。
第二,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而生源质量则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基因。即一所一流的大学要培养一流的人才,不但要有一流的教师、一流的图书馆与一流的实验设备和一流的管理,同时也必须有一流的生源质量。所谓名校,实际上就是名师培养名人或优秀人才的学校。并且由于名校受学生的青睐,故而能招收到一流的学生,形成培养一流人才的良性循环与经久不衰的局面。但一所名校一旦出现名师断代,或多学科的名师减少,或因与其他较低层次的学校合并,使学校的均衡实力与名气受到影响,则一流的学生往往会对其敬而远之,另择高就。这时,该名校的生源质量就会出现下滑的状况,学校的名气也会因此而受损。正由于生源质量对学校的人才培养和学校声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学校的生源质量如何也就成了人们判断学校优劣的重要尺度。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在“中国大学评价—1998”的排序中,北京大学的生源质量在高校中列第2位,浙江大学的生源质量排第30位(原浙大的生源质量估计比这个位次要好),面对生源质量在两校的较大差距,加之生源质量在学校中的重要地位,人们不禁会发问:既然学校的首要任务是培养人才,既然生源质量是人才培养的基因,既然能否培养出大批优秀人才是学校优劣的主要依据,那么浙江大学是如何运用“鬼斧神功”,将处于第30位的生源质量培养成了超越第2位生源质量的北大,使他们都成了一流的人才,并使浙大折桂全国综合型大学之冠了呢?对此,“评价”中没有任何说明与分析,同时也没有介绍浙大的“锦囊妙计”,人们也就自然不得其解,或认为评价结果难以自圆其说。
另外,在生源质量的排序中,哈工大排在第55位,西安交大排在第41位,华中理工大学排在26位,中国人民大学排在第7位,但面对这项关系学校声誉与学校地位的重要评价指标,人们意想不到的评价的结果却是,前三个学校都排进了中国最优秀的10所大学之列,而中国人民大学却被排入了前100名大学的第27位。对此,人们也同样会对评价结果感到大惑不解,觉得难以“自圆其说”,并怀疑其评价指标体系究竟有多大的科学性?
二、评价体系中的可比性使人难以置信
人们对“中国大学评价”所以褒贬不一,其主要原因是对评价的可比性与科学性产生诸多疑问。比如,“评价”将不同类型的学校按统一指标体系进行“折算”,进行比较,只要共性,忽视个性,并以量“折算”,而忽视质的评价,使人会认为这样的大学排序有失公正。而且,这种“评价”中的大学排序,究竟能在多大程度反映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实在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马与牛同属牲畜,马的特长是跑得快,故善于拉车;牛的特长是有力气,故可用来耕地。然而若有用统一指标体系“评价”二者,并予以排序,就必然有失公正,有失偏颇。同样,我们的大学也分为多种类型,而且不同类型的学校担负着培养不同类型的人才,因而同类学校具有着共性的内含,具有一定的可比性,而不同类型的学校具有强烈个性,缺乏可比性。但若将不同类型学校套用统一的指标体系进行比较、折算,其评价结果必然会失真切,必然难以令人信服。例如,中国人民大学是以经济、法律、历史、新闻等学科为主的学校,所培养的人才大多是社会科学型人才,因而尽管它也在向综合型发展,但它基本上是个文科性的大学。而哈尔滨工业大学虽然也在向综合型迈进,但其培养的人才大都为工程技术型人才,因而可以说它是个比较典型的工科大学。如果以科研经费、科技成果、发明专利、科技著作、国内外发表科技论文为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对哈工大与人大进行“折算”评价,则中国人民大学面对哈工大则必然会“俯首称臣”;反之,若以培养优秀的人文人才、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人文学术著作与论文为评价指标体系,则哈尔滨工业大学在人大面前也必然是甘败下风。由此可见,要使“评价”具有科学性,首先就必须确立“评价”对象的可比性,即马与马相比,牛与牛相比,同类院校与同类院校相比,否则,马牛不相及的“评价”与比较,必然会得不到社会的认同,必然会产生“褒贬不一”的后果。
三、对“中国最优秀的几所大学”的质疑
“中国大学评价—1998(摘要)”中,首先排出了通过“评价”所列出的中国最优秀的10所大学,即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毫无疑问,其中的多数就是不“评价”,人们也会认同它们是我国最优秀的大学。但其中的少数学校是否是我国10所优秀大学的成员,人们并不一定苟同。其原因在于,我国要建设的10所世界一流大学与实际上的国内10所优秀大学并非是一回事,即我们要考虑学校现有的基础及国家整体发展布局的需要而确立的,因而不能将要建的10所世界一流大学与现实的10所最优秀大学相提并论。换句话说,被确定为欲建的10所世界一流大学中的成员,未必个个都是我国现实的10所优秀大学的成员。其所以如此,就在于:
第一,优秀大学是一种质的规定性,它不是简单的靠学校合并,靠所需的各项指标的量的扩展就一蹴而就的,而是通过构成学校各项因素的长期努力而形成的。即合并也好,扩招也好,并不能会立刻引起学校各项因素质的飞跃,而是需要有个磨合与各因素重组的发展过程。如果搞不好,甚至会出现由于教育资源某些方面量的突变,使教育资本原有的有机构成受到破坏,从而使学校原有的教育质量或学校质的规定性发生逆变。因此,以学校的各项量变指标来确立学校的优劣,来进行排序是不可取的,也是不科学的。若不相信,我们可将麻省理工学院按评价者们所列的评价指标“代入”评价体系,即将麻省理工学院的“年投入人力、所培养人才数量、教授数量”等各项数据“代入”评价体系,其结果很可能会使这所世界著名的一流大学不仅进不了中国大学的前10名,甚至连前50的位置也捞不到。如是,“中国大学评价”究竟有何意义呢?我们又何必费劲拨力去建10所世界一流大学呢?
第二,一所大学是否为优秀大学,既不是自封的,也不是某个权威人士任命的,而是由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通过其办学水平与办学实力的表现,并得到社会的公认而确立的,否则,优秀大学的认定就会陷入主观唯心主义的境地。例如,我国在确定建立10所世界一流大学中,曾以某个优秀大学作为建设10所世界一流大学的对象,但前提是它必须与某个大学合并,遗憾的是这所大学“要走自己的路”,没有与某某大学合并,故而它未被列入要建设的“10所世界一流大学”之中,同时在“中国大学评价—1998”所列“中国最优秀的10所大学”中也就自然“名落孙山”。对此,人们不难想象,如果该大学“听话”,走与某大学合并之路,不仅会入列中国要建设的10所世界一流大学之中,而且也会被“评价”为“中国最优秀的10所大学”之一。这也就是说,当初选你作为中国要建设的10所世界一流大学对象时,你是作为优秀大学被遴选的,但你不听“合并”之言,故而在“评价”后你也就不是“中国最优秀的10所大学”之一了。这样的评价,岂不是等于说:“说你是优秀大学,你就是优秀大学,说你不是优秀大学,你是优秀大学也不是优秀大学”。
第三,优秀大学应是人才培养优秀与科研优秀的大学。也就是说,作为一所优秀大学,它既能为国家培养大批优秀人才,又能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发表高水平的科研论文。因为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并在对立统一中形成了“优秀”的内含。即一所大学只有不断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发表高水平的科研论文,并将其转化为教学内容,才能使学生汲取最新的科学营养,成为驾驭学科前沿知识的优秀人才;同时也只有不断培养科技素质优秀的大批人才,才能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科研实力和科研水平,发表更高水平的科研论文,使学校的人才培养与科研活动呈现比翼齐飞的优秀态势。由此可以说,如果说人才培养质量是学校是否优秀的第一标志的话,那么学校的科研水平或学校的科研论文发表水平,就会成为判断学校是否优秀的第二标尺。但是,当我们用“第二标尺”来折射“中国大学评价—1998”所列的10所优秀大学时,就会看到其中的西安交通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在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历年公布的我国高校在国际三大检索论文统计中,它们从未进入过高校的前10名。比如,以“评价”所选择的1998年为例,该年的《科学索引》统计表明,我国高校在国外发表论文数的前20名学校依次是:南京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兰州大学、山东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天津大学、华中理工大学(见“科技论文谁发得多?”《中国教育报》1999年10月27日)。这就是说,除华中理工大学在前20名中锁定榜尾外,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都是榜上无名。又如,根据某报披露,1999年零点调查公司在电脑网络上通过对945人的调查显示,被推崇为中国10所知名的大学依次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另外,《中国青年报》与网大联合推出的2000年大学排行榜上位于前10名的大学中,亦没有西安交通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之名。当然,在国际上发表论文多少,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同优秀大学的内含未必应等同视之。但在最能反映学校科研实力与科研水准的指标上,一个大学在全国高校中进不了前10名,甚至连前20名也都不能入驻,却被评价为中国最优秀的10所大学成员,这种优秀名称与优秀内容的背离,这种名实不符的优秀“评价”,无疑会使人对“评价”结果难以置信,从而也就难免会遭到“褒贬不一”。
四、如何使“评价”能更接近于客观性与科学性
一些热衷于高教评估的同志连续多年开展“中国大学评价”研究,其科研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但其“评价”结果却又屡屡事与愿违,遭到褒贬不一的回声。人们为何对其评价结果难以苟同呢?笔者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评价者所确立的指标体系(年投入人力、科研经费、人才培养数量、科研成果量、教授数量)大都反应的是事物的量,而较少反映着事物的质,这样就会使“评价”难免带有以量代质的片面性,从而使评价的科学性也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有失水准。因为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即没有离开量的质,也没有不反映质的量。但量与质又有严格的区别,其标志就是度(质与量的界线)。因而我们在分析与评价任何事物时,既不能脱离质去谈量,也不能脱离量而谈质,更不能“以量代质”。不然,我们就无法科学地揭示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就不能对客观事物进行科学的评价,反映客观事物的真实面貌。实际上人们对评价结果所以产生疑问,也主要是因为“评价”中的排序所反映的主要是学校扩招、合并过程中的各项指标(学生数、教师数、科研经费、科研成果、论著与论文等)在量上的排序,即各项指标量大的学校排在前位,反之则排在后位。这种过分夸大量的评价方法,无疑不能对高校做出质的正确评价。这正如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所指出的:“单纯的外部原因只能引起事物的机斜运动,即范围的大小,数量的增减,不能说明事物何以有性质上的千差万变及其相互关系”。因此,要使评价富有意义,要通过评价有助于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效益,就必须通过量对高校进行质的评价。即应通过各校的“投入产出之比”来确立学校质量统一的评价方法。
众所周知,国际上在对各国经济进行评价时,是按人均产值进行计算、进行排序的,并以此为衡量各国经济发展的尺度,为衡量各国人民生活质量的标志。即人均产值越高,表明一国经济发展越快,人民的生活质量越高。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以一国年经济总量或国民生产总值计算,我国早已应进入发达国家行列,但以人均计算国民产值与消费水平,我国不仅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就是在发展中国家也不是位居前列者。因此,笔者认为要使中国的大学评价科学化,也应按“投入产出法”、按人均产值系数进行比较,并将各项指标的效益系数总和作为学校排序的依据。比如,甲高校有教师与科研人员2000人,年国外发表论文500篇,年人均产值为0.25篇,再假如甲高校的年投入经费为2000万元,则每篇论文的效益表现为篇/4万元;乙高校有教师、科研人员1000人,年投入经费1000万元,年国外发表论文300篇,年人均论文产值0.3篇,每篇论文的成本耗费为万元。如果按“中国大学评价”的指标加权与折算,甲高校发表论文500篇无疑会排在乙高校之前(乙论文300篇),但按效益指标与人均产值排比,则乙高校会排在甲高校之前。当然,运用效益比较法与人均产值法进行评价要比量化比较法的评价繁琐得多、复杂得多,所耗费的精力也要大得多,而且像人才培养质量的效益比较与人均产值系数很难达到理想的科学境界,但它总比单纯的量的比较会更切合实际,更具有说服力。因此,为了使中国大学评价能反映我国高校的实际,为了探索如何提高学校办学效益的途径,并进一步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上述热心高校评价的同志,不妨用此方法对高校进行一次重新评价,其结果很可能与“1998的排序”大相径庭。
〔收稿日期〕200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