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呼唤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国民待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商论文,直接投资论文,国民论文,待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大力吸引外资和利用外资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我国是以优惠政策为主导构建外资政策法律的,在对外商投资保护制度上就存在着误区——由“国民待遇”衍生出了“超国民待遇”。比如,对外商直接投资(FDI),我国一直实行着“免二减三”的税收政策,优先的审核待遇,在土地使用权、进出口及经营自主权以及外汇管理上的优惠待遇等。“超国民待遇”不仅使外资企业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提高了其税后利润水平,也造成了“内外倒歧视”现象,使我国内资企业实际上处于了不平等的竞争地位。而且“超国民待遇”型的优惠政策虽然在短时间内弥补了投资环境的缺陷和不足,提高了我国吸收外资方面的竞争能力,但其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日益暴露,如我国民族工业受到冲击、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国内资源受到“剥削”和浪费等;从深层次来看,对外商直接投资实行“超国民待遇”,会使国际游资大量涌入,使我国金融风险加大,从而危及到我国的经济安全。
给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可以增加外商投资的透明度,有利于外商投资的进入并给外商投资者带来比优惠政策更稳定的利益。WTO要求成员国在投资法律、法规、行政措施和管理规定方面要公开化,而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仍存在一些尚未公开的政府部门的内部规定。比如,由于对外商的优惠政策过多地由政府控制,因而缺乏透明度、缺少游戏规则,这就使外商难以预测投资环境并制定长期规划。
取消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有利于实现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平等竞争,避免无谓的国有资产损失。WTO提倡自由、平等的市场竞争,而我国在引进和利用外资投资的过程中,由于国有企业在税收、经营领域等方面受到的“内歧视”待遇,使国有企业犹如缚着双手与外资企业竞争,表面上看是为了增加和扩大外商对中国投资,实际上是以丧失国有经济为代价的,并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公正、公平竞争原则。
给外商投资业以国民待遇,也意味着中国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在扩大,对于促进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结构调整的需要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我国将逐步降低关税,有步骤地开放银行、保险、电信、外贸、内贸、旅游等服务领域。这对国内企业和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对外收支平衡能力来说,也是难得的机遇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