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待加强灾后重建中的舆论引导和内生性媒介建设——基于震后灾区农村的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建中论文,灾区论文,生性论文,媒介论文,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灾后重建是“5·12”汶川地震灾区面临的首要工作,其中乡土媒介的重建以及灾民意识和观念上的重建同样重要。在加强信息的横向传播和本土传播的同时,重视对灾民的舆论引导和观念引导,对于灾区的和谐稳定与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份抽样调查名单引发的问题
2008年11月到12月,笔者在四川阿坝州地震灾区进行村民媒介接触情况以及知情权和表达权状况的人户访问和问卷调查时,一份由电脑随机抽取的抽样调查名单在A村引起轩然大波。
走进A村,村民首先对问卷调查人员的身份表现出浓厚兴趣,并且要求看抽样名单。名字未列其中者在仔细核对名单之后,因为名单上恰好有村主任及其儿子的名字,便认为名单上的调查户名不公平。还有村民责问这是谁开出的名单,为什么自己没有列在其中。由于村民情绪激动,一位调查人员甚至被围困而几乎难以脱身。有意思的是,当我们在A村村主任家进行问卷调查时,村主任也询问这名单是谁开的,并建议我们不一定要照名单进行调查。一份25人的电脑随机抽样名单却在干群中引发诸多意见,的确让人始料未及。在接下来的问卷填写中,涉及到本村的村务公开、村民大会的召开情况等问题时,村民的回答也有较明显的情绪化倾向。随着调查的深入,我们注意到这样一个现实:在灾后重建阶段,由于国家对灾民进行了各种各样的补贴,并进行大量救灾物资和社会捐助财物的发放,诸多利益因素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某些地区基层本已存在的干群矛盾,使得干群关系进一步紧张。
无独有偶,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的“四川灾后社会重建课题组”在调研时也发现,“灾区民众对中央政府及中央领导给予了绝对信任,大部分灾区民众对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也给予了足够的信任;但不容回避的一个事实是,部分灾区民众确实对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怀有明显的信任缺失感”①。这与本课题组的调研结果也颇为吻合,即在村民的评价中,村民对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省委省政府非常感激和满意,但是对于基层乡政府、村干部却颇有微词。某些村民情绪激动,不断抱怨分配不公,或者对基层干部的廉洁、工作能力进行质疑,认为自己的利益和公共利益受到了侵占。而根据州、县上级部门的多次督察和调查,以及笔者在乡政府的驻点观察了解,上述情况并不属实。相反,笔者看到的是基层乡干部每天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而得到的评价却并不高,这种反差令人费解。
目前更值得关注的是灾区的一些负面社会心理。“四川灾后社会重建课题组”将其概括为,“不安定情绪、弱势群体认同、相对剥夺感、信任缺失感、社会无助感”。我们的调研中则以“相对剥夺感”最为突出。
“相对剥夺感”是指个体或群体对于自身相对状况的主观心理感受。个体或群体将自己的利益得失与自己所认定的他人或群体参照物进行比较,若认为自己比参照物得到的少,就会有不公平感产生,认为自己本应该得到的东西没有得到。这种剥夺只是相对的,并非是绝对的,因此称为“相对剥夺感”。调查发现在龙门山地震带以西地区,距离中心城市远,交通条件更差,某些村民的“相对剥夺感”更为严重。上述情绪具有扩散效应和放大效应,若不能及时化解或暂时处于抑制状态,则可能引发矛盾,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原因探析
笔者采用问题树的参与式评估方法,通过与当地干部群众的交流和访谈发现,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重的,既与当地干群关系的历史遗留有关,也与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村民心理的个体调适乃至地方民俗相关。但不容忽视的是,乡村信息传播的不畅、畸形的媒介结构与信息构成,在相当程度上加剧了上述问题的出现。
在笔者调查的羌族山寨,并存着大众传播、组织传播和人际传播三种传播渠道,但农民的媒介接触极为单一。在我们所调查的三个乡,因特网、报纸、收音机的户拥有率分别为1%、6%和35%。虽然收音机入户率不低,但主要是灾后发放作为应急使用,村民实际收听率低。而电视则是村民接触的主要大众媒体,其中卫星接收入户率高达98%,但无法收看本地州、县电视台的节目。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村民的媒介结构极度单一,信息知晓的空间范围也呈现畸形状态。羌民对万里之遥的全球大事了如指掌,但是对身边阿坝州、茂县乃至鸡犬之声相闻的邻近乡村的情况却无从得知。这与受众信息需求的接近性和关切度是相背离的。
学者张世勇在《干群交流的困境》中谈道:“电视下乡之后,农民可以通过卫视节目直接了解中央及省里的政策,而与基层政府之间缺乏有效交流的渠道,导致农民和乡村干部之间的隔阂增加。”② 我们的调查也印证了类似情况的存在。长期以来,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在当地村民中建立了较高的媒介公信力。在这些地方,中央和四川省省委省政府的大政方针畅通无阻,而州、县的信息传播只有通过乡、村、组等基层干部的组织传播来进行。由于组织传播特有的科层体系和自上而下的特点,以及村民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固有成见,在灾区农村没有一个相对可靠的大众传播渠道与乡、村、组的三级基层组织传播进行配合和印证,公共空间的缺失使乡村无法形成一个主流舆论,导致怀疑和猜忌蔓延,从而对基层党和政府组织传播的效果进行剥蚀和抵消。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灾后部分电视报道在灾民安置和灾民生活条件等方面的宣传上过度拔高,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负面影响。媒介宣传中的灾民生活,是“家家住板房、户户都温暖”。而实际上,调研期间,在笔者所调查的三个乡,除基层党委政府办公用房外,羌民无一户有板房,只能在自己的木板棚中过冬。在灾情过重,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这种状况可以理解。但是,对于灾民来说,媒介现实与周边现实之间的差距、所属群体与参照群体的差距往往会造成心理落差,加剧其相对剥夺感、社会无助感,结果导致群众心理情绪失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六)规定,基层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其职责范围内重点公开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等政府信息”。但是在地震灾区,媒介构成的差异影响了村民在信息公开上的认知差异,进而产生对中央、省以及对乡、村的评价差异。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在大众媒体中公布政府救济、社会捐助、国际援助的财物动向等信息,政府官员对民众关心的捐助款项的疑问也在新闻发布会上做出合理的解释和回答,树立了在民众中亲民、廉洁的形象和威望。相形之下,乡政府即便在危机时刻也只有沿袭传统的信息披露和组织传播渠道,通过墙报、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开。羌族有语言而没有文字。在羌文化的核心区,村民文化程度很低。笔者在A村的抽样调查显示,该村成年人里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竟占85%,不识字的占40%。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即便有村务公告栏,公开信息,也会因为村民不识字而没有效果。
此外,在灾区乡村,这些公开方式的影响范围也极其有限。在笔者调查的三个乡,村与村之间交通靠步行,笔者前往乡政府要徒步走两个小时山路。信息虽然公开了,也发放了明白卡,却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和效果。对于救灾财物发放的公开,乡政府及村组织和干部缺乏有效的传播手段,不能做到最大限度的及时、迅速、广泛传播,乃至家喻户晓。在不实传言的影响下,村民就容易产生恶意推定,进而对基层政权和党组织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G.A.雅各布斯在其《灾后的心理社会需求》一书中指出,灾害发生后,人们的精神往往在经历英勇无畏的阶段、“蜜月”阶段(一种短暂的宽慰和满足感,认为灾害已经过去,重建一个新世界的感觉占上风)后,便会进入幻灭阶段,即当恢复和救济工作常常不能达到受灾者的期待,不能恢复正常时,人们便会产生挫折感。由于期待和挫折感的增加,在精神压力的驱使下,会产生如焦虑、悲痛、绝望、愤怒等情感上的反应。这种情感会受到以下方面的制约:如就可能提供的基本需求保障而进行的沟通、媒体做出的反应的形式和强度、帮助和社会支持的获得、应对灾害的措施等,而上述制约因素无不与传播有关③。因此,不解决乡村的信息传播问题,对灾后重建将产生直接影响。在地震灾区,信息是否公开与是否有效地公开之间在传播效果上有质的区别。乡村由于未能搭建一个公共空间和舆论平台,谣言一旦与公众的价值观念、历史记忆、物质利益、心理因素发生碰撞,便会激起种种议论,难免出现怨天尤人的社会情绪。
解决思路
基于灾区农村实际,笔者认为在目前的灾后重建中,以电视为主的舆论引导和乡村内生性信息系统的重建均不可偏废:
1.加强灾后新闻报道的科学规划和舆论引导
地震期间媒体报道的公开、全面和及时赢得了各界口碑,但是当灾后报道不再有生死一线的惊心动魄,没有了生死悬念和强烈冲突,如何做好新闻报道就成了一个问题。调查中发现,部分灾后报道有走回头路的迹象。报道方式简单化、程式化、平面化,传统的宣传式、成就性报道重新抬头。在一些灾区新闻中,往往把焦点对准集中安置点,把镜头对准整齐崭新的板房。内容上报道政府体恤灾民、无微不至的多,宣传自力更生、抗灾自救的少;报道灾后重建捷报频传、对口援建的多,倡导灾民团结互助、不等不靠的少,这些报道一方面脱离了重建任务艰巨、灾民困难重重的实际,导致某些群众产生“相对剥夺感”;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部分灾民坐等救助的依赖思想和对政府不切实际的过度期待。
灾后重建是一个全新课题,面对灾民复杂的社会心理,新闻报道有合理引导、疏导和科学干预的责任。克特·W.巴特认为,“大众媒介,尤其是电视,不仅对态度形成起作用,而且对态度改变也起作用”④。如果说灾害报道考验的是记者无畏的勇气、奉献和牺牲精神、爱心与激情的话,灾后报道更需要的是冷静、理性、深入的思考和全局意识,更考验记者的认识能力和负责任的态度。我们认为,灾后重建报道如何把握好舆论引导的分寸,摒弃简单思维,注意报道的视角(观众的外部视角与灾民的内部视角)、平衡(报道区域的平衡与各族群的平衡)与尺度(宣传尺度与监督尺度),是灾后报道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面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下的灾区民众,应避免从单纯的宣传视角对党和政府的灾后重建进行简单的图解和诠释,而更应正视实际困难,加强自强不息、自力更生精神的引导,以达到潜移默化的心理救援效果。
2.拓展农村电影放映的信息传播功能
农村电影放映往往被视作一种文化援助,其信息传播功能易被人忽视。事实上,流动电影放映除了作为乡村的文化娱乐工具之外,也是乡村的信息传播工具和场所。不仅具有公众召集功能,而且正片放映之前的幻灯片、纪录片还具有信息传播功能。电影放映构建的公共空间,也有助于政令传布和乡村信息的横向传播,而见多识广的电影放映人则往往是乡村的舆论领袖。
三龙乡是茂县仅有的尚存乡村流动电影的乡。做了二十多年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文化站站长王国亨告诉笔者,2008年“5·12”地震之后,他到全乡22个放映点放映电影44场。期间不断有村民主动询问是否有关于地震预防、灾后应急及相关防疫知识的纪录片,他却苦于找不到这样的片源。笔者翻阅王国亨的放映日志时发现,1986年10月11日,王国亨曾放映了片名为《动物与地震》的纪录片,村民至今仍记忆犹新。在目前乡村媒介发育不足的情况下,能否在农村电影“2131工程”基础上,依托目前的乡村电影放映机制,改造传统的农村巡回电影放映队,增加农民需要的灾后重建信息,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思路。
目前在乡村电影中,DMS数字放映系统正逐步推行。依托这种具有兼容性的数字电影设备,将县电视台的近期重大新闻和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打包,编辑到DMS数字放映系统中,增加其内容的时效性、贴近性、针对性,在传统乡村电影简单的播放功能之外,增强其本土信息的生产、传播功能,有助于打造乡村农民的信息渠道和公共领域。从体制上看,不少地区县级文体部门与广电局已经合并或正在合并,不存在体制障碍。从经济上看,由县广电局额外提供一定的补贴,也可对当前农村放映进行一定支持(王国亨的乡村电影放映纯属义务,50多岁的人,背着70多斤的背篼电影机翻山越岭,走乡串寨,每场却只有10元钱的补贴,连伙食费都不够)。
3.参与式乡村广播的援建
戴维·莫利认为,面对激变的经济和社会,寻求社会群体感、传统感、身份感和归属感的冲动反而会愈发强烈。其中的一种反应是到较为局部性的地域意识和认同意识中寻求慰藉⑤。在巨大的灾难面前,大众媒体起到了团结全国人民,凝聚民族精神的作用。灾后重建中,面对种种困难和不如意所带来的幻灭感,散居灾区的灾民也需要凝聚起来,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重建自己的物质和精神家园,重建人生的价值和生活的意义。我们的媒体如何帮助他们,给他们发声的权利,给他们表达的空间?在此过程中,以广播为主体的灾区乡村内生性媒介将发挥较大作用。
瑞典学者马蒂纳·弗瑞斯(Martina Fors)和阿尔弗瑞德·莫德诺(Alfredo Moreno)发现,在乡村地区,选择较低的传播技术会有更广泛的影响。对于没有母语读写能力的人来说,广播等传统的低技术解决办法具有比较优势。印度乡村媒介组织的实践也证明,社区媒介可以将社区团结到一起,关注共同关心的问题,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乡村广播平台作为乡土社会的纽带,有助于抵消乡村日渐加剧的疏离感,提高震后灾区的“社会关联度”,构建乡土“熟人社会”,加强乡村的道德引导和社会关怀。使村民从斤斤计较、注重短期利益的经济人向社会人、道德人转变。
村广播的建设不是承袭传统思路,而是要选择当今作为发展主流的参与式传播路径。按照美国学者简赛维斯(Jan Servaes)的观点,参与式广播的核心是村民在媒介内容的规划和制作中的参与。参与式传播理论在现代化范式自上而下的大众传播模式之外,倡导建立草根参与的横向与自下而上的传播模式,通过多元化、小规模、当地化的传播,加强传受者的意见交换以及在社会各层面的横向传播。目前我们乡村广播的建设不能仅仅建立在以“大喇叭”为特征的传声筒之上,而应在内容生产上的自组织、内生性、本土性上做文章。即使之成为乡土内部信息横向、纵向传播的媒介。如果救灾物资发放的消息能够及时广泛地传达、基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方针政策能够得到有效的发布、村民的声音能够得到充分尊重和听取,乡村的流言乃至村民的恶意推定就会少得多。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选择“想知道”或“非常想知道”邻近乡村消息的村民占74%。在乡村内部及社区之间进行信息公开、教育、对话与沟通,还有助于本地化有针对性的农技推广,培植融洽的社会关系,这对于灾后村民缓解精神压力,找寻生存的意义和乡村生活的快乐也有诸多裨益。
与汉族地区一样,羌寨的乡村广播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风光一时,但今天已难觅踪影(在笔者调查的三个乡14个村中,无一村有广播)。目前,笔者正在茂县黑虎乡矮子关村筹备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乡村广播站。该乡村传播项目以五年为一个阶段,由村支书管理,乡村知识青年和“能人”作为具体的广播参与者,使乡村广播成为二级传播的枢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促进乡村之间信息的横向传播,引导乡村的舆论走向。
4.依托手机媒体,搭建羌寨“飞信”系统
羌族乡村移动通讯的发展速度惊人。在笔者调查的三个边远乡村,中国移动全部实现了网络覆盖。我们的调查数据显示,羌民的户手机拥有率为85%,每天或经常接触手机的占65%。虽然羌民一般没有发送短信的习惯且识字率较低,但手机普遍掌握在家庭的男人手中,男性的识字率大大高于女性,具备基本的阅读能力,能够成为家庭的二级传播点。此时,“飞信”(Fetion)等以手机为基础的新媒体传播技术将有助于改善羌族地区的乡土信息传播状况。“飞信”作为中国移动2007年推出的一款移动即时通信工具,可同时在电脑和手机上使用。由于通过“飞信”从电脑上向用户发短信是无限量、免费的,因此在居住分散的灾区乡村,不管是天气预报、农技信息还是灾后重建中乡、村的信息公开,都是一种低成本的快速传播工具。以乡政府为节点建立“飞信”群发系统,实现一对多的信息入户,宜尽早应用。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课题《参与式影像与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农牧民的知情权和表达权研究》资助项目,编号08JC860001)
注释:
① 陈午晴:《应高度重视灾后重建中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心理因素》,载《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9年第1期。
② 张世勇:《干群交流的困境——从电视下乡后农村政策传播过程的角度谈》,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③ [美]G.A.雅各布斯著:《灾后的心理社会需求》,载《国外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④ [美]克特·W·巴特著:《社会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13页。
⑤ [英]戴维·莫利、凯文·罗宾斯著,司艳译:《认同的空间——全球媒介、电子世界景观与文化边界》,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