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EPC总承包项目承发包模式特点决定了总、分包商共同承担了项目的所有风险,而对分包商的合同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有效,直接关系着项目目标能否实现。本文结合某EPC总承包市政工程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从合同模式选择、关键合同条款及常见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有益建议。
关键词:EPC总承包;项目管理;分包合同管理
EPC项目的优势在于以设计为基础,集设计、采购、施工为一体,项目管理中会发生设计、采购、施工等多种合同,对于任何一份合同,都必须提出明确的质量、工期要求、费用及支付办法、安全指标等,这就共同构成合同目标。
合同管理是质量、工期、费用与安全控制所必须具备的手段,各方人员都是通过合同管理来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实施上述合同内容,实现合同目标。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任何人都必须重合同讲信誉,一切从合同出发,才能顺利实现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各项指标,确保项目建设成功。
一、合同模式选择
1、固定总价合同特点:
(1)项目规模较小、工期较短,合同执行过程中风险较小;
(2)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
(3)投标人自算工程量进行报价。
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特点,分包商承担了工程项目的大部分风险,报价时应考虑市场价格变动等许多不可预见风险,报价较高。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固定总价包括的风险范围及超过约定风险幅度时的价格调整方法,以及发生工程签证及索赔时的价款调整方法。
2、单价合同特点:
(1)招标时,项目的内容和设计指标不能准确确定:
(2)项目工程量可能会发生较大变化。
单价合同一般采用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应用较为广泛。但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如果描述不清,或者清单项划分不合理,会给合同管理者带来较大麻烦,因此要求清单编制有较高水平。
二、关键合同条款
1、风险分担条款
合同体现的是各方的权、责、利的划分,而工程风险的分担则体现在合同条款里。EPC总、分包方应合理分担风险,风险分担的原则是由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承担。风险不仅意味着可能的损失,也意味着可能的收益,总包商完全有能力应对的风险可以自留,控制好风险就能获得风险带来的收益。
2、调价条款
固定价格合同理论上规避了物价上涨风险,但对于工期较长,价格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的项目来说,实际操作中风险超出分包商承受范围必将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应在合同中确定调价条款。
一般而言,无论是单一的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的调差,还是分项工程的调差只有在价格超出一定比例后,对超出比例的部分进行调整,分包商应承担比例内的价格风险。同时,不仅增加时需要调整,若有费用节省,也应就超出费用节省比例以外的部分调整。
3、奖励、处罚条款
奖励、处罚条款应遵循以下原则:
(1)奖罚对等,有奖有罚。对于合同中不能只设置针对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处罚条款而无对应的奖励条款,这对分包商的积极性产生严重影响。
(2)奖励或处罚比例恰当。尤其对于处罚条款,不能超过分包商可承受的限度,若比例过大,分包商很难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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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变更、索赔
变更的内容、范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且被取消不能由发包人或其他人施做;
(2)改变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它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流程;
(5)为完成工程需额外追加的工作。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事件应按照变更进行处理,总包商应督促分包商及时收集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形成基础资料。总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变更程序向业主报送审批。
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款项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照合同合同规定程序提出索赔。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应按合理的时间间隔持续递交索赔通知书,并在索赔事件结束后的28天内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
5、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如果描述不清,或清单项划分不合理,会给合同执行管理工作造成很大障碍。EPC总承包商在编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时要认真仔细,考虑到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和特点,将工程量清单的工作范围和项目特征描述与实际工程要求对应起来,尽量囊括所有的工作内容,避免分包商因此扯皮、索赔。
三、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
1、措施费项目与工程特点匹配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的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的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周围环境,充分考虑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最终的报价视为投标人已包含各项措施在内报价。
某市政EPC项目中,主梁分段现浇支架需跨越梁下一处人行通道,为保证行人安全搭设了混凝土基础钢管棚架进行现场安全防护。分包商以清单中无此项措施费用为由向总包请求变更,增加费用。
总包方合同管理人员根据合同措施费条款及工程量清单,以文件形式明确回复:该项费用属于分包合同中的措施费,分包人在投标前现场调查中应当了解主梁现浇施工中必然需跨越该处,安全防护措施属于分包人为完成该项工作所必须的采取的措施,费用已在投标报价内包含。该变更请求不成立。
2、索赔
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应按合理的时间间隔持续递交索赔通知书,并在索赔事件结束后的28天内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
某市政EPC项目因业主原因拆迁滞后,导致项目无法连续施工,人员、机械严重窝工。总包方根据合同索赔条款,会同分包方及时收集相关索赔证明材料,及时报送索赔意向书、索赔通知书,积极向业主争取费用补偿、工期延长。同时,要求分包方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员、机械的进出场,将损失降到最低,降低管理压力。
四、结语
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的整个实施周期,不同阶段侧重点不同。前期合同模式的选择、关键条款的确定;合同执行过程的纠偏、修正,签证、变更、索赔的报送审批,后期的竣工结算,每个阶段都需要项目合同管理者从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出发,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认真策划、实施、检查、纠偏合同管理工作。为项目目标的实现,打好管理基础。
在总包与分包之间搭设一座合同管理的桥梁,即对违反合同约定,损害双方方利益的行为坚决制止;对双方共同面对的项目风险积极应对、协调,发挥总包方的协调沟通优势,为双方带来共同的利益,达到双赢效果。
参考文献:
[1]杨倩.浅谈EPC总承包商的施工分包合同管理.中国电力教育.2011年第15期
[2]祁建勇.加强合同管理提高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水平.中国矿山工程.2009年2月第1期
论文作者:刘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4
标签:合同论文; 项目论文; 风险论文; 合同管理论文; 工期论文; 条款论文; 工程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