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小学课程改革刍议_课程改革论文

民国时期小学课程改革刍议_课程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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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1912年——1949年)小学课程的发展,与同时期教育的其它方面一样,经历了一个不断变革的历程,从而促成我国近现代教育体系的日渐完备。本文试图就此勾画出小学课程改革的大致脉络,并分析其中的经验与教训,以为借鉴。

一、小学课程改革的简要历程

民国时期的小学课程改革拟分三个阶段来加以考察。当然,这只是大致的划分,事实上每个阶段间难以真正明确个交接点,往往是前一阶段为后一阶段的改革准备条件,后一阶段的改革体现着前一阶段的改革成果,因此前后是紧密联贯的。

第一阶段自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至1923年《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颁布,改革的主要体现是废止读经科,初步反映资产阶级的教育思想和对教育的要求。

1912年1月中华民国成立。随着国体的变更,教育的方针、政策、 内容、要求等等自然也要变更,小学课程的发展也因此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月19日, 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发《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和《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其中关于小学课程方面的最大变革就是废止读经科。读经科在清末小学课程中居于重要地位,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思想中“中学”的代表,所占教学时间较多。在《奏定学堂章程》中,初小、高小这一科的教学时间均为每周12小时,占全部教学时间的1/3。读经科对于小学生来说枯燥乏味,深奥难懂,弊多利少。废止读经科,是对儿童身心上的一次解放,可以说是继废科举之后教育上的又一大进步之举。其次是在教学内容上要求消除封建清王朝的影响,并使之合乎共和宗旨。商务印书馆在同年4 月于《教育杂志》上发表的《编辑共和国小学教科书缘起》一文中说明该馆编书要点,首条便是:“注重自由、平等之精神,守法合群之德义,以养成共和国民之人格。”〔1〕其他方面变动不大,基本沿用清末课程。

1912年9月3日,北京政府教育部公布了《学校系统令》,小学课程相应作了一定的调整。《小学校令》和《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于同年先后发布,主要变动有二:高小修业年限由四年缩短为三年;初小的手工、图画、唱歌,高小的唱歌、农业(或商业)均由随意科改为必修科。调整后的课程内容当然相对紧凑些。这次变动进一步体现了资产阶级的和谐发展的教育思想,以及教育宗旨中“实利教育”的思想,适应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具有积极意义。

在这一阶段里,教育的改革一度出现了反复,袁世凯政府要求重设读经科,在小学实行双轨制。但很快,这一违背时代发展潮流的做法就被推翻、修正。

第二阶段的小学课程改革自1923年《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颁行至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执行新的教育宗旨,改革的主要成果和特色表现在以儿童为中心,课程体系的建立方面有较大进展。

这一阶段的改革是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酝酿成的。主要动力一是新文化运动,一是教育改革运动。新文化运动中的“文学革命”、国语运动的更大发展,最终促成小学国文课程改为国语,其他各科教材也用语体文编辑。1917年以前的教科书均用文言编写,儿童难以理解,教学中不得不把五分之四的时间花在解文上,严重影响教学效率,也不利于教育的普及。1917年左右,教育部黎锦熙等人便竭力提倡国语,成立“国语统一筹备会”,主张用白话文教儿童。刘复、胡适、钱玄同等人也积极倡导“言文一致”,建议改小学国文为国语,用语体编辑教材。1920年,北京政府教育部先后两次下令改小学一、二年级国文为国语,并规定到1922年废止小学文体教材。在“文学革命”中,儿童文学大量发展,为小学提供了国语教材和课外读物。其他科目的教材不少也引用了文学形式,接近儿童的兴趣。

教育改革运动是与新文化运动相伴而行的。民初学制未脱日本模式,多有不合国情之处,因此1915年就有改革学制的动议。在新文化运动中,传统教育思想、观念遭到了更大的批判;加之国人对日本的反感,留美学生大批回国、美国教育家如杜威、孟禄等来华讲学,带来了世界教育改革的新思想、新理论,教育改革达到了高潮,效法美国教育也为更多人所接受。在这场改革热潮中,实用主义、儿童本位、教育即生活等观念得到一致认同。在改革的推动下,1922年“壬戌学制”出台。新学制规定小学修业年限为6年,依地方情形得延长1年;小学分初、高两级,分别为4年、2年;小学课程得于较高年级斟酌地方情形,增设职业准备之教育。

1923年5月,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刊布《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 小学课程方面充分体现了以上教育改革成果和改革思想。国文改为国语,教材以儿童文学为主,编写形式注重儿童化;算术教材以切合儿童生活为主体,低年级用游戏进行教学;各科教材用语体文编写;这些都是从儿童角度出发,以儿童为中心。教学时间方面也是如此。以前小学各科教学时间采用钟点制,每节课按时计算,这对于低年级儿童来说,时间过长。这次改用分钟制,各科授课时间可视科目性质的难易,儿童程度的高低来支配,每节课可以30分钟为度适当伸缩,较为灵活,便于照顾到低年级儿童注意力不能持久及好动的特点。周、日授课时间较前减少许多。初小一、二年级每周减少4—8小时,三、四年级每周减少8—9小时,高小每周减少5—7小时。

这次改革还使得小学课程在体系构建上迈出了一大步,更趋于完备。首先是公民科取代修身科,体现时代特色,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卫生科的增设弥补了小学教育的不足。其次是初小、高小开设科目相同,区别只在于初小混合教学,高小分科教学,使得小学教育前后联系紧密,浑然一体,避免出现“断层”现象,对不能进入高小学习的学生获得全面教育也是一便利。另外,这次在各科教学时间分配上采用百分比,也是一个积极的尝试。此后的小学课程改革,在课程设置、时间分配、教材注重儿童化等方面基本是沿用新学制课程的,可见在课程体系构建方面,这次成绩不小。

第三阶段自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至1949年国民党政府垮台,其间22年,小学课程历经6次变革,前后相应。与前相比, 根本的变革就是以三民主义为指导思想,政治性加强,国民党一党专政也使小学课程呈现一统性。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为继续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巩固政权,在完成军事任务的同时,在教育上加紧制订新的方针、政策,以使教育为其政治服务,这一做法在国内战争及抗日战争期间始终没有放松。先后六次的变革分别是:1928年颁《小学暂行条例》、1929年颁《中小学课程暂行标准》、1932年颁《小学课程标准》、1936年颁《修正小学课程标准》、1942年颁《小学课程修订标准》、1948年颁《小学课程二次修订标准》。由名称上可以看出,除第一次是应急而作的临时性规定外,其余五次是连贯的变革,因此主旨上没有大的更改。

这一时期的改革,首要之点在于确立新的思想中心,即以三民主义为指导思想,政治性加强。国民政府建立后,积极推行“党化教育”,后改称三民主义教育,教育目的与政治目的相统一。在1929年公布的三民主义教育宗旨实施方针中,首条便要求“各级学校之三民主义教育,应与全体课程及课外作业相贯连。”〔2〕1928年、1929 年两次对小学课程的规定,列有三民主义或党义,此后虽不再特设此科,但要求各科渗透三民主义的思想。与此相关的是重视对小学生的训育。最初是开设三民主义、党义课;1932年颁布《小学课程标准》时, 设公民训练; 1942年为团体训练;1948年又为公民训练。另外利用各种课外活动时间,如朝会、周会、纪念周、童子军等,进行训育。其中自然也少不了国民党政府为其政治利益而进行的思想灌输,如蒋介石反复强调的所谓“四维八德”,即“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和“礼义廉耻”,便是训育的中心内容。

其次就是课程注重综合或联络。除《小学暂行条例》是规定分科教学、《小学课程修订标准》中分与合并存外,其他几次都主张尽量合并教学。如暂行标准将公民、卫生、历史、地理合并为社会科;初小社会和自然可合并为常识科;不易合并的,也在草案中指示联络教学的方法。1932年的课程标准中指出,各科目得依各地方情形酌量分合,如初小社会、自然、卫生可合并为常识科,美术、劳作在低年级可并为工作科。1936年修正的课程标准,将卫生科分化到有关科目中,低年级美术、劳作归并为工作科,音乐、体育归并为唱游科,低中年级的卫生知识、社会、自然归并为常识科。1948年的二次修订标准将分开的训育和卫生训练重又合为公民训练,一、二年级的音乐与体育、美术与劳作仍合并。综合课程或混合课程在当时盛行,这种课程较有利于低年级儿童学习,合乎儿童学习心理。并且,低中年级有关科目合并教学,是从新学制课程标准实施以后,长期采用而且受到肯定的做法。

抗日战争期间,国民党政府于1938年4 月制订了《战时各级教育实施方案纲要》,要求“各级学校各科教材,应彻底加以整理,使之成为一贯之体系,而应抗战与建国之需要,尤其尽先编辑中小学公民、国文、史地等教科书及各地乡土教材,以坚定爱国爱乡之观念”。应抗战形势,小学课程在内容方面有所调整,加强了对儿童的民族意识教育及有关国防知识的传授。但总体框架未变。1940年实施国民教育后,国民学校只办一至四年级,中心国民学校兼办五、六年级,但在课程方面则仍按原有课程标准,没作改动。

二、对民国时期小学课程改革的评价

民国时期的小学课程改革是在极其艰难、复杂的环境下进行的,短短的38年间,便发布了10次关于小学课程变革的法令、法规。这些变革措施,对于推动我国小学课程走出传统,适应现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建立了现代课程体系。清末的小学课程设置,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方针,在所设科目、教学时间上仍是传统的封建伦理道德教育占了相当大的成份。民国建立,首先便将读经科废止,把唱歌、图画、手工科由随意科改为必修科,低年级开设游戏体操,在科目设置上体现了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的进步思想。在新文化运动的冲击下,随着西方先进教育思想的不断传播,小学课程体系发生了又一次转变。这主要表现在:改国文为国语;废修身,设公民;初小增社会、自然;添设卫生科;音乐、体育科目名称的确定;教学时间减少;立足于儿童本位。国民政府时期,小学课程历经五次大的变革,虽时有反复,但几方面的补充使得小学课程体系趋于完备。这便是:对儿童的训育不再仅是知识的灌输,而且重视作法,养成良好习惯,公民训练(团体训练)即是;健康教育得到了进一步重视,知识传播与习惯培养并行,一度还将体育、卫生置于课程表中的重要地位;设置劳作科,重视生产劳动教育,德、智、体、美、劳五育并重,比民国初年又进一步;低中年级若干科目能合并者尽量合并,不能合并者也要求联络教学,求其简单、综合,以免破坏儿童生活的整体性;教学时间尽量减少,减轻学生负担;尤其突出的是,小学课程范围扩大,不仅限于课内,而且开始把课外活动纳入了小学课程体系。现代小学课程体系的建立是民国时期小学课程改革方面的重要成就。

2.在课程改革上走出了一条由抄袭到模仿到自我改造的道路,这是一条不断进步的道路。民国初期,小学课程沿袭清末旧制,实际上是抄袭日本的。这种生搬硬套的结果,是使小学教育难以取得理想的成效,因为符合日本的,并不就能适应中国,毕竟两国国情有异,导致弊端丛生,教育实施困难。“五四”运动前后,伴随着文化革新、思想革新思潮而掀起了教育革新思潮,于是便有“新学制”这一改革的成果。在这种形势下,小学课程也因之进行改革。虽然课程设置与美国小学有较大的亲缘关系,但已不是抄袭,而是在综合各先进国家小学教育的长处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权衡吸取而建立的。尤其是以儿童为本位,即使是模仿,也应予以称道。这次的课程改革其实也是许多专家学者的试验结晶,他们在“移植”、“改良”上作了很大努力。国民政府时期,先是制订“暂行”课程标准,也就是为让这个标准在试行中发现问题,加以改进。这期间经过了几次改革,尽管仍吸收外国教育思想,有时也不免受其左右,但总的来说还是依靠自我改造。抗日战争爆发,国民教育制度实施后的小学课程改革,就较明显地反映了这一点。当然,也不能否认其结果不够理想。历史证明,根据本国国情,通过自我改造,小学课程才能有本国特色,改革成果才能巩固。

3.国民政府对教育严格控制,采取整齐划一的教育政策,伸缩性受到限制,教育实验也不再象民国初期那么自由。因而有人对这种政策进行了批评,认为“从国民8年到16年, 这一阶段是中国教育学术研究精神最发达的时期”,但“自从民国16年以后,国家的教育政策就转变了。……一种划一整齐的教育政策渐渐代替了自由研究的空气。到了九一八事变以后,实验研究的工作几乎已大部停顿。”〔3 〕这就束缚了小学课程试验的自由开展。即使有试验,也只是试验教育部所颁标准是否行得通,而没有去创造新的、地方性的课程体系。“现行的小学课程标准,从法令的观点看,乃是一种通令全国学校遵照办理的东西。当然我们知道以前行的小学课程标准并非绝无弹性的,但是这却仍不能改变它‘唯我是从’的法令性质。”〔4〕因而每修订一次课程标准后, 仍不能尽合人意,在这里适用的,在那儿却难以办到。编订的小学课程标准,多是建立在先进地区的优秀学校教学实践的基础上,从理想的角度出发,而中国幅员辽阔,城乡差别、地区差异很大,全国皆按照一个标准,这就造成了实际施行中的许多缺陷。如乡村小学课程就存在“科目多仿袭城市,不合乡村需要”;“教材太宽泛,不切生活实用”;“上课日期与时间太板滞,不顾社会情形”〔5〕等弊病。 课程上的整齐划一,思想钳制,也影响了儿童个性及自动能力的健康发展。“从民国16年到现在,中国教育最大的失败,即是因为只顾整齐划一而牺牲了学生自动精神和能力的发展。”〔6〕可见, 整齐划一的办法是不利小学教育发展的。

4.民国时期的小学课程改革虽在理论建设上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理论毕竟是理论,这种理论上的进步要在教学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取得成效,才算有意义。而民国时期的小学课程在实施中的成效并不理想,不能令人满意。这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首先是民国时期小学课程的实施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政治上,整个民国期间,可以说是战乱不已,国无宁日。经济上,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官僚资本的盘剥挤压,使得民族资本发展艰难,农业经济萎缩不振,加之不断的战争消耗,导致国贫民困。这两者使小学课程的实施失去了可靠的保障。并且,在思想上,人们还比较保守,贱视劳动,“学而优则仕”的观念依然存在,农村里还有着种田不需要读什么书的思想,因而不能将小学课程切实付诸实施。如图画、音乐、体育、劳作,在一般小学里并不重视,被称为小四门或“豆芽科学”。

其次是由于教育内部因素不良的制约。这些因素包括教科书、教师素质、行政管理等等,任何一个因素没能充分发挥作用,都会影响到小学课程的实施效果。民国时期的教材编写,较之清末有了相当大的改善,如二十年代后期开始用语体文编写,形式上注重活泼生动,合于儿童心理。但也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教材编写的内容和顺序往往机械地套课程标准中的“作业要项”或“教材大纲”,缺少创新意义;不能充分反映标准中要求的精神;教材品种单一,未能照顾到城乡及地区差别等等。课程实施效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教学,其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都影响到教学效果。当时情况却是,教师水平普遍较低,教学方法大都是私塾式的死记硬背,特别是一些新开科目的教师较缺乏,这在农村尤为突出。乡村学校多半是一位教师担任各级的功课,音乐、美术、劳作等课视作可有可无的科目。有些科目需要设备、材料等条件无法满足,教师难以按照要求施教。这样一来,课程的改革只能说是流于书面文章了,有其美好愿望,但愿望无法变成现实。在教育管理方面,督导、检查不力,走过场,也削弱了课程改革的作用。民国初期的一段时间,军阀割据,中央权力虚空,对教育无心重视,至于督导就更谈不上了。

三、民国时期小学课程改革给予我们的启示

1.小学课程改革应根据社会需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社会需要是推动教育发展的主要动力,也体现着教育的真正价值。小学课程应能时时反映着社会的需要,其改革当以社会需要为基础,确定科目设置,选辑课程内容。经这种改革的小学课程才能促进小学教育目标更快、更好地得以实现,培养理想的社会成员,适应社会,推动社会。民国时期的小学课程改革,基本上是根据社会需要进行的。社会发展到今天,需要已经不同,并且变化更快,小学课程要能真正发挥作用,更需要及时改革,适应新时代的社会需要,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法制观念、参与精神、竞争意识,有较强的动脑、动手能力等等。计算机课程在一些小学开设,是社会需要的更具体表现。

小学课程改革在立足社会需要的同时,还须遵循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儿童不同于成人,具有特别的身心特点,成人不能只按自己的想法去要求儿童,在教育中以成人为本位,那只会给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造成终身不补的伤害。小学课程的施用对象既然是儿童,就要深入研究儿童的需要、兴趣、身心发展规律,根据这些来设置科目,编选教材,改进方法。以儿童为本位,在新文化运动期间就已大为人们所提倡,在今天依然是应该遵循的原则之一。

2.小学课程改革应在立足本国的基础上积极吸取国外的先进经验。民国时期的普通小学课程改革的经验反映,照搬别国的课程行不通。日本的小学课程在日本可使其教育迅速发展,到我国却产生许多弊端。我国是个农业经济为主的经济落后、文化特异的国家,照搬工业经济发达国家的小学课程,当然难以“成活”。外国的先进经验我国需要学习利用,但如何使之为我所用,这中间有个研究、消化的过程,要根据本国国情,不能囫囵吞枣,一概照搬。我国在建国后仍犯了这样的错误。因此,我们在现今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小学课程共同的方面会增多的情况下,在吸取别国的经验的时候,不能忘了自己的国情。

3.小学课程改革应是经常性、连续不断的。社会飞速发展,今非昔比,人们对于小学教育的要求不断变化,课程自然要相应地作经常性的变革。民国短短的38年间就作了10次小学课程改革,这本身就说明了社会的变化必然导致小学课程的变化。长时间不变,内容陈旧,小学课程将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影响国民素质的提高,妨碍社会的进步。现在的社会高速发展,小学课程更需及时改革,不断创新,跟上时代的步伐。儿童的智力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接受信息量丰富,学前教育受到重视,若还用几年前的小学课程显然已不适宜,不利于他们更快地发展。这一方面也要求小学课程要及时改革。

4.小学课程要照顾到地区差异,避免整齐划一。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生存环境、经济水平、社会观念等等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差别,因而对于小学教育的发展条件、发展要求不能强求一致。儿童所拥有的生活经验也不同。要小学课程体现社会需要、儿童中心的原则,就不能不照顾到各地的差异,小学课程在基本要求应一律无条件地达到的基础上,科目设置、内容安排等允许有区别,做到统一性与灵活性兼顾。民国时期的小学课程在这方面就做得不够,农村的孩子学城市的生活,课本用来用去就是几家大书局编印的那几套。建国后,我国仍存在着这种问题。现在有所改进,可以一纲多本,各地所编教材不同,较接近当地生活,与社会,与经济发展情况相适应。这种改革还需继续不断地努力开展下去。

5.在改革小学课程的同时,其相关环节也应作相应的配套改革。民国时期的小学课程改革说明,仅仅小学课程改进了,提高了,没有好的教材,没有好的教师,没有科学的管理,其结果仍然是难收实效,即使改得再好也无济于事。因此,我们在改革小学课程的同时,还应把相关环节的改革重视起来。课本的编写对于现在的小学教育来说,还算不错。但是在教师这一环节上还有待加强。目前我国的小学教师仍有部分学历未达标,业务能力差,只是为教而教,方法单一,不能很好地把握学生心理,教师教得累,学生学得苦,所以尽管有了改善的课程,小学教育还是发展缓慢。因此,提高小学教师素质,加强教法指导,实在是非常重要而又迫切的任务。在教育管理上,有的方法不够科学,官僚作风、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依然或多或少地存在,不少管理者的教育理论水平、科研精神不够,有“督”而无“导”,缺乏指导的能力,只停留在行政管理的水平上,所以这方面的改革也相当重要和迫切。小学教育要真正得以快速发展,课程改革能产生实效,并能巩固、持久,就必须综合考虑,各相关环节配套改革。

注释:

〔1〕舒新城编《近代中国教育史料》第二册第260页。

〔2〕陈侠著《近代中国小学课程演变史》第53页。

〔3〕〔4〕陈剑恒著《修订小学课程标准的原则》,《教育杂志》第32卷第4号,第3-4页。

〔5〕《教育杂志》第23卷第2号第27页。

〔6〕《教育杂志》第32卷第4号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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