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草堂笔记”中的重生故事分析_阅微草堂笔记论文

《阅微草堂笔记》中的复生故事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草堂论文,笔记论文,故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7.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935(2007)06-0079-05

《阅微草堂笔记》是清代鸿儒纪昀的晚年力作,全书包括《滦阳消夏录》、《如是我闻》、《槐西杂志》、《姑妄听之》、《滦阳续录》五种二十四卷,收录文言笔记一千余则。内容以狐妖鬼怪为主,但对人事异闻也多有记录,其中有多则复生故事。本文就《阅微草堂笔记》中的复生故事,做一分析研究。

一纪昀身边的复生故事

纪昀相信死而复生之事,在《阅微草堂笔记》中,有许多发生在纪昀身边的复生故事。“晋武帝时河间女子剖棺再活事,载《搜神记》。”[1](P157)这是纪昀居住的献县发生的故事。

纪昀的儿子汝佶,“见《聊斋志异》抄本,又误堕其窠臼,竟沉沦不返,以讫于亡。”[1](P583)死后曾“绝而复苏”。

长儿汝佶病革时,其女为焚一纸马,汝佶绝而复苏,曰:“吾魂出门,茫茫然不知所向,遇老仆王连升牵一马来,送我归。恨其足跛,颇颠簸不适。”焚马之奴泫然曰:“是奴罪也。举火时实误折其足。”[1](P94)

奴仆在烧纸马时折其足,汝佶就复生了,还说了一些对此不满的话,复生故事似乎发生在纪昀家人中,纪昀对复生之事是相信的。

伯高祖爱堂公,也曾有过死而复生之事,并写在家谱中。《滦阳消夏录》(六)记此事:

至崇祯丁丑,果病卒。卒半日复苏,曰:“我以亵用‘五雷法’,获阴谴,冥司追还此书,可急焚之。”焚讫复卒。半日又苏,曰:“冥司查检,阙三页,饬归取。”视灰中,果三页未烬;重焚之,乃卒。[1](P119)

伯高祖爱堂公遇一道士,道士送他一本书,都是驱神役鬼的符咒,爱堂公很快“尽通其术”,时时用为戏剧,以消遣岁月。

死后冥司追还此书,死而复生,让家人焚书,再次死而复生,原来是有“三页未烬”。看来入冥界也要有必须带的东西。

这些发生在纪昀身边和记载在古书和家谱中的事,影响了纪昀的思想认识,可以看出纪昀相信死后是可以复生的。

二《阅微草堂笔记》中复生故事的类型

(一)婚恋故事

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数量最多的复生故事就是婚恋故事。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封建礼教使人们失去了婚恋自由,人们以生命为代价也要追求这种自由。《滦阳消夏录》(五)记载了纪昀在乌鲁木齐时看到的一个故事。有一天军校王某差运伊犁军械,其妻独处。中午门都没开,呼之不应,破门而入,见男女二人裸体相抱,皆剖腹而死,无人识其男。夜晚,女尸呻吟复生,自叙与男子幼年相爱,既嫁犹私会。后随夫驻防西域,男子念之不释,寻访而来,想到短暂的相会后又是长久的别离,就相约同死。作者对死去的经历叙写详细:

受刃时痛极昏迷,倏如梦觉,则魂已离体。急觅是人,不知何往,惟独立沙碛中,白草黄云,四无边际。正彷徨间,为一鬼缚去。至一官府,甚见诘辱,云是虽无耻,命尚未终;叱杖一百,驱之返。杖乃铁铸,不胜楚毒,复晕绝。乃渐苏,则回生矣。视其股,果杖痕重叠。驻防大臣巴公曰:“是已受冥罚,奸罪可勿重科矣。”[1](P95)

这则笔记是“在封建桎梏下被压抑的情欲与鬼神迷信相结合的产物。”[2](P109)青梅竹马的恋人难成婚配,千里跋涉后短暂相会,面对痛苦的别离,双双殉情。女子赴冥受杖责复

生,男子独自命归黄泉,不能同生也不能同死,纪昀为此吟诗一首:“鸳鸯毕竟不双飞,天上人间旧愿违。白草萧萧埋旅榇,一生肠断华山畿。”对这对苦命鸳鸯寄以无限的同情。

青年男女想借复生的方式,克服礼教的障碍,实现自由的婚姻。《阅微草堂笔记》中《姑妄听之》(三)有这样的故事:闽女有婚约,却与邻人之子相爱,为了反抗封建婚姻,她喝下茉莉花根的毒汁昏迷过去,而父母认为她死了,就把她埋葬了。邻家男子发墓,她苏醒后与邻家男子私奔外地,结为夫妇。后被亲戚发现,婿家告到官府,被定为“奸拐”案件,按大清法律,拐卖女子处以绞刑、充军的处罚。花根成人之美,世俗中阻情爱。纪昀认为这是“人情变幻”之事。

关于服药诈死,唐传奇《无双传》就是这样的故事。茅山道士有奇药,服后死去,三日后复活。女主人公无双服此药,复活后与仙客成婚,白头偕老。服药诈死,复活后与所爱的人结婚是故事的共同之处,但闽女没有无双那么幸运,她虽然冒着生命危险服了茉莉花根,去追求爱情、追求自由,却最终酿成悲剧。

封建礼教约束了人们对婚恋的自由追求,自由恋爱往往被视为私情不被社会接受和承认,婚姻的命运掌握在父母手中,相爱的人们难得婚配,于是想通过死这一途径和恋人永远相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无论是诈死还是殉情,最终的结局还是鸳鸯单飞,无论是人间还是冥间,故事中的人物都要受到法律惩处,表现了作者“大旨要归于醇正,欲使人知所劝惩”[1](P1)的创作目的。

中国古代文学中的复生故事,数量最多的就是婚恋故事,这种故事的叙事模式像《牡丹亭》一样,有情人经历生死磨难,终成眷属,都是天从人愿的美好结局;而《阅微草堂笔记》中的婚恋复生故事,都是情人历经生死、难成眷属、鸳鸯单飞的悲剧结局。纪昀在情与礼、情与法的矛盾中所持的态度是重视礼法,虽然对当事人也有同情之心,但最终都要表达惩处之意。纪昀不以传奇的笔墨描写男女艳情,而是以忠厚的劝世之心记录异闻。

(二)讽世故事

古人有灵魂不灭的思想,对古代的中国人来说宇宙就是鬼神和人类共同拥有的空间。对于相信鬼神观念的古人来说,鬼神世界是人间的延长,权力可以延长,那么生命也可以继续延长。[3](P48)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冥府与人间政治组织极其相似,冥役也像人间差役一样腐败。这种阴阳难明、幽明一理的作品托言奇境叙述,提供了认识社会现实与人性丑恶的机会,发挥了鬼文学所固有的讽喻作用。《如是我闻》(三)有这样的故事:

戊子夏,小婢玉儿病瘵死,俄复苏曰:“冥役遣我归索钱。”市冥镪焚之,乃死。俄又复苏曰:“银色不足,冥役弗受也。”更市金银箔折锭焚之,则死不复苏矣。因忆雍正壬子,亡弟映谷濒危时,亦复类是,然作冥镪果有用耶?冥吏需索如是,冥官又所司何事耶?[1](P193)

婢女玉儿死而复生,是因为冥役索钱,赶快“市冥镪焚之”,但又死去了,一会儿又复生了,复生后说“银色不足,冥役弗受也”,又赶快“市金箔折锭焚之,则死不苏也。”

这是一个世俗化的鬼故事,它通过冥役索钱曲折地反映人间差役索贿,借冥役贪赃枉法影射人间差役,以鬼神批评当时社会。这类复生故事古有之,西晋戴祚《甄异传·章沉》中的秋英,就是行贿复生的。这些讽世的复生故事,反映了人间衙役贪赃枉法、索取贿赂之恶行,冥役和人间衙役都搞不正之风,作者最后反问:“冥官又所司何事耶?”批评官吏们没有尽职。

冥役爱财,冥官好色。在《姑妄听之》(二)中有这样的故事:

有卖丝者妇,甚有姿首。忽得奇疾,终日惟昏昏卧,而食则兼数人,如是两载余。一日,噭然长号,僵如尸厥。灌治竟夜,稍稍能言。自云魂为城隍判官所摄,逼为妾媵,而别摄一饿鬼附其形。至某日寿尽之期,冥牒拘召,判官又嘱鬼役别摄一饿鬼抵。饿鬼亦喜得转生,愿为代之。迨城隍庭讯,乃察知伪状,以判官鬼役付狱,遣我归也。[1](P419)

卖丝妇甚有姿色,魂为城隍判官所摄,逼迫为妾媵。冥牒拘召,判官和鬼役摄一饿鬼代替,城隍庭讯时,发现判官、鬼役弄虚作假,惩处了判官鬼役,判卖丝妇返回人间。卖丝妇因姿容美丽,枉被掠夺,后城隍察明真相,得以复生。

冥间官吏贪财好色,也有执行冥法失误的时候。《滦阳消夏录》(二)中有这样的故事:

献县老儒韩生,性刚正,动必遵礼,一乡推祭酒。一日得寒疾,恍惚间,一鬼立前曰:“城隍神唤。”韩念数尽当死,拒亦无益,乃随去。至一官署,神检籍曰:“以姓同,误矣。杖其鬼二十,使送还。”韩意不平,上请曰:“人命至重,神奈何遣愦愦之鬼,致有误拘。倘不检出,不竟枉死耶?聪明正直之谓何!”神笑曰:“谓汝倔强,今果然。夫天行不能无岁差,况鬼神乎?误而即觉,是谓聪明;觉而不回护,是谓正直,汝何足以知之。念汝言行无玷,姑贷汝。后勿如是躁妄也。”霍然而苏。韩章美云。[1](P30)

这是一则冥府误召死而复生的故事,这种故事类型与《搜神记·贾文合》比较相似。因阴间官吏误召,后发现阳寿未尽,又遣返回阳,是死而复生故事的一种常见模式。故事中的城隍对冥府的过失“不容老儒的抗议和唠叨。老儒韩生确实是一个性子刚正,遇事讲真理的犟汉,因此被认为‘躁妄’,不懂时务。”[4](P11)但城隍还是个知错就改的官吏,但官气十足,不容别人批评,表现出一定的官僚作风。在现实社会中,要想事事认真,完全正直、遵礼,是行不通的。这种死而复生的讽世故事,是借冥间反映人间的政治寓言。

(三)遇救复生故事

人被恶鬼所摄而死,又被人所救复生的故事,在《姑妄听之》(四)中可以看到:

奴子王发,夜猎归,月明之下,见一人为二人各捉一臂,东西牵曳,而寂不闻声,疑为昏夜之中,剥夺衣物,乃向空虚鸣一铳,二人奔迸散去。一人返奔归,倏皆不见。方知为鬼。比及村口,则一家灯火出入,入语嘈,云:“新妇缢死复苏矣。”妇云:“姑命晚餐作饼,为犬衔去两三枚,姑疑窃食,痛批其颊,冤抑莫白,痴立树下,俄一妇来劝:‘如此负屈,不如死。’犹豫未决,又一妇来怂恿之,恍惚迷瞀,若不自知,遂解带就缢,二妇助之。闷塞痛苦,殆难言状,渐似睡去,不觉身已出门外。一妇曰:‘我先劝当代我。’一妇曰:‘非我后至不能决,当代我。’方争夺间,忽霹雳一声,火光四照,二妇惊走,我乃得归也。”后发夜归,辄遥闻哭詈,言破坏我事,誓必相杀,发亦不畏。一夕,又闻哭詈,发诃曰:“尔杀人,我救人,即告于神,我亦理直。敢杀即杀,何必虚相恐怖!”自是遂绝。然则救人于死,亦招欲杀者之怨,宜袖手者多欤?此奴亦可云小异矣。[1](P476-477)

故事中的复生者是被义士相救死而复生的。婆母虐待媳妇,媳妇产生轻身之念,恰遇二鬼妇寻替死鬼,怂恿媳妇自缢。后二鬼抢夺此妇,恰遇王发打猎夜归,好像有二人在抢夺他人衣物,就向空中放一枪,火光四照,吓跑了恶鬼,媳妇得以复生归家。后二鬼纠缠王发,王发正气懔然,正气压倒了邪气,看来见义勇为也要遭怨,难怪许多人袖手旁观。

(四)宣佛故事

古人相信天人感应说。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善因善果,恶因恶果是中国古代固有的报应思想。佛教传入之后,轮回之说深入人心,人们更加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报应观。佛经中关于地狱的描写是:人生为善为恶,死后都在地狱受相应的奖赏和惩罚,通过死而复生者描绘地狱的情形。如《佛说弟子死复生经》就是这种表现方式。《阅微草堂笔记》中就有大量的鬼神报应故事。

《槐西杂志》(三)中有这样的故事:

有富室子病危,绝而复苏,谓家人曰:“吾魂至冥司矣,吾尝捐金活二命,又尝强夺某女也,今活命者在冥司具保,而女之父亦诉牒喧辩,尚未决,吾且归也。”越二日,又绝而复苏曰:“吾不济矣,冥吏谓夺女大恶,活命大善,可相抵,冥王谓活人之命,而复夺其女,许抵可也,今所夺者此人之女,而所活者彼人之命,彼人活命之德,报此人夺女之仇,以何解之乎?既善业本重,未可全销,莫若冥司不刑赏,注来生恩自报恩,怨报怨可也。”语讫而绝。[1](P327)

富家子病危,死而复生。对家人说:“我魂至冥司,我曾捐钱救活两条命,又曾强夺某女。被救活的人在冥府上保状,而某女父却告状。生死未决,暂且回来了。”过了两天,又死而复生说:“我不行了。”因为对救命者而言是大善,而对夺女者而言是大恶,然而对彼人有救命之恩,对此人有夺女之仇,恩仇各有其主,不可全部抵消,只好来生恩者报恩、怨者报怨吧。富家子两次“绝而复生”是因为冥吏、冥王意见分歧,对此人兼具善恶、能否相抵存在争议。最后依佛理判决。“佛教认为今世的幸福与不幸是前世宿怨和报应的体现,根据今世的报应决定来世的命运。这就是所谓前世、今世、来世的轮回说和与此相关的因果报应。”[5](P97)

纪昀对此事也进行了思考,认为“善恶不抵,是绝恶人为善之路。大抵善可抵,而恩怨不可抵,所谓冤家债主,须得本人是也。寻常善恶可抵,大善大恶不可抵。”看来这的确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纪昀感叹:“至未来生中,人未必相遇,事未必相值,故因缘凑合,或在数世以后耳。”来世未必相遇,纪昀对此也感到迷茫。

纪昀相信复生之事,在任礼部尚书时,他的同僚沈云椒讲述自己的经历:

顾非熊再生事,见段成式《酉阳杂俎》,又见孙光宪《北梦琐言》。其父顾况集中,亦载是诗,当非诬造。近沈云椒少宰撰其母陆太夫人志,称太夫人于归,甫匝岁,赠公即卒。遗腹生子恒周三岁亦殇。太夫人哭之恸,曰:“吾之为未亡人也,以有汝在,今已矣,吾不忍吾家宗祀自此而绝也。”于其敛,以朱志其臂,祝曰:“天下绝吾家,若再生以此为验。”时雍正己酉十二月也。是月族人有比邻而居者,生一子,臂朱灼然,太夫人遂抚之以为后,即少宰也。[1](P186)

沈云椒之母丧偶,遗腹子三岁也夭折了。在遗腹子下葬之时,沈母祈求“天不绝吾家”,“以朱志其臂”,这个月邻家族人生一子,臂上有红色的标志,沈母就抚养了这个孩子,这个故事与《酌泉录》中的故事极为相似。士人陈萃与妻杜氏生一子名善才,非常聪明,七岁出痘而亡。陈萃用墨在儿子尸体上做标记,祷告再来陈家投生。一夜梦善才相告,投生已有定期。到辛丑年上元夜,又梦善才言“儿子再来”。果然生子,左股有黑色胎记。取名筠堂,后做官,经常向人宣讲轮回非假。这种故事流传于民间,提供生死轮回的证据,传播佛教理论。这就是佛教所说的夺舍,“夺舍者托孕妇而转生”,[1](P427)纪昀非常相信佛教的轮回说:

盖释氏书中,诞妄者原有,其徒张皇罪福,诱人施舍,诈伪者尤多。惟轮回之说,则凿然有证,司命者每因一人一事,偶示端倪,彰人道之教。少宰此事,即借转生之验,以昭苦节之感他。儒者盛言无鬼,又乌乎知之?[1](P186)

佛教书中,诞妄的内容是有。但轮回之说,却是凿然有证的。沈云椒的亲身经历,是因为沈母守节感动了佛祖,所以转世再生。

人间的福分还没有享受完就能死而复生。《槐西杂志》(二)记载:

垛庄张子仪,性嗜饮,年五十余,以寒疾卒。将敛也,忽苏曰:“我病愈矣。顷至冥司,见贮酒瓮三,皆题‘张子仪封’字,其一已启封,尚存半瓮,是必皆我之食料,须饮尽方死耳。”既而果愈,复纵饮二十余年。一日,谓所亲曰:“我其将死乎!昨又梦至冥司,见三瓮酒俱尽矣。”越数日,果无疾而卒。[1](P285)

《瑜伽师地论》第一卷中弥勒菩萨说人死的原因有三种:寿尽、福尽、不能避免不平等的原因。如果生前的福分未尽,是不会死的。张子仪饮酒的福分未尽,所以死而复生。

(五)道教故事

《姑妄听之》二中说:“释家能夺舍,道家能换形。夺舍者托孕妇而转生;换形者血气已衰,大丹未就,则借一壮盛之躯,与之互易也。”[1](P427)《阅微草堂笔记》中有很多换形故事,就是民间所说的借尸还魂的复生故事。借尸还魂就是某人死而复生,人格、记忆完全转换为另一个已亡故之人。

《滦阳消夏录》(四)就有这样的故事:

王兰泉少司寇言,胡中丞文伯之弟妇,死一日复苏,与家人皆不相识,亦不容其夫近前,细询其故,则陈氏女之魂,借尸回生。问所居,相去仅数十里,呼其亲属至,皆历历相认,女不肯留胡氏,胡氏持镜使自照,则形容皆非,乃无奈而与胡为夫妇。此与《明史·五行志》司牡丹事相同。当时官为断案,从形不从魂,盖形为有据,魂则无凭。使从魂之所归,必有诡托售奸者,故防其渐焉。[1](P69)

一妇死而复生,与家人皆不相识,原来是借尸还魂。借

尸还魂的归宿是以形还是以魂为准,往往关涉民事诉讼,所以正史有载。《明史·五行志》载,洪武二十四年(1391)河南龙门民妇司牡丹死后三年,借袁马头之尸而复生。官方以为“从形不从魂,盖形为有据,魂则无凭。”[1](P69)

《姑妄听之》(二)中还有男魂借女尸复生的阴差阳错之事:

乾隆丙辰丁巳间,户部员外郎长公泰,有仆妇年二十余,中风昏眩,气奄奄如缕,至夜而绝,次日方为营棺敛,手足忽动,渐能屈伸,俄起坐,问此何处。众以为犹谵语也,既而环视室中,意若省悟,喟然者数四,默默无语,从此病顿愈。然察其语音行步,皆似男子,亦不能自梳沐,见其夫若不相识。觉有异,细诘其由,始自言本男子,数日前死,魂至冥司,主者检算未尽,然当谪为女身,命借此妇尸复生,觉倏如睡去,倏如梦醒,则已卧板榻上矣。问其姓名里贯,坚不肯言,惟曰:“事已至此,何必更为前世辱。”遂不穷究。初不肯与仆同寝,后无词可拒,乃曲从。然每一荐枕,辄饮泣至晓。或窃闻其自语曰:“读书二十年,做官三十余年,乃忍耻受奴子辱耶?”其夫又尝闻呓语曰:“积金徒供儿辈乐,多亦何为?”呼醒问之,则曰未言,知其深讳,亦姑置之。长公恶言神怪事,禁家人勿传,故事不甚彰,然亦颇有知之者,越三载余,终郁郁病死,讫不知其为谁也。[1](P424)

此男子生前为官,“读书二十年,做官三十年”,死后谪为女身,从其呓语“积金徒供儿辈乐”推断生前有敛财之嫌,有可能是一贪官,招致报应。把一个男性官吏换形成女性的奴仆之妇,不仅作为仆妇侍奉主人,还必须作为妻子满足当奴才的丈夫的种种要求。作者以男权视角让男性官吏生前作孽,死而复生成为仆妇作为惩罚,女性作为过错的形象化符号。

《姑妄听之》(一)中也有选人张某之妻借婢尸再生的故事,故事中出现了尼庵、伽蓝神,可以看出佛道融合的色彩。

与道教思想相关的复生故事还有“太阴炼形之术”,《如是我闻》(四)中云:

道家有太阴炼形法,葬数百年,期满则复生。此但有是说,未睹斯事。古以水银敛者,尸不朽,则凿然有之。

纪昀所说的“太阴炼形之术”,在裴铏的《传奇·薛昭传》中有记载:张云容是开元间杨贵妃的侍女,她侍奉申天师茶酒,向天师求绛雪丹一粒,天师说:“汝旦服之,虽死不坏。但能大其棺,广其穴,含以真玉,疏而有风。使魂不荡空,魄不沉寂,有物拘制,陶出阴阳。后百年,得遇生人交精之气,或再生,便为地仙耳。”《仙传拾遗·申元之》记同一事稍略,申天师告诉张云容,此乃“太阴炼形之法”,此法复生的途径是“遇生人交精之气”,《姑妄听之》(四)中就有这样的故事:

城西某村有丐妇,为姑所虐,缢于土神祠,亦箔覆待检,更番守视,官至则尸与守者俱不见,亦穷治如河城,后七八年乃得之于安平(深州属县)。盖妇颇白皙,一少年轮守时,褫下裳而淫其尸,尸得人气复生,竟相携以逃也。此康熙末事。[1](P472)

妇为姑所虐而死,一少年见妇女白皙,淫其尸,尸得生人之气而复生。亡女与男子交接再生,是道家房中术中阴阳采补思想的表现。道家房中术认为,女鬼是阴中之阴,得到阳丹后,可以起死回生。在最具宗教庄严的场所,却发生着最具世俗性的男女之事。“道教是中国的国教,它对中国婚姻性爱史影响很大。一般宗教都同禁欲有关,而道教却在阴阳交合的光辉旗号下,大谈御内之法,讲房中之术。”[5](P133)道教的这种观念源于古人的灵魂观念。《大戴礼记·曾天子圆》中说:“阳之精气曰神,阴之精气曰灵。神灵者,品物之本也。”北周卢辩注:“神为魂,灵为魄。魂魄者,阴阳之精,有生之本也。及其死也,魂气上升于天为神,体魄下降地为鬼,各反其所由出也。”在这种观念影响下,女鬼通过与人世男子的性交合可以获得人的魂气(阳之精气)而复生。[7](P278)凭借男人的精气为条件的死而复生故事,在志怪小说中很常见。

三《阅微草堂笔记》对复生的考证研究

清代是大兴文字狱的时代,政治高压迫使一批学者转向小学研究,从而出现了著名的乾嘉学派。纪晓岚生当乾嘉学派考据之风兴盛时期,也以考据学自认。《阅微草堂笔记》中多有杂考之属,纪昀对死而复生这一现象也有所考证。

《如是我闻》(三)对死而复生进行考证研究:

晋杀秦谍,六日而苏,或由缢杀杖杀,故能复活。但不识未苏以前作何情状。诂经有体,不能如小说琐记也。佃户张天锡,尝死七日,其母闻棺中击触声,开视,已复生。问其死后何所见?曰:“无所见,亦不知经七日,但倏入睡去,倏如梦觉耳。”时有老儒馆余家,闻之拊髀雀跃曰:“程朱圣人哉。鬼神之事,孔孟犹未敢断其无,惟二先生敢断之。今死者复生,果如所论,非圣人能之哉。”余谓天锡自气结尸厥,瞀不知人,其家误以为死耳,非真死也。虢太子事,载于《史记》,此翁未见耶。[1](P209-210)

《左传·宣公八年》记载:“晋人获秦谍,杀诸绛市,六日而苏。”[8](P125)纪昀认为“或由缢杀杖杀,故能复活。”若是杀头,就难以复活了。纪昀又记述了佃户张天锡复活之事,思考此人复活之原因,《史记·扁鹊列传》记载:扁鹊经过虢国,人们认为虢国太子死了。扁鹊诊断太子没死,只是得了“尸蹶”病,扁鹊进行了针灸、烫熨等治疗方法,太子苏醒了。世人认为扁鹊能使死人复生,扁鹊认为自己治好了太子的“尸蹶”病,太子本来就活着。纪昀认为佃户张天锡也是得了“尸厥”,没有真死,家人误以为死耳。

复生之前作何情状,纪昀也很好奇。《如是我闻》(四)记载:

翰林院笔贴式伊实,从征伊犁时,血战突围,身中七矛死,越两昼夜复苏,疾驰一昼夜,犹追及大兵。余与博晰斋同在翰林时,见有伤痕,细询颠末,自言被创时,绝无痛楚,但忽如沉睡,既而渐有知觉,则魂已离体,四顾皆风沙洞,不辨东西。了然自知为巳死,倏念及子幼家贫,酸彻心骨,便觉身如一叶,随风漾漾欲飞,倏念及虚死不甘,誓为厉鬼杀贼,即觉身如铁柱,风不能摇。徘徊伫立间,方欲直上山顶,望敌兵所在,俄如梦醒,已僵卧战血中矣。晰斋太息曰:“闻斯情状,使人觉战死无可畏。然则忠臣烈士,正复易为,人何惮而不可也。”[1](P217)

翰林院一位官员征战伊犁,身中七矛,死后两昼夜复苏,疾驰一昼夜归队。受伤时,他无痛感地沉睡,既而渐有知觉,魂已离体,在生死边缘迷离恍惚,念及子幼家贫,酸彻心骨,决心化为厉鬼杀敌,即觉身如铁柱。对于忠臣烈士,为国而战,死无可畏。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也有战士艾尔死而复生的记述。这种故事表现出古人对死亡的朴素认识,受伤后昏迷,当时的人认为是死亡;从昏迷中苏醒,当时的人认为是死而复生。古代的许多复生故事都有这样的误识。“古人对死亡的认识和判断标准并不科学,其实到现在还有争论。暂时的休克在今天看来不能算死亡,但古人认为呼吸已经停止就是死亡;休克状态中苏醒过来,古人认为就是复活。”[9](P53)

死而复生,体验一下死亡和死后的感觉;游走于人间和冥府,讲述地狱和冥府的情况,这无疑是宗教迷信和艺术想象。死而复生这个具有多重文化意蕴的母题,虽事涉幽渺,但对了解中国古代人们对生与死的思想认识,考察文学题材的流变,有一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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