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新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上海市论文,领导干部论文,经济责任审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上海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呈现出以下新特点:
一、经济责任审计力度进一步加大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今年市审计局将组织开展对29个单位41名市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15个机关事业单位19名主要负责人,5个区13名主要负责人,9户市管企业9名主要负责人。今年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安排有以下特点:
1.审计对象增多。被审计单位比去年增加7个,增幅达32%;被审计市管领导干部比去年增加16名,增幅达 64%。这表明,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加重,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加大。
2.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首次超过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今年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20个单位32名主要负责人,分别占到今年经济责任审计被审计单位总数和被审计市管领导干部总数的69%和78%。这表明,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高的政府部门和各区县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已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对象。
3.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首次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今年上半年,市审计局有9个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两审并一审”,占到今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总数的53%。这表明,经济责任审计已贯穿市审计局全年审计工作,“两审并一审”已成为整合审计资源、加大审计力度的有效途径。
4.区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捆绑式”审计。鉴于现行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是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的党委会议决定重要的经济事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党委会议决定的重要经济事项负责组织实施,因此今年对5个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全部实行“捆绑式”经济责任审计。这表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覆盖面不断扩大,经济责任审计更关注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情况。
二、经济责任审计思路进一步明确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工作,它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干部素质提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今年以来,随着《审计法》的修订,《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的起草,广大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特点和发展方向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表现在审计工作实践中有以下特点:
1.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新修订的《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这一法律规定,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即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审计监督。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把工作重心放在领导干部对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上。
2.突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
(1)今年市审计局明确,在实施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应重点关注并评价下列情况:①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状况,部门、单位的事业发展或经营状况;②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③重大经济决策情况;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⑤内部控制状况;⑥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
(2)结合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化以下审计内容:①国家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土地出让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批租和转让的合法合规情况;②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环保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任追究情况;③“十一五”规划中有关节能降耗指标的落实情况;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政策落实情况;⑤政府负债尤其是区县、乡镇两级负债的规模、结构、成因、偿还能力及风险情况;⑥各类社会公共性资金监督管理和合规使用情况。
3.加快经济责任审计的转型。经对多年的实践探索,广大审计人员逐步认识到,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比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容要宽泛许多,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质不是对法人的审计和评价,而是对自然人的审计和评价。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与时俱进,加快经济责任审计的转型,即经济责任审计要从以财政财务收支为重点的审计转向以领导干部履职情况为重点的审计,要从以法人为重点的审计转向以自然人为重点的审计。今年以来,市审计局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审计结果报告的内容方面已初步体现了转型的要求。
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审计难度大的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必须加强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审计操作,严格审计质量控制。今年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有以下特点:
1.统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今年市审计局分类制定了《2007年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2007年市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2007年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等3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方案明确了审计目标、审计对象范围、审计主要内容及重点、审计组织和分工、工作要求、审计评价及审计文书等内容,为开展审前调查,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审计起到了指导作用。
2.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格式。为了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格式,今年市审计局分类制定了《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基本格式》、《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基本格式》、《区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基本格式》,从基本情况、审计评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其他需要揭示的事项、审计处理方式及审计建议等方面,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内容框架,明确了审计评价的内容要素,以全面反映审计情况,提升审计成果质量。
3.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界定。今年以来,市审计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在各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结果报告格式中,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界定作了统一规范。市审计局要求各审计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审计机关认可的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内部管理规定,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担任特定职务期间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应承担的责任进行界定,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市审计局重大审计项目审议会议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界定加强审核把关,确保依法界定责任,准确界定责任,严格界定责任。
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一步运用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在审计结果的运用。今年以来,市审计局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注重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水平,取得了良好效果。
1.探索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年度综合报告制度。今年2月底,市审计局对去年组织实施的13户市管企业13名领导人员、5个区县8名党政领导干部和4个部门4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2006年度市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综合报告》。综合报告报告了审计工作情况,反映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审计建议。综合报告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韩正、冯国勤、沈红光3位市领导做了4次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用好审计报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为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今年4月初,本市召开经济责任审计专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市领导冯国勤、沈红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调研、完善办法、落实措施、形成合力,认真抓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努力把上海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研究制定《上海市市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受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委托,去年7月起,市审计局组织力量着手研究起草本市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办法。在总结本市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的有效做法的基础上,经过历时一年的深入调研和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草案和送审稿。经今年6月下旬召开的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同意,《上海市市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已上报市委,拟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施行。该办法根据分工负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的原则,明确了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中的职责,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作了规定。同时,对被审计市管领导干部及其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积极运用审计成果提出了要求。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将对本市市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3.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今年以来,市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力度。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数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情况,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市巡视办在今年组织开展的市管企业巡视工作中,要求4个市委巡视组分别听取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介绍,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收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后,由两委相关处室汇总信息,综合研究提出审计整改意见,要求被审计企业3个月内整改完毕,并由两委领导带队,深入被审计企业开展审计整改工作检查。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已成为市管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后续管理工作中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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