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创新路径探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的建设论文,路径论文,组织论文,探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608(2010)10-0021-05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一系列闪耀着真理光芒的新思想、新举措,“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就是其中一大亮点。《决定》提出:“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打牢基础。”这个要求既是我们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决策,也标志着全面推进包括“两新组织”在内的各领域的党的建设,践行科学党建理念,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一次新飞跃。
“两新组织”的概念,其实并没有一个权威和严格的定论。近年各网站资料显示,“两新组织”一般是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等各类非公有制的经济组织。由于它具有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人们也称之为非公经济或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以及事业单位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中介组织、民间团体、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两新组织”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两新组织”由于其高度市场化和非公有的性质特征,加之人员构成多样,利益关系复杂,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基础比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要薄弱得多。因此,“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既不能照搬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党建模式,又无现成经验可循,唯一的出路就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创新不是简单否定我们在其他领域的党建工作方式,更不是否定原有的成功经验,而是既要遵循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般规律,又要注意结合“两新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特殊性,找出两者之间党建工作发展的共同点和结合部,走出一条特点鲜明的党的建设创新之路。
一、思想观念创新
有的同志认为,“两新组织”大都属于个体、私营和外商,即归“别人”所有,它们只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生产经营、照章纳税、遵纪守法就可以了,至于建不建党的组织,无碍大局。还有一些同志把在新经济组织中开展党的建设,同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政策对立起来,一味强调新经济组织的特殊性,害怕在那里开展党的建设会影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有一些同志则对党的基层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究竟怎样发挥作用认识不清,比如:强调党组织的作用,害怕别人指责干预过多;教育工人好好生产,则又担心别人说是为私人老板效劳。而在客观上,有些私营企业主对党组织有戒心、有疑虑,担心在企业中如果有了党组织活动,“等于给自己加了一个婆婆”,会干扰其生产经营,会同他们争权、闹独立,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因而采取不允许、不支持、不配合的态度。也有一些私营企业主,虽然允许在企业中设立党组织,但对其活动想方设法予以限制。总之,不论从主观上还是从客观上看,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两新组织”中党的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
目前亟需端正这方面的思想认识。党的各级组织需要自身进一步明确,作为执政党,在其基层组织建设问题上,是没有公有与非公有企事业单位和组织之分的。任何企事业单位和组织忽视党的建设,党组织的作用就不可能得到充分发挥。当然,作为有别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两新组织”,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具体工作与活动方式需要不断创新,但是,不能因为“两新组织”属性的不同而放弃党的建设,也不能因为“两新组织”的工作特殊性,而虚设党的基层组织,弱化党员的先进性;也不能因为一些私营企业主的信仰不同,而改变党的建设在这一领域的工作要求,降低党的建设在这一领域的工作标准。党的建设是共产党与生俱来的,哪里有党的基层组织,哪里党的基层组织就有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这是对包括“两新组织”在内的党的所有基层组织的基本要求。实践证明,只要各级党委及其负责同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在“两新组织”党的建设问题上,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政治与经济相贯通,不仅不会拖“两新组织”的后腿,而且还会促进“两新组织”的发展。至于少数私营企业主的认识模糊,一方面需要党组织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则表明“两新组织”加强党的建设的必要性。
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
有同志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两新组织”大量涌现,如果不能及时地搞好其党的组织建设,就可能形成“两新组织”既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又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薄弱点甚至空白点的反差局面。问题是,“两新组织”的数量如此之多,变化又是如此之快,即使再努力,恐怕也难以完全达到消除“空白点”的目标。因此,科学地界定扩大党的基层组织在“两新组织”中的覆盖面,应以扩大符合现实情况的党的基层组织覆盖面为基础,以充分发挥作用为目标,这不失为当前“两新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条创新之路。
为此,必须根据党的基层组织特点,进一步探索其组建的方法和途径。“两新组织”普遍存在党员数量少、人员流动频繁、党员队伍不稳定的现象,给党组织的建立造成很大困难。根据这些特点,其党组织的建立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采取区别对待、先易后难的做法,先在经济效益好、业主不持抵触态度、政治条件成熟的“两新组织”中尽快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确立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党组织建设理念。要因企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既重视组织形式的建立,更注重组织建立后的效果。在要求、进程和方法上不搞“一刀切”,防止急于求成、有名无实。其次,党组织建立或设置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重在发挥作用。在党员人数符合党章规定、能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一般应在“两新组织”内单独建立基层党组织,这种形式叫做“单建”;在党员人数不足以单独建立基层党组织的,则可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各种形式的党支部,这种形式叫做“联建”。在是否设置党组织专门机构的问题上不必强求一律。规模较大且又是中方控股的企业,党组织可以设置专门机构,配备少量专职干部;私营企业能否设置专门机构,则取决于私营企业主对党组织的态度;外商独资或控股的企业一般不宜设置专门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挑选党性强、有工作责任心、有党务工作经验、从事工会工作的同志担负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工作。此外,还可充分利用手机、互联网和个别分散及流动频繁的党员建立组织联系,这种俗称手机党小组、互联网党小组的形式,虽然难以见面,却能保证基本的组织运作。从多年来的实践看,凡是这项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地方,大都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依照法律规定和党章要求以及中央的有关决定建立党组织并开展活动。二是要符合“两新组织”的实际,坚持改革创新。三是要注重实效,努力做到业主、党员、群众三认同、三满意。
三、基层党组织活动内容、载体、方式创新
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必须依托于党组织的有效活动。现在的问题是,传统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活动不能照搬,现存的“两新组织”中党组织的活动还在探索。解决由经费、人员分散等不利因素造成的组织活动难以正常开展、活动内容枯燥、活动形式单调、工作流于形式以及难以发挥作用等问题是当务之急。因此,“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必须更加重视其活动内容、活动载体和活动方式的创新。
首先,紧紧围绕“两新组织”的健康发展开展活动。党组织应该把搞好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经营管理,作为组织生活和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还可以多视角地采取开短会、个别谈心以及知识竞赛、观摩学习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这样,既容易得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又能增强工作的有效性和党组织的凝聚力。
其次,党组织活动应坚持小型、分散、灵活、务实、高效原则。“两新组织”中的员工工作和生活节奏较快,一般不会在生产经营时间安排政治活动,而且党组织也缺乏专项活动经费。在这种情况下,党组织应主要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活动,形式以小型分散为主,时间不宜太长,费用不宜太高,内容要丰富多彩,可与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相结合,需要集中和所需经费较多的活动,可借助工会组织的活动进行。
再次,创新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的载体,增强党建工作的有效性。“两新组织”中的工会组织,是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两新组织”中的工会的建立及其活动,得到国家有关法律保障,法定的经费来源也符合国际惯例,对此业主一般没有异议,至少找不到反对或限制的理由。因此,工会组织天然成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组织载体。党组织的活动可以借助工会活动进行,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可以通过工会来发挥,还可以通过工会团结广大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方式创新
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能否充分发挥与覆盖面直接相关。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要的不仅仅是扩大覆盖面,更重要的还是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怎么有效发挥。如果还是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那种“管”的办法管理社会、管理公众、管理“两新组织”,那么,覆盖面再大,实际上解决的只是怎样管住大家的问题,而这未必是政治核心作用的实质。我们常说,党要管党,党组织要管党员,但是,管不是目的,管好党管好党员的目的是让其更好地发挥为人民服务的作用,这才是政治核心作用的实质内涵。邓小平早就指出:“领导就是服务”。[1]我们党一贯认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服务于人民,当好人民公仆。因此,我们党的凝聚力、领导力就要体现在为人民群众服务当中、为基层服务当中,要让人民群众和基层从具体的服务当中,切实感受到党的存在、党员的存在,感受到党的力量。
“两新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也不例外,必须赋予政治核心作用以时代内涵,和群众的需求相适应。在当今和平与发展成为主题的时代,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群众要求和谐、稳定的社会大环境下,如果像有的地方那样,把政治核心简单地当做“战斗队”,无限放大甚至扭曲,只会损害群众利益和削弱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在“左”的影响下,一些基层党组织的“战斗”作用要么变成一味斗争,要么变成管理一切、包办一切、指挥一切。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口号和本意是为人民服务,但是,由于忽视或者离开具体的、眼前的、老百姓最关心的切身利益去奢谈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其服务的结果是假的越来越多,真的越来越少,虚的越来越多,实的越来越少,不是离老百姓越来越近,而是离老百姓越来越远。
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更多地定位和体现在服务上,这既是由党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的题中应有之义。这里所说的服务,既包括为群众做实事,也包括表达群众的利益诉求、反映群众疾苦、解决群众之间的矛盾等。“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应从实际出发,改变以往就党建抓党建的做法,将工作定位在沟通政企关系、协调劳资关系、密切党群关系上,扎实推进“两新组织”的发展;将工作重点放在为员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上,真正成为员工心目中的政治核心;把工作重心放在为党员提供教育、管理和服务上,努力成为党员的力量源泉、活动之家、服务中心。以共同目标、共同利益、共同需求为纽带,找准党的工作与“两新组织”发展以及党员发展要求、员工发展愿望的结合点,坚持求同存异,扬长避短,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开展工作。这些新的工作理念无疑将会给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内涵增添时代气息。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寓于服务之中,为“两新组织”中党的建设乃至党的领导机关、党的各级组织紧密联系广大党员和群众以及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创造了一种很好的组织形式。同时,基层党组织只有为最广大群众服务,有服务的行为、服务的形象,才能被群众认可为先进,才能在“两新组织”中获得群众的支持。在“两新组织”中,没有服务,基层党组织就没有生命力。这一论断已经不是理论的推演,而是被“两新组织”中的党建实践所证实。可以这么说,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基来源于群众的认同,而群众的心理认同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各级党组织、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真诚服务行为。
五、基层党组织的协调内容与方式创新
“两新组织”中的党的建设,是在相对特殊的环境中开展的。因此,党组织要在提高协调能力上下工夫。所谓提高协调能力,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就是提高党组织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能力。在“两新组织”中,各种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是一种客观存在,有时甚至较为尖锐,已经成为影响其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提高党组织协调利益关系的能力,对党组织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鉴于在“两新组织”中,党组织的活动空间会受到限制,比如不宜直接参与“两新组织”的决策和管理等,因此,无论党组织的建立还是其他活动的开展,都有赖于业主对党的建设的认识和了解,有赖于业主对党组织的理解和支持,有赖于党组织与业主关系的正确处理。把握住“两新组织”中党的建设的这个重要特点,正确处理党组织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就能找到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首先,要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党组织负责人要强化合作意识,善于采取主动谈心、经常沟通、遇事协商等方式,处理好与业主之间的关系,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业主的信任,使之提高对党的建设的认识,主动支持、配合开展党建工作。党组织可以将组织机构、党员以及活动情况向业主公开,有些活动还可以邀请业主参加,使他们对党组织有所了解,消除他们的戒心和误解;还可以通过工会与业主进行联谊、对话,沟通思想,增进友谊。各地的实践证明,只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一般都会取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至少他们不会持对立态度。
其次,寻找和扩大党组织与业主的共同点。应该看到,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两新组织”,业主与党组织之间并非缺乏共同点。从整体上说,双方的共同点是主要的和起主导作用的,这是双方能够合作共事的基础和有利条件。因此,党组织要注意从双方的共同点出发开展工作,求同存异,使工作既有利于实现“两新组织”中的党的建设目标,又让业主认识到党组织是与他们同舟共济、真诚合作的伙伴,看到党的建设不仅有利于“两新组织”的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他们经营目标和经济利益的实现,从而使业主与党组织建立起互相配合、互动互利的工作关系。
再次,妥善处理劳资关系。这既是党的基层组织协调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基层党组织与非公有制企业主关系中最敏感的问题。坚决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党组织应坚持的原则;与此同时,党组织处理劳资关系的立足点应是化解矛盾,促进双方的合作和企业的健康发展。业主和职工虽然作为劳资双方是矛盾体,但又都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劳动者和建设者。党组织既要保护业主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也要维护好职工的基本权利。特别是眼下非公有制企业中的职工普遍居于弱势地位,利益受到损害现象时有发生。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帮助员工协调解决劳动条件、劳动保障、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发挥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促进“两新组织”管理的民主化;善于担当协调人的角色,积极化解企业中不同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在企业内部,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在企业外部,党组织还可发挥自身优势,妥善协调企业与社会各方面关系,形成企业与社会、员工与业主和谐相处的局面,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内容及发挥方式创新
党的基层组织能否在职工中具有凝聚力和协调力,能否在取得业主的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与之建立起合作共事的关系,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取决于党员能否成为“两新组织”中生产经营和管理的骨干,能否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一些开始对“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并开展活动持厌烦甚至抵触态度的业主,正是由于看到党员在各方面尤其是在生产经营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因而端正了对其重要作用的认识,转而对党建工作采取合作和支持态度。
首先,党员要在本职工作和思想政治两方面践行党的先进性理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两新组织”中,党组织的整体形象及影响力和号召力主要通过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来体现。党员首先应掌握先进的技术和技能,成为“两新组织”中的能人;同时,应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要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方式,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党员在广大员工中的影响力。党员在“两新组织”中要真正做到“平常能够看出来,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危急关头能够豁出来”。
其次,党员要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必须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人员和党员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三个方面的能力:一是执行政策的能力。找准落实政策与“两新组织”发展的结合点,发挥政策效应,促进其健康发展。二是服务发展的能力。可以采取办班培训、外出学习、实践锻炼等措施,提高党务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党支部书记的综合素质;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岗位技能和党的知识培训,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工作本领。三是党的建设工作创新能力。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把握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规律、方式、途径,坚持围绕生产经营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大力提高集成创新和再创新能力,使党的建设与时俱进。
再次,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侧重点具体可以有所区别。对业主党员,应要求他们带头守法经营,处理好劳资关系,严格遵守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对管理层党员,应要求他们加强同业主与员工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反映民意,发挥好监督作用;对一般员工党员,应要求他们通过提高自身素质和做好本职工作,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员工为搞好生产经营多作贡献。
七、制度创新
从“两新组织”的外部环境看,党的制度建设虽然有了很大进展,但依然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可能有人会说,我们那么多的条例、规定、准则和要求不是制度吗?恐怕问题就出在这里。制度是什么?准确地说,制度是由许多要素组合成的有机系统。“制度绝不仅仅是几个要求、规定和条例,也绝不仅仅是一大堆要求、规定和条例的堆砌。制度是要素之间的有机连接”[2]。简单地把本属于制度要素的条例、规定、准则和要求等同于制度,是制度建设的一大误区。制度与其要素之间是不能画等号的。例如,一个规定或要求制定后,就要遵守,不遵守受什么处罚,谁来执行,执行不力受什么处罚,谁来监督,监督失职又受什么处罚等,一定要千方百计把它们衔接起来。只有形成有机的系统,这才是真正的制度,这种制度才有力量。从“两新组织”内部看,保证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制度不够健全,特别是通过何种途径、运用什么手段、在哪些具体工作中发挥作用等关键内容缺失。在许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或规模较小的企业及其他中介组织中,由于缺乏制度保证,在管理层中兼任职务的党组织负责人不论与业主还是党员之间还存在沟通渠道不畅、信息不灵、参与决策和监督引导不力等现象。从基层党组织自身看,组织生活、党员管理、党员发展、民主评议、经费保障等基本的工作制度等没有真正健全和落实。
因此,“两新组织”中的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应该从一开始就站在高起点上,紧紧抓住制度建设系统这个“牛鼻子”,减少或避免我们在其他领域制度建设中走过的弯路和误区。实践证明,“两新组织”中党建的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健全、衔接得好的,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得就好,党的建设就扎实;反之,效果就差。那么,如何建立健全这种能够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是“两新组织”中党的建设面临的挑战。第一,要建立明晰的党组织职责分工制度。明确规定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承担的职责任务、工作权限、工作标准和要求,保证党组织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适当的决策权。第二,要建立规范的党组织领导班子配备制度。在领导班子配备上,业主是党员且素质条件具备的,一般应担任党组织书记;业主不适宜担任的,党组织书记一般由管理层中的党员或本身是党员的工会主席担任;一些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两新组织”,其中设立党委的,原则上配备副书记。推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使党组织与“两新组织”管理层相互介入、和谐互动,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领导体制。第三,建立科学合理的党务工作机构设置制度。“两新组织”中党的工作机构,原则上以兼职为主,但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工作。第四,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党组织生活会、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党员权利保障、党政工作信息沟通、党建工作考核奖惩等制度。第五,建立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比如,在经费保障上,针对“两新组织”中党建工作资源不足的问题,逐步加大投入,实行党费部分或全额返还制度,基层党建经费向“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倾斜。又比如,在人才保障上,改进党务干部的选配方式,突破单位、地域、体制的限制,通过在全社会范围内公开招聘等方式,多渠道延揽人才,使一大批年纪轻、素质高、有活力的优秀人才走上“两新组织”的党务工作岗位。地方党委可选配专门工作力量,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指导帮助“两新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同时,开展“推荐党员到‘两新组织’就业,推荐优秀职工入党,推荐优秀党员职工进入管理层”的“三推”活动,推动“两新组织”党建各项工作的开展。
[收稿日期]2010-09-20
标签:两新组织论文; 党建论文; 党的基层组织论文; 党的组织建设论文; 党的组织制度论文; 党员责任区论文; 党组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