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研究的回顾与展望_商业模式创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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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950(2013)11-0031-08

近年来,商业模式创新得到了管理学者和企业家越来越多的关注(George和Chapman,2006;Zott和Amit,2010;Teece,2010)。然而,文献梳理表明,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以及企业家所说的商业模式创新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商业模式创新现在已经是一个“众口一词、莫衷一是”的术语。因此,本文对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从不同学科视角界定或阐述的商业模式创新概念进行了评介和比较,最后运用形式逻辑概念界定方法重新界定了商业模式创新概念,以期在不同学术背景的商业模式创新研究学者和企业家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为后续商业模式创新研究以及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实践提供启示和指导,并推动商业模式学科不断发展。

二、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研究述评

商业模式学科是融合了技术创新学、战略学、营销学等不同学科的相关内容而形成的一个新兴的管理学独立交叉学科(王雪冬和董大海,2012),技术创新学、战略学、营销学等诸多学科的学者都从自身学科背景出发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商业模式创新研究(Aspara等,2010)。下面在文献梳理的基础上,对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从技术创新学、战略学、营销学和商业模式学等不同研究视角界定的商业模式创新概念进行评介。

(一)技术创新学视角下的商业模式创新概念

技术创新学者从其学科的“创新”核心议题出发,把理解“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重点放在了“创新”上。自Schumpeter(1934)提出“创新”概念并把创新分为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组织创新等五种创新以来,技术创新学者一直把注意力聚焦于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管理等研究领域。但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不断普及,以Chesbrough和Rosenbloom(2002)为代表的技术创新研究学者开始逐渐认识到技术本身并没有特定的客观价值,技术的潜在经济价值必须通过商业模式创新来实现,于是把注意力转向产品和技术领域以外的商业领域创新,也即商业模式创新。

Christensen(2002)率先提出了破坏性技术创新的概念。他强调,为了与破坏性技术相匹配,企业必须进行破坏性商业模式创新,并且把“破坏性商业模式创新”理解为从为顾客创造价值出发来发现非顾客消费群体,通过争夺非顾客消费群体来参与竞争,瞄准最不可能购买现有产品的消费者,找出阻碍他们消费的原因。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旦破坏性技术能够满足非顾客消费群体的需求,企业就能开拓新的高增长市场,并能不断“蚕食”其他企业的既有顾客。尽管Christensen(2002)并没有对商业模式创新进行明确的定义,但却把商业模式创新发现顾客需求的作用与传统营销学所倡导的反应性市场导向区分开来。在Christensen(2002)看来,企业的既有顾客并不是企业进行顾客分析和市场调研的唯一对象,也不是企业理解和确定顾客价值的唯一途径,顾客价值分析还存在技术等其他途径,从而为企业实施商业模式创新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Chesbrough(2006)提出了开放式创新理论,他认为企业必须创立与其核心技术相匹配的商业模式。商业模式创新是企业建立启发式逻辑,并把技术与其蕴含的潜在经济价值联系起来的过程。Chesbrough(2006)的贡献就在于明确指出了商业模式创新对于技术创新的重要性,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成功离不开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发明并不能保证取得商业成功,新技术还必须依靠商业模式创新来实现商业化应用。例如,苹果公司既不是MP3数字音乐制式技术的发明者,也不是数字音乐播放器的发明者,但基于iPod与iTunes相结合的商业模式创新却使得苹果公司后来居上,并且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数字音乐产业。

Tidd和Bessant(2012)从创新概念出发,将创新重新分为产品创新、流程创新、定位创新和范式创新四种类型。商业模式创新与产品创新、流程创新等传统类型的创新不同,它是一种全新的范式创新。范式创新反映的是影响企业业务的潜在思维方式变化,源自于新进入者对问题和游戏规则的重新定义和重构。Tidd和Bessant(2012)的贡献就在于从创新的角度出发,通过区分不同类型的创新来说明商业模式创新是一种不同于传统创新的全新创新,在“创新”种类中对商业模式创新进行定位。不仅如此,Tidd和Bessant(2012)还从创新程度的角度阐明了商业模式创新的属性,即商业模式创新是一种非连续性创新。

谢德荪①(Tse Edison,2012)认为,创新从本质上可以分为科技创新和商业创新两大类,其中科技创新是指有关自然规律的新发现,他把这种创新称为“始创新”,而把商业创新理解为“创造新价值”,又进一步细分为“流创新”和“源创新”,并且认为商业模式(商业模型)创新属于“源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意义不在于创造新科技、新产品或新服务,而在于创造新价值,即通过实施新的理念来推动对人们日常生活或工作有价值的活动。新的理念可以由新产品或新科技(始创新)所催生,也可通过组合现有资源来实现。谢德荪(2012)的贡献在于明确把商业模式创新视为一种商业创新,并且认为新理念(具体而言,顾客价值主张)是商业模式创新的源头和出发点,商业模式创新并非源于技术发明本身,而是源于对顾客需求的洞察、对价值主张(即价值理念)(谢德荪,2012)的重新定义。

综观不同学者基于创新视角界定的商业模式创新概念,可以看出他们普遍把商业模式创新定义为一种全新的创新,并且普遍强调商业模式创新对于技术创新的重要性,技术创新必须与商业模式创新进行有效的结合,才能更好地实现其自身的商业化。商业模式创新的源头在于新理念的提出或产生,或者是对问题和游戏规则的重新定义和重构。细加分析不难发现,这些学者所界定的商业模式创新概念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他们看来,商业模式创新只不过是一种技术商业化手段而已,他们仅仅把商业模式创新作为一种新的创新方式。显然,这些学者偏重于从技术角度来阐述技术商业化问题,而忽略了商业模式创新同时也是一种企业层面的战略变革行为。

(二)战略学视角下的商业模式创新概念

与技术创新学者重点关注“创新”不同,战略学者主要从变革的视角来认识和理解商业模式创新,他们将商业模式创新理解为企业的一种变革方式,重点关注企业如何改变自己的商业模式以及这种改变所带来的结果。

Hamel(1998)把商业模式创新理解为一种战略创新,并且认为商业模式创新就是为了打乱竞争对手的阵脚,为顾客创造新价值并为利益相关者创造新财富而重构行业现行商业模式。这种创新有助于企业事半功倍地分享产业所创造的价值。Hamel(1998)揭示了商业模式创新的战略意义,从企业战略层面对商业模式创新进行了解读,即商业模式创新是企业层面的一种战略行为,企业之间的竞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商业模式竞争,不同企业周而复始的创造性破坏和持续不断的商业模式创新是推动行业发展的一种重要动力。

在Markides(1998和2006)看来,商业模式创新就是“为了引入可盈利商业模式而打破既有游戏规则”,也就是说,商业模式创新会颠覆既有商业规则,并引入新的商业规则。对既有规则的颠覆可通过重新确定顾客细分标准、顾客需求、产品生产与交付方式或者开发新产品等手段来实现。可见,Markides(1998和2006)强调了商业模式创新的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对行业既有假设和成规的颠覆。例如,在苹果公司iPhone手机问世之前,以诺基亚为代表的功能机和以黑莓为代表的传统智能机都把语音通话和短信服务定义为手机的核心功能,而苹果公司的iPhone手机则把手机的功能重新定义为移动多媒体通信终端,从而改变了手机行业的既有假设,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开创了全新的智能手机产业。

Schlegelmilch等(2003)认为,商业模式创新是一种战略性创新,通过颠覆既有规则和改变竞争性质来重构企业既有的商业模式和市场,在大幅度提升顾客价值的同时,实现企业自身的高速增长。可见,Schlegelmilch等(2003)更加关注商业模式创新对于提升顾客价值和推动企业成长的作用,并且着重强调了商业模式创新可以使企业获得快速成长的现实表现。

Bock等(2010)把商业模式创新看作一种不同于其他类型组织创新的全新变革过程,一种企业层面开发利用新机会的过程,并且认为一旦渐进式变革和产品创新滞后于外生不连续性,组织管理层就会利用商业模式创新来面对层次更高、为期更长的挑战。商业模式创新是一种不同于其他类型组织创新的新颖变革过程,因而可能是一种非常规的特殊创新。可见,Bock等学者更加强调商业模式创新的过程性和特殊性,把商业模式创新看作是一种不同于一般渐进式组织变革的非常规、激进式长期组织变革过程。

综观以上学者从战略学视角对商业模式创新所做的阐述,不难发现他们对商业模式创新的认识具有以下一些共同点:首先,商业模式创新是一种企业层次的战略变革行为,因此就变革层次而言远高于一般的产品创新、渠道变革、品牌塑造等业务层次的变革。其次,商业模式创新具有很强的颠覆性,是对行业既有假设和思维定势的颠覆。最后,商业模式创新是一种组织变革过程,是组织为应对外生不连续性而进行的一种非常规的激进式组织变革过程。商业模式创新的上述特点决定了这种创新在企业实践中是比较罕见、极难实现的。然而,也正是它的罕见性和极难实现性使得企业一旦取得商业模式创新成功就能获得快速成长,甚至改变整个行业的竞争格局。苹果公司艰难的二次重生和重生后实现的快速发展,就是商业模式创新上述特点的真实写照。

不过,与技术创新学者一样,战略学者对商业模式创新的认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一些战略学者(如Shafer,2005;Richardson,2008)狭义地认为,商业模式创新仅仅是企业进行战略规划的一种工具。长期以来,竞争一直是战略研究的一个核心议题,因此,战略学者总是或多或少地认为,商业模式创新是竞争导向型的,而忽略了商业模式创新特有的“竞合”特点。更重要的是,战略学者更多地从表现形式和可能产生的结果的角度去审视商业模式创新,而忽视了对商业模式创新的源头——顾客和消费者的关注。

(三)营销学视角下的商业模式创新概念

顾客和消费者始终是营销学关心的核心对象,因此,营销学者主要从商业模式创新的源头——顾客和消费者出发来认识和研究商业模式创新。

一方面,导向问题一直是营销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Narver和Slater,2004),因此,营销学者主要从导向视角来界定商业模式创新概念。Aspara等(2010)指出,商业模式创新是由主动(或前瞻)性市场导向(proactive market orientation)而不是由反应性市场导向(reactive market orientation)驱动的。主动性市场导向型创新的特点在于企业更加关注消费者的潜在需求,通过发掘他们的潜在需求来创造新顾客和创建新市场,而反应性市场导向型创新的特点则是企业只是为了适应现有的市场结构或者回应消费者已有的显性需求而反应性地进行创新。在比较分析了主动性市场导向型创新和反应性市场导向型创新以后,Aspara等(2010)把商业模式创新定义为:“一种重塑既有市场结构、面向消费者潜在需求、实现顾客价值跳跃式增长、设计独一无二的业务系统、开发新渠道或者彻底改变竞争规则的创新”。

另一方面,顾客细分可以说是商业模式创新的前期准备,因此,Eisenmann等(2008)从顾客的角度探讨了双边市场问题。双边市场是一种不同于传统单边市场的市场。在单边市场上,价值按照从企业到顾客的单一流向在价值链上传递;对于企业来说,左边是成本,右边是收入。在双边市场上,企业要同时面对两类截然不同的用户,如谷歌公司在搜索业务上就要同时面对搜索服务使用者和企业广告客户这两类用户,企业在市场的左右两边都有成本发生和收入进账。Eisenmann等(2008)和技术创新学者谢德荪(2012)曾先后指出,双边市场是商业模式创新的重要特征之一,商业模式创新要求企业同时面对两类截然不同的用户,通过双边市场来对他们的不同需求进行匹配。在网络效应的作用下,这个需求匹配过程遵循规模递增和赢家通吃的规则。

营销学者从商业模式创新的前端来研究或界定商业模式创新,揭示了商业模式创新的前因特征;同时又从导向视角来凸显商业模式创新的主动性市场导向特点,并且强调了企业在发掘潜在需求方面发挥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以及商业模式创新的双边市场特征。

(四)商业模式学视角下的商业模式创新概念

在技术创新学、战略学、营销学等传统管理学科越来越关心商业模式创新问题的同时,商业模式研究本身也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新的管理学交叉学科系组。商业模式研究学者主要从商业模式本身的特点出发来探讨商业模式创新问题,并且认为商业模式创新就是“商业模式变革”。具体而言,Osterwalder(2005)把商业模式创新看作是一种基于价值主张,涵盖关乎资源、流程等的运营模式以及涉及收入、成本等的盈利模式的设计过程。Zott和Amit(2010)认为,商业模式创新就是企业通过重组其现有资源和合作伙伴来设计新的运营系统或者改良既有运营系统,因此并不需要在研发方面投入大量资源。他们俩还认为,商业模式创新就是企业通过跨越产权边界,从根本上改变与顾客、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交易的方式。Demil和Lecocq(2010)把商业模式创新定义为“商业模式内部不同要素之间的互动引发新的选择,促使企业提出新的价值主张、创造新的资源组合,或者驱动组织系统演化,最终某一环节的变化对其他要素及其构成维度产生影响,进而引发有可能动摇整个行业根基的根本性创新”。Casadesus-Masanell和Ricart(2010)把商业模式看作“企业的行为逻辑”,或者反映企业如何运营并为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的因果关系。因此,从本质上讲,商业模式创新就是企业遵循新的行为逻辑来为利益相关者创造和传递价值,并且主要侧重于探索新的收入模式,重新确定顾客、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价值主张。

由以上从商业模式学视角对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阐述可以看出,商业模式学者对商业模式创新的认识具有以下几个共同点:首先,商业模式创新是企业对商业模式进行的创新,是企业内部对商业模式构成要素实施的变革。这一认识为商业模式创新明确了方向和实施路径。其次,商业模式创新是一种系统性创新,要求企业在顾客价值主张、运营模式、盈利模式、营销模式等多个环节上实现新的突破,最终对商业模式构成要素进行系统性变革。再者,实施商业模式创新的企业不再是一个封闭系统,而是一个开放的平台系统。商业模式创新企业也不再是产业链上的简单一环,而是社会网络中的一个核心结点,秉持“合作、共赢”的理念,把企业边界拓展到企业的利益关系和交易结构影响所及的全部利益相关者,最终组建以企业自身为核心的商业生态系统。最后,企业可通过商业模式创新来构建系统层次的竞争优势。学者们对竞争优势的认识先后经历了产品、产业和商业生态系统三个层次,企业实施总成本领先战略或者差异化竞争战略是把企业的竞争优势建立在产品层次上,实施多元化或者产业链一体化集团战略是把竞争优势建立在产业层次上,而实施商业模式创新则是把竞争优势建立在生态系统层次上,旨在构建一个以自己为核心的商业生态系统。竞争战略和集团战略等常规战略只能帮助企业构建企业或产业层次的竞争优势,而商业模式创新这种“核能”级别的战略则能帮助企业构建覆盖面更广的系统层次的竞争优势。

不过,目前商业模式研究学者对商业模式创新的认识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具体而言,他们忽略了“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创新”这个根本属性,从而混淆了“商业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甚至把“商业模式创新”等同于“商业模式”。商业模式学者大多没有注意到“商业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在形式逻辑上的明显差异,以至于在研究中不加区分地混用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概念是反映一类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一个完整的概念由“种差”和邻近的属概念所构成(金岳霖,1979),从概念研究最基本的形式逻辑角度来看,“商业”是商业模式概念的“种差”,“模式”是商业模式概念的“属”,商业模式是企业家和学者们对商业行为的一般本质特征的抽象和理性认识。而“商业模式”是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种差”,“创新”是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属”,商业模式创新描述的是一种以商业创新为特征的创新行为。

三、商业模式创新概念比较与界定

以上文献回顾表明,商业模式创新是一个多维度复杂概念,已有相关研究从不同的特定视角描述了商业模式创新的特定内容。为了全面清晰地展现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全貌,下面先对不同视角下的商业模式创新概念进行比较,然后运用形式逻辑概念界定方法,从多个维度综合不同学科视角下的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研究成果,整合学者们对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不同认识,从而对商业模式创新概念进行全面、清晰的界定。

(一)不同视角下的商业模式创新概念比较

表l总结和比较分析了以上不同视角在商业模式概念界定方面所做出的贡献以及仍然存在的不足。

从表1对不同视角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比较可以看出,商业模式创新作为一个概念有过程性和行为性两个核心特征。

一方面,商业模式创新概念具有过程性特征,不同视角下的商业模式创新概念描述了商业模式创新作为一个过程在不同阶段的特征。例如,营销学视角下的商业模式创新概念重点关注这一过程的前端,即对顾客和顾客价值主张的重新认识和定义;商业模式学视角下的商业模式创新概念则强调这一过程的中间阶段,将商业模式创新理解为商业模式内部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发生变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实现了商业模式内部构成要素的系统性创新;战略学视角下的商业模式创新则聚焦在这一过程的后端,战略学者将商业模式创新理解为企业层级的一种变革过程,是企业实现战略更新的一种变革过程。技术创新学者和战略学者都注意到了商业模式创新特有的颠覆性特征,“根本性创新”则反映了商业模式创新的程度,即商业模式创新对企业所在市场是颠覆性的。

另一方面,商业模式创新概念具有行为性特征,它的行为性特征又可以细分为类别、层次、程度、形式四个子特征。首先,从类别上看,“创新”是“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本质属性,商业模式创新是一种新的类别的创新,是一种不同于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流程创新等传统创新类别的全新创新类别。技术创新学者把这种新类别创新视为思维范式创新、理念创新,而战略学者则把它理解为一种非常规的长期性特殊战略变革行为。其次,从层次上看,商业模式创新并不是产品层次或者业务单元层次的创新,而是企业层次的创新,是企业整体层次上的一种战略变革。再者,从程度上看,商业模式创新是一种极具颠覆性的激进式创新,通常会颠覆行业的基本假设和竞争规则。一旦取得成功,创新企业就能获得快速成长。最后,从表现形式看,商业模式创新是一种涉及企业商业模式内部构成要素诸多环节的系统创新行为,而绝不仅仅是商业模式内部构成要素某一环节的单一创新。

(二)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界定

“种差”反映概念的特殊本质属性,而“属”则反映事物的一般本质属性。本文采用概念界定的“种差+属”方法来清晰地界定商业模式创新概念(参见图1)。

资料来源:本文作者绘制。

图1 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界定示意图

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过程性特征反映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特殊本质属性(种差)。在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特殊本质属性——“种差”界定方面,商业模式创新是以顾客为源头和出发点,采取主动性市场导向,面向双边市场,在价值模式、运营模式、营销模式和盈利模式等多个商业模式关键环节进行系统性创新,最终实现顾客价值的跳跃式增长、创造出新市场或重构已有产业结构、改变竞争规则和性质,并使企业获得超额利润和快速成长的过程。

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行为性特征反映商业模式概念的一般本质属性(属)。在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一般本质属性——“属”的界定方面,商业模式创新在类别上是一种以思维变革为特征的范式创新,是与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等传统创新类别截然不同的一种全新创新,在层次上是一种企业层次的变革行为,在形式上体现为涉及商业模式各个环节的系统级创新,在程度上表现为对创新企业所在市场或创新所指市场的颠覆性,因此,商业模式创新是一种非常规的颠覆性特殊创新。

(三)商业模式创新特点剖析

在用形式逻辑概念界定法对商业模式创新概念进行界定以后,从商业模式创新概念本身出发,可以发现商业模式创新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商业模式创新遵循的是建构逻辑,而不是分析逻辑。战略研究领域一直存在着结构主义(环境决定论)和结构再造主义两种不同的观点(Kim和Mauborgne,2005),结构主义秉承分析逻辑。SWOT分析(Andrews,1994)是结构主义分析逻辑的一个典型例子,其核心思想就是“企业善于做什么,就做什么,而不要做自己不擅长的事”,基于企业既有的优势资源和能力来发现机会并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结构再造主义秉承建构逻辑,主张“市场需要什么,企业就应该尽可能生产什么”。企业应该从自己的战略意图出发,通过解构外部环境和分析顾客价值来寻找市场空隙,然后通过整合外部资源和重构产业生态来逐步建构自身的能力和资源,并推动和影响新系统的形成,最终打破行业既有的价值一成本互替定律,建构新的最优行为准则。与建构逻辑相对应,商业模式创新就是以企业外部顾客为源头和根基,而不是基于企业的既有资源和能力。

其次,商业模式创新秉承的是无边界拓展原则,而不是固守边界或者囿于既有的业务边界和产权边界。热衷于固守业务边界的企业通常会“自我设限”,在既定的行业里一成不变地经营既定的产品种类,通过产品性能、成本、品牌差异化来构建竞争优势。商业模式创新重在遵循无边界拓展原则,在明确区分企业业务边界与行业业务边界的同时,努力在企业业务边界以外发现新的需求,而不是一味固守自己的业务边界。勇于商业模式创新的企业绝不会心甘情愿地受既有产权边界的束缚,而是千方百计地挣脱既有产权边界的束缚,通过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建立利益和交易关系来扩大利益共同体,从而构筑以自己为核心的商业生态系统。

最后,商业模式创新强调“竞合”,而不是狭隘的竞争,因而能够拓宽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传统上,人们总认为竞争是企业间永恒的话题,竞争优势来自于企业内部价值链不同环节的提升,企业通过主动和自觉的自我设计和系统驾驭来建立差异化或低成本的竞争优势。而商业模式创新则强调价值共创和不同企业之间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企业竞争优势来自于企业所在的外部生态系统。商业模式创新需要一种全新的经济系统来协同上游和下游的利益相关者,要求颠覆既有的价值逻辑,构建一种局部闭环价值逻辑,并且通过遵循这种新型闭环价值逻辑来形成利润积累和利润错位的结构。实施商业模式创新的企业会在新的商业生态系统中谋求商业生态系统的盟主地位和交易结构中的枢纽地位,而不是简单地追求传统意义上的差异化和低成本,并根据局部闭环价值逻辑来设计交易结构,在你情我愿的前提下构建一条由全体利益相关者参加的协同共赢和分享价值的链条,最终构建基于商业生态系统的竞争优势。

四、结语与展望

本文在梳理不同学科背景学者对商业模式创新概念不同认识的基础上,对不同学科视角下的商业模式创新概念进行了分析和比较,运用形式逻辑概念界定方法,从商业模式创新过程性和行为性两个特征入手,对商业模式创新概念进行了界定,随后阐述了商业模式创新的特点。基于本研究对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理解,笔者建议未来的商业模式创新研究可以围绕以下问题展开:

第一,商业模式创新源头和影响因素研究。商业模式创新的源头是新理念的形成、对问题的重新定义(技术创新学)、对行业既有假设的重新界定(战略学)或者新顾客价值主张的提出(营销学和商业模式学)。尽管不同学者对商业模式创新源头的阐述有所不同,但特定的顾客价值主张无疑是商业模式创新的源头和起点。现有的商业模式创新研究只是将顾客价值主张视为既定成规或既成事实,既没有把企业如何发现并提出顾客价值主张作为商业模式创新的源头或起点来加以探究,也没有深入剖析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因素。未来商业模式创新研究应该着重关注商业模式创新的源头和影响因素问题。

第二,商业模式创新过程研究。诚如商业模式研究学者所言,商业模式创新从某种角度看是对商业模式内部构成要素的系统变革,但现有文献并没有深入探讨商业模式诸多构成要素如何在创新过程中协同演化并形成良性互动等问题。因此,未来的商业模式创新研究应该深入剖析成功的商业模式创新的共同过程特征,并且弄清成功的商业模式创新是遵循了相同还是迥异的路径。

第三,商业模式创新评价和决策研究。未来有必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商业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商业模式创新决策系统,帮助企业解决如何评价既有商业模式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商业模式创新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等问题,从而降低商业模式创新的风险,并提高创新成功率。

第四,商业模式创新结果研究。尽管商业模式创新有利于企业构建系统性竞争优势,但那些成功实现商业模式创新的企业(如苹果公司)同样要面对来自模仿者和复制者的竞争。未来相关研究既要研究成熟企业如何有效识别和面对新进入者的“破坏性”商业模式创新,又要关注商业模式创新企业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防范新的商业模式被其他企业复制。

笔者相信,通过对上述商业模式创新诸多问题的探索,商业模式创新研究一定能够走向深入,从而为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①以苹果公司为例,整个苹果系统以硬件iPod+iPhone+iPad和软件iTunes+Appstore为核心构成了自己的闭环系统,但同时又向零部件制造商和第三方软件开发商开放,从而形成了局部闭环的价值逻辑,改变了以Nokia、Motorola为代表的硬件销售价值逻辑,使得软件开发也成为一个重要的利润来源和竞争优势来源,进而促进了利润积累和利润错位。商业模式创新企业在盈利点和盈利方式上与一般企业存在显著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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