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情况与难点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难点论文,上海论文,试点论文,现代企业制度论文,情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任务,并把它作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1994年5 月,江泽民总书记在上海视察时指出:上海有条件、有基础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希望上海在这方面多创造一些经验。1995年初夏,江泽民总书记在上海又指示:上海要大胆试验,勇于探索,先行一步,创造经验。
上海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自1994年10月开始启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工作,试点情况如何,进行了哪些试验和探索,尤其在突破改革难点方面有哪些进展,这正是本课题调查和研究的主要问题。
一、试点进展情况
一年多来,试点工作在上海市委、市府的领导下,按照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上海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案,准备化三年时间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分两批选择了140家企业, 在市“建制”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进行改革试点,并已进入试点方案实施阶段。
(三)初步形成“建制”法规框架,制定了有利于推进“建制”的法规20余项。
(四)建立纺织、仪表、机电、冶金、化工、轻工等控股集团公司,并开展工作。
(五)试点企业按《公司法》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部分试点企业在寻找投资合作伙伴、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增资减债、减人增效、精干主体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七)部分企业调整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实施由产品经营向资产经营转变。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到1995年底止,全市140家试点企业中,85 %的企业按试点方案进行了公司制改造,组建成企业集团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初见成效,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出现了国有资产增值率、工业经济综合效益上升,资产负债率下降的局面。据统计,140户试点企业国有净资产由1994年的413亿元上升到1995年的463亿元,国有资产增值率为12.1%; 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由1994年的128上升到1995年的132,比面上企业高出15个百分点。二是推进了政企分开的进程。基本完成了撤消工业、商业局,改制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公司。三是减轻企业历史包袱有新进展。采取各种途径进行增资减债取得了成效,试点企业资产负债率由1994的71%下降为1995年的69%,比面上企业低9 个百分点。四是结构调整有新突破。有一部分企业通过改制、改组、改建中的战略性调整,形成新的优势,实现了优势企业迅速扩张。
二、难点突破情况
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它触动了国有企业改革长期来难以解决的深层次问题。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实践,上海开始对以下难点有所突破:
1、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近一年来, 上海基本完成了工业和商业局的改制,取得一举三得的效果:一是改革了工业和商业的管理体制,实现政企、政资分开;二是开始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三是塑造了一个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并明晰了产权关系。同时,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的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它是市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机构;第二层次是被市国资委授权管理国有资产的国有资产控股集团公司,或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第三层次是由国有资产控股集团公司或大型企业集团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等。
2、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 上海各局在改制成国有资产控股集团公司以后,着手优化资本结构,加快实施结构调整,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实现国有资产战略性转移、系统性重组、结构性调整紧密结合起来。同时结合上海城建布局大调整,市中心区土地升值,使土地置换成为盘活资产存量的重要手段,截止1994年底,获得46.8亿元再生产资金。
3、增资减债,降低资本负债率。自有资金严重不足, 缺少技术改造资金,产品老化,缺乏竞争能力,是当前一些国有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各试点企业经过多方努力,实现增资减债,优化资本结构。
第一,吸纳外资和国内法人以及自然人投资。试点企业积极利用上海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有利形势,努力搞好大合资项目。
第二,债权转股权。准备将投资机构对试点企业长期贷款中有效运营部分一次性地转为企业的股权。
第三,兼并破产。至1995年底,上海已兼并工业企业608户, 兼并使优势企业得到迅速发展,“解冻”了被闲置的国有固定资产58.7亿元。
第四,政府支持。上海对全市140 家试点企业实施三年内将应缴所得税全部返回用于补充企业资本金。
第五,增强企业资金自补机制。试点企业将税后利润按规定比例用于补充资本金,并鼓励企业通过资产重估和加速折旧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4、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上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实践中经过多方面努力,已有近50%的试点企业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
第一,建立股份制企业。列入试点的有轮胎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
第二,塑造职工持股会投资主体。试点企业中已有上钢二厂等15家企业建立了职工持股会,由本企业职工筹资入股。
第三,建立股份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兼有股份制和合作制的优点,实行劳动与资本相结合的一种公有经济组织形式。如上海医用恒温设备厂,通过由本厂职工出资购买全部国有资产后改制为股份合作制。
第四,建立国集联合的有限责任公司。如上海服装集团公司、上海室内装饰集团公司等5家都属国集联合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吸收法人投资入股。试点企业已有2 家企业通过吸收其他法人入股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如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吸收了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占25%的投资额。
5、加快组建和发展大型企业集团。上海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进一步调整企业资产和企业组织结构,发展壮大了一批企业集团的规模。
6、建立和健全资产经营责任制。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在明晰产权、政企分开的基础上,通过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由董事会行使资产所有者权益,同时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使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做到人格化、责任化。如市纺织控股(集团)公司以全行业62.8亿元净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考核指标为年增长2.5%。
7、实施再就业工程,安置下岗人员。
第一,鼓励企业发展“三产”。各企业兴办“三产”等经济实体已成为安置富余人员重要途径。
第二,转岗安置。除企业内部转岗外,工业企业转岗安置到商业服务等行业。
第三,鼓励下岗待工人员自谋职业。对下岗待工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者,经济上给予扶持。
第四,完善企业内提前退休制度。下岗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 年以内、工龄10年以上,因体弱等原因,本人自愿,单位批准,可实行提前退休。
第五,劳务输出。由企业组织下岗待工人员到需要劳动力的其他单位工作。
三、试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上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有不少深层次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
1、有些国有企业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够,动力不足。过去对国有企业实行“减税让利”的改革措施,参加改革的企业都得到利益的实惠,这次改革试点企业没有多少利益好得。相反,产权明晰后,原来留给企业的税后利润要作为投资者收益,或以红利的形式分给出资者,企业留利将减少。对那些效益差的企业来说,在改革、改组中将被兼并、调整,丧失原来独立存在的地位;也有的企业被新组建集团公司所吸收,失去了独立法人资格等等。上述种种情况,表现在部分试点企业在实施试点方案时,并非十分积极主动,而是抱着走一步、看一步的态度,进展迟缓。
2、较多的国有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困难还不少。以上海工业140家试点企业来说有一半多企业先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打算下一步再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但要实现下一步目标存在着不少困难。有些企业是低利、微利企业,历史债务又重,有谁肯向这些企业投资入股。即使组织职工持股会,没有一定的投资回报率也难以吸收职工入股。
3、企业改制与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差距。有些试点企业虽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但如何进一步实现“转机”,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对此多数试点企业估计不足。
4、组建和发展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大型企业集团困难重重。上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通过企业制度的转换和大型企业集团的组建和发展,促进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收购、兼并、合并,培育出一批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影响的大型企业集团,实现规模经济效益。但组建和发展大集团工作阻力很大。另外,目前大多数企业集团没有融资权,也无多少实力兼并、收购其他企业,造成企业集团发展上很难有大的突破。
5、社会环境改革不配套,企业转制受到制约。一是企业历史包袱难以卸除。二是下岗待工人员的安置,基本上都要本企业包下来。三是亏损企业难破产。怕一户破产连带几户债权人跟着破产,同时破产后职工安置难。
四、进一步搞好试点的几点建议
按照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上海“率先建制”的要求,市委市府已制定了总目标,力争到1997年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实现上述目标,根据目前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全市140 家试点企业的工作深入下去,务求在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难点上实现突破,取得经验。按照目前试点企业的情况,应实行分类指导,大体上可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由局改制的控股集团公司。要加快实施国有资产结构优化和重组,加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处理好控股集团公司内母公司与子公司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同时将原有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给政府部门,使控股集团公司的运作逐步规范化;第二类是试点单位中的企业集团(公司)。仅工业系统试点企业中就有近40家集团公司,每个大企业集团公司内都有一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多者有四五十家,少者十多家、七八家,如果把集团公司内的子公司也列入试点企业,上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不是140家,实际上已有几百家企业。由此可见, 搞企业集团公司的试点其意义重大,要进一步探索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经验,促进现有集团公司进一步完善经营机制;第三类是股份有限公司。对它们要求进一步按照《公司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第四类是单个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这类试点企业,现在多数改成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尚不完全符合《公司法》的规范要求,要进一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第二,以点带面,逐步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由试点企业向面上企业扩展。据了解,纺织、仪表控股(集团)公司成立以后,已经将公司内部的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调整组建成若干有限责任公司或企业集团公司。其他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如能按照纺织、仪表的办法,将资产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化要求来重组,则可以加快全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
第三,从着眼于搞活整个国有经济着手,化大力气“抓大放小”。组建和发展大型企业集团,要突破部门、行业、地区的限制,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资产为纽带,以支柱产业、骨干企业为龙头的大企业集团要有突破性发展。上海应有一批年销售额50 至100亿元以上的大集团,才能与上海“三个中心一个龙头”的经济地位相适应。放活小企业要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拓更多的途径,股份合作制、国有民营、租赁、拍卖、转让等要跨出更大步子。
第四,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改革配套工作。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政府真正转变到其本身的职能上来,努力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拓展实施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范围,提高保险的社会化程度。重视安置好下岗待工职工的工作,关心生活困难的职工,积极开展社会帮困工作,主动帮助极少数有特殊困难的职工。这些配套措施都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徐奎兴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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