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的对策研究——哈尔滨市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产权改造的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营资本论文,哈尔滨市论文,实证论文,国有企业论文,工业基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央做出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的决定,给我国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带来难得的历史机遇,也是全国经济整体发展的重要步骤。而要实现老工业基地改造及振兴,关键是创新经济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从产业整合的角度,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造,激活国有企业人才、设备、技术等资源,使潜在价值变成显现价值,这与新一轮国有经济改革与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相吻合,必将成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一个重要举措。哈尔滨市作为东北重工业大型企业、军工企业聚集地,对其改制情况的调查与分析具有典型代表意义。
一、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的现状及优势
1.基本情况
自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具有强烈的发展意识和扩张欲望,通过采取租赁、兼并、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国企改革改组。截至目前,哈尔滨市民营资本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已达887户,盘活国有资产近9亿元。2003年,时代工贸、锦绣集团等85户民营企业以兼并、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注入资金29.7亿元,实现了低成本扩张,并吸纳安置下岗职工29041人,比上年同期增长9.1%。全市民营企业吸纳安置下岗职工已达25万人,以此实现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营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在17个国家重点支持的第一批国债项目中,民营企业参与3个。
从对哈尔滨市有关部门及区、县(市)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的典型调研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兼并型,即国企净资产价值接近于零,民营企业采取零价收购方式,整体兼并国企,承担原国企有效资产等额债务。例如,锦绣集团兼并了“电子大世界”、负债5000多万元的“七彩城”、负债3000多万元的“轻型建材总厂”,安排了1000多名下岗职工,并补交了被兼并职工的保险,金太阳集团兼并双城市的花园酒厂,海外集团兼并了木兰化工厂等。二是租赁型,即民营企业以支付租金的方式承租国企。例如,白桦林集团与带钢厂签订了三年租赁合同,并安排200多职工。三是购并型,即国企净资产价值大于零,民营企业以资产负债差额购买国企,表现为“承债式”接收,并安置原企业职工。例如,哈日化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以资债相抵后,用300多万元购并了原哈市日用化学厂。四是买断型,即民营企业买断国企的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例如,巴彦县纺纱厂原有职工2400人,企业规模32000锭,被民营企业用500万元买断原企业后,企业规模达到48000锭,职工600人,管理人员只有5人,产品销往南方。五是参股型,即民营企业向国企注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并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例如,巨邦投资公司向亚麻股份公司注入资金,占该公司33%的股份。六是合作型,即民营企业投入资金,国企利用厂房、设备、技术组成新的企业。例如,永兴集团投资1000万元与哈造纸厂联合,利用国企闲置场地兴建了建材市场。
目前,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的特征逐步向市场化迈进。哈尔滨市南岗区采取对国企打捆包装进行改革改制;道里区采取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交易洽谈会进行国企改革改制;道外区采取借助国企资产品牌实现民营企业低成本扩张,盘活了国有资产42458万元;动力区采取对国企整体出售的方式进行改革改制;木兰县目前95%以上国有企业已转入民营序列,民营经济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
2.主要优势
民营经济作为所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2003年,哈尔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797.2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占全市生产总值的56.3%,固定资产投资202.7亿元,比上年增长25.7%,占社会投资总额的46.5%。并呈现以下几个发展特点:一是对地方财政贡献份额大。2003年,民营经济上缴税金70亿元,占全市财政收入的51.7%。二是民营企业快速发展,企业实力日益增强。至2003年末,民营企业已达到20.3万户,从业人员65.6万人,注册资金312.8亿元,其中注册资金超百万元的4443户,超千万元的620户,营业收入超亿元的39户。三是在专业商品市场中的作用增强。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年成交额在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发展到53个,其中10亿元以上的5个。四是骨干企业发展速度加快,经营范围向多领域迈进。目前,私营有限公司已发展到1.9万户。2001~2003年骨干民营企业户数及发展速度分别为17003户、19578户、23907户和19.4%、15.1%、22.1%。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注册资金和速度分别为:2001年,9369万元、440836万元、1060958万元和17.8%、54.5%、60.2%;2002年,12603万元、621031万元、1470732万元和34.5%、40.9%、38.6%;2003年35724万元、619327万元、2009681万元和183.5%、-0.3%、36.6%。五是民营科技企业规模化进程明显。至2003年,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已发展到3255户,占黑龙江省民营科技企业总数的55%,2003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和利税分别为246亿元和40.3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2.3%和35.6%,民营科技企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为17.38%,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六是经济结构趋于优化。2003年,从事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等新兴行业的企业达到3882户,在科工贸超百万元以上的724户民营科技企业中,有564产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占78%,一批“小巨人”企业通过联合大学、大所研制新产品,现在已推出超氧化歧化酶、三维切割机械人、数字化校园等高端产品。七是成为安置企业下岗人员就业和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渠道。2003年,民营企业新增从业人员14万人,其中安置企业下岗人员就业2.9万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3.1万人。八是民营企业参与我市四大支柱产业有较强的潜力。2003年民营经济在哈尔滨市四大支柱产业的食品、汽车、医药、电子信息及制造业的产值为19.95亿元,其中在食品工业、汽车工业、医药工业、电子信息及制造业的产值及比重分别为120352万元、15539万元、47415万元、16185万元和24.4%、3.9%、14.9%、3.8%。
二、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面临的形势及趋势
1.面临形势
加快发展是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环节,也是当前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目前,哈尔滨市国有企业1470户,国有经济占全市经济60%以上,其中市属国有企业575户,资产近130亿元。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国企改革,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总体部署,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提出近期要有295户国企改革改制,今年全市要启动150户国企改革改制。从国企改革的目标来看,国有经济比重将降至30%,这就为民营资本的进入创造了有利条件和低成本扩张的领域和空间,以吸引更多所有制经济成分进入国有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促进企业经营体制的转换,这也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建立产权多元化的法人治理结构,这就将经济体制改革客观的需求和民营经济主观上的希望融合在了一起,必将引起民营资本投资领域的变化。
2.发展趋势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从消除体制性障碍和完善制度的角度,提出了发展民营经济的新思路,突出表现在对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之间的关系有了一个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第一次提到“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各类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试行办法的通知》等,哈尔滨市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精神,最近出台了8项国有企业改革文件,对推动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及老工业基地改造提供了政策支持。《宪法》的有关条款明确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对于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及老工业基地改造提供了法律依据及保证,体现了民营经济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盘活国有资产”。因此,要打好国企改革改制攻坚战,振兴老工业基地,通过国有经济重组改制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突破体制上的障碍,是民营资本整合自身的市场运作优势和国企的技术、资本、资源等优势相融合的趋势,由此而进行产业重组和资源重组,使国有资产潜能加以释放,使民营企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得到提升。特别是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带来的不仅是项目、资金和政策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区域经济结构战略性的调整,对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非常有利。利用民营经济良好的市场化机制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项目的实施,为民营经济提供了新一轮发展的契机。从对民营经济发展主要优势的分析中不难看出,民营经济正在从依靠自身积累为主转变为对社会资源再整合方向发展,从增量投资的贡献者转变为对存量资源重组的参与者。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及老工业基地改造已经形成共识,并在政策和法律的框架内有序进行。
三、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发展规模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差距,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革竞争力弱。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哈尔滨市私营企业户数、人数、注册资金、产值、营业收入分别列第10位、第9位、第11位、第9位、第8位。广州、宁波等城市个体私营企业注册资金是哈尔滨市的3.2倍。深圳市注册资金超千万元的民营企业2000户,哈尔滨市仅有620户。宁波市500万元以上规模的民营企业3635户,哈尔滨市仅为该市的九分之一。沈阳市超亿元的民营企业也比哈尔滨市多出14户。宁波、深圳等城市民营企业税收120亿元,而哈尔滨市才70亿元。
2.观念滞后,对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仍有不同程度的偏见。由于思想不够解放,对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认识不到位,有一部分人仍以所有制的性质和公有化程度论企业优劣,对待民营经济往往不能一视同仁。据调查,银行为国有企业贷款,出现失误,可作为国家不良贷款资金来处理,而为民营企业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就会有高风险,如果出现一项不良贷款,就要追究终身责任,所以银行选择客户往往求大弃小,嫌贫爱富,觉得为公有制经济改革和发展出力是名正言顺,而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则有所顾虑,使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在发展上不在一个起跑线上。一些人对民营资本进入亏损国有企业,思想上容易理解和接受,但民营资本参与到盈利的国有企业中,就有些想不通了,议论较多的是国有资产是否会流失的问题。
3.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处于初级阶段,诚信度不高,对经济的牵动作用还较小。在哈尔滨市20.3万户民营企业中,私营企业只有2.4万户,注册资金266.5亿元,雇工人数30.13万人,其表现是个体工商户多,占民营经济总数的90.6%;规模企业少,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足400户,占私营企业总数的1.65%,亿元以上规模企业仅占0.15%;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仅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9%,工业增加值仅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6.5%。产业结构呈现:一是服务型、流通型企业多,生产加工型企业少;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多,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少,至少有70%的工业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三是传统产业多,新型产业少。民营科技企业户仅占私营企业总数的13.2%,虽然有一小部分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及老工业基地改造,但参与程度基本上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租赁合作的多,明晰产权的少,实物化兼并购买的多,实施资本运营的少。在调查中发现,还有个别民营企业持投机心理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想尽办法为企业扩张走捷径,比如在企业内部管理中,有些企业聘请“优秀”的财会人员记几个版本的账目,上报有关部门,从而影响了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程。
4.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成本高,融资困难。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核心是国有企业改革,但是目前国有企业在改革改制时的资产评估方式还有一定的人为因素,特别是有些国企负债率高,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这样的企业在拟定改革改制企业名单中占有相当的比例,但目前的政策是,民营企业在兼并、购买国企时,不享受国企冲销呆帐准备金、成本利息等政策,还要交各种费用,过户费率总计约18%。哈尔滨市出台的《哈尔滨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及债务处置的意见》中提到“企业改制中的资产损失可冲销国家所有者权益”,但一些国企的高负债、欠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待遇、职工的安置都为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及老工业基地改造增加了难度,使多数民营企业参与望而却步。一些民营企业在参与国企改革后,自有资金几乎耗尽,启动生产和再生产时资金短缺,融资渠道不畅。目前,银行贷款手续繁琐、附加条件多、企业担保困难、企业的抵押资产和经营状况多数不符合银行贷款要求。2003年哈尔滨市民营经济在建项目中国家预算内资金、债券仅占0.2%,民营企业贷款7.5亿元,仅占全部贷款的0.3%。
5.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扶持力度不强,服务手段不够规范。政府部门虽然在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及老工业基地改造中采取了有效措施,完善、制定多项政策规定,从出台的文件看,有些政策比较到位,特别是一些老工业基地出台的政策比我国其他发达地区还要有针对性,但在实际落实上差别很大,与发达地区相比,缺乏规范的市场秩序,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多,有些部门仍然存在形式主义思想。比如,收费项目的确定、收取、取消缺少严密的制度来保障,使乱收费有机可乘,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中,国有企业历史包袱和债务由民营企业来承担的项目缺乏市场机制,银行债务处理不了是突出的问题。据调查,哈尔滨市林机厂退出国有需要2.1亿元改制资金,按文件规定,安置该厂近4000名职工需用1.5亿元,还负债6000万元,很多民营企业想兼并,主要是想利用该厂搞土地开发,但根据文件规定,土地出售增值的部分归国家所有,收益部分不在该企业安置职工和还债范围内,这是国企改革的共性问题。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服务体系还没有理顺,服务功能与所承担的职责仍然有计划经济的痕迹,社会中介服务不健全,在具体工作中经常遇到管理职能分叉,文件法规相互制约问题,民营企业兼并国企后,一些与原国企有债务关系的债主纷纷找上门来讨债,给企业兼并造成很重的负担。
四、加快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的对策建议
1.更新观念、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市场秩序。要充分认识民营资本运营在经济发展中的巨大资源潜力和在未来经济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及在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中“国退民进”整合国有经济资源中发挥的作用,也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利时机。因此,转变政府职能,最根本的是提高办事效率,弱化行政手段,减少因行政干预而造成企业发展的不平等竞争,做到优质服务、宏观指导,把企业纳税列入管理企业的中心环节,不分民营和国有,谁能够纳税,谁符合产业政策,就优先发展和扶持,建立完善的市场秩序,切实解决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的实际问题,制定推进方案、统一领导、统一运作,研究企业负债高、职工安置难、改制改革成本高等问题。
2.拓宽融资渠道,明确投资领域,切实解决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资金问题。在税收、信贷、项目审批、融资等方面要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要建立民营经济发展基金,并引导这部分资金进行民营经济资本运营。要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担保体系,对目前的担保条件和收费标准要适当降低、简化审查手段,实行全额担保,避免银行和担保机构办理两次抵押,要建立各银行间的联系业务,评估信用等级,要建立信息共享体系。现在是担保公司10%,银行90%,所承担的风险比例在实际运作中不合理,所以要确立担保公司和银行合理的承担风险比例,也可以扩大贷款担保方式的范围,例如采用仓单、提货单、专利权等做质押,政府拨付专项担保资金来解决担保难的问题,对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领域,必须明确投资范围,对民营资本参与范围作具体规定,这样既可以为民营资本参与的领域明确方向,还可以防止盲目投资造成重复建设,使其投资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3.建立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为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企业资产存量的底数和拟改革改制国企和国资要进行分类整理,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及时公布产权交易信息,产权交易的关键就是价格的确定。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交易中介组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让产权价值实现社会评价,逐步向资本的供应者和需求者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顾问产业方向发展。
4.实行债务证券化,加快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把国有企业“退出”难以解决的不良债务转换成对民营企业的投资,并继续保留银行对企业剩余资产的追索权,在降低企业负债率的同时,又防止企业“逃债”、“废债”行为,可以把银行持有的这种“债券”委托给资产管理公司并授权它以债权人行使追索权,在民营资本参与进来后,就可以转出部分或全部“债券”来冲抵国有资产,激活了不良资产,使国有资本重新聚集使用。
5.规模民营企业及民营科技企业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要重点扶持。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联合、兼并、租赁、托管、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国企改革改制,引导民营企业向混合型、多元化经济发展,对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要制定优惠政策,促使国企加快改制和民企发展的双重目标的实现。要重点筛选一批民营科技企业参与老工业基地战略调整,通过建设一批专业孵化器和相关孵化器的服务体系等措施,培育和推动所筛选企业做大做强,使其尽快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项目中,用高科技及高新技术改造及支撑传统产业。
6.建议出台加快促进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有关优惠政策及法规。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应按照企业净负债额和安置职工所需费用,划出相当价值的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应尽快出台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的优惠政策,按照世贸组织国民待遇原则,对现有政策进行清理、修订、完善,对不合理的乱收费项目要坚决制止,要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年审和“两证一票一卡”制度,做到收费公开、规范。对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项目,要降低进入的门槛,取消国家非限制类项目的审批限制,实行登记备案制,在振兴老工业基地新形势下,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其社会效益必将大于经济效益,所以出台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非常必要。
7.制定民营企业内部管理市场化机制,在制度的框架内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建立民营企业的诚信管理体系,要设立“黑名单”制度,限制不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要树立“双赢”的理念,制定出近、远期目标,借助民营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时机,加快民营资本上市。发挥民营企业与国企制度上的互补优势,扬长避短,克服整合中的体制差异,例如,可利用原国企职代会制度,党组织及工会的监督制度,重构新的企业文化,在企业重大项目建设上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建立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及培训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为民营资本有序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提供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