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清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的界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界限论文,民主论文,科学社会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来,围绕着民主社会主义的议论多了起来。有人认为,民主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它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而且是更好的模式,中国应该走民主社会主义道路,甚至提出:“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就涉及我们应该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大问题。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教学中,必须讲清楚什么是民主社会主义,它的性质是什么,划清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的界限,以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
民主社会主义是主张在资本主义框架下进行社会改良的思潮
最近我国有的学者宣称马克思恩格斯晚年的思想变了,已经变成了主张资本主义可以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谴责暴力革命的民主社会主义者了,进而说民主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
这些说法是违背事实的,因而是错误的。例如,他们断言恩格斯晚年不赞成共产主义,根据是1893年5月11日恩格斯对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一次谈话。在谈话中,恩格斯说:“我们没有最终目标。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您在我们这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1](P628—629) 他们由此得出结论:“令人信服的历史考证说明”,“共产主义”只是一个27岁青年对未来理论社会的憧憬,恩格斯晚年否定了青年时设计的未来社会模式,放弃了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这显然是对恩格斯原意的曲解。这段话的本意是强调马克思主义是行动的指南而不是教条,决不会束缚后人的手足,未来社会的具体情况将由实践来回答。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只是按照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指出了前进的方向和必经的道路,至于怎么走,就要靠革命者自己的实践了。这段话并不意味着恩格斯不再赞成共产主义这一奋斗目标了。值得注意的是,这句话的后半截说,“当我们把生产资料转交到整个社会的手里时,我们就会心满意足了。”这个观点同他年轻时与马克思共同撰写的《共产党宣言》是完全一致的、相互呼应的。在从1890年1月至1895年8月写的一系列著作中,恩格斯始终旗帜鲜明地坚持着《共产党宣言》提出过的那些基本原理。例如1890年为《共产党宣言》写的序言里,在谈到为什么我们这个宣言要叫共产主义宣言而不叫社会主义宣言时,他说:“我们也就丝毫没有怀疑究竟应该在这两个名称中间选定哪一个名称。而且后来我们也根本没有想到要把这个名称抛弃。”[2](P264) 1894年他再次宣布:“我处处不把自己称作社会民主主义者,而称作共产主义者。”[1](P489) “党在发展,名称却不变。”[1](P490) 这表明恩格斯始终是坚定不移的共产主义者。即使最富有想象力,也无论如何得不出共产主义理想是恩格斯早年提出来、晚年抛弃了的结论。
又如,他们断言恩格斯晚年放弃了暴力革命,主张和平过渡,根据是1895年恩格斯写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他们撰文说,《〈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是对欧洲各国社会主义运动的最后遗言,是对《共产党宣言》“旧策略”的重要修改,“令人信服的历史考证说明,马克思恩格斯晚年是民主社会主义者,是‘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首创者”;“他期待的是通过工人阶级的合法斗争取得政权,保留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这“才是《资本论》的最高成果,才是马克思主义的主题,才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这是对恩格斯《〈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的歪曲,是把本来分散在互不相干的段落中的话,按照作者的意图拼凑成完全是另外一个意思的东西。在《导言》中,恩格斯总结了1848年到1895年这一段时间(包括巴黎公社在内)革命斗争的经验,认为阶级斗争很复杂,资本主义在发展,人口在增多,资产阶级的势力也在增长,反动军队更以三倍的速度膨胀,而无产阶级的觉悟程度又不很高,在斗争中很多被骗跟随资产阶级走。在这种形势下,只靠过去那种简单的“筑垒的巷战”、“旧式的起义”是不可能取得胜利的。所以,恩格斯认为,应充分利用资产阶级议会斗争,把合法斗争与非法斗争结合起来。但他在指出合法斗争的作用的同时,充分肯定和赞扬巴黎公社的暴力斗争。他指出,在1870—1871普法战争后,“结束这个时期的却是巴黎公社”,当时“在巴黎,除了无产阶级的革命以外,任何其他的革命都已是不可能的了”。需要指出一点:这篇《导言》是恩格斯1895年3月6日完成的,3月8日,他给社会民主党联盟写了一封信,信中说,我应你们的要求,这篇《〈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用的语言比较缓和一些,但你们不要因此把我说成是暴力革命的反对者,是议会迷,那是你们糟蹋我的名誉。显然,他在《导言》发表前就发出了警告,果然发表以后,恩格斯就被说成是议会迷,否定暴力革命,主张和平过渡。他的预言不幸而言中,这个担心今天又出现了。
实际上民主社会主义根本不赞成马克思主义,在一系列原则问题上反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历史上的伯恩施坦、考茨基的社会民主主义的反马克思主义的实质,列宁早就揭露过了。他明确指出,伯恩施坦、考茨基阉割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精神,出卖了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他们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
我们列举一些民主社会主义的观点,从中也可以看出,它是与科学社会主义根本对立的。
民主社会主义反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主张阶级调和。然而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仍将长期存在,这是不可避免的。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扩大。”[31(P182) 在存在阶级斗争的地方,必须坚持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江泽民同志也指出:“我们纠正过去一度发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不等于阶级斗争已不存在了,只要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就不能丢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的观点与方法。这种观点与方法始终是我们观察社会主义与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钥匙。”[4](P34)这一论断对分析当前国际国内一系列重大问题具有指导意义。
民主社会主义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尤其是谴责暴力革命。他们声称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才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说“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是最大的修正主义者”。马克思主义历来主张社会主义革命可以有两种方式:和平的方式和非和平的方式。工人阶级最愿意通过和平的方式取得政权。但是,必须把可能与实现、愿望与能否实现愿望区分开来。应该从阶级斗争的实际出发来谈论社会主义革命的方式。问题在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需要剥夺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用公有制取代私有制,需要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这触及资产阶级的根本的政治经济利益,它必然要进行拼死的反抗。资产阶级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这是阶级斗争的普遍规律。实践表明,还没有一个国家的无产阶级是通过议会斗争取得政权的。
民主社会主义竭力攻击无产阶级专政。他们谴责无产阶级专政导致“专制”、“独裁”、“无法无天”,主张排除任何专政。他们把民主与专政对立起来,仿佛无产阶级专政妨碍了人民的民主权利。然而只要有国家就必然有专政。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为了保证统治阶级利益的实现,不能不对敌对势力实施专政。历史表明,没有专政的国家是不存在的。同时,专政与民主是统一的,它们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对一个阶级讲民主,必然对同它相敌对的阶级实行专政。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只有对极少数敌对势力实行专政,才能充分保障绝大多数人民的民主权利。正如列宁指出的:“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5](P139)
民主社会主义否认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民主社会主义认为,现今资本主义国家里社会主义因素越来越多,而社会主义国家正在吸收资本主义的优点,因此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越来越“趋同”了。这种观点实际上是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翻版。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在现象上、在具体的运行层次上是有共同之处的,因而可以相互学习和借鉴,但在本质上、在基本制度层次上两者有着原则的区别。西方敌对势力千方百计对社会主义国家实施和平演变战略,力图恢复资本主义一统天下。在这种情况下,鼓吹“趋同论”实际上是适应了垄断资产阶级的和平演变社会主义的战略需要。
可见,民主社会主义不是马克思主义,更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
民主社会主义不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而是作若干改良的资本主义
国内有的学者认为,民主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而且它是“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模式”,声言“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首先要明确,不是自称为“社会主义”的,就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在历史上,许多揭露资本主义制度弊病的人,往往自称为“社会主义”者。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曾经对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义”做过阶级分析,指出:有被“可恨的暴发户”打败了的封建贵族批评资本主义的“封建社会主义”,有“用小资产阶级和小农的尺度去批判资产阶级制度”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也有“资产阶级中的一部分人想消除社会的弊病,以便保障资产阶级社会的生存”的“保守的或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些所谓的“社会主义”一一作了批判,指出这些所谓的“社会主义”从来不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也就是说,本质上并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工人阶级获得解放的思想和制度。从历史的经验看,只有科学社会主义才是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社会主义思想,只有在科学社会主义指导下才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
民主社会主义反对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因而它不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谈到社会主义的模式问题,在方法论上,应该区分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这些本质特征的具体实现形式,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具体的体制、运行机制这样两个层次。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具有自身固有的、与其他社会制度相区别的本质特征:政治上,无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也就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经济上,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在初级阶段,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思想上,马克思主义处于指导地位。简要地说,这就是邓小平指出的四项基本原则。体现这些本质特征的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具有这些本质特征,才能称之为社会主义;抛弃了这些本质特征,就不能叫社会主义。正如邓小平指出的:“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3](P173) 在这一层次上,社会主义不存在不同模式,这是社会主义的统一性。在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具体实现形式这一层次上,即在具体的体制、运行机制方面,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应当根据不同的历史条件和本国的具体国情,自行探索,走自己的道路,不能照搬别的国家的做法,而且随着条件的变化应该及时进行改革。在这一层次上,社会主义存在、而且应该有不同的模式。每一个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共性,又要探索本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特殊性。
民主社会主义尽管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但它反对无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主张实行听任资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的多党制;反对无产阶级专政,赞成以议会民主、三权分立为形式的资产阶级专政;反对公有制占主体地位,要求实行私有化;反对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主张指导思想多元化。它否定的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否定了社会主义的共性,不赞成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怎么还会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呢?西欧某些社会党、社会民主党执政几年、几十年的国家,没有一个国家由于实行民主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就从资本主义变成了社会主义的,而只是对资本主义制度做一点改良,这一点,连他们自己也不讳言。苏联在戈尔巴乔夫当政的短短几年时间里,推行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路线,很快就从社会主义演变成为资本主义,这一事实说明,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民主社会主义是从社会主义过渡到资本主义的桥梁。可见,民主社会主义不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它的实质是资本主义,只不过主张对资本主义作若干改良而已。
民主社会主义把社会主义的本质说成是诸如民主、自由、公平等“全人类共同的价值”,认为只要实现这些价值就是社会主义,因而民主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而且是更加完善的模式。这就是所谓的“伦理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是一种由生产力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崭新的社会制度。从基本制度角度来说,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在本质上是对立的,社会主义制度不可能在资本主义制度内出现,它必须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才能诞生。
民主社会主义宣传的“民主、自由、公平”等价值,听起来十分动听,似乎谁都会赞成,有人正是因此而衷心拥护民主社会主义的。然而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价值观,“民主、自由、公平”是社会经济关系反映到人们头脑里的观念,因而它是历史的、具体的,不同社会里有不同含义,没有一个适用于各种社会形态的、统一的“民主、自由、公平”。即使在同一个社会里,不同阶级出于自身的阶级利益,赋予“民主、自由、公平”这些概念以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内涵。在阶级社会里,并不存在抽象的、全人类共同的“民主、自由、公平”。民主社会主义宣称民主是“人类文明伟大的价值观”,是“全人类的理想”,其实这种说法不过是考茨基“纯粹民主”的翻版。正如列宁指出的:“如果不是嘲弄理智和历史,那就很明显:只要有不同的阶级存在,就不能说‘纯粹民主’,而只能说阶级的民主。”谈论“纯粹民主”,目的是“蒙蔽工人,以便回避现代民主即资本主义民主的资产阶级实质。”[5](P602) 自由,历来是资产阶级学者用来攻击社会主义的工具,哈耶克就说社会主义违反自由,是“通向奴役之路”。其实,自由是有阶级性的,资产阶级有资产阶级的自由,无产阶级有无产阶级的自由。不同阶级的自由甚至是对立的,有了资产阶级雇用工人的自由,就没有工人免遭剥削的自由。阶级社会里没有一个统一的适用于各个阶级的自由。公平、公正也是一样。恩格斯在批判蒲鲁东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永恒公平”时指出,公平“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的或者反映其保守方面,或者反映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的神圣化的表现。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者的公平要求废除封建制度,因为据说它不公平。在普鲁士的容克看来,甚至可怜的行政区域条例也是对永恒公平的破坏。所以关于永恒公平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6](P212) 在不同社会制度下,公平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认为资本获得利润是天经地义的事,是最公平不过的了;但在工人看来,利润是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偿占有的工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这是剥削,是不公平的。
其实,民主社会主义宣扬的“民主、自由、公平”等原则,如果撇开漂亮的词藻,抓住背后隐含的实质,应该说,他们所说的“全人类共同的价值”,不过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念。西欧社会党执政的国家的实际情况和苏东剧变的事实都说明,把民主社会主义的价值原则付诸实施,搞的只能是资本主义,至多是做点改良的资本主义而已。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有人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民主社会主义,这是完全错误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它与民主社会主义有着根本的区别。
在思想建设方面,我们坚定不移地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既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把马克思主义同时代特征和民族特色相结合,与时俱进,推进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而民主社会主义则主张指导思想多元化,甚至把马克思主义从党纲中完全排除出去。
在政治建设方面,我们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人民当家做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民主社会主义则反对共产党的领导,主张实行西方的多党制、议会民主、三权分立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
在经济建设方面,我们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而民主社会主义主张维护和加强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主张用对经济的民主监督取代消灭私有制的要求,用社会保障来缓和阶级矛盾。
在文化建设方面,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努力建设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而民主社会主义主张意识形态多元化,听任资产阶级思想泛滥,把冒充“全人类共同价值”的资产阶级核心价值体系,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
在社会建设方面,我们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实现、维护、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而民主社会主义则主张保留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制度,在此前提下采取一些具体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很明显,从根本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思想体系和社会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社会长期保持安定团结、政通人和,国际地位日益提高。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道路。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发展中国、振兴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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