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苏联剧变的一种解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苏联论文,剧变论文,合法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苏联于1991年轰然解体,这一事件震惊了世界。苏联剧变何以产生?其原因无疑是多方面的,学界就此也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观点。笔者打算仅就合法性这一角度对此作一讨论。
那么,何谓合法性?美国政治学家S·M·李普塞特认为,“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注:[美]西摩·马丁·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55页。)换言之,合法性就是指民众对于现存政治秩序的认同、支持和拥护。一般而言,当一种政治秩序的合法性资源比较雄厚并源源不断地得到供给时,那么,这种政治秩序就会在既定的框架内稳定运行。而当一种政治秩序出现合法性危机即合法性资源不断枯竭,甚至合法性基础丧失时,这种政治秩序就会出现混乱,严重的会遭受被颠覆的命运。从某种意义上说,苏联的剧变,就是作为执政党的苏共及其领导的政府的合法性基础丧失的结果。
一、苏联所拥有的合法性资源
科学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产生于19世纪中叶,而它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实践,按照马克思的设想,通常只能在资本主义已有相当发展的国家开始。然而,历史的实际演进是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制度,却首先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建立了起来。这种超常规的社会制度的演进本身,给了苏联一个特殊的合法性资源,这就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为人们描绘了一幅强调实质性平等的理想图画。以列宁为代表的俄共(布)正是在这一意识形态的旗帜下夺取政权,并开始自己的社会主义实践的。法国政治学家莫里斯·迪韦尔热曾把苏联社会的演进概括为这样一个公式:I→P→E→C(其中I代表意识形态,P代表政治机构,E代表生产技术,C代表由E产生的社会分层化),他对这一公式的解释是:通过列宁和共产党,社会主义意识形态(I)在俄国取得成功,获得了政权;列宁和共产党按照社会主义的原理建立了一个新型的以无产阶级专政(P)为基础的国家,旨在建设社会主义的经济(E);无产阶级专政必须摧毁资产阶级的制度建立无产阶级的社会(C)。(注:[法]莫里斯·迪韦尔热:《政治社会学》,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296页。)既然苏联政权缘于意识形态,那么,其合法性不可避免地要借重于意识形态,否则,它就很难获得人们的认同,其政权也难以巩固。
然而,由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是一种基于实质合理性的诉求,它天然要求统治绩效的支撑。一般情况下,如果执政党保持良好的统治绩效,人们就会不断地输入信任和忠诚,从而使执政党拥有广泛的合法性基础,同时也有利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的确立。而一旦出现统治绩效危机,就必然会出现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危机。而且这一结果又会对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所提供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合法性构成致命伤害。事实上,苏共的统治绩效在早期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统治绩效便成为苏共另一个重要的合法性资源。
总括地说,苏共及其政权所拥有的上述两个合法性资源,构成了它们存在的双保险。一方面,它以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证明社会主义制度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它以统治绩效证明苏共执政的合法性。但是,苏共及其政权在具体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并没有很好地培育这两个合法性基础,反而使它们不断地衰落和瓦解,以致出现了合法性危机。应该承认,苏共也为寻求新的合法性来源做出了努力,但这种努力并没有巩固原有的合法性基础,反而构成了对上述两种合法性的否定。所有这一切最终使得苏联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发生了剧变。
二、意识形态合法性及其危机
苏联是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度里建立起社会主义政权的,生产力的落后,经济基础的薄弱,与“经典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文明前提”有着巨大的差距,这种差距就决定了在苏联确立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存在着严重的“先天不足”的状况。因此,苏共执政之初面临的一个首要的问题,就是要而且也只能从理论上论证社会主义相对于资本主义的优越性,向人民描绘共产主义的美好理想,借此在人民群众中间确立共产主义信仰,进而确立起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合法性。
对此,列宁是有比较清醒的认识的,这主要体现在列宁晚年的思想当中。他指出,“我们没有从理论(一切书呆子的理论)所规定的那一端开始,我们的政治和社会变革成了我们目前正面临的文化变革,文化革命的先导。”(注:《列宁全集》第43卷,第368、391、363—634、368、371—372页。)但是“我们的文明程度也还够不上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注:《列宁全集》第43卷,第368、391、363—634、368、371—372页。),“说实在的,我们要做的事情‘仅有’一件,就是要使我国居民‘文明’到能够懂得人人参加合作社的一切好处,并参加进去。‘仅有’这一件事情而已。为了过渡到社会主义,目前我们并不需要任何其他特别聪明的办法。可是为要完成这一‘仅有’的事情,就需要一切变革,需要有全体人民群众在文化上提高的一整个阶段。”(注:《列宁全集》第43卷,第368、391、363—634、368、371—372页。)列宁认为,“只要实现了这个文化革命,我们的国家就能成为完全社会主义的国家了。”(注:《列宁全集》第43卷,第368、391、363—634、368、371—372页。)事实上,列宁所强调的“文化革命”,本质上是旨在使得包括无产阶级先进分子在内的全体人民群众都能够接受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普遍拥护共产主义的信仰。
应该说,以下几个方面的综合作用确立了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在苏联的合法性地位:一是利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为社会主义创造必要的“文明前提”,(注:《列宁全集》第43卷,第368、391、363—634、368、371—372页。)其中包括出版数千万册的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在大学普遍开设马列主义课程,举办难以精确统计次数的讲习班和讲座,当然也包括把200多名学术界著名人士作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代表强行遣送出国,他们的作品被列为“禁书”(注:参见A·古雷加:《B·C·索洛维约夫》,《文学报》1989年1月18日。)。二是“刚刚摆脱空前残酷压迫的群众,他们的情绪是沸腾激昂的”(注:《列宁全集》第34卷,第169—170、168、170—171页。)。三是在新生政权领导下,苏联早期的经济发展非常成功,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例如,苏联在1928—1937年这头两个五年计划中,工业总产值以年均15%的增长率向前发展,并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一跃而成为一个强大的欧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工业化国家,在短短的十年里走完了资本主义国家用了几十年、上百年才走完的路程。这一巨大成就在世界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因而成为震惊世界的苏联“工业化奇迹”。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无疑对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合法性有着巨大的帮助。四是从1914年开始(大约至1950年代为止),资本主义似乎在一切方面都出了毛病,尤其是资本主义经济出现了严重的衰退,甚至在30年代出现过全面崩溃的迹象。这从某种意义上反证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合理性。总之,在上述几个方面的综合作用下,到1936年《苏联宪法》宣布苏联已经建成社会主义时,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所拥有的合法性地位应是不容置疑的。尽管苏联在工业化发展时期,也出现过一些不正确的做法,例如,片面追求公有制的“纯洁性”,把国家所有制看作是公有制的高级形式,集体所有制是公有制的低级形式,而把个体经济乃至各种合作经济则看作资本主义的残余。斯大林无视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在满足城乡居民生活、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便在1929年底草率地宣布废止新经济政策。在推行农业集体化运动中,把105万户富农(其实他们大多是农村中勤劳或有技术的农民)要么直接处决,要么扫地出门。在“大清洗”运动中,有人估计有2000—2500万人被处决。(注:布热津斯基:《大失控与大混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22页。)但是,这些在人们“沸腾的心情”面前,在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面前,在资本主义弊害面前,就成为可以忍受的了,它们对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的确立并无大碍。
意识形态是解决人们的思想、信仰问题的,这就决定了意识形态合法性的形成和巩固只能是相对的状态,它随时会受到来自外部的变化的冲击,倘若不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加以维护,那么,便会造成意识形态合法性的衰落。在苏联,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推进,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确立了其合法性地位。但是,下面几个事实和做法并没有起到维护意识形态合法性的作用,反而埋下了意识形态合法性危机的祸根。
一是意识形态教育的内容空洞、教条,严重脱离实际。意识形态工作只停留在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美好理想的宣传上,与活生生的现实相距甚远,无法解释现实生活中涌现的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时期的意识形态工作中产生过重大影响的苏斯洛夫,在苏共20大的发言中专门谈到“党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认为斯大林时期意识形态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落空的,变成死记一些大家知道的公式和原理,并且常常培养出一些脱离实际生活的书呆子和教条主义者”,同时领导人的言论成为裁决一切现实问题的最高标准和理论依据。尽管有这样的认识,但是在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时期,上述状况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这样,既使马克思主义丧失了生机和活力,也无法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信念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
二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实行严格的管制,强迫人们信从。在斯大林时期,最为明显的做法就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甚至自然科学研究都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那些不符合意识形态要求的科学工作者,则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从不准发表作品、不准从事正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到逮捕、流放,直至从肉体上消灭。斯大林时期的粗暴手法,在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时期遭到批判,当时苏联社会的精神氛围和斯大林时期比较起来,宽松了许多,但无可否认,意识形态的高压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两者的差别也只是高压程度上的不同罢了。例如,在勃列日涅夫时期即经常发生这样的事件:向理论工作者和宣传工作者发号施令,如果有人被认为是“思想不纯”,就会受到不准发表作品、被批判、被开除等惩罚。
事实上,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要为人们接受,需要春风化雨般的非常细致的工作。即便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考量对意识形态实行严格管制的做法,它也是非常不策略的,往往会使人们产生逆反心理而导致与宣传者初衷相反的结果。
三是大清洗给社会主义事业蒙上了一层难以抹去的阴影,它严重挫伤了广大党员和群众支持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广大人民群众几乎不再给苏共及其政权输入忠诚。从官方文件看,情况似乎并非如此,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却是这样一种景象:人们在公开场合对社会主义信誓旦旦,私下里表达的则是对现实政治的不满。这种精神分裂式的行为对意识形态合法性来说,便构成一种相当大的潜在威胁。一有风吹草动,就有可能造成淤积起来的情绪的大爆发,而且极易引起人们对社会主义信念的丧失。及至赫鲁晓夫时期,对大清洗的揭露和批判,在战后成长起来的那一代年轻人的思想中产生了强烈的震撼。这直接造就了苏联历史上特有的“60年代人”的产生,影响了后来的持不同政见者运动。雅科夫列夫即是“60年代人”的典型代表,他在1989年10月和美国记者赫·斯密特谈话时曾提及苏共20大对人们的影响。他说:“赫鲁晓夫的报告改变了整个社会运动的方向,也改变了每个人的精神状态”,“20大在人们思想和心灵中播下的种子是不可磨灭的”(注:[俄]A·雅科夫列夫:《“改革新思维”与苏联之命运》,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9、30页。)。
种种事实表明,在苏联,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并没有真正成为广大民众特别是年青一代的自觉意识。尽管在戈尔巴乔夫之前,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并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的挑战,但是意识形态出现合法性危机也已是不争的事实。
三、统治绩效合法性危机
统治绩效对于一个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度里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政权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其合法性最为有力的支持和证明。然而,苏共及其政权的统治绩效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是趋于增强,而是愈来愈弱,以致于它所带来的合法性受到了挑战。这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考察。
(一)经济增长
落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需要物质前提,而经济增长正是要奠定这样的物质前提。因此,如果没有经济增长,或者经济发展迟缓乃至停滞,则难以体现和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美好理想和执政党对人民的许诺,也将因缺乏物质基础而流于空谈。这样,对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合法性来说,将是一个重大损失,同时,对于执政党的合法性来说,也构成相当的威胁。
列宁非常重视经济增长对于社会主义政权的重要意义。他在1918年撰写的《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中,即明确指出:“在任何社会主义革命中,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以后,随着剥夺被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注:《列宁全集》第34卷,第169—170、168、170—171页。)。列宁尤其强调要学习和借鉴资本主义的一切先进成果,他说:“社会主义能否实现,就取决于我们把苏维埃政权和苏维埃管理组织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得好坏。”(注:《列宁全集》第34卷,第169—170、168、170—171页。)1920年列宁亲自领导制订了全俄国家电气化计划。但是,由于当时特殊的国内外环境,在列宁时期还不可能展开大规模的经济建设。
事实上,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是在斯大林时期开始的,这可以五年计划的实施为标志。应该说,在斯大林时期(战时和战后恢复时期除外),苏联的国民经济是保持高速增长的,而且在头两个五年计划里就基本实现了工业化。尽管这种经济增长是建立在生产资料优先发展、重积累轻消费、重速度轻效益的基础之上的,但是它对于一个落后的国家、对于一个新生的政权来说,其意义非同一般。对人民群众来说,即使这种经济增长并不能带来眼前的实惠,他们也宁愿为国家进步而付出牺牲。因此,这一时期的经济增长无论如何都起着维护苏共执政合法性的作用。
但是,斯大林时期经济发展的总方针是生产资料优先发展,经济发展的途径基本上是粗放型的,这种经济发展模式在早期是可以带来高速度的,但从长远来看,在它达到一定程度和规模时,其发展速度就会出现递减的情况,到最后,就会失去发展速度。在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时期对斯大林时期形成的经济发展模式虽然有所调整,但基本状况并未改变。虽然在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时期经济继续增长,同美国的差距也在继续缩小(苏联的国民收入1957年约占美国的50%,1965年约占美国的59%),但是畸形的经济结构和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战略已经孕育着深刻的经济和社会危机。它的集中表现就是增长率下降,例如,第六个五年计划(1956—1960)时期的国民收入年均增长率为10.2%,到第十一个五年计划(1981—1985)时期已降至3.2%。从70年代下半期开始,用戈尔巴乔夫的话来讲,就是“国家开始失去前进的速度,经济工作越来越乱,积累了一个又一个困难问题,而且日益尖锐化,未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社会生活中出现了“停滞现象”,“形成了某种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机制”。(注:米·谢·戈尔巴乔夫:《改革与新思维》,新华出版社,1987年,第13页。)总之,经济失去活力,陷入了危机的边缘。这时,经济增长已不再成为苏共执政的合法性来源了。
(二)政治体制的运行状况
政治体制运行的状况如何,对统治绩效有着直接的意义,因此,它便成为苏共执政合法性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
自斯大林以来,苏联的政治体制便具有了高度集权的特征。尽管这一体制在工业化时期、二战时期以及战后恢复时期确实发挥过积极作用,功不可没,但是这一体制的弊端也是非常严重的。最为典型的就是党政职能不分、以党代政、党的机构官僚化、层级化。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出现党政机构重叠、部门林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互相扯皮等等不良现象,从而必然造成政治体制运作效率低下、成本高昂。这样的政权是无法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拥护的。
与此同时,政治体制的运作缺乏民主。斯大林大搞个人崇拜,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虽然对斯大林的错误做法进行某些修正,也作了不少发扬民主的讲话,但是一言堂、家长制依然盛行,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大多流于形式。这样,不仅会影响到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而且在人民群众中间会产生政治挫折感、政治无能感、政治疏离感。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注:[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342页。)在苏联这样一个高度集权的体制下,腐败不可避免地演化成为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党政官员的个人腐败行为自不必说,最让人痛心疾首的是体制的腐败,这就是党政干部的特殊化。一般认为,苏联的特权现象始于斯大林时期,到勃列日涅夫时期终于形成了一个特权阶层。据俄国学者估计,当时这个阶层大约有50—70万人,加上他们的亲属,共有300万人之多,约占全国人口的1.5%(注:[俄]A·H·博哈诺夫等:《20世纪俄国史》,莫斯科1996年版,第571页。)这种特权阶层的存在,大大损害了党的形象,也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度。
(三)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在苏联发展经济过程中,“一个荒谬的论点被奉为规律:如果不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要保证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是不可能的。”(注:[俄]A·雅科夫列夫:《一杯苦酒——俄罗斯的布尔什维主义和改革运动》,新华出版社,1999年,第30页。)把优先发展军事工业和重工业绝对化,过分注重国防和国家安全需要,长期忽视人民的生活需要,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产部类处于落后状态。苏联的企业就存在着鲜明的企业等级:第一等是军事工业,第二等是重工业,第三等是轻工业。原料的分配和供应都严格按照这一顺序进行,这样做的结果是,国家变得强大了,成了可以在军事上与美国抗衡的超级大国,但是人民群众的生活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他们不得不在日常生活中忍受畸形经济结构带来的苦果,例如,住房紧张、商品短缺、到处排长队等。
人民群众向往社会主义,事实上是希望能够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在一定时期内,人民群众为了“国家长远利益”、“社会主义美好明天”等可以心甘情愿地忍受生活上的困难,甚至可以“牺牲道义原则”(注:《赫鲁晓夫回忆录》,东方出版社,1988年,第38页。)。但是当他们发现生活水平的改善没有希望和可能,有了导弹、卫星,却没有面包、黄油,这时,要求人民群众忍受的困难就变成难以忍受的了,“美好明天”的庄重诺言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就大大贬值了,人民群众对党的认同、对社会主义的认同也就随之降低了。
四、戈尔巴乔夫寻求新的合法性来源及其对原有合法性的否定
1985年,戈尔巴乔夫担任苏共总书记时,苏共及其政权的两个合法性来源日渐枯竭,合法性面临着危机。戈尔巴乔夫推行改革的目的,就在于希望通过改革来寻求新的合法性来源,以摆脱苏共所面临的合法性危机。
在戈尔巴乔夫上台后不久召开的四月全会上,苏共做出了“国家正处于危机前的状态”的结论,强调苏联不能再像过去那样生活下去了,要加速社会经济发展。虽然此时的戈尔巴乔夫并没有使用“改革”一词,但他明确无误地发出了改革的信号。他指出,苏联正处于一个历史转折点上,经济上的“彻底变革是我国历史命运”的要求,“社会主义在现代世界上的地位将取决于我们现在向何处去。”(注:转引自沙舟:《克里姆林宫70年内幕》,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7页。)1986年2月召开的苏共27大上,戈尔巴乔夫指出,“加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只作局部的改革已无济于事,必须进行根本性的改革。苏共27大肯定了他提出的“加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很明显,在改革之初把“加速”发展确定为改革的发展战略和方针,试图以经济增长的速度来缓和面临的合法性危机。客观地说,这不失为一种正确的思路,但是由于苏共在对苏联70多年里形成的体制的复杂性认识不清,在具体的措施上出现失误,造成了“加速”战略在1988年上半年即遭到失败:经济政策不仅没有取得实效,总的经济形势没有出现好转,反而使得经济结构更加不合理,国民收入的增长更为缓慢。例如,1986—1988年的国民收入年均增长率仅为2.8%,比改革前的1981—1985年的3.2%还要低。在这种情况下,苏共借经济增长来缓解合法性危机的目的落空了。
经济上的失利,意味着苏共要继续寻找别的合法性来源。1988年6月底7月初召开的苏共第19次全国代表会议则标志着苏共在这方面的努力。正是在这次会议上,苏共决定将改革的重点由经济领域转向政治领域。大会的报告和决议认为,十月革命后形成的政治体制已“发生严重变形”,已变成社会经济发展的“障碍机制”,并成为当前改革的障碍。因此主张把政治体制改革放在首要地位。在这次会议上,制订并通过了关于苏联社会民主和政治体制改革、反对官僚主义、民族关系、公开性以及法制改革等多项专门决议,形成了苏联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
值得一提的是,在实施“加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期间,戈尔巴乔夫就提出“民主化”、“公开性”,希望借此起到发动和吸引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的作用,并由此也给苏共注入活力,挽救陷入困境的党。但是这一招并不高明,它激起了人民群众的更多要求,这非但没有维护反而侵蚀了苏共的合法性。正是在“民主化”、“公开性”的旗号下,对苏共历史的反思被错误地引导到对苏共历史的全盘否定,一些反社会主义的、民族主义的思潮与舆论开始兴起,社会上也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推崇西方社会制度的“非正式组织”。据统计,到1987年底这些非正式组织已有近3万个。民族主义势力抬头,活动频繁,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在1987年8月波罗的海三国首都同时发生游行和集会,反对苏德条约和三共和国加入苏联的决定。
历史就这样陷入了悖论之中:苏共及其政权要寻求合法性,却首先否定了其赖以存在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合法性。而当苏共这样去做时,它就不得不面临失去政权的危险境况了。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就等于苏共及其政权没有了合法性的支撑。事情发展的结果也正是这样:戈尔巴乔夫领导的苏共先后承认多党制、指导思想多元化,造成了全面失控、难以收场的局面,一纸“非党法令”最终使得苏共及其政权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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