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二元结构与“三农”问题症结弱化的灰色关联分析——以武汉市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武汉市论文,症结论文,为例论文,三农论文,城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二元经济结构弱化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经济转换过程,是整个社会经济达到持续协调发展的过程。从都市城乡协调发展的角度看,它是一个城郊农村经济逐步实现工业化、非农业活动在农村逐步增多、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协调发展的过程,也是城市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形成并相互影响扩散的过程。其基本标志是大量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并集中地进行工业生产、服务等社会经济活动,伴随着这种经济活动的高级化,农民的从业性质发生根本变化,收入显著提高。因此,就都市城郊农村区域而言,二元经济结构的弱化与郊区农村城市化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同步性,基于此,我们通过分析都市城郊农村的城市化来揭示都市二元结构的弱化程度。另外,从现实的情况来看,由于区位的特殊性,都市城郊“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三农”症结的弱化的实质其实就是城郊“农民”问题症结的弱化。因此都市城乡二元经济弱化的程度与“三农”症结弱化的程度之间的动态关联,可以通过城郊农村城市化与“农民”问题症结弱化之间的关联来反映[1]。
本文以武汉市三农问题求解的实证分析为例,试图用灰色关联分析的方法研究都市城郊“农民”问题的求解对城郊农村城市化的依赖程度,以期为定性分析都市“三农”症结弱化对二元经济结构弱化的依赖程度找到实证依据。并分析不同的城郊农村城市化水平对“三农”问题症结弱化的贡献度,揭示都市城郊农村“三农”症结弱化与二元经济结构弱化之间的动态联系,为探讨都市二元经济结构与“三农”症结之间的关系,合理地确定都市“三农”问题的解决途径,促进“三农”症结的弱化进程提供参考依据。
一、研究方法与指标体系设定
1.灰色关联分析原理与方法。信息不完全的系统,称为灰色系统,灰色系统是社会、经济、管理等部门作系统分析、预测、决策等的一种有效方法。灰色系统理论提出灰色关联度分析方法,即是根据因素之间发展态势的相似程度,来衡量因素间关联程度的大小,只要求出参考序列与比较序列的关联度,即可以用来反映经济特征,进行半定性半定量的研究。灰色关联分析是对一个系统发展变化态势的定量描述和比较的方法,其实质是对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几何关系比较,目的是寻求系统中各要素间的主要关系,找出影响目标值的重要因素,分析和确定要素间的影响程度或要素对系统主行为的贡献程度。其方法可归纳为下述定理:
设研究的主要序列为参考数列,设作X[,0];相比较的数列,即因素序列计为X[,i](i=1,2,…,N)
式中E[,i(k)]为曲线X[,i]与参考曲线X[,0]在第K点的关联系数,|X[,0(k)]-X[,i(k)]|=|△[,i(k)]|称之为第K点X[,0]与X[,i]的绝对差,△min=min{min|X[,0(k)]-X[,i(k)]|},括号内表示在X[,i]曲线上找与X[,0]曲线对应各点的最小差;而△min表示在各条曲线上找出最小差的基础上,再找出所有曲线X[,i]中的最小差,称为两级最小差。类似的,△max为两级最大差。
ρ为分辨系数,其作用在于提高关联系数之间的差异显著性,是0~1之间的任意数,一般取ρ=0.5,综合各点的关联系数,得整个X[,i]曲线与参考曲线X[,0]的关联度:
2.城郊农村城市化与“农民”问题症结弱化测度指标的选取。在衡量武汉市城郊农村城市化水平进程时本文所采用的指标主要有:(1)区镇人口比重增长率。区镇人口比重为市区镇(1996年以前称为县镇)总人口占城郊六区总人口的比重。这是《武汉统计年鉴》上所采用的指标,区镇总人口类似常住人口,是指武汉市所辖郊区的区镇人口,包括区以下所辖街道人口和所辖镇的居委会人口;(2)非农业人口比重增长率。非农业人口比重是现阶段我国学术界广泛采用的衡量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最主要指标。本文借鉴使用。改革开放后,大量束缚在农村的农业人口纷纷涌向城镇,已使这一指标因口径偏小而不能正确反映我国城镇化的真正水平,于是有的学者提出了基于此指标的修正指标,即(3)非农业人口加上农村劳动力中从事非农业活动的那部分人口,它们占武汉市城郊6区总人口的比重即为武汉市城郊城镇化水平。因此,这一指标可称为复合人口指标。本文采用复合人口比重增长率。为了较为全面地分析武汉市二元经济结构,即农村城市化水平与“三农”症结之间的动态联系,本文在进行灰色关联分析时,借鉴这3个表征农村城市化水平进程的指标来衡量武汉市城郊农村城市化水平进程,即来反映武汉市城乡二元结构的弱化进程。反映“三农”症结的指标,我们根据前面的分析,用反映农民问题的几个指标来反映。因此,选取了城郊农民收入增长率、城郊人均农业总产值增长率、城郊农民农外就业率增加率来衡量“农民”问题症结弱化程度。
二、数据统计与结果分析
将1996~2004年武汉市城郊农村城市化与农民问题症结弱化发展情况的数据(见表1)进行初值化处理后取分辨系数ρ=0.5,按照灰关联系数与灰关联度公式进行量化分析,通过计算机运算,得出了武汉市城郊农村城市化与农民问题症结弱化发展之间的关联度矩阵表(见表2)。
表1 武汉市城郊农村城市化与农民问题症结弱化发展之间的灰色关联分析数据 (%)
注:(1)1996年武汉市郊县行政改制,撤县设区,将郊县全部改为区,该年统计部分数据缺失;(2)城郊农民农外就业率增长率指标以乡村从业人员按部门分组,舍去农业从业人员比例得到。资料来源:根据《武汉统计年鉴》(1997~2005),经整理计算。
表2 武汉市城郊农村城市化与农民问题症结弱化发展关联度矩阵表 (%)
表2中数据反映的是武汉市城郊农村城市化进程与农民问题症结弱化发展之间的灰色关联,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武汉市二元结构弱化与“三农”症结弱化过程之间的关联度。从表中可得以下几点结论。
1.武汉市二元经济结构的弱化进程,即郊区农村城市化与“三农”症结弱化的进程具有极为一致的同步性,并且农村城市化是“三农”症结弱化的最主要动力源泉。在关联度矩阵中,城郊农民收入增长率到和城郊农民农外就业率增长率列是优势列,城郊人均农业总产值增长率比重列稍次,说明尽管目前武汉市理论界尚未形成统一的“三农”症结弱化的测度指标,但“三农”症结弱化的程度却与用三种人口指标测出的农村城市化结构水平高级化进程都有很高的灰关联,关联度均在80%以上。显然,二元经济结构的弱化,即农村的城市化进程与“三农”症结弱化互为因果,呈现出同步发展态势。
2.在现阶段,城郊农民农外就业率增长,尤其是农户农外经营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在武汉市“三农”问题的解决中仍居主导地位,是求解问题的关键所在,仍然是武汉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主要动力。从表2中可见,城郊农民农外就业率增长率列和城郊农民收入增长率列相对于城郊人均农业总产值增加率列而言,都是优势列,它们与城郊农村城市化,或者说一定程度上和二元经济结构弱化的关联度高于城郊人均农业总产值增加率,说明目前武汉市二元经济结构的弱化是来自农业和农村外部,外部的拉动力很大。这一结论与世界上发达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弱化历程是一致的。这和我国大多数地区的情况是相反的,动力没有来自农业内部。这是由武汉市城郊独特的区位条件和经济的发展阶段和历程所决定的。但是,城郊人均农业总产值增加率对武汉市的二元经济结构弱化的推动作用也不容忽视。随着远城区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城郊的日益现代化,农民农外就业率的增长率会演变为二元经济结构弱化的主要动力。这一发展趋势与发达国家城市化的进程也有相似之处。
3.从上文的灰关联分析可以看出,武汉市二元经济结构弱化程度与“三农”症结弱化的进程有着很强的同步性,有关二元经济结构的动力机制理论也说明了这一点。上文所采取的三个城郊农村城市化进程指标中,各“三农”症结弱化指标与用复合人口指标测出的武汉市二元经济结构弱化水平的关联度最大,是优势行,非农业人口比重增长率次之,区镇人口比重增长率最后。这说明了采用复合人口指标衡量的二元经济结构弱化能较好地反映出二元经济结构弱化与“三农”症结弱化之间的发展态势,并且能较好地反映非农经济发展的程度。因此,笔者认为,根据理论上二元经济结构弱化与“三农”症结弱化的同步性,武汉市城郊农村城市化与“农民”问题症结弱化灰色关联分析表明,采用复合人口指标,即非农业人口加上农村劳动力中从事非农业活动的那部分人口占武汉市城郊六区总人口的比重,测算出的武汉市二元经济结构弱化的程度是较为合理的。据此可知,武汉市城郊农村城市化的水平已自1997年的20.04%上升到2004年的28.2%,年上升1.168个百分点,参考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的历程,这一上升速率也是切合武汉市世纪之交经济发展实际的。
三、政策建议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改革武汉市城郊二元体制、实行城乡统筹发展是实现城郊“三农”症结弱化的有效途径。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后,我们应该重新思考改变与农民身份有关的制度创新,如财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教育制度等等的创新。同时加快土地制度创新,真正建立土地使用权自由地、有偿地转移的制度安排,使得城区人口与郊区人口在经济收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就业等方面不存在制度差别,进而逐渐消除现实差别,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城乡经济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2]。
1.城乡统筹就业与就业制度创新。城乡统筹就业并不是要求武汉市政府统一安排城市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就业,而是在中心城区和郊区乡村、中心城区劳动力和郊区农村劳动力之间建立相互开放、相互流动的劳动力市场,当前工作的重点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开展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保障机构等,最终取消对农民工的许多不合理规定,公平对待农民工,逐步实现武汉市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具体而言,(1)要进一步清除对农民工进城的歧视性政策。如户口、身份、工作岗位、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限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面前地位平等。(2)要进一步取消对农民工流动的种种限制,创造条件为进城打工的农民提供社会保障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服务,在子女就业、入学、医疗等方面逐步按照居住地原则办事。此外,城市化建设中还要逐步为农民进城提供较为充分的就业机会,并且就业机会人人平等,使农民工有平等获得工作机会的权利。
2.郊区农村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创新。户籍制度改革多年,但改革仍然有很大的局限性。究其原因,除了劳动用工制度、教育制度、财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以外,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也阻碍了郊区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城区转移,土地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在制度创新上,可以分步走,第一步是给予进城农民脱离土地适当的经济补偿,一方面是对农民丧失土地使用权的经济利益补偿,另一方面,也为农民转变为市民提供了一定的资金基础,消除了后顾之忧。第二步是条件具备时可以尝试建立平等的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以股份制、股田制、租赁制等多种形式盘活城郊农村土地的经营,使得农业用地经营权也可以适当转让,农民取得有法律保障的处分权[3]。
3.财政体制及支出结构的创新与调整。财政体制及支出结构的创新与调整,就是要调整武汉市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具体有:(1)继续加大对郊区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力度。经济发达的乡镇,尽量增加财政支农资金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经济欠发达乡镇,政府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财政统筹。(2)尽快改变郊区中小型基础设施主要依靠农民群众投资投劳的办法,逐步把武汉市各郊区以下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的投资范围。(3)要根据目前远城区区一级具有财政自主权的情况,区别对待,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一是经济发达的乡镇,尽量增加财政支农资金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二是对于经济欠发达乡镇,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全区甚至全市范围内实行财政统筹,财政资金要明确用于农业投资,防止挪用、滥用。
4.城乡工业一体化创新,促使郊区农村工业向城市工业转换。武汉市城乡一体化创新的关键是实现农村工业向城市工业的转换,或农村工业城市化,即通过有效的规划,实现郊区农村工业微观布局上的变化,使城市工业和农村工业融为一体,使工业的生存空间更优化,区位布局更合理,一方面产生强大的集聚效应,另一方面也可以节约郊区的农村土地。具体地讲,对农村已有的分散性企业,特别是分散在各村及村民小组的乡镇企业,在适当时机如重大技术改造等机会,促使其向城镇或工业区迁移;对郊区农村新办企业,则要制定政策,吸引或强制其进入城镇或工业区。
5.郊区农村金融体制创新。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种类和业务形式单一,融资渠道不畅,农民贷款难,农村金融服务的瓶颈制约越来越严重,这也使得武汉市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更加固化。要以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理念,改革郊区农村金融体制;健全郊区农村金融体系,完善郊区农村金融服务功能,解决郊区农村“失血”问题;健全郊区农村银行体系,加强政策性业务的扶持;农业银行在郊区农村吸收的存款要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郊区农村信贷,避免过度地转移农村经济发展所紧缺的资金;发展农村保险业。根据武汉市城郊农户小规模经营特点,以及由此形成的武汉市农业的高风险损失率和农民低经济承受力,大力发展政策性保险,弥补商业保险在农业上的缺位,为此政府需要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4]。
6.农村教育公共财政支出制度创新。武汉市城郊中小学教育属于义务教育,但教育设施投资和教育经费大多由乡镇来负担,实际上是等于让农民自己来承担义务教育的支出,这对农民来说,既不合理,也失公平。笔者认为,郊区农村教育的公共财政支出制度创新,就是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使郊区农村和中心城区的居民同等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在未来几年,应当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保证农村的义务教育,郊区农村的义务教育支出应由市级政府统筹规划,由市级和区级财政负担。具体来说,就是要落实各级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市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今后,在编制市级教育费附加预算时,调整分配比例,适当向农村倾斜。各区人民政府也要相应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真正做到“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和校舍的新扩建及危房改造支出全部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证农村税费改革固定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教育的比例不低于60%,并主要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和化解“普九”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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