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问题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政策选择--以德法、德德关系为例_军事历史论文

历史问题与联邦德国外交政策的选择——以德法、德波和德以关系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联邦德国论文,外交政策论文,为例论文,关系论文,德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851.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71(2015)02-0004-13

      联邦德国自成立之日起,其外交政策就包含着一个“与生俱来”的特殊任务:解决因纳粹德国的统治及发动二战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抚慰受害国和受害民族的巨大创伤,与后者恢复并建立正常关系,实现国家和民族的和解。因此,对纳粹历史的立场和处理历史问题的态度成为联邦政府制订和实施外交政策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关键因素。联邦德国成立后需要处理的纳粹“历史遗产”涉及的面很广,本文讨论的重点仅限于国际关系、政治制度及政治文化领域。

      一、德国的历史包袱与德法和解

      1945年5月8日欧战结束,德国在物质、精神和道德上陷入前所未有的灾难和困境之中。联邦德国自成立起就背负着“两个历史包袱”,德国学者维尔弗里德·布雷多夫(Wilfried Bredow)将其概括为:纳粹主义的历史;受害国由于担心德国重蹈覆辙而对它的历史“污点”保持长久的记忆①。布雷多夫认为,第一个历史包袱更为沉重,因为它不断引发德国国内就历史问题进行激辩;第二个历史包袱的影响力则取决于德国是否会采取重新引起它的邻国和其他国际关系参与者担忧的政策②。事实上这两个历史包袱之间有很强的关联性,总体而言前者主要通过国内政治,也就是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特别是通过主流社会对历史的认识和评价间接地影响国际政治;后者则直接对德国的外交政策产生影响。③

      二战后德国的政治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历史上德国在文化上属于西方,但政治上长期游离于西方民主制度之外,魏玛共和国的民主实践由于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原因而归于失败。与一战后不同,1945年后德国“政治、社会和道德的连续性发生了急剧的断裂”,德国反西方的特殊道路就此终结。④1949年联邦德国通过接受西方制度模式在政治上真正回归西方,融入西方,⑤正如阿登纳所表示的那样,德国在政治“价值观上属于西欧世界”⑥。德国的这一历史性转轨促使它在承担战争罪责和消除战争后果的过程中,“对西方政治文化毫无保留地开放”⑦,在制度层面上进行历史反省,这持续地体现在有关对内和对外政策制订和实施的过程中。

      联邦德国成立之初所面临的外交形势相当严峻,恢复国家主权、处理与主要战胜国之间的关系、保障自身安全成为对外政策的主要目标。鉴于纳粹统治的历史教训,在实现上述目标时联邦政府的外交政策逐步完成了两个转向:第一,对“克制”和“自我限制”的认可并将其灵活运用;第二,降低民族主义作为实现民族利益的推进剂作用,并由此而采取一种合作优先的多边主义外交政策⑧。基于现实政治,特别是基于德法间有较强的依存关系的考虑,阿登纳政府对外政策的导向首先是西方一体化,重点之一是建立紧密的德法关系,它可以被视为合作优先的多边主义外交政策的最初尝试。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德法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逐一解决,双方开始努力缓和关系进而实现和解与合作。

      德法和解并非始于二战之后,20世纪20年代中期在推行与西方战胜国的谅解政策(Verst

ndigungspolitik)⑨的原则下,魏玛政府外交部长施特莱斯曼曾致力于与法国的和解,其背景与联邦德国50年代开启的和解政策(Vers

hnungspolitik,Auss

hnungspolitik)有某些相同之处,其中消除邻国对自身安全的担忧是一个重要因素,然而两者又有很大的不同。施特莱斯曼和法国外长白里安推动的德法和解主要立足于两国及欧洲的现实利益和现实政治,而阿登纳和戴高乐在努力密切德法关系时,双方已具有很多的共同利益⑩,更重要的是,这种基于现实政治考虑的背后包含着两国领导人强烈的西欧国家和平共处及合作发展的意愿。1950至1960年代巴黎-波恩轴心之所以能够成为欧洲一体化的发动机,是因为阿登纳在其执政时期将与当年的战争对手的和解视为最重要的外交及欧洲政策任务之一,是他实现西方一体化的出发点。(11)

      另一个与魏玛时期的重要不同之处是,二战后包括罗伯特·舒曼、皮埃尔-亨利·皮杜尔、让·莫内在内的一批法国领导人和政治家,对缓和与德国的关系,实现和解合作,都予以积极的支持,这些人在二战期间都是法国抵抗运动成员或参与过抵抗运动,他们这种超越敌对意识的动力来自他们的欧洲观念。(12)因此,德法两国在共同政治价值观及欧洲理念的基础上能够彻底摒弃敌对立场,它是双方实现和解与合作目标的政治前提。尽管两国领导人的做法在德国内部,特别是在执政党内部引起担忧甚至严重的意见分歧,各方对1963年1月签订的《爱丽舍条约》也有不同的反应和评价(13),但阿登纳和戴高乐在就签订条约发表的联合声明中对德法和解作出了明确表达,它无疑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事件。《爱丽舍条约》签订后德法关系的发展仍有不少波折,和解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因此该条约只能被视为两国政治和解的开端。在官方和民间的共同推动下,双方的关系到60年代末进入到全面和解的阶段,而70年代中期德法在欧洲货币体系建设及欧洲议会直接选举等欧洲政策方面进行的紧密合作,赋予了《爱丽舍条约》欧洲和解的新的意义。

      从联邦德国成立初期阿登纳的对法及欧洲政策可以看出,解决历史问题,消除邻国对安全的担忧并获得它们的信任,是德国实现其现实政治目标的一条基本途径,在此过程中和解政策成为了一种积极的、必要的外交政策手段,它同样反映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德国与波兰和以色列的关系中。

      二、历史遗留问题与德波关系正常化的跨越

      与德法关系相比较,历史问题在德波关系中显得尤为突出,情况也更为复杂,因此双方实现关系正常化的障碍及困难也更大,它不仅涉及政治制度及意识形态的巨大差异,而且直接关系到维护战后欧洲国际秩序以及联邦德国与苏联、民主德国的关系。此外,二战期间纳粹德国在包括波兰的东欧地区实行的是“毁灭性战争(Vernichtungskrieg)”政策,它对波兰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特别严重,德国与波兰之间的加害者与受害者关系比德国与法国之间更为典型,因此德国学者认为,德法和解对消除波兰方面对德国的恐惧所能起到的示范作用是有限的(14)。

      战后德波关系中的历史遗留问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集中于战争赔偿,它包括国家的战争赔偿和对二战劳工等的个人赔偿;第二类具有较强的连带性特征,主要涉及因《波茨坦协定》德国东部领土及疆界发生变动而造成的巨大政治、经济和社会后果,它们包括二战末期及战后初期逃离或被驱赶至奥德-尼斯河以西的原德国东部地区的难民的诉求、波兰境内德意志少数民族身份及地位的确定、德波边界国际法的最终承认。这些问题既是德波关系正常化的重大障碍,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德国和波兰的国内政治。

      旨在缓和与苏联、波兰等东欧国家关系的新东方政策,被认为是勃兰特总理在任期间联邦德国最重要的外交政策选择,其中历史因素的作用举足轻重。然而在推行新东方政策前,除国家之间的战争赔偿基本解决外,其他历史遗留问题均未解决或未最终解决,而战后波兰西部边界的最终确认是一个核心问题。与德法关系不同,首先推动战后德国与其东部邻国建立接触和对历史遗留问题展开讨论的并不是来自外交及政治层面,而是来自非官方人士或非官方机构,特别是来自教会。(15)对促进解决战后德波边界这一重大问题最先表明态度的是德国教会。1965年10月1日,德国基督教会发表题为“被驱逐者的状况和德国人民与其东部邻国关系”的备忘录[简称“东方备忘录(Ostdenkschrift)”],它不仅释放了德国人希望解决历史问题的善意,也对奥德-尼斯河边界问题阐明了基本立场。(16)

      在“东方备忘录”中,德国教会首先对民族和解发出了明确的信号,表示德国人应对东欧人民经历的二战“人道及民族灾难”承担“重大的政治及道德罪责”。鉴于战后德国东部疆界变动导致的一系列遗留问题,“东方备忘录”认为,对边界的确认进行公开讨论的条件已经具备,西方盟国也期待联邦德国为东西方缓和做出贡献,但联邦政府仍对边界问题持犹豫和谨慎的态度。备忘录指出,德国和它的东部邻国首先不是要强调各自的立场,更重要的是在德国人民中营造一种能够与东部邻国达成和解的气氛。(17)“东方备忘录”在联邦德国和波兰教会引起较大反响,对此进行的辩论为新东方政策的制订提供了较为积极的内部环境和舆论准备,为“东方政策奠定了精神和道德基础”(18)。1968年3月,勃兰特在社民党纽伦堡党代会上明确表示,应承认奥德-尼斯河边界,直至达成受和平条约约束的规定。1970年10月由《明镜》周刊委托的一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55%的受访者赞成承认奥德-尼斯河边界,反对者为40%,这是联邦德国历史上第一次有超过半数的人认可这一边界,即使在战前生活于奥德-尼斯河以东地区的德国逃亡及被驱逐者中,赞成者(50%)也第一次超过了反对者(48%)(19)。显然,勃兰特和社民党的新东方政策至少在承认波兰西部边界问题上获得了多数民众的支持。

      在70年代初联邦德国与苏联、波兰等签订的统称为《东方条约》的诸条约中,各缔约方对德波边界现状达成了共识,民主德国及苏联、波兰获得了更多的安全保障。新东方政策不仅拓展了联邦德国与苏东国家发展关系的空间,也使“以接近求转变”构想的实现成为可能,基本上达到了现实政治的目标。但鉴于德波之间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性,1970年12月7日签订的《华沙条约》的结果对波兰和联邦德国双方显得并非完全对等。一方面,波兰获得了联邦德国对承认奥德-尼斯河边界的各项承诺;另一方面,波兰对联邦德国解决在波兰的德国人的地位问题以及给予他们出境便利的要求不承担义务,因为条约并未对此做出规定。联邦德国之所以做出让步,是因为承认现实的决心以及与波兰和解的意愿被视为新东方政策的一个主要的稳定原则(20),即使《华沙条约》遭到联邦议院在野党联盟党的反对和德国被驱逐者团体的强烈批评,勃兰特政府的这一原则也没有发生动摇。在1972年11月提前举行的联邦议院大选中,社民党和自民党组成的执政联盟获胜,勃兰特继续担任联邦总理。选举结果证明,新东方政策作为一个主要竞选议题获得了大多数民众的支持。

      然而,新东方政策并未促成德国与波兰之间的政治和解,波兰政府及媒体对勃兰特在华沙犹太隔离区起义纪念碑前下跪反应冷淡。在波兰方面只有天主教教会从一开始就对“东方备忘录”作出了积极而富有深意的回应。1965年11月18日,波兰主教在罗马会议结束时致信德国主教,伸出了和解之手:“我们给予宽恕,并也请求宽恕”(21)。鉴于当时联邦德国与波兰之间存在的巨大的意识形态及制度差异,两国的政治及民族和解直到1989年才成为可能。

      三、德以关系中的现实政治与道德责任

      德国与以色列之间存在一种特殊关系,其根本原因是1939年希特勒“不仅发动了一场争霸世界的战争”,而且还针对犹太人“发动了一场欧洲历史上绝无仅有的种族灭绝战争。”(22)1949年之后联邦德国与以色列的关系既是双边关系,又包含着德国与整个犹太民族的关系,其加害者与受害者的角色特征最具典型。

      鉴于复杂的国际及国内背景,20世纪50年代初阿登纳和以色列总理戴维·本-古里安(David Ben-Gurion)开创的德以关系,首先表现为一种道德责任(moralische Verpflichtung)与现实政治的结合。(23)从联邦德国方面来看,50年代初至1965年与以色列接触进而建立官方关系,其目的首先是出于现实政治的需要。在多边关系及对美关系方面,这一外交选择的背景主要是在哈尔斯坦主义主导下争取获得比民主德国更多的国际承认,进而促进德国与美国的关系,同时也有利于与战胜国关于战争赔偿的谈判。(24)但阿登纳的对以政策不仅仅是基于现实主义的考虑,承担“道德罪责”和“集体责任”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25)。

      事实上,道德责任的作用在阿登纳政府的以色列政策中很早就有所体现,其主要原因是阿登纳本人有较强的德国应承担纳粹迫害犹太人罪责的意识。1949年11月11日,阿登纳在接受《德国犹太人周报》记者采访时就已表示,联邦德国准备向犹太国家以色列的重建提供1千万马克的物资,以此作为向所有因纳粹统治而遭受苦难的犹太人作出赔偿的一个直接信号(26)。1951年9月27日,阿登纳发表联邦政府声明,阐述了德国政府对犹太人的基本立场。声明指出“联邦政府和很大一部分德国人已经意识到纳粹时期在德国的以及在占领区的犹太人所遭受的无法估量的苦难”,德国政府有责任“对以德国人民的名义犯下的难以形容的暴行进行道德和物质上的赔偿。”声明表示,“联邦政府准备与犹太民族和以色列的代表一起,寻求一个解决物质赔偿问题的方案,旨在为洗刷精神上的无限痛苦铺平道路。”(27)

      1952年9月,联邦德国和以色列签订有关赔偿的《卢森堡协议》,联邦政府将据此支付巨额赔偿金。阿登纳的以色列政策在国内并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同,在执政党、政府内部和经济界更是遭到不同程度的反对。德国外交部内的反对者担心政府的立场会损害与阿拉伯世界的关系,财政部不满于巨额赔偿资金的筹集,工业界也对阿拉伯国家将会实施的制裁感到不安。但是,在这个联邦德国重要的外交选择中,最大反对党社民党的领导层立场鲜明地站在阿登纳这一边,只是他们完全出于道德责任的动机,而不是基于现实政治的考虑。(28)1953年3月18日,在联邦议院对《卢森堡协议》进行表决时,社民党所有议员采取一致的立场,投了赞成票,而阿登纳所在的执政联盟只有不到半数的人投票支持。(29)由此可见,道德责任对50年代初阿登纳的对以政策的成功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只是它更多的是来自左翼政党社民党的支持。

      《卢森堡协定》签订后,德以两国开始在经济、安全、军备等多个领域进行接触并开展合作,至1965年双方建交,两国间保持着一种很独特的非官方关系。1957年冬,以色列国防部办公厅主任西蒙·佩雷斯与联邦德国国防部长弗朗茨·约瑟夫·施特劳斯会谈,两国国防部开始进行秘密军事合作。此后,德以双方的军火交易、军事情报及军事技术交流日益密切,并深入到针对防御各自敌人的敏感的武器装备系统领域。(30)

      如果说阿登纳政府的对以色列政策具有明显的道德责任与现实政治的两重性,那么这一时期以色列的对德政策也同样反映出道德因素与现实政治的结合,它总体上表现为一种“道德的现实政治(moralische Realpolitik)”(31)。1959年夏,当以色列向联邦德国输出弹药的有关军备合作的内容被曝光后,以色列政府面临着来自议会的巨大压力。总理本-古里安坚持既定的对德政策不变,他明确表示,“如果我们将一个政治和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大国变为敌人,并让它成为阿拉伯人的盟友,那么以色列的地位、它的未来、可能甚至它的生存都将遭到损害。……对这件事(指向联邦德国出口军火-笔者)我看不到有什么道德、感情或者其他方面的障碍。……阿登纳不是希特勒”(32)。此外,与联邦德国的对以政策相比,以色列的对德政策同样具有明显的政党分歧的特点,但在考虑道德因素时两国的执政党与反对党的情况正好相反。

      阿登纳政府在联邦德国建立初期就明确表示承担纳粹德国迫害犹太人的罪责,并启动了赔偿程序,但1965年5月德以建交只是德国政府与以色列及犹太民族一个政治和解的标志。同年8月,持续近两年的第一期奥斯维辛审判结束,德国主流社会开始进入全面反思纳粹历史的新阶段,德国人的道德责任和政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德国与以色列及犹太民族的和解逐步进入各个领域,并对德国的政治文化的改变产生了重大影响。

      四、历史责任与两德统一后的德国外交政策

      阿登纳时期联邦德国通过自我限制而取得了更多的主权,勃兰特执政时期则是通过自我限制和妥协获得了与东欧国家关系的突破。因此,新东方政策是对阿登纳西方一体化政策的补充,只有两者相结合德国外交的国家利益至上原则才能称得上是完整的(33)。至70年代中期联邦德国之所以有越来越大的外交活动空间,与阿登纳的和解政策及勃兰特对纳粹历史的态度密切相关,他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决心和诚意是联邦德国不断赢得国际尊重与信任的一个关键因素。1970年12月7日勃兰特在华沙犹太隔离区起义纪念碑前下跪,引起国内外的关注和争议。民意调查结果显示,48%的德国被调查者认为勃兰特总理的举动是“过分的”,认为是“适度的”占41%。(34)尽管联邦总理的举动在当时未被大多数德国人完全认可,但以联邦总理为首的德国政治家在反思历史和促进民族和解方面的示范作用,不仅引导德国人进入了政治上及道德上承认罪责的新阶段,它也通过道德的力量增强了《莫斯科条约》和《华沙条约》的意义(35)。

      新东方政策,特别是承认战后波兰的西部边界对德国统一的推动作用在80年代末得到了验证。1989年秋,东欧形势出现了对联邦德国极为有利的历史性变化,新当选的波兰总理在政府声明中呼吁与联邦德国“实现真正的和解”,双方的和解要与“德法之间迄今为止已经达到的那种程度相当”(36),德国与波兰的关系开始进入政治和解阶段。与此同时,德国领导人清醒地认识到,与东部邻国之间存在的边界问题是德国统一的最大障碍。1990年6月21日,科尔总理在联邦议院辩论时指出,如果不确认现有的德波边界,德国现在会立即失去统一的机会。(37)科尔的讲话表明,承认奥德-尼斯河边界已经成为两德统一的前提条件。同年11月14日德国与波兰签订了《德波边界条约》,对此20年前的《华沙条约》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基础作用。

      两德统一后,德国的外交战略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除了外交政策的考量更多地带有地缘经济的因素之外,德国外交政策的一个最重要的聚焦点仍是它的欧洲政策,其基本原则是维持民族国家利益与欧盟共同利益之间的平衡。对德国外交政策争论最多的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德国自身的角色定位,以及德国外交政策是否应继续保持“自我限制”,或者“自我限制”与“自我确定”(Selbstbehauptung)兼而有之(38)。这些争论的背后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德国应如何继续面对过去的历史。事实上,不仅在波兰和法国,而且在英国和美国都出现了对统一的德国谋求成为一个在欧洲占有支配地位角色的担心。(39)因此,在欧盟深化和东扩的背景下,德国与它的两个邻国法国和波兰的关系至关重要。就德法关系而言,德国作为一个已经“成熟的国家”,它在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与法国既有合作也有竞争,但这种竞争只是在于“哪个国家对欧洲终极目标设想的表述具有更大的影响力”(40),在双方的关系中已不再有历史纠葛。德国与东部邻国的关系则不同,历史遗留问题并没有因为德国的统一和欧洲一体化的加速而完全解决,其中战争受害者的赔偿以及德国被驱逐者的诉求问题,仍是德国与东欧国家建立真正睦邻友好关系的干扰因素。

      1998年春,纳粹劳工幸存者在美国提出集体诉讼,要求二战期间强制使用劳工的德国企业给予赔偿,这些幸存者主要来自中东欧国家,他们因冷战时期的东西方对峙而被排斥在应领受赔偿金的群体之外。1999年12月17日,联邦总统劳就赔偿基金总额达成一致发表声明,他表示无论是作为国家还是企业,所有基金会的参与者都已认识到应承担的共同的责任和道德义务,他以德国人民的名义请求奴役及强制劳动的受害者予以宽恕。(41)2000年“记忆、责任与未来”基金会成立,施罗德领导的红绿联盟政府与德国经济界各出资50亿马克(总计折合52亿欧元)(42),用以彻底解决所有纳粹劳工幸存者的赔偿问题。同年11月27日联邦总统劳致信约1000家德国中小企业,要求所有使用强制劳工的德国企业“理所当然地加入基金倡议行动”,因为对纳粹劳工的赔偿不仅事关与纳粹受害者的和解,也“事关德国在世界的形象以及德国企业在外国的良好声誉”(43)。2007年6月12日,在基金会举行的结束赔偿工作仪式上联邦总统克勒表示,基金会的成立是“走向和平与和解的一项迫切需要的行动”,它的工作有助于对受害者苦难命运的公开承认,而德国承担“罪责和责任也以物质的方式得到了一种明显的表达”(44)。从上述两位联邦总统的言论中不难看出,德国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时同样存在道德责任与现实利益的双重考虑,后者包括维护国家形象和德国企业的经济利益。

      进入新世纪后,德波关系仍或多或少受到德国被驱逐者问题的困扰,并影响到德国和波兰的国内政治。德国被驱逐者联盟(Bund der Vertriebenen,BdV)是一个拥有众多地方分支的全国性组织,成立于1957年10月。该组织历来不承认二战后波兰的西部边界,自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从反对新东方政策的成果《华沙条约》直至反对1990年的《二加四条约》,它始终是一支代表被驱逐者利益的重要政治力量,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德国内政及德波关系。由于提出的东欧国家加入欧盟的条件未被接受,2005年被驱逐者联盟领导人、基民盟联邦议院议员艾丽卡·斯坦巴赫在联邦议院表决波兰和捷克加入欧盟时投了反对票。德国被驱逐者联盟的活动遭到国内及邻国的批评,使联邦政府致力于东部邻国建立友好关系的努力受到质疑。出于整体平衡内外关系的考虑,德国政府于2008年3月决定建立一个名为“逃亡、被驱逐、和解”的联邦基金会,其理事会成员包括被驱逐者联盟的代表。该基金会的主旨是:“本着和解的精神,保持对在纳粹扩张及毁灭政策历史背景下20世纪的逃亡和被驱逐的记忆和纪念”。(45)与基金会相关的一个项目是,2016年在柏林建成一个集展览、文献、信息为一体的中心。联邦政府以历史反思的立场纪念本民族逃亡及被驱逐者的苦难,既是对德国被驱逐者的感受和诉求的尊重,又可以分化被驱逐者联盟的力量,削弱该组织的政治及社会影响,对外也有利于消除邻国的疑虑,促进民族和解。

      纳粹历史给德国制订和推行其外交政策带来了负担,但也提供了机遇,而承担历史责任是获得机遇的前提。新世纪以来德国在推行其欧洲政策方面已游刃有余,作为一个欧洲大国,德国正努力通过多边合作在世界其他地区的国际政治中发挥作用,最近两年开始讨论的“新”德国外交政策实际上早已开始,其中一个例子是德国参与伊核谈判(46)。作为联合国非常任理事国和非核武器国家,德国参加伊核谈判的主要背景是它的对以色列政策,这是2003年德国和英国、法国一起成为伊核谈判发起国的主要原因之一(47)。2008年3月18日,默克尔总理在以色列议会演讲时再次明确表达了德国对以色列政策的原则和对伊朗核问题的立场。她重申,对以色列承担历史责任是德国国家利益至上原则的一部分,以色列的安全是绝不能谈判的;德国与其他国家一起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伊朗的核计划问题,必要时将采取进一步的制裁。(48)相当一部分德国民众对政府的亲以色列政策并不认同,持批评态度的人甚至扩大到了部分行政及立法机构部门。(49)但德国政府对以色列承担历史责任是无条件的,德国政治家的道德责任决定了德国对以色列政策,这一点始终不会改变。

      联邦德国成立后,纳粹历史问题成为其外交政策制定及推行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在50年代至70年代初期恢复和争取成为完全主权国家的阶段,德国先后做出了与西方结盟、新东方政策、与以色列建立特殊关系的重大外交选择,扩大了外交活动空间,提升了外交主动权。在此期间,德国通过实行与邻国及以色列的缓和及和解政策,获得了二战受害国及受害民族的谅解和信任,为外交政策的实施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战后德法、德波和德以关系的恢复和发展有其不同的特点,它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二战期间德国在被入侵国所实行的战争政策和造成的损害;第二,战争导致的各种历史遗留问题;第三,各国在政治制度及意识形态上的认同和差异;第四,影响双边关系的国际政治因素(50)。综合对这四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战后德法和解与合作所背负的历史包袱最小,面临的困难最少,两国有很强的依存关系和共同的政治价值基础,双方关系的发展因此进行得比较顺利,它与德波关系的正常化及双方的和解没有很多的可比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相关国际关系中加害国承担道德及政治责任,进行道歉与和解的努力不具有普遍意义(51)。

      就德国方面而言,和解政策始终是联邦政府与二战受害国解决历史问题的一个重要政策工具,而道歉又是促进政治及民族和解不可缺少的一环,它直接体现了德国对纳粹历史的原则立场。在将德国和日本进行比较时,德国学者对国际政治中的道歉行为及其步骤提出了几个标准:确定并承认存在伤害或违犯准则的事实;承认造成事实的根源并为此承担政治责任;请求宽恕并保证不再重犯罪行(52)。在联邦德国与法国,特别是与波兰、以色列关系的历史中,国家或政府领导人为纳粹德国的罪行进行公开道歉并请求宽恕的例子屡见不鲜,而道歉所遵循的这些原则已构成德国反思历史的政治文化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在统一后德国的外交政策受到外部的限制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德国特有的政治文化成为一个来自内部的重要制衡因素,它为提升国家形象、促进民族和解、维护和平与安全、重塑面向未来的国际关系提供了特别重要的非制度性保障。就此而言,德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是一个外交政策明显受历史因素影响的国家。

      ①Wilfried Bredow,Die Au

enpolitik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Wiesbaden:VS Verlag für Sozialwissenschaften,2.Auflage,2008,S.62.

      ③本文所述的德国在1949年后均指联邦德国。

      ④Heinrich August Winkler,Der lange Weg nach Westen,Bd.2.Deutsche Geschichte vom Dritten Reich bis zur Wiedervereinigung,Fünfte,durchgesehene Auflage,München:Verlag C.H.Beck,2002,S.651,655.

      ⑤[德]海因里希·奥古斯特·温可勒:《什么是西方价值共同体?》,载[德]海因里希·奥古斯特·温可勒:《永远活在希特勒阴影下吗?》,丁君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200-223页。

      ⑥联邦总理康拉德·阿登纳1949年9月20日在联邦议院所作的政府声明。这里摘自Helga Haftendorn,Deutsche Au

enpolitik zwischen Selbstbeschr

nkung und Selbstbehauptung,Stuttgart/München:Deutsche Verlags-Anstalt,2001,S .27.

      ⑦Jürgen Habermas,Eine Art Schadensabwicklung.Kleine Politische Schriften VI,Frankfurt am Main:Suhrkamp,1987,S.62-76,hier S.75.这里转引自[德]海因里希·奥古斯特·温可勒:《什么是西方价值共同体?》,载[德]海因里希·奥古斯特·温可勒:《永远活在希特勒阴影下吗?》,丁君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218页。

      ⑧Jürgen Habermas,Eine Art Schadensabwicklung.S.64.

      ⑨关于施特莱斯曼的谅解政策,参见Wolfgang Michalka,"Deutsche Au

enpolitik 1920-1933",in Karl Dietrich Bracher/Manfred Funke/Hans-Adolf Jacobsen,Die Weimarer Republik 1918-1933,Politik·Wirtschaft·Gesellschaft,Düsseldorf:Droste Verlag,2.,durchgesehene Auflage,1988,S.321-322.

      ⑩有德国学者认为,阿登纳在处理与西方的关系时“巧妙地把和解与实用政治融为一体”,将和解作为推行现实政治的一种手段。参见[德]约瑟夫·乔菲:《德国:从腓特烈大帝到联邦共和国》,载[美]罗伯特·A.帕斯特编:《世纪之旅,七大国百年外交风云》,胡利平、杨韵琴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第98-153页,这里第126页。

      (11)Anna Zofia Musiol,Erinnern und Vergessen:Erinnerungskulturen im Lichte der deutschen und polnischen Vergangenheitsdebatten,Wiesbaden:VS Verlag für Sozialwissenschaften,2012,S.70; Manfred G

rtemaker,Geschichte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Von der Gründung bis zur Gegenwart,München:Verlag C.H.Beck,1999,S.389.关于二战后法国对德国的和解与合作政策,参见张健:《德法特殊关系:变化与前景》,载《现代国际关系》,2009年第9期,第29-34页。

      (12)[法]奥利维·维约卡:《法国与德国:和解政策?》,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二战后历史反思与和解》,协调中心系列丛书第六册,北京: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北京项目协调和信息中心,2011年版,第56-64页,这里第59页。

      (13)参见Helga Haftendorn,Deutsche Au

enpolitik zwischen Selbstbeschr

nkung und Selbstbehauptung,S.76-79,Christoph Kle

mann,Zwei Staaten,eine Nation,Deutsche Geschichte 1955-1970,Bonn:Bundeszentrale für politische Bildung,1997,S.75-79,Manfred G

rtemaker,Geschichte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Von der Gründung bis zur Gegenwart,S.389.

      (14)Thomas L

mmer,"Die deutsch-polnischen Beziehungen nach 1990.Deutsche Polenpolitik im Spannungsfeld von Vergangenheit,Eigeninteresse und Europ

ischer Union",in Dirk Hofmann/Thomas L

mmer(Hrsg),Integration als Aufgabe—Polen,Tschechien und Deutschland vor der Osterweiterung der Europ

ischen Union,Freiburg:GFPS,2002,S.43-86,hier S.66.

      (15)Karl-Joseph Hummel,"Getrennte Vergangenheit—gemeinsame Zukunft? Polnische und deutsche Katholiken 1945-1978",OWEP 4/2005,http://www.owep.de5artikel/472/getrennte-vergangenheit-gemeinsame-zukunft-polnische-und-deutsche-katholiken-1945-1978,访问日期:2015-03-20.

      (16)东方备忘录的德文全称是:Die Lage der Vertriebenen und das Verh

ltnis des deutschen Volkes zu seinen

stlichen Nachbarn,http://www.ekd.de/EKD-Texte/45952.html,访问日期:2015-03-20.

      (17)Die Lage der Vertriebenen und das Verh

ltnis des deutschen Volkes zu seinen

stlichen Nachbarn.

      (18)Erhard Eppler,"Von der Ostdenkschrift zu den Ostvertr

gen,Meldung der Evangelischen Landeskirche in Württemberg vom 16.05.2012",http://www.elk-wue.de/arbeitsfelder/meldungen-arbeitsfelder/detail/?tx_ttnews%5Btt_news%5D=37332&tx_ttnews%5BbackPid%5D=68176&no_cache=1,访问日期:2015-03-20.

      (19)Endlich Klar,"Umfragen,Oder-Neisse-Grenze",Der Spiegel,26.10.1970,S.124.

      (20)Christian Hacke,"60 Jahre Au

enpolitik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in Hans-Peter Schwarz(Hrsg.),Die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Eine Bilanz nach 60 Jahren,K

ln u.a.:B

hlau Verlag,2008,S.487-510,hier S.491-492.

      (21)Die Ostdenkschrift der EKD aus deutscher Sicht,Vortrag von Jürgen Telschow,gehalten anl

sslich der Mitgliederversammlung von Zeichen der Hoffnung am 18.Juni 2005,http://zeichen-der-hoffnung.ekhn.org/data/14/Telschow-Die%20Ostdenkschrift%20der%20EKD%20aus%20deutscher%20Sicht.pdf,访问日期:2015-03-25;[德]乔格·卢尔:《战后和解——以德法、德波关系中的德波关系为例》,戴启秀译,载《德国研究》,2006年第3期,第7-10页,这里第9页。

      (22)[德]约瑟夫·乔菲,《德国:从腓特烈大帝到联邦共和国》,第116页。

      (23)Benyamin Neuberger,"Israel und Deutschland:Emotionen,Realpolitik und Moral",Aus Politik und Zeitgeschichte,15/2005,S.14-22; Benyamin Neuberger,"Moral und Realpolitik im Verh

ltnis zwischen Deutschland und Israel",Die politische Meinung,Nr.411,Februar 2004,S.89-93.

      (24)Shimon Stein/Mordechay Lewy,"Von Einzigartigkeit über Normalit

t zu Staatsr

son:50 Jahre diplomatische Beziehungen",Aus Politik und Zeitgeschichte,6/2015,S.3-8,hier S.8; Lorena De Vita,"Ann

hrung im Schatten der Hallstein-Dokterin:Das deutsch-deutsch-israelische 1965",Aus Politik und Zeitgeschichte,6/2015,S.29-35.

      (25)Benyamin Neuberger,"Moral und Realpolitik im Verh

ltnis zwischen Deutschland und Israel",S.93.

      (26)"Karl Marx über das Interview mit dem Bundeskanzler für die,Allgemeine Wochenzeitung der Juden in Deutschland",Allgemeine Wochenzeitung der Juden in Deutschland,4.Jg.Nr.33 vom 25.November 1949,S.1,http://www.konrad-adenauer.de/dokumente/interviews/interview-marx,访问日期:2015-03-22.

      (27)27.September 1951:Regierungserkl

rung des Bundeskanzlers in der 165.Sitzung des Deutschen Bundestages zu Haltung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gegenüber den Juden,http://dipbt.bundestag.de/doc/btp/01/01165.pdf,访问日期:2015-03-22.

      (28)Benyamin Neuberger,"Moral und Realpolitik im Verh

ltnis zwischen Deutschland und Israel".

      (29)Markus A.Weingardt,"Deutsche Israelpolitik:Etappen und Kontinuit

ten",Aus Politik und Zeitgeschichte,15/2005,S.22-31,hier S.23.

      (30)Marcel Serr,"Zur Geschichte der deutsch-israelischen Rüstungskooperation",Aus Politik und Zeitgeschichte,6/2015,S.23-29,hier S.24-26.

      (31)Benyamin Neuberger,"Israel und Deutschland:Emotionen,Realpolitik und Moral",S.21.

      (32)Tom Segev,The Seventh Million:The Israelis and the Holocaust,Haim Watzman trans.,New York:Hanry Holt and Company,1991,p.314.这里转引自Marcel Serr,"Zur Geschichte der deutsch-israelischen Rüstungskooperation",S.23-29,hier S.24.

      (33)Edgar Wolfrum,Von der improvisierten zur geglückten Demokratie.Deutschlands schwieriger Weg im 20.Jahrhundert,herausgegeben von Michael Schneider,Bonn:Historisches Forschungszentrum der Friedrich-Ebert-Stiftung,2009,S.21.

      (34)"Kniefall angemessen oder übertrieben? Spiegel-Umfrage über Willy Brandts Totenehrung am Ehrenmal im früheren Warschauer Getto",14.12.1970,http://www.spiegel.de/spiegel/print/d-43822427.html,访问日期:2015-03-22.

      (35)同上,S.20-21; Manfred G

rtemaker,Geschichte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Von der Gründung bis zur Gegenwart,S.544; Dieter Bingen,"Die deutsch-polnischen Beziehungen nach 1945",Aus Politik und Zeitgeschichte,15/2005,S.9-17,hier S.12.

      (36)Dieter Bingen,"Die deutsch-polnischen Beziehungen nach 1945",S.13.

      (37)Deutsche Wiedervereinigung,https://de.wikipedia.org/wiki/Deutsche_Wiedervereinigung#cite_note-62,访问日期:2015-04-20.

      (38)Helga Haftendorn,Deutsche Au

enpolitik zwischen Selbstbeschr

nkung und Selbstbehauptung,S.444.

      (39)同上,S.387-388.

      (40)同上,S.444-445.

      (41)Zur Einigung über die H

he des Stiftungsverm

gens zur Entsch

digung von Zwangsarbeitern,Erkl

rung von Bundespr

sident Johannes Rau am 17.Dezember 1999,http://www.bundespraesident.de/SharedDocs/Reden/DE/Johannes-Rau/Reden/1999/12/19991217_Rede.html,访问日期:2015-03-20.

      (42)Geschichte der Stiftung EVZ,http://www.stiftung-evz.de/stiftung/geschichte.html,访问日期:2015-03-20.

      (43)"Rau ruft Unternehmen zur Beteiligung auf",FAZ.net,29.12.2000,http://www.faz.net/aktuell/politik/zwangsarbeiter-entschaedigung-rau-ruft-unternehmen-zur-boeteiligung-auf-112692.html,访问日期:2015-03-20.

      (44)Gru

wort von Bundespr

sident Horst K

hler für die Veranstaltung der Stiftung "Erinnerung,Verantwortung und Zukunft" anl

sslich des Abschlusses der Auszahlungen an die ehemaligen Zwangsarbeiter am 12.Juni 2007 im Schloss Bellevue,http://www.stiftung-evz.de/fileadmin/user_upload/EVZ_Uploads/Stiftung/Geschichte/Reden-Abschluss-der-Auszahlungen/Rede-Horst-Koehler.pdf.访问日期:2015-03-20.

      (45)Stiftung Flucht,Vertreibung,Vers

hnung,http://de.wikipedia.org/wiki/Stiftung_Flucht,_Vertreibung,_Vers%C3%B6hnung,访问日期:2015-03-20.

      (46)Christoph Sator,"Deutschland spielt bei Iran-Gespr

chen wichtige Rolle",RNZ.de,20.11.2014,http://www.rnz.de/politik/hintergrund_artikel,-Deutschland-spielt-bei-Iran-Gespraechen-wichtige-Rolle-_arid,69990.html,访问日期:2015-03-22.

      (47)Nico Fried,"Anwalt israelischer Interessen",Süddeutsche.de,7.M

rz 2015,http://www.sueddeutsche.de/politik/deutschlands-rolle-im-atomstreit-anwalt-israelischer-interessen-1.2380627,访问日期:2015-03-22.

      (48)Markus Kaim,"Israels Sicherheit als deutsche Staatsr

son:Was bedeutet das konkret?",Aus Politik und Zeitgeschichte,6/2015,S.8-13,hier S.8.

      (49)同上,S.13.

      (50)美国对二战后的德法和解,对50年代联邦德国与以色列特殊关系的建立,对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美苏缓和背景下联邦德国与波兰关系的突破,都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51)关于国际政治中的道歉与和解,参见Christopher Daase,"Entschuldigung und Vers

hnung in der internationalen Politik",Aus Politik und Zeitgeschichte,25-26/2013,S.43-49.

      (52)同上,S.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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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问题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政策选择--以德法、德德关系为例_军事历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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