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与网络斗争动员&以湖北省石首事件为例_石首论文

情感与网络抗争动员——基于湖北“石首事件”的个案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石首论文,湖北论文,个案论文,动员论文,事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C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162(2012)01-0080-14

曼纽尔·卡斯特指出,互联网“将会在社会运动和政治进程中应用、并且将日益得到应用。因特网正在成为行动、告知、招募、组织、占领与反占领的优势工具”[1]。互联网不仅影响常规政治,而且还深刻地影响着抗争政治的发展。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中国运用的不断推进,网络空间抗争政治表演越来越多,抗争模式与抗争动力随之也出现新的变化。厦门“PX事件”、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等事件中,网络媒介在抗争进程中都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因此,科学客观地认识虚拟社区抗争行为及其内在规律是当代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性要求。“动员是社会抗争最核心的过程。”[2]大批的行动者为何走上街头,潜在的行动者如何变成现实的行动者,如何防止行动者退出抗争,关系到抗争的成败。所以,抗争动员是“社会运动的初始,也是抗争持续下去的动力”[3]。抗争动员是抗争政治研究的核心问题。资源动员理论强调运动组织对资源运用,强调资源可获得性与抗争动员策略关系;政治过程论强调政治机会,注重抗争的机制与过程;欧洲新社会运动机制研究者则重视微观动员理论的研究,从“人是嵌入于社会”这一假设出发,特别重视社会位置与集体认同感,强调公共话语、社会结构、社区、集体认同感对社会运动的影响。资源动员理论对社会组织高度发达、抗争行为制度化的社会运动具有较强的解释功能,但并不适合以网络为工具的具有极强自发性的政治抗争行为研究;政治机会似乎也难以解释当前中国网络政治抗争的根源,因为政治机会与网络政治抗争的发生并无太多的线性联系。透过众多网络抗争事件,我们发现情感是其最重要的动力源泉。因此,微观动员分析模式也许更适合我们的研究目标与目的。在此,我们以湖北“石首事件”为个案,分析网络抗争的动员机制,从而揭示出该类型抗争行为的一般特点。但是,为了更好地展现抗争动员的动态过程,并将抗争动员与宏观的社会框架联系起来,蒂利等人的社会结构、机遇/威胁以及抗争互动的分析元素还是被借鉴进来。

1 重新审视情感与抗争动员的关系

“网络事件的发生,是一个情感动员的过程,而传统社会运动理论中的资源动员理论和政治过程的理论范式并不能充分揭示网络事件的动因和意义。”[4]网络不仅是信息传播的工具,也是情感交流与情感共鸣的场域。人们受情感的驱动在网络虚拟世界进行抗争,并不是非理性的盲目的行为,而是“社会冲突的道德语法”的直接表现,其本质是“争取承认的政治”或者说“认同的政治”。因此,“集体行动中的情感,不是简单的资源或工具,而是斗争的动力。”[4]49情感在当代中国网络政治抗争动员中起着关键性的、甚至于决定性的作用,这是由网络抗争的自发性、网络传播下公共话语建构特点以及当代中国社会政治文化决定的。

(1)网络政治抗争大多属于自发性的,决定网民是否参与抗争行动的是道德对错的情感判断而不是输赢的策略算计。网络空间政治抗争行为与西方社会高度组织化的抗争行为有着本质性的区别。西方社会有着较健全的民主政治体制,社会抗争行为逐渐为正式制度所接纳,因而社会运动组织化程度比较高。运动组织动员策略与潜在行动者理性算计的契合度决定着社会运动组织动员的成败。当代中国网络政治抗争则不一样,一则中国从总体上而言属于威权体制,各级政府都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极其重要的目标,很难从制度上接纳抗争行为,总体上保持着对政治抗争行为的压制性态度,另外,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发展薄弱,难以与国家权力相抗衡,因此专门从事政治抗争的组织在现实中不存在,也难以获得生存的空间;二则作为“共有媒体”的网络,网络舆论的生成、网络公共话语的建构、网络民意的形塑都是网民对话与互动的结果,难以被个人或者某个组织化团体所操纵。非组织化特征决定了抗争多半出于临时的共意而非有计划的动员策略。“当一个社会运动的组织性很差时,决定一个运动的发展往往不是运动积极分子的话语和行动,而是大众头脑中普遍存在的基于一个社会文化传统的一些基本解读模式。”[5]网络空间的政治抗争行为发生不由网络舆论推手或者舆论领袖所支配,而是由网民互动所决定。除非网络舆论议题、网络公共话语能够激起网民极大的愤慨并能通过网络渲染达成抗争的“共意”,否则网络空间政治抗争行为难以生成。因此,网民情感共鸣是引发网络政治抗争的根本原因。

(2)道德上的正义感对网民有着天然的吸引力,它是撩动网民内心深处情感之弦最强大的力量,是网络公共话语的核心内容和网络热点议题建构的核心元素,也是诱发网络政治抗争的根源。意识形态的合法性随着革命政治与阶级政治的结束而逐渐失去政治稳定性的支撑功能,但是当代中国政治合法性又无法如西方民主政体那样建立在选举与政治行为法律化的基础之上,而是依赖于政府绩效与政府道德践履之上。经济建设的成功与民众对政府的道德评价直接影响着政治秩序的稳定,也影响着民众的政治情绪。政府绩效与民众对政府的道德评价都具有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在网络传播条件下可能会更加突出、更加尖锐化,从而更容易提升抗争行为的发生频率。“网络中相当多的人展开长期的讨论而产生的一种社会聚合,他们之间具有充分的人情味,并且在电脑空间里形成了人际关系网络。”[6]网络不仅是信息集散地,也是价值观念交汇的场所。因此,网络虚拟社区并不是虚假的,它具有与现实社区组织一样的行为规范体系和社会凝聚功能,也能建构某种有意义的情感联系。转型时期“总体性资本精英联盟”对政治、经济、文化资本的垄断加速了社会分层的进程并加剧了社会分层断裂的趋势。随着总体性资本精英联盟社会资源攫取能力不断提升,贫富差距的拉大使得高速的经济增长不能提升公众对政府绩效的正面评价,而且公共服务质量、水平不高,民生问题解决难度增大,权力滥用与腐败问题依然存在,严重降低了公众对政府的道德评价。转型时期由于缺乏有效的疏导机制,公众不满情绪长期难以得到有效的舒缓。自由开放的网络平台颠覆了传统精英媒介的垄断权,创建了一个平等交流的公共领域并在这个空间重构了弱势群体缺失的话语权利。网络传播结构与话语权利的分配使得贫富冲突、劳资矛盾、城市拆迁、农村土地流转、环境污染、医疗教育、道德失范等问题具有天然性的吸引力。一旦这类事件通过网络传播,马上能够引起网民的关注并引起网民共鸣,出于“害怕受损心理”而以共同力量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动员就很容易被大多数网民接受,为集体抗争行为创造有利的条件。

(3)情感渲染与共鸣是联结网民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的桥梁,是网络政治抗争意义建构的关键环节。网络世界基本法则是“我的世界我做主”,在客体主体化的“比特与连线”的世界里,没有中心,没有权威,也没有绝对的统治者,任何一个参与者都是行动的主体。网络政治行为不是“政治家对政治家,伟人对伟人,而是公民对公民,个人对个人。”①网络信息传播机制决定了网络社会结构中网民首先是以个性十足的原子化个体而存在。如果网络技术依然停留在WEB1.0的基础之上,仅仅是作为信息存贮与查找的工具而存在,大规模的抗争行动就无法通过网络而动员起来。集体行动如何在原子化的个体中达成,网络凝聚力是如何产生的?答案就在于WEB2.0技术变革所带来的传播方式革命中。它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信息生产、获取、组织和提取模式,建立起“双向、多向,甚至万向”传播结构,由此创建了非中心化的交互传播关系,开拓出新的交往空间。原子化的网民在虚拟的“比特”世界里相遇时,“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使得信息迅速在网民中蔓延,现实生活的经历通过沟通与对话强化了彼此的理解,围绕着公共事件产生出共同认知与情感,提升了彼此的情感共鸣。在这个情感渲染与共鸣的过程中,个体不仅对自己的社会位置及其命运有着自觉的认知,生成明确的“自我观念”,而且也获得了关于“我们”的图景。自我认同建构与集体认同建构不仅架起了“我”和“我们”联结的桥梁,建构起了关于生活世界的意义诠释模式,也创建了共同的行为规范,确立了共同行动的目标。只有理解网络情感渲染与情感共鸣机制,我们才能够理解网络政治抗争行为是如何集成的。

情感对网络政治抗争有着根本性的影响,因此,梳理学术史上有关情感与抗争关系的研究成果就显得非常必要了。西方政治抗争理论谱系主要由三条脉络组成:阶级脉络、情感论脉络、理性论脉络。勒庞是情感论的鼻祖。他认为,人们聚集在一起并不是群体,只有当人们围绕一个共同目标而行动,并且自觉个性消失,完全受“群体精神统一定律支配”,才构成“组织化的群体”[7]。因此,群体本质是“心理群体”,是受非意识形态现象支配的、没有个性的、“目光短浅”、“智力低下”、“愚蠢低劣”、“不负责任”的大众。集体行动是群体非理性激情所导致的结果,匿名状态不受约束的激情狂乱使得集体行动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勒庞的理论得到了美国实证主义研究者的接受,并以不同形式不断地推进。布鲁默把集体行动的根源归结为社会变迁中的不安感,并建构了一套更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他把聚众行动分为三个过程:集体磨合、集体兴奋和社会感染。布鲁默虽然引入了社会变迁,但总体而言其视角还局限在社会心理学内。斯塞梅尔则把微观社会心理与宏观社会结构结合在一起,使得情感论分析更为精致,但他本人却忽视了情感的文化因素。格尔等人为代表的“挫折—反抗机制”对抗争根源的分析则转向了社会学,把革命发生的原因归结为“相对剥夺感”。他认为,每个人都有特定的价值期望,社会则具有满足这种价值期望的能力。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不能有效地满足这些期望时,则会产生“相对剥夺感”。“相对剥夺感”并不意味着绝对剥削,而是个人期望值与社会满足人们期望能力之间的对比。当相对剥夺感越强烈,人们的挫折感越强,攻击性行为越容易发生。戴维斯则提出“J”曲线理论,解释为什么革命其实不是发生在统治最黑暗,剥削最严重的时期,而是发生在社会的价值能力由于某种原因而有所跌落时期。挫折感也是诱发个体攻击性行为的原因之一,但是个体攻击性行为与社会攻击性行为就完全相等吗?非理性的冲动是否就是大规模的群体性街头抗争的直接原因?革命心理学是无法回答的,而且把抗争行为当作社会病态对待本身就有对社会运动“污名化”之虞。勒庞等人开创出的集体行动社会心理学研究方案无意中沦为社会运动研究的“愚昧无用的紧身衣”。

早期情感论研究者片面强调非理性情感对抗争行为的影响,给政治抗争行为蒙上了一层浓厚的负面色彩。随着20世纪60年代社会运动的高涨,一些知识分子的参与使他们对社会运动产生了同情与理解,这种负面的色彩被彻底摈弃了。麦卡锡和扎尔德争辩道,对不满情绪的关注是不恰当的,因为怨恨和不满,“能够对社会运动提供草根式的支持”,然而“怨恨和不满很可能由问题策划者(Issue Entrepreneurs)和运动组织来定义、创造并操纵”。[8]“有色眼镜”被摘除之后,理性主义研究者转而从运动组织、动员策略、政治机会等角度对抗争行为进行解释。麦卡锡和扎尔德等人的资源动员理论强调社会运动组织对社会抗争行为的影响,他们认为社会抗争行为并不是由怨恨情感引发的,而是社会运动组织动员的结果。蒂利、麦克亚当等人为代表的政治过程理论侧重于抗争行为的机制与过程,强调政治机会、社会运动组织以及社会运动的意识形态和话语对社会抗争行为的影响。理性主义研究者严格贯彻了奥尔森理性主义集体行动的逻辑。社会运动理论从微观的社会心理考察转入到宏观的社会结构分析中,丰富的个性作为人的现实存在被抽象掉了,在资源动员框架中,冷酷的非理性计算被定义为人们所偏爱的准确决策的模型,而情感却被定义成干涉良好决策的东西[9]50。单向度的理性主义使得“资源动员理论在几乎完全放弃关于社会运动的社会心理学分析这条路上走得太远了”。[10]

欧洲新社会运动研究者们则从人的角度重新对社会运动心理学进行了重建。他们认为,人是嵌入于社会的,人的情感、价值观念、价值取向是由社会文化决定的,而且社会文化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人们有意识建构的产物。因此,社会运动过程本身也是意义建构的过程,是表意政治的体现。怨恨、不满情绪不是当作被给定的,必须在文化、公共话语、社会结构中得到解释。基于这种理解,集体认同感就成了社会运动的核心概念,运动动员就被转入到微观分析的框架中,注重研究“那些在认同感、团结和意识进程的运动中,把个体层次和社会文化层次联结起来的微观事件”。[9]62情感被当作社会运动的主要因素被继承了,但是情感并不是作为非理性的情绪被使用,而是从社会文化的深层次进行解释。不过比起早期的情感论研究者而言,他们却疏于分析情感背后的宏观社会结构和微观心理机制。随着美欧社会运动理论的相互交流,理性主义研究脉络的学者也逐渐接受了欧洲新社会运动理论对他们的批判,其代表人物麦克亚当、塔罗、蒂利等人对他们的理论进行了修正,《抗议的动因》、《抗议政治研究中的沉默与声音》等新近著作中,文化、情感因素对社会抗争行为的影响得到了应有的重视。中国学者对社会抗争研究相对较晚,但是,对抗争行为的情感因素却比较关注,他们从道德感的角度对抗争行为的情感因素进行了较大的尝试。继“依法抗争”、“有组织的抗争”之后,应星提出“气”与抗争行为关系,把怨恨之情与道德感结合起来,建构了独具特色的“气场”层次分析模式,突出了当代中国抗争行为情感因素的特殊意义。

对于网络政治抗争的研究,西方研究者基于西方的现实,基本上沿袭的是资源动员理论与政治过程理论的研究方法,把互联网当作新型的动员资源,强调运动组织对网络工具的应用,侧重于动员结构、政治机会和框架建构等方面。中国研究者有的也借用西方资源动员理论和政治过程理论的研究方法,娄成武、张雷等从网络信息传播模式分析网络抗争动员过程,章友德和周青松则强调资源的运用,蔡前则从社会资本的角度关注网络抗争行动;有的侧重于社会文化和历史层面的分析,或者强调认同在网络事件中的作用,或者强调话语分析,从公共领域话语场分析网络事件的起因;也有的研究者特别强调情感对网络集体行为的影响,比如杨国斌的《悲情与戏谑:网络事件中的情感动因》就强调网络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情感而非运动组织,因此,西方资源动员理论与政治过程理论不适合中国网络事件的分析。

情感是网络政治抗争动力机制的源泉,是理解网络抗争的关键。但是,传统的以不满情绪或态度为基础的分析模型因其对社会结构的忽视而难以对抗争行动进行有效的解释。个体是嵌入社会的,情感既是个体的感觉与体验,同时又由社会文化所塑造并受其影响而具有社会属性。在分析网络政治抗争的情感动力机制时,就必须把个人分析层次与社会文化分析层次联结起来[9]88,“在集体性的社会和政治进程与个人关于日常生活的主观经验之间”,“挖掘出一条迂回的路径”[9]63,在此,我们以集体认同为核心,以“石首事件”为个案,从个体层次与社会层次两个维度对网络政治抗争的情感动力机制进行解读。

在个体分析层次,我们分析涂远高的非正常死亡是如何激起公众的愤慨,个体的愤慨又是如何通过网络传播相互渲染、相互共鸣,最后达成共识,建构关于“我们”的图像。这是集体认同感的形成过程,也是集体行动框架和行动者建构的过程。情感是个体对事件的主观感觉,由主体认知模式所决定,因此,麦克亚当的“认知解放”概念将被借用,在“认知解放”概念下,我们将讨论社会转型时期底层群体日常政治生活体验对其认知模式会有何影响,这种认知模式又是如何影响个体情感反映以及群体情感共鸣的。通过这个分析过程,我们建立一个个体分析模型,用以分析集体认同是如何建构的,原子化个体如何成为集体行动的主体。

在社会分析层次,我们从转型时期社会非均衡博弈分析国家、地方政府、草根、精英复杂的行为结构体系,揭示出转型时期“社会自我保护运动”的根源及其特点,使得社会结构对个体情感与行为影响得以显现出来,然后,我们将借用由戈夫曼提出并经斯诺等人发展完善的“框架”概念,揭示网络公共话语如何影响个体情感和集体认同感,讨论行动框架建构如何发挥抗争政治表意功能,它对情感又有着什么样的影响,最后,我们从抗争者与抗争对象互动关系的角度分析情感与抗争行为的关系,分析抗争是如何被社会建构的,抗争的动态过程是怎么样的。

基于这样的思考,我们将以集体认同感为纽结,试图打通个体分析层次与社会分析层次的联系,展示出情感如何通过网络传播相互渲染、相互共鸣,集体行动者如何通过公共话话语和行动框架的建构而创造集体行动的意义并进行抗争动员,从而揭示出个人层次和社会文化层次的互动机制,使社会动员行动的微观机制在“石首事件”个案中得以明确的解释。整个分析过程中,情感、社会结构、公共话语将是我们的重点,认知/情感、社会结构/社会互动、公共话语/共意也将作为概念对出现在分析过程之中,借助这些主要概念和概念对,我们从“网民不平感激发—集体认同感塑造—抗争动员—抗争行为”四个过程解析“石首事件”的发展过程,并使抗争互动机制(抗争行动者内部互动和抗争行动者与抗争对象互动)得以呈现。

2 情感渲染与行动者建构

2009年6月17日晚8时许,石首市永隆大酒店24岁厨师涂远高坠楼身亡,警方初步认定系自杀。但是死者家属不认可警方结论,拒绝将尸体运至殡仪馆,强行停放在涉事酒店大厅,引起群众围观。6月18日,市公安局与家属交涉但谈判失败,现场围观群众增至千人,并设置路障要求政府追究真相,由此引发地方政府与围观者冲突。6月19日现场情况进一步恶化,越来越多的群众对前来增援的公安和武警发起袭击,至6月20日凌晨现场聚集了超过2万名群众,掀翻警车、焚烧酒店、攻击维持秩序的武警等过激行为也随之发生,冲突不断升级,至20日晚现场秩序才得以控制。次日凌晨,死者家属同意火化,围观群众逐渐散去。6月22日,又有网帖称在酒店又挖出两具尸体,并发现大量用于毒品注射的注射器,大批群众再一次聚集于事发酒店门前,大批武警和特警相继赶赴现场维持秩序。下午当地电视台开始辟谣,并组织部分群众代表进入酒店实地考察,未发现谣言所说证据,围观群众逐渐散去。6月25日,专家组公布尸检结果,经家属同意当日下午4时死者尸体火化,石首市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被免职,冲突逐渐平息,抗争行为又由离线行为退至线上。

一起公民非正常死亡事件为何会引发群体性冲突?无利益相关者为何冒着被惩罚的危险参加集体抗争?他们参与集体抗争的动力是什么,又源自何处?原子化的个体又是通过何种方式被组织起来的?抗争的目标又是什么?对这些问题进行回答,是我们理解“石首事件”的关键之所在。由于事件发生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多,事件早期的一些网帖也被删除了,我们只能从现存的一些主帖及其跟帖和相关报道中尽量还原网络民意如何围绕事件汇聚、发酵,并对其进行社会心理学的解读,从而揭示其内在的动员机制。为了解释的方便,分析将从个人层次与社会文化层次两个向度展开。在个人层次方面,我们运用休谟的“同情感”原理分析涂远高之死如何引发愤慨的情绪,为何会造成“道德震撼”,接着我们从“认知模式”解释愤慨情绪与认知环境关系,对具体事件的愤慨是如何上升为对地方政府的愤恨,这种愤恨之情又如何促进公共话语建构,最终形成关于“我们”的共识,在政府与公众之间刻画出行动边界,从而在意义层次建构行动者。通过这个过程,我们可以对抗争行动者与抗争对象有明确的辨识,从而完成个体分析模型建构。

涂远高非正常死亡事件为何会激起公众的愤慨之情?这种愤慨之情如何通过网络而发酵?它为何会成为集体行动的动力?这种动力又是如何促进了集体抗争行为?我们选择一组网络主帖及其跟帖开始这些问题的分析。6月19日IP118.132.42.*网民以“小县城运用特警抢尸体,掩盖真相”为标题三次发帖: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被害人名为涂远高,石首市高基庙镇长河村人。本来在石首永隆酒店上班,昨天下午7点多钟他离奇死亡,尸体在该酒店门口,老板把门锁了,整个酒店里面一个人都没有。我们立刻报警,警察来了也没说什么,声称是跳楼自杀。可是跳楼自杀,他躺的地方却很干净,一点都不像跳楼的痕迹,地上一点血迹也没有,现在我们找不到酒店老板,警察也没一个结果。

虽然我们并没有看到事发经过,但是凭对受害人的了解,并没有什么事能让他走上自杀的不归路。所以我们坚决认为,这件事绝对是有蹊跷的!最可疑的是公安部门凭什么就能断定他是自杀,而且,事发之后我们给相关媒体打电话,至今却没有人露面!真相是什么!隐藏着什么!酒店老板到现在也不见踪影,现在只有借助舆论来讨回公道!谁能替一个正值青春的人找寻真相!还一个公道。(2009-06-19 19:19)

真是不寒而栗。何其惨,到现在为止。石首永隆大酒店外还聚集了几千人,死者父亲在酒店门口一直给人磕头,希望老百姓们不要走。如果人一走了,他们就更加没有希望了。很多老百姓很感动,愿意陪他们到天明,希望这事能还他们一个公道,让石首还有一点点正气,希望看过的人,都行动起来,用各种方法进行宣传。难道真的是天高皇帝远?(2009-06-19 19:56)

身为石首人真的感到悲哀,希望版主不要删此帖,我们就想要上级重视!在石首杀人是常有的事情,都是用钱一塞什么事情都没有了。(2009-6-19 22:16)。

网民“我可是70码”跟帖:严重关切!追查真相,还死者一个公道!顶起!(2009-6-19 23:15)。

IP:222.175.233.*网民跟帖:还死者一个公道……天理难容啊(2009-6-22 16:21)。

IP:118.132.42.*网民跟帖:我们石首人不想闹事,只是这些有良知的老百姓看不下去了,看这死者旁边那个无助的老人,真的揪心啊,如果这事不了了之的话,不知道还有多少个涂远高。(2009-6-21 15:36)。

休谟认为:“自我的观念或印象永远是当下存在的,并且是生动的,因此,凡是与我们相关的任何对象必然以一种同样活泼的概想来被设想。”[11]作为人而言,我们具有把他人当作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同类的天性,天然地具有“人同自身,心同此理”的情感联系能力,这就是道德心理学所说的“同情”。生命是最宝贵的,失去生命是最大的痛苦,对我们情感而言总是难以接受的。我们对自己生命难以割舍的情感在道德“同情心”的作用下,对他人生命也会有着同样的怜悯。涂远高这个年轻生命的突然离去对他以及他的家人而言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悲痛,情感联系会让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置身于他及他的家人去感受这种悲痛,由此自然而然地产生出对他的怜悯,就如割舍自己的生命一样,我们会感觉这种难以承受的痛苦,特别是如果我们与他有着接近关系(他是我的朋友、熟人、同事),这种怜悯与痛苦会更深,会让我们的心灵为之震撼。更难以接受的是,这个年轻的生命突然离去,警方给出的结论是“自杀”,现场却没有血迹,令人很是生疑,政府没有人为死者伸张正义,涉事酒店老板也不见人了,死者的家属只有跪求人们给他们帮助。每一个人都有有关良知和正义感的伦理底线,它是具有道德感的常人可以容忍的限度,当这一限度被打破必定引起人们愤恨。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离去了,对他的遭遇我们不能不同情,我们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们需要知道事实的真相,然而却在长达80个小时之内无法得到权威部门的权威信息,从道理情感上讲无论如何是难以接受的,它与我们有关“公道”、“天理”等日常道德认知有着无法调解的冲突,让我们道德情感为之震撼。因此,对年轻生命陨落及其家人痛苦的同情就上升为无法控制的愤恨。

政府相关部门无法对涂远高之死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甚至当事酒店也避而不见,从道德心理而言却是难以接受,必然产生出愤慨之情。愤怒必须是有指向的,作为人而言我们不能只有无名之火,愤怒的归因与指向对我们行为有着根本性的影响。情与知是联系在一起的,人类情感还受认知能力、认知模式和认知环境影响。“在分析公共话语时,我们不仅关注现实(Reality),而且还要关注对现实的感知(Perception)——并假定后者是介于结构与行动之间的一种相关干扰性变量。”[12]价值观、偏好、信仰、意图、道德情感等人类价值诉求与情感都不能当作是“已知的”,他们是在现实社会中生成的,被社会情境与认知模式所规定。

石首地方治安问题存在已久,如《潇湘晨报》报道那样,“在石首,几乎人人都可以感受到,赌场多、街头扒手多、盗窃案件多、没破的命案多、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或为娱乐场所当保护伞的多、交通违规收费的多、一些警察的丑行多,还有一些警察对群众的态度相当专横,作风非常霸道,人民群众痛绝”。这样的治安环境对公众认知与情感归因有何影响呢?

麦克亚当提出的“认知解放”范畴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一问题。“认知解放”是指在集体行动的潜在行动者中间出现的意识转变。政治共同体成员对政体合法性的质疑、变革政治体系要求被提出、政治效力重新被定义等政治状况的变化都可能导致意识转变。就转型中国而言,随着民主政治进程的加速和西方政治理念的传播,公民权利意识不断提升,人权、公平、公正等理念逐渐生根于公众意识之中,原先由经济增长所支撑的政治合法性难以再持续地为政治体系提供合法性的支持,权利保护、社会公正等理念及其实践逐渐成为政治合法性的来源。当公众把石首治安混乱的现实与政府权力不公正行使联系在一起,治安问题给公众所造成的焦虑和不安不是指向直接破坏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者而指向政府权力腐败,问题归因就不指向个人而指向基层政府组织和总体性的制度安排,不是指向如何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而是如何治理政府权力腐败和监督权力公正行使。公众这种认知模式和归因方式严重地降低了当地政府的公信力。涂远高之死作为一个触发性事件,使得公众对政府不信任情绪再一次在片刻引爆,而且随着谣言的流传而不断升级。涂远高之死就不再是偶发的个案,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从制度设计上解决权力腐败问题。因此,对于公众而言,涂远高之死引起愤怒的不仅是涉事酒店可能的不法行为,而是隐藏在事件之后的制度不公问题。

愤怒的情绪并不构成集体行动的全部,它也不能直接引发集体行动。我对你的行为很愤怒,可能会引发我对你的攻击性行为,但是,不足以让众人对你进行攻击。除非你的不公正的行为被意识形态化,并被解释成一个难以被接受的需要通过集体抗争才能得以解决的社会问题。通过将个体愤怒转换成集体的愤怒,原子化个体才能组合成一个具有行动意识、行动意愿和行动能力的集体。只有揭示个体的愤怒汇集成集体认同,我们才能解释从愤怒到集体行动的内在机制。“为了形成集体认同感,一个群体必须把自己界定成为一个群体,而它的成员则必须发展出关于集体行动的可能性和局限性的共通意见。”[9]95只有解决了“我是谁?”、“谁是我们?”、“我们的界线在哪里?”、“面对共同的处境我们应该怎么办?”这些问题之后,集体认同感才能建立起来。

从另一方面看,“集体认同感在空间位置从属于文化层次的;它是由公开表达的语言和符号得以显示的”。[9]68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公共话语建构与传播过程,分析这些话语如何在互动过程中建立起来并如何被共同理解,从而在符号世界里建立起“我”与“我们”的图景并使之联系起来。

在分析石首事件中公众情感如何形成的之后,我们还要从网络传播分析公共话语是如何建构起来的,它又是通过何种机制产生出“共同的意向”,从而不仅生产出“我们”与“他们”的边界、明确抗争的目标与抗争手法,把原子化的个体转变成集体抗争的行动者。

“个体对某个抗议目标的反应,不仅取决于该目标所表征的要求和内容,而且也取决于这些要求在投向公众之前是如何被象征化和包装起来的。”[9]108正如很多社会运动研究者所认识到的那样,引发政治行动的不是现实本身而是对现实的解释。要从道德的愤怒发展为集体抗争行动,就必须使之意识形态化并建构起一个不公正的解释框架,集体抗争行动组织者才能在一个亚群体内创造出行动的共意。因此,话语符号不仅起着对事件的包装、象征、解释功能,而且还起着共意动员的功能,它不仅给抗争行动者以合法性的辩护,而且还可以激发潜在行动者行动的积极性。长达80个小时政府相关部门不能给出其死亡原因的权威说法,警方的结论难免遭受公众的怀疑,在普遍的怀疑和焦虑之中关于涂远高死因的各种猜测必然在网络中大肆传播,各种版本的说法谁也无法证明其可信还是不可信。但是,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却又使他们坚信涂远高肯定不是死于自杀,而是另有原因。网络流行语“被××”自然就被套用到该事件之中。网友“情绪稳定的散户”在天涯评论道:“又被自杀了。”网友“黑白影子”说:“他们说自杀就是自杀,说是被外星人杀死就是被外星人杀死,反正他们掌握着一切,什么结果都是嘴皮子翻翻的事件。”②

“被××”是一个有着特殊含义的网络词语,有网友说:“‘被××’总是弱势的一方。他们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甚至连定义权也只能任由掌握权力的另一方拿去……只有网民所加的一个‘被’字,可以还给弱者一点点公道,道破他们在强权面前的委屈与无奈。”③作为符号的网络新词“被××”是在网民社会生活体验与相互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它是对底层生活现实的符号化表达,它体现了弱势群体面对强权的无助,表达了公众对某些地方政府权力的不信任感,还折射出底层对权力滥用的愤怒与焦虑。涂远高非正常死亡事件被贴上“被自杀”的标签以后,在公众认知模式和特殊的怨愤归因机制作用下,“被自杀”就与“官商勾结”、“地方政府腐败”、“地方政府不负责任”、“公众权利受损”等底层政治生活体验结合在一起。它不仅把涂远高之死归结为个体的不公正遭遇,而且将其扩大为底层群体共同面对的不公正遭遇。

分析了“被自杀”这一话语符号对事件的解释意义之后,接下来,我们分析话语符号如何在网络中传播,集体行动的框架是如何建构起来的。进入WEB2.0时代,网络由信息传播的工具发展成为互动的平台。WEB2.0颠覆了传统媒介下传播主客体之间的区分,并使客体获得了主体的能动性。传统的政府与传播精英的话语权威被解构了,在网络世界里,传统的线性传播结构被波状的舆论能量场所取代。网络舆论议程不再由政府和传播精英所设置,而是由网络参与者共同推动,就如能量场由所有带有能量的粒子互相影响那样。WEB2.0带来的不仅是信息传播模式的改变,而且是人们交往方式的改变。它不仅是信息传播的平台,还是平等互动的空间,因而信息传播的同时也是网民人际沟通与情感渲染的过程。

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利益格局重新调整过程中贫富分化问题不仅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反而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不断扩大,因此,利益受损的弱势群体中被剥夺感普遍都存在。他们把这种剥夺不是归因于市场发展而是归因于权钱交易,不是归因于总体性政策的偏差而是归因于地方政府不公正的行政行为。再加上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我们没有建立畅通的意见表达渠道与不满情绪发泄管道,大量的不满情绪就被转移到网络这一自由表达的虚拟空间。这就造成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不满情绪就像一群幽灵布满了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一旦某一事件将其激发,立刻从不知道的角落里蜂拥而出,占满了整个舞台。

当涂远高的非正常死亡被贴上“被自杀”的标签以后,它所象征的不公正意义马上被所有网民所理解,并自动与自己日常政治生活中不满情绪结合在一起。他的不幸遭遇就不再是他个人的偶然遭遇,而是我们每个弱势群体成员都有可能的命运。因此,对他的同情就成了弱势群体所有成员的愤怒,这种愤怒的情绪极易成为成员的共识并互相渲染。关键时刻权威信息的缺失使得不满情绪通过网络信息传播迅速串联,马上发生“群体极化”效应。极化过程“使得我们—他们边界变得更加显著,挖空了独立的中间地带,强化了边界冲突,提高了输赢赌注”。[13]网络舆论群体极化以后,“涂远高的不幸不是个体的不幸而是我们共同的命运”成为一种共识被网民共同接受,这种共识将政府与公众对立起来。它给网民提供了共同的认知:官商勾结是地方政府权力被不公正地滥用,是造成我们不公正命运的根源,我们要改变这种不公正的命运,只有集体与不公正的权力滥用行为抗争,否则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涂远高。公共话语符号就不仅是意义的象征,通过它所建立的集体行动解释框架就具有归因的功能,从而成为集体行动的动力源泉,它不仅使事件被意识形态化,而且还通过共同的理解界定了抗争对象与抗争行动者关系,也使解决问题的方案被共同理解,并把集体抗争定义为对地方政府的不公正行为进行抗争,以维护道德的正义④。

到此为止,我们揭示了无利益相关群体向抗争行动者转变的过程。这个过程我们可以简单地用一个链条表示(见图1)。

社会转型时期利益格局调整使公众对社会制度公正性产生了极大的质疑,贫富差距拉大、社会阶层分化强化了公众与政府、弱势群体与既得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仇权、仇富心理随着社会冲突而不断加剧,从而造成了结构性的社会矛盾。相关政府部门在关键的时间里,不能对涂远高之死给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并采取回避的态度。这就起着导火索的作用,就如“突然强加的愤怒”那样,潜藏在社会之中的群体不满情绪借刺激性事件而突然爆发。愤怒的情绪受认知环境和认知模式的影响而被指向政府。在网络传播的“群体极化”规律的影响下,公民非正常死亡个案被贴上了“被自杀”的标签,被解读成不公正制度与权力腐败下弱势群体共同的命运,并通过网络互相渲染而强化,并不断加深彼此的认同,最终在政府与公众之间刻画了一条巨大的鸿沟。网民也就由利益无关而走向“同病相怜”,由潜在的行动者转变成为共同命运抗争的积极行动者。

图1 网民从无利益相关者到抗争行动者发展链式图

3 社会结构变迁、抗争互动与抗争共意

前面,我们从个体层面对潜在行动者向积极行动者转变的链条诸环节进行了解析,从而完成了情感渲染到行动者建构过程内在机制的解析。虽然社会因素在个体建构过程中被引入,但是我们分析的重点落在个人层面,还没有努力去揭示情感的社会属性。个人是嵌入社会的,情感不仅是个人情绪的外在表现,它还受社会所影响,具有社会属性。抗争中的情感不仅是社会化建构起来的,还受抗争双方互动的影响。因此,从社会文化层次与社会互动的动态过程分析抗争中的情感是如何被社会塑造的,又如何影响抗争行为,那是极有必要的。

文化是一个极其复杂又包罗万象的概念,这就使得社会文化层次分析非常复杂,它给分析带来了难以把握的风险。为了分析的方便,借鉴赵鼎新的做法,将包罗万象的文化概念简化为“变迁”、“结构”、“话语”三大“超级机制”[14]。因为我们的目标是考察集体抗争的微观动员机制,揭示集体抗争的情感动员过程,所以,我们重点分析社会变迁导致“国家—社会”关系结构转变是如何影响抗争公共话语建构和抗争行动者情感的,在微观情感动员机制中揭示抗争行动是如何实现意义建构的,有意识的意义建构又是如何促进抗争共意的。

卡尔·波兰尼指出,现代社会各种变化受“双向运动”所支配,“市场的持续扩张以及这一运动所遭遇的在特定方向上制约其扩张的反制运动”[15],这两种相反的运动相互作用、相互博弈,影响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也影响着现代国家的建设或重建。当代中国社会变迁是在执政党有意识、有计划地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导致的政治、经济、文化变迁。利益格局调整与利益博弈关系重构决定着变迁的过程开展,也决定“国家—市场—社会”关系的演变。计划经济体制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被国家所吞没的市场与社会逐渐作为新的“板块”漂移出来。国家一统天下的格局被“国家—市场—社会”三足角力结构取代之后,社会稳定就必须建立在三者博弈的平衡基础之上。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角色与职能并没有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而转变为公共服务机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因经济利益相互博弈时有发生,由此导致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甚至是个体利益而与市场联合起来对抗中央政府、侵害公民利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就塑造了“国家—市场—社会”博弈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精英(市场)—地方政府—草根”三大博弈相互制约的复杂利益博弈格局,在此之中,国家、地方政府与社会各自心态就极其复杂。

对于国家而言,一方面希望促进经济发展以推动现代化建设进程,同时通过经济高速增长获取政治合法性资源,巩固执政地位;另一方面又担心不受约束片面追求利益的市场行为损害社会利益引发社会振荡,还担心不受约束的地方政府为片面追求自我利益与经济精英联盟对抗中央政府,削弱中央权威。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作为中央政府的组成部分必须服从中央政府的目标,同时追求政绩与利益的冲动使他们对经济精英有着自然的依赖。对于社会而言,市场经济的发展可能带来利益增长,因而对地方政府与市场有着依赖心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权力滥用和市场的过度扩张而损害其利益的事实迫使他们寄希望于中央政府能够保护其合法权益。复杂的心理使各方行为选择也复杂化,国家希望通过政治权力集中资源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但是权力的过度集中可能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增加治理的风险,因此,采取社会风险上下分治的机制,通过行政赋权的方式授予地方政府集中资源发展地方经济的权力,但又要防止地方政府权力集中造成的社会风险发展成执政风险。当个别地方政府出现错误引发风险时则对其进行有力惩罚,从而避免引发执政风险。发展经济是地方政府主要的任务,就如烧锅炉一样,必须负责把锅炉烧开,但又要防止烧爆锅炉,否则将受到国家的惩罚。面对社会抗争事件,地方政府首要任务就是想办法压制或者迅速化解,否则就会被追究责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约束性合作机制决定了社会“自我保护”行为的选择。作为“国家—市场—社会”、“市场精英—地方政府—草根”博弈格局中的弱者,社会必须联合起来以总体的力量共同对抗地方政府与经济精英的强大联盟,不仅不能以国家为抗争对手,而且必须获得国家的理解与同情。从理性策略算计而言,夹缝中的社会抗争行为必须借助道德符号为其合法性辩护并争取潜在的行动者,它必须以地方政府行为的非正义性作为抗争的理由,并以道义的要求呼吁社会共同行动。

在简单分析了转型时期国家—社会关系结构变迁对抗争动员策略选择影响之后,我们接着分析网络传播规律对网络抗争动员策略选择的影响。互联网是为公民而设计的、由公民来监控的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它是“挑战现存的政治等级制度垄断有影响力的传播的局面。”[16]在WEB2.0技术下,网络传播不是主体对客体的传播,而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在“比特与连线”世界里,没有中心,没有权威,没有绝对的统治者,参与者就是主体,参与者的力量是决定网络世界的唯一力量[17]。与传统媒体被行政力量控制相比,网络对等级制权力的解构创造了一个自由的空间,自然成为了草根群体表达利益诉求、监督并抗议行政权力滥用的沃土。转型时期非均衡的利益博弈使底层社会群体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害,而底层群体的普遍被剥夺感在现实政治制度安排中又缺乏相应的排泄渠道。普遍的被剥夺感自然而然就被挤压到自由传播的网络空间,并通过网络传播而相互共鸣。因此,与西方国家不同,网络在娱乐功能之外还具有极强的政治性功能。在自由开放的网络空间里,网民中的积极分子“对中国社会发展中的种种问题畅所欲言,能在极短时间内凝聚共识,发酵情感,诱发行动,影响社会”,成为政治体系中的“新意见阶层”⑤。这个“新意见阶层”不是特指的阶层,而是网络群体中最能反映民意主流的、最能关注社会发展中问题的、敏感性和社会责任感特别强的、对弱势群体有天然同情心的、对贪官污吏特别愤恨的一个“假设群体”⑥。对于底层群体而言,日常生活体验使他们对社会公平有着强烈的渴求,害怕被损害而不是希望获利是他们最基本的社会心态。网络新意见群体议题特点与底层群体的利益诉求共同决定着网络议题的建构,决定着网络公共话语对事件的解读方式。网络传播的这种社会学特点决定了当代中国网络政治抗争组织性不强,不是通过运动领袖提出抗争框架并组织动员,而是按照大众头脑中的社会文化传统解读模式对事件进行解释,把事件纳入到大多数群体共享的故事中,从而引起他们共鸣,产生出行动的共意。

转型时期非均衡的利益博弈关系和网络议题建构方式直接影响着网络政治抗争动员模式。抗争行为要获得公众的支持,将公众动员起来,就必须通过网络公共话语对事件进行意识形态化解读,在社会层面建构抗争行动的集体认同。因此,抗争行动框架建构关系到动员的成效。“石首事件”网络传播过程中,网民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传播策略:

(1)质疑。为了质疑公安部门给出的自杀的结论,网民提出针锋相对的“证据”:“跳楼的地方没有见到血迹”、“死者生殖器被捏碎”、“死者身上都是伤”、“死者屁股上被打了十几针毒,头上好几根铁钉”等等,这些证据的提出,使网民很容易对警方结论产生重大怀疑。

(2)归因。酒店存在贩毒犯罪行为而且与政府某些官员有密切关系、涉事酒店以前曾有过类似“自杀”事件、如果没有问题政府为什么花重金要求死者家属尽快火化尸体,通过这些现象的罗列,网民就将警方自杀的结论定性为“被自杀”,并把这一话语与“官商勾结”、“政府腐败”等社会丑恶结合在一起。

(3)煽情。质疑并归因使得事件产生出令人憎恨的怨恨感,但是这种怨恨必须通过信息传播互相渲染,才能形成集体的愤慨。有网友帖子称:“死者父亲在酒店门口一直给人溘(磕)头,希望老百姓们不要走。如果人一走了,他们就更加没有希望了。”通过刻画死者家属的悲痛引起人们同情心,并通过“天理”、“公道”等词语的运用,使得“同情”与“愤怒”结合在一起,产生出“揪心”的愤慨。

(4)放大。如果只是涂远高个人的不幸,集体为其不幸遭遇进行抗争肯定是不合理性的考量。因此,如果要创造出行动的共意,还必须将事件放大,把个人的不幸遭遇与群体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网民“再见-列宁”发帖子说:“公民在狱中莫名死去,我们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们还没有入狱;矿工不断死去,我们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们不用下井;农民工被欠薪,我们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们还没有被欠薪;贫困儿童失学,我们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们自己的孩子还有书念;穷人看不起病等死,我们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们还付得起医药费;farmers land被强@#制¥%征#¥%收(网友出于避免关键词屏蔽而故意设置符号将敏感词断开),我们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们不需要种地;等到哪天不幸降落到我们头上,谁来为我们呐喊?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就是为我们而鸣!”把涂远高定义为弱势群体的手法使得“涂远高”就具有了象征意义,他的遭遇就不再是个体的不幸而是弱势群体共同面临的不公。

通过对石首事件网络传播策略的分析,我们现在可以揭示出问题架构与不满情绪界定的内在机理了。对涂远高死亡事件的网络传播经过质疑与归因,建构了“被自杀”、“官商勾结”、“政府腐败”等公共话语。这些公共话语吸引了网民的注意力,也加载了公众的不满情绪,它随着网络话语传播快速发酵,并相互渲染、共鸣。不满情绪的归因在“我们(弱势群体)—他们(地方政府)”之间划定了明确的界线,明确了彼此的身份,也明确了彼此的关系。这样“边界、跨边界关系、边界内的关系以及故事就构成了集体身份”[18],建构问题的同时也就将集体认同建立起来了。集体认同感的形塑、集体身份的创造、抗争对象与抗争行动者边界的形成使得事件就被再框架化。斯诺(Snow)和本福特(Benford)把“框架”定义为“一种解读范式,即通过对某人现在或过去所处环境中的对象、境遇、事件、经历以及行为顺序进行有选择性地强调和编码,来简化和浓缩‘外来事物’”。[19]

公共话语是通过相互交往过程而形成的,在交往与沟通过程中,交往的各方共同赋予话语符号以意义并借助这些符号建构起彼此理解的桥梁,塑造对事件的共识。在涂远高非正常死亡事件网络传播中,通过网民互动而建立的公共话语具有对事件框架化的功能。通过网络相互交流,不仅使网民个体的愤慨相互渲染,而且达成了对事件统一的认知,重新定义了事件的意义。转型时期底层群体对社会不平感都有着相似的体验,当这种体验再与特定的事件相遇之后,认知机制促使个体对事件按照既有的解读范式进行解读,从而将事件归因为不平等的制度或者公权力的滥用。这种威胁归因把特定个人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提升为群体共同的不公平境遇。这样,正如网民“再见-列宁”所表达的那样,不幸者的不幸不是他个人的不幸而是“我们”整体的不幸,因为他是“我们”中的一员。对事件框架化给了事件以新的定义,涂远高的不幸是整个底层群体的不幸,我们的抗争行为是对我们共同命运的维护。

这种对事件的定义使框架具有了诊断与预测的双重功能。从诊断功能看,对事件的重新定义表明了地方政府权力滥用是我们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根源;从预测功能看,对事件的重新定义表明确立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与地方政府滥用权力行为进行抗争,我们才能得到上级政府的重视,我们的利益才能得到保护。“石首事件”借助网络公共话语建构,对事件进行再定义,把个体的不幸遭遇与弱势群体共同命运结合起来,并借助传统伦理尊重生命、追求社会公正等元素,建构了弱势群体权利与地方政府权力滥用、权力腐败的对立关系,从而为抗争行动提供了正当性证明。

抗争行动的意义建构根植于社会之中,但是,抗争又是抗争行动者与抗争对象之间互动的过程,互动关系影响着抗争者情绪以及抗争者行为。梯利等人指出:“行动者并非拥有固定特征、被严格界定且自我推进的实体,而是深深嵌入社会并被社会性地构成的存在,他们与其他同类社会存在不断地形成互动,并且在互动中改变其界限与特征。”[20]仅仅从静态视角分析抗争行为肯定不能完整揭示抗争的过程,既无法回答为什么有的公民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网络传播没有引发网下抗争行为,也无法回答为什么石首事件会发展成“逾越边界”的抗争行动。

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按抗争过程分为三个阶段:6月17日至18日为第一阶段(抗争动员与抗争初始阶段);6月19日至21日为第二阶段(暴力抗争阶段);6月22日以后为第三阶段(抗争逐渐消退阶段)。

6月17日涂远高尸体被发现,当地警方按正常程序出警并经过勘查之后初步做出跳楼自杀的结论,但是家属对此结论表示怀疑,拒绝将遗体移至殡仪馆,强行将尸体停放酒店大厅,引起群众围观。随后,各种小道消息在网络传播,群众对死者遗书真实性表示怀疑,而且还有“死者身上都是伤”等小道消息在坊间、网络同时流传。涉事酒店可能涉毒、可能存在官商勾结、死者可能因为发现内幕而被人打死等谣言使涂远高死因变得扑朔迷离。出于维稳的需要,地方政府于第二天派出市公安局与家属谈判并提出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希望及时将矛盾化解,但是遭到死者家属拒绝。随着围观的人群增多,事发路段交通也受到严重阻碍,小规模冲突也由之发生,警方出于秩序的需要不得不增派警力并争取及早将尸体火化。

6月19日,石首市政府网站发布题为《我市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消息,在简单介绍事件情况之后,指出“众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设置路障,阻碍交通,围观起哄”。这时,地方政府对事件定性就发生了转变,参与群众被定性为“不明真相的群体”、“社会秩序恶意的破坏者”,因此,为了防止他们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有必要派出更多的警力,采取更强制的措施以维护秩序的稳定。相应的,参与抗争的群众认知模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前面两天对死因还处于猜测怀疑阶段,现在则完全认定死者不是自杀的,否则政府没有必要派出这么多警力抢一具自杀者的尸体。

此时,事件传播的公共话语也随之发生了转变,“公民权利”、“被自杀”、“官商勾结”、“公正”、“天理”、“弱者”等话语符号成为舆论的基本内容。地方政府与参与抗争行动者之间界限被建立起来,个体不公平的遭遇突出了地方政府与社会不可调和的冲突。抗争者由前一阶段期望通过舆论压力迫使地方政府查清死因,给死者以公正的交待,解决问题的方式进而转变成只有通过以暴制暴的手段,保护尸体不被抢走,保护证据不被销毁,这样才有可能争取给死者公正交待,保护整个弱势群体不被滥用的权力所伤害。认知模式与互动模式的强烈对抗,使得事件急速恶化,发生攻击武警战士,掀翻警车,焚烧酒店等暴力冲突行为,并将暴力场面图片、过程实时在网络传播,相互强化并提升抗争的共意。

到6月21日晚上9点多,地方政府决定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查实死因,此后,上级政府部门也相继介入事件处理,并承认事件处理失当,表示将客观、科学地公布调查结果,事件也就逐渐平息。到6月26日,死者家属同意遗体火化,事件进入消退(解散)阶段。通过对事件发展进程中抗争对象与抗争主体之间互动的分析,我们从动态的角度剖析了道德震撼是如何形成的,它对抗争行动者又会产生怎么样的影响,抗争对象与抗争行动者互动又是如何影响抗争过程的。

经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社会结构转型、网络公共话语建构、抗争互动与抗争共意之间的关系(见图2)。

抗争情感是由社会建构起来的,社会转型时期利益格局导致社会阶层分化和利益博弈关系的转变,弱势群体普遍被剥夺感在这过程中形成并不断强化,逐渐形成弱势群体的社会认同。网络新意见群体以其对社会问题的敏锐感知运用网络建构公共议程,增强了弱势群体的自我感知,在虚拟空间建构重构弱势群体的社会认同。涂远高事件作为“道德震撼”性事件,在网络舆论领袖的推动下,建构起“被自杀”的网络公共话语,并经过相互渲染与共鸣,从而建构起行动的边界和意义,使得抗争共意得以形成,并最后突破虚拟空间而形成集体抗争。政府作为抗争行动者挑战的对象相应也采取压制措施以维护社会秩序,但是,政府的强制行为又进一步激化了抗争者不满情绪,加剧了政府与公众冲突,使得抗争共意不断强化、提升,冲突也不断升级,直至最后上级政府介入,相关责任人被追究责任,愤怒情绪才得到安抚,社会秩序才逐渐得以恢复。

图2 抗争共意的社会建构

图3 石首事件情感动员机制图解

4 石首事件的内在机理及网络抗争事件应对策略

完成个体层次分析和社会层次分析之后,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整合“集体性的社会和政治进程与个人关于日常生活的主观经验”,以集体认同为中介整合个体分析层次与社会分析层次,完整地揭示“石首事件”的内在机理(图3)。

“石首事件”由涂远高之死触发,但它的根源却是由社会建构的。涂远高之死作为普通公民意外死亡事件之所以激起公众极大的怨愤,必须从转型时期特殊的社会心理解释。Jasper曾经指出:“只有从道德上给人震撼,才能从情感上让人感动。”[21]由政治资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联盟组成的既得利益集团,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通过权力与资本的结合不断强化其利益攫取能力,扭曲社会公平,拉大贫富差距。社会阶层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分化而逐渐形成社会分层,并呈现出固化的趋势。社会分层产生的底层群体意识随着贫富差距拉大而不断明晰、强化,他们不仅把自己定位为“利益被剥夺者”,而且将其不幸福遭遇归因于制度不公、权钱勾结。网络社会诞生以后,网络舆论领袖有意识的议题推动与不断自觉的底层意识不谋而合,在自由平等的网络空间重构了草根话语权力。涂远高死亡原因在关键时刻相关政府部门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说法,涉事酒店可能存在贩毒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且酒店老板可能有很大的权力背景,这些猜测不断地在坊间与网络传播。当地治安形势较差、警察公信力不断降低,这些客观社会事实使公众普遍怀疑涂远高因为知道酒店黑幕而被杀害,地方政府与酒店老板权钱勾结掩盖事实真相。谣言通过网络传播,愤怒的情感被网民互相渲染并产生共鸣,事件被解读成“被自杀”,解读成以权力为主导的既得利益集体施加予普通公民的不幸遭遇。在网络舆论领袖推动和网民的积极参与之下,“被自杀”、“贩毒”、“权钱勾结”等元素不断地汇集,从而建构出底层群体不幸遭遇的公共话语,使长期郁积的被剥夺感在瞬间以雪崩的方式宣泄出来,给网民造成极大的“道德震撼”,引发对政府强大的怨愤感。强大的怨愤感创造出的公共话语在公众与政府之间划出了一条明晰的边界。地方政府被描述成官商勾结的主导者,是底层群体不幸的根源,群众是权钱勾结的受害者,社会公正必须通过集体抗争才有可能得到维护,为社会公正抗争就是为底层群体共同命运抗争。公共话语通过对“我是谁”、“我应当怎么办”与“我们是谁”、“他们是谁”、“我们与他们关系怎么样”、“我们应当怎么办”等问题的解读明确了抗争边界、抗争行动者、抗争框架,底层群体社会认同得以建立,抗争共意也得以生成,并通过相互共鸣而提升,从而诱发了针对地方政府的集体抗争行为。面对公众过激的抗争行为,石首政府没有汲取“瓮安事件”的教训,轻率地运用警力进行压制,使公众与政府之间冲突进一步升级,参与抗争的群众通过网络不断传递抗争现场警民冲突的图景,强化了地方政府不公正的形象,抗争共意在冲突过程中再次提升,冲突不断升级。

“石首事件”作为底层群体抗争政治的典型案例给我们反思网络抗争政治提供了极好的经验素材,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网络政治抗争事件应对的难题。

(1)网络时代底层群体心理疏导的难题。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社会分层日趋固化,不断扩大的底层意识逐渐生成并将底层被剥夺归因于制度不公和权力腐败,造成了底层群体“仇权、仇富”心理,不平衡的底层心理不断膨胀,给社会带来许多不稳定的因素。我们社会管理长期缺失,社会心理疏导工作几乎阙如,底层群体声音几近湮没,这就使问题更为严峻。网络技术的发展,借助“所有人对所有人传播”的优势和群体极化规律,个案中的社会矛盾通过网络不断放大,压抑的底层不满情绪片刻释放必将带来雪崩式的动荡。所以,网络时代如何打捞并重视底层声音,如何有效地疏导底层群体的不满情绪,是一个必须关注并设法解决的难题。

(2)政府与公众对话机制建立的难题。“石首事件”所以发展成政府与公众之间剧烈的冲突,最根本的问题是彼此之间有“对立”而无“对话”。长期以来,政府习惯于“我说你听”的单向度话语模式,公众话语权难以得到政府的认可与尊重。“石首事件”中,当地政府从自我利益的需要出发,主张社会秩序,而公众却从道德理想出发,要求政府道德承诺,维护社会公平。这就使秩序话语与道德话语之间存在内在紧张关系,必须通过对话方式消除。面对“众声喧哗”的网络世界,当地政府在对话理念、对话能力、对话技巧等方面的缺失,使得对话机制无法建立,最后由不同诉求发展到暴力对决。

(3)“忠诚反对者”表达的制度化吸纳难题。虽然网络问政、政务微博、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等网络时代执政方式创新相继出现,但是,从总体而言,这些制度化建设的新创举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完善。网络空间“反对者”的声音难以通过制度化的方式被有效吸纳,成为公共决策的依据。“石首事件”也是如此,当质疑的声音通过网络在网民中广泛传播时,地方政府却一直没有做出回应,更不用说将网络民意纳入事件应对决策过程。

在社会转型时期,应对网络抗争性事件必须坚持以对话为基本理念,以底层群体心理疏导为突破点,以制度化吸纳不同意见为根本,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突破:

第一,打捞并重视网络民意,打通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民间舆论场”与“主流媒体舆论场”之间的隔阂。虽然中央高层不断强调网络是民意表达的重要渠道,是党和政府汇集民意、了解民意的重要手段。但是,“民间舆论场”与忠实宣传党和政府方针的“主流媒体舆论场”之间的巨大鸿沟并没有因网络传播技术而消除。在“石首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当网络民意不断猜测涂远高死因并动员网民集体抗争之时,代表当地政府声音的政府门户网站只是简短地发表一个事件通报,不恰当地使用“不明真相的群众”等词语,甚至把出动大批警察、武警应对危机说成是消防演练。空话、官话、假话、霸气十足的狠话是造成两个舆论场分隔的根源。打通两个舆论场的分隔就必须重视网络民意,加强网络舆情预警与分析,及时关注网络舆情的发展,在海量的数据信息中发现并打捞网民,尤其是底层群体的心声,政府要学会换位思考,真正站在底层群体的立场去理解他们的需要,聆听他们的声音。

第二,坚定诚肯对话信念,增强网民对话政府的意愿,疏通网民不满情绪。公正的社会制度建设、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的社会政策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社会心态失衡将会在较长的一段时期持续存在,并且通过网络宣泄出来,同时引发网络政治抗争事件。努力促进政府与网民对话,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相信任,在对话中释放压力,这是我们最好的选择。促进政府与网民对话,政府就必须放弃“我说你听”的姿态,以真诚、平等的态度与网民沟通,营造“相互倾听”的对话氛围,提升政府与网民之间的互信,在对话过程中纾解底层群体的不满情绪。

第三,建立理性的商谈机制,提升网民民意制度化吸纳能力。在网络空间建构商谈机制,营造理性商谈的公共平台,最重要的是加强网络问政平台、政务博客平台、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平台制度化建设,将其纳入到政府日常管理制度之中,使其成为常规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网络公共商谈平台;要加快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使网络信息收集机制、网络舆情预警、研判机制与网络商谈公共平台制度化建设相配套并互相衔接,形成一整套制度规范体系;对网民意见要宽容和尊重,通过有效制度安排保护网民意见表达权。

注释:

①参见:互联网使用者当选《时代》周刊年度人物(http://news.xinhuanet.com,2006-12-17)。

②参见: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602556.sh tml。

③参见:http://bbs.culture.163.com/bbs/ltgch/163022384.html。

④行动者建构不仅是情感共鸣的结果,而且是抗争行动者与抗争对象互动的结果,因为抗争本质是社会的,抗争的形成是社会互动的结果。考虑到后面我们还要从社会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此处就不展开。

⑤参见:http://yq.people.com.cn/htmlArt/Art392.htm,2009-12-22。

⑥参见:http://guancha.gmw.cn/content/2009-03/24/content_9013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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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与网络斗争动员&以湖北省石首事件为例_石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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