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森福”的历史地位与当代论争_洛神赋论文

《洛神赋》的梦幻辞赋史地位及当代论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洛神赋论文,辞赋论文,当代论文,地位论文,梦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辞赋是贯串整个中国文学史的一个重要品种,在其发展过程中,曾有过辉煌的时期和许多传世名作,成为中国文学的一笔宝贵遗产。在这些传世名作中,有不少是属于梦文学之列的。从先秦到两汉时期,代表梦幻辞赋的三座高峰是屈原的《离骚》、宋玉的《高唐赋》、《神女赋》和王延寿的《梦赋》。而当文学史步入魏晋时期,闪耀光芒的梦幻辞赋的新星,则是曹植的《洛神赋》。

《洛神赋》创作的时间,该序称系“黄初三年”(222)。 据考证,实为黄初四年,因曹植“朝京师”(洛阳)是在此年。那么,又何以言“三年”?“朝京师”这类大事作者是不可能记错的,比较合理的解释是,“似乎作者有意不写真实年代,以表明所写的是寓言而不是事实。”

关于本赋的艺术特色,我认为最根本的是要解决创作方法的性质问题。历来论者,虽曾有不少艺术分析,但却极少对此有所论及。赵幼文先生《曹植集校注》曾指出其“叙述迷幻梦境”的特点,但却仅止于此;瞿蜕园先生《汉魏六朝赋选》也曾指出它是“通过梦幻的境界”来展开艺术描写的,但却将之归于“浪漫主义”之列。其他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中国文学史》、刘大杰先生的《中国文学发展史》等,均未触及这一根本性的问题,而只作一般的艺术分析。我以为,一篇作品究竟运用的是什么创作方法或手法(无论作者是自觉的或不自觉的),乃是决定其艺术特色的基础与主要依据,对此是绝不能回避的。

首先,我非常同意赵、瞿二先生关于写梦幻的论断,但我认为,写梦幻并非一般的艺术特点,而是其主要的艺术特色,是决定其他创作方法性质的主要依据。换言之,写梦幻乃其主要艺术特色,因而其创作方法不是浪漫主义,而是梦幻主义。

其次,我的论断并非臆测,而是从作品实际出发的,有充分依据的。

第一,序言“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而在众多有关宓妃的传说中,就有宓妃与后羿相爱的梦故事。王逸在注《楚辞·天问》“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洛)妃”时曾说:“羿又梦与水神宓妃交接也。”曹植既然如此熟悉古人有关洛神宓妃之言,就不能不熟悉王逸的注,在撰写《洛神赋》时,就不能不受其影响,而吸收之化成为作品的艺术特色。又序言赋乃“感宋玉对楚王神女之事”而作,而宋赋所写正是楚王梦神女的故事,梦幻正是宋赋的根本艺术特色,宋赋所运用的正是梦幻主义的创作方法,宋赋正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梦幻主义名作。既然曹植是“感宋玉对楚王神女之事”而作斯赋,可见他的创作是在宋赋的启发下进行的,是对宋赋创作的艺术经验的学习与借鉴,从艺术创作的角度说,他是将此作为出发点与归宿点。这样,他在具体进行创作的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有意识地运用梦幻主义的手法,使梦幻的气氛和意境成为其主要的艺术特色。从而使之成为一篇象宋赋那样的梦幻主义奇作。无论从情理或逻辑上说,这都是必然的。

第二,作品的实际情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作为一篇梦幻主义的爱情名作,它必须是写梦的,并具有较为完整的表现形态。我认为,从《洛神赋》的艺术表现的结构形态来看,这方面的特色是很明显的。诚然,《洛神赋》全篇无一个“梦”字,但写梦并不一定要说明是梦,而要看作品是否具有梦幻的结构形态、梦幻的气氛、色彩和意境。我们知道,梦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真梦,二是白日梦,即所谓的幻想、幻觉、神思、神游,后者虽不是入睡后的梦,却也是一种似睡非睡、似梦非梦、半醒半梦的状态,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梦。尤其是文学创作,毕竟真梦者少,白日梦者居多(因两者在思维方式和表现形态上有许多相近相似之处)。我曾经指出,屈原的《离骚》就是一篇白日梦的艺术记录。明乎此,则论定《洛神赋》是梦幻主义的名作,就不难理解了。

那么《洛神赋》的梦幻主义艺术特色究竟是怎样表现的呢?

《洛神赋》的艺术结构依据梦幻主义作品一般具有的梦前、梦中、梦后的结构形式,也可分为入梦、告梦、思梦三部分。所谓入梦,即进入梦见洛神的梦境,亦即作者在洛川的岩畔,“睹一丽人”的第一部分。要知道,这里的“睹”,实际上也就是“梦见”。因为这“睹”是发生在“日既西倾,车殆马烦”的情况下,这时,经过一天的旅程,车马皆已困顿,而人也当然是疲倦不堪的了。在这种情况下,人是很容易入睡的,即使不是真睡,也极易假寐,处于一种恍兮惚兮、朦朦胧胧、似睡非睡、似梦非梦的状态,试想,这时的“睹”能是清醒状态下现实的“睹”吗?能够不是一种“梦睹”吗?即使不是一种真梦,也是一种地地道道的白日梦。何以证明呢?作者在写他“睹一丽人”之前,不是明明写着他见“日既西倾,车殆马烦”,于是下令“税(脱)驾”“秣驷”,休息、停宿的吗?更重要的是“精移神骇,忽焉思散,俯则未察,仰以殊观”诸句。所谓“精移神骇,忽焉思散”,即指精神忽然进入了一种恍恍惚惚、变幻无定的状态,即梦幻或半梦幻的状态,并看到了“殊观”——一种奇异的景象,做起梦或白日梦来,无怪乎瞿蜕园先生说这几句“是说在精神恍惚之中若有所遇”了。这里,精、神、思是三而一的;移、骇、散,其意亦相类,均指精、神、思处于一种恍惚、变动、放逸的状态。由此可见,这几句关键的描写,虽未明言是梦,但实际上却描写的是一种梦幻状态,故可谓之入梦也。所谓告梦,即通过作者与“御者”的对话,告知于梦幻中所见洛神的情景。入梦部分,只说“睹一丽人”,丽人是谁?形貌如何?在梦中与之有何事状?均未明言,而告梦部分,则此将详细补出,因此这部分无论从内容、题意、特色和篇幅看,都是全赋的主要部分,否则,就会使入梦部分空而不实,亦无从名之为《洛神赋》了。

告梦部分的艺术描写是围绕洛神宓妃展开的。一告其形貌之美艳。二告其与洛神之间的爱慕之情。三告其所见洛神与众神嬉游及洛神最后哀怨离去的情景。

告梦完结,便是梦醒,醒后思梦(忆梦),更是常情。所谓“足往神留,遗情想象,顾望怀愁”,便是对那美好而又令人遗憾、伤感的梦境的回忆和回味。由于神情仍然遗留于梦境之中,洛神的美丽形象在想象中仍然是那样的鲜明,回顾梦中的一切是那样使人眷恋,因而,作者最大的愿望便是“冀灵体之复形”,希望再能于梦中见到心爱的洛神!作者的思忆绵绵不绝,爱慕之情有增无已。然而,梦不可再,神不再来,于是作者怀着冀盼而又失望、愁苦的复杂心情,“夜耿耿而不寐,沾繁霜而至暑”,梦后思忆的折磨,使作者再也无法入睡,在繁霜冷气之中一直熬到天亮。即使在“揽騑辔以抗策”的上路东归之时,仍然“怅盘桓而不能去”,可见昨日昨夜之梦,在作者心灵中刻下了多么深的印痕!在他的情海中掀起了多大的波涛!使他的精神经过了一个多么复杂的历程!

以上分析说明,由入梦、告梦、思梦(忆梦)三部分组成的艺术结构,确实是梦文学所特有的完备的结构形态,全赋所描绘的确实是一个人神之间的爱情梦,因而完全可以判定,作者所运用的是有别于现实主义或浪漫主义的创作方法,《洛神赋》乃继屈、宋等辞赋之后的又一篇梦幻主义文学名作,它应该在这个座标上予以定位,它应该作为梦幻辞赋的一篇代表作而在中国梦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洛神赋》之所以是一篇梦幻主义的作品,除了它的艺术特色外,还可以从其艺术创作的源流加以证明。关于这点,最后的说明是序及作品的实际情况。曹植在序中已申明,他是有意效法屈、宋的。对此,古今论者均注意到并有所阐发。有的论者,还将《洛神赋》的具体描写与屈骚宋赋进行比较。

艺术虽不免于模仿,但艺术的价值却在于独创。《洛神赋》虽然在不少地方存在着模仿宋赋的痕迹,但就总体而言,却是一篇很有独创性的作品。表现出更高度的形象化和更丰富的想象力。就结构而言,它“扬弃了陈旧的平铺直叙的呆板体式:如在洛神起游之后,突然插进众灵嬉戏的热闹场面,使组织形式变换而多姿,导致叙述转入另一新境。”此外,艺术形象更加生动、饱满,语言的华美而又清新等,都具有独创性。更重要的是它抒情的独特性,即全赋抒发了作者独特的思想感情,这种思想感情当然是与它独特的时代环境、遭遇和独特的人生感受、艺术感受直接相关的。宋玉两赋,虽然极尽摹写神女形象之能事,但毕竟作者不是作品中的抒情主人公,所以缺乏独特的主观感受;而《洛神赋》从始到终,作者都是抒情主人公,是洛神的直接梦见者、爱慕者、对话者,因而其主观的抒情性是贯串始终的,极不同于宋赋的,因而它是具有独创性的,它的艺术价值是很高的,正是据此,我才认为《洛神赋》是中国古代梦幻主义文学的一颗新星,对它的艺术创造予以充分肯定。

谈到《洛神赋》的艺术评价,有一个重要问题不能不解决,即它的本意问题。《洛神赋》究竟为谁而作?它的本意究竟想表达什么?它究竟有何寓意?对此,历来论者有不同的说法,并由此得出不同的结论。

最早也是争论最大的是有感于与甄后的爱情不遂说。李善注引《记》曰:“魏东阿王,汉末求甄逸女,即不遂,太祖回与五官中郎将。植殊不平,昼思夜想,废寝忘食。黄初中入朝,帝示植甄后玉镂金带枕,植见之,不觉泣涕。时已为郭后谗死,帝意亦寻悟,因令太子留宴饮,仍以枕赉植。植还,度轘辕,少许时,将息洛水上。思甄后。忽见女来,自云:‘我本托心君王,其心不遂。此枕是我在家时从嫁前与五官中郎将,令与君王,遂用荐枕蓆,欢情交集,岂常辞能具!为郭后以糠塞口,今被发,羞将此形貌重睹君王尔!’言讫,遂不复见所在。遣人献珠于王,王答以玉佩,悲喜不能自胜,遂作《感甄赋》。后明帝见之,改为《洛神赋》。”据此,则《洛神赋》先名《感甄赋》,是曹植梦见甄后有感而作,叙其与甄后相爱而不遂的,只不过赋中以洛神作为甄后的化身罢了。

对此,宋以后文士多有反对者。刘克庄在《后村先生全集》卷一七三中、张溥在《陈思王集题辞》中、何焯于《义门读书记·文选》卷一中、朱乾在《乐府正义》卷十四中、潘德舆在《养一斋诗话》卷二中均有论说,认为“感甄”说违背事实、违反名教而不合当时的形势与情理,因此,它绝非曹赋的本意。

那么,本意究竟是什么?反对“感甄”说者不约而同地主张“君臣大义”说。其中以何焯、朱乾、潘德舆、丁晏、黄侃为代表。何焯说:“《离骚》:‘我令丰隆乘云兮,求宓妃之所在。’植既不得于君,因济洛川作为此赋,托辞宓妃以寄心文帝,其亦屈子之志也。”他还就赋的具体内容,作了详细论证。如分析“于是洛灵感焉”至“长寄心于君王”诸句说:“盖文帝虽许其入朝,而犹未遽令见之也,故言宓妃虽已感悟,而神光离合,乍阴乍阳,已犹不得与交接。乃已长吟永慕,哀厉弥甚,于是始见其随从众灵,微步而即我,然犹若危若安,若往若还。已则望其容华婀娜,而至于忘食,盖思之尤甚矣。于是宓妃始命收风静波,屈其尊以相交接,良会之难,至于如此。然即朝之后,其何必文帝之感悟而常常见之乎。故又云悼良会之永绝也,虽潜处于太阴,常寄心于君王。文帝以仇仇视其弟,而子建‘睠睠如此,不敢稍有怨怼,所以虽终不见用,亦府能自全。”又说:“‘恨神人之道殊兮,怨盛年之莫当’,神尊而人卑,喻君臣也。怨,植自怨也。盖即盛年不可再与盛年处房室之意。‘献江南文明珰’,献于宓妃也。子建《赠白马王》诗曰:‘苍蝇间黑白,谗巧令亲疏。’以耳饰为献,盖望其无如《小弁》之所谓君子信谗者也,‘虽潜处于太阴’,自言所处之幽远也。君王谓宓妃,以喻文帝也,不必以上文之君臣为疑。‘冀灵体之复形,御轻舟而上溯’,冀得复朝京师而见文帝也。”朱乾在批驳“感甄”说后认为:“《洛神》一赋乃其悲君臣之道否,哀骨肉之分离,托为神人永绝之词,潜处太阴,寄心君王,贞女之死靡他,忠臣有死无贰之志。”潘德舆说:“子建人品甚正,志向甚远……即《洛神》一赋,亦纯是爱君恋阙之词。其赋以‘朝京师,还济洛川’入手,以‘潜于太阴,寄心于君王’收场,情词亦至易见矣。盖魏文性残刻而薄宗支,子建遭谗谤而多哀惧,故形于诗者非一,而此亦其类也。首陈容色以表其才,次言信修以表其德,继以狐疑为忧,终以结交为愿,岂非诗人托讽之常言哉?不解注此赋者,何以入甄后一事,致使忠爱之苦心,诬为禽兽之恶行,千古奇冤,莫大于此。”丁晏说:“王既不用,自伤同姓见放,与屈子同悲,乃为《九愁》、《九咏》、《远游》等篇,以拟《楚骚》,又拟宋玉之辞为《洛神赋》,托之宓妃神女,寄心君王,犹屈子之志也。”又说:“‘感甄’妄说本于李善注引《记曰》云云,盖当时记事媒孽之词,如郭颂《魏晋世语》、刘延明《三国略记》之类小说短书,善本书簏;无识子妄引之耳。王臣注不言‘感甄’,视李注为胜。”黄侃在《文选评点》中说:“洛神乃子建自比也,何焯解此独得之。”又曰:“‘悼良会之永绝兮’数句,此当以《责躬》、《应诏》、《赠白马王》诸诗、《求通亲亲》、《求自试》二表、《六国论》及《陈思王传》参看,其旨自明,感甄之谤,于此雪矣。‘命仆夫而就驾’四句,缠绵如此,而文帝不,可为陨泪!”

“感甄”说与“君臣大义”说,孰是孰非?当代学者对此有不同看法。赵幼文、瞿蜕园二先生同为否定“感甄”说,但在究竟什么是赋的本意问题上,却又看法不同。赵先生认为《洛神赋》叙述的不过是一个人神之恋的迷幻梦境,并无其他“君臣大义”之类的含义,而瞿先生则认为,《洛神赋》虽然是“通过梦幻的境界,描写神人之间真挚爱情”,但“作者是意有所指的。看来,他是在发抒对曹丕的猜忌而产生的失望和痛苦心情,和自己忠于君臣兄弟之间的亲密关系。”从而说明瞿先生是“君臣大义”说的主张者。刘盼遂、郭豫衡二先生在列举“赞美神女”、“感甄”、“君臣大义”三说后认为:“第一种说法比较合理。但作者可能是借描写洛神而寄寓自己有志不遂的思想感情。”此说否定了“感甄”说而兼一、三之意。刘大杰先生认为:“作者通过对神女若隐若现的描写,表达他自己在统治阶级内部的政治斗争中失败以后的苦闷、彷徨、衷情不能上达的感情。”虽然不是明确主张“君臣大义”说,但也认为其本意是直接与政治斗争相关的。另外,他根本未提“感甄”说,主张“君臣大义”说之外,还提出了第三个说法,即认为《洛神赋》不过是在赞美一个神女的形象,描述一个人神相恋的故事罢了。

与否定“感甄”说相反,有的学者主张“感甄”说而否定“君臣大义”说。如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引李善注后说:“此说确否不可知,不过《洛神赋》即作于她死后的一年,或许有相当的关系吧。”语气虽不确定,但倾向性是明显的。郭沫若在《论曹植》中极力反对“君臣大义”说。他重点批评了丁晏,认为丁晏“标榜忠君”,是“要在道德方面尽力为陈思王粉饰洗刷”,是“承袭了王(通)、李(梦阳)、张(溥)诸人的唾遗”,是“迂腐”之论。他认为:曹植不是忠臣和道德君子,而是风流才子;《洛神赋》是“感甄”之作,是摹仿之作,是结构与刻画“大有毛病”之作,因而它的艺术成就是不高的。

对于以上三种有关赋的本意的说法,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呢?我认为,三种说法虽各有一定道理,并且勾画出了一条有关赋的本意争论的历史轨迹,但都不够圆满。首先,认为《洛神赋》只是仿宋玉《神女赋》描写人神恋和赞美洛神的说法,虽然是符合赋的内容实际的,但却是肤浅的表面之见,因为它没有揭示更深层次的问题,即曹植为什么要描写人神之恋和赞美洛神呢?他的用意究竟何在呢?这究竟要表达他什么样的思想感情呢?显然,这种说法等于说《洛神赋》没有本意,等于没有对赋的本意作任何探求与回答。其次,认为“君臣大义”是《洛神赋》的本意的说法,虽然把握了曹植写《洛神赋》时的政治地位和特殊处境及其特殊的心境(如满怀怨愤而又不得一再省过,向曹丕表示忠心),对“感甄”说的批驳也有一定的依据和道理,对于探求赋的本意无疑是很有参考价值的,但是,在依此去对《洛神赋》作具体的艺术分析时,却又有难以自圆、相互矛盾之处。如一面说洛神宓妃是以之喻文帝,神与人是喻君与臣,对洛神的爱慕就是臣之忠君,欲与洛神交接就是欲得文帝的接见与信任,一面又说洛神宓妃是曹植的自喻,是言洛神的容色与信修以表其才德,是身处危境(“潜处于太阴”),仍始终忠爱于文帝(“长寄心于君王”),也就是说,洛神宓妃既是文帝的化身,又是曹植自己的化身,这怎么说得通呢?大约何焯自己也意识到这一点,故才有“不必以上文之君臣为疑”的辩解,但这一辩解是徒劳的。从“君臣大义”说者的主观思想来说,的确有点封建道学先生的味道,他们的思想方法也有绝对化的倾向,即把“君臣大义”看成是赋的唯一本意,而绝对排斥爱情的成分,这种把问题看得过重过死,使他们的论述难免具有一定的片面性,而留下了难以自圆的漏洞。再次,肯定“感甄”说者的说法,虽然指出了人神之恋其实乃是人人之恋,从而明确了赋的爱情性质,有助于对赋的内容与情感倾向的了解,其对“君臣大义”说的批驳也有一定的道理,但其本身也有一定的缺欠。他们的说法缺乏确切的历史依据,大都带有主观推测的性质,因此,虽有意主张“感甄”说,却又语气不够确定。在反驳“君臣大义”说时,嘲讽过之而说理不足。作艺术分析时,亦有不够确切和自相矛盾之处。如郭氏说:“睹一丽人”与“众灵”是不可调和的,其实,“一”并不能理解为“只有一人”,而应理解为“一位”更为合理,它只是对“丽人”的数字限制,而非对所睹一切的数字限制,因此,它与后写之“众灵”并不矛盾。再说“忽焉”一睹与淋漓尽致,考之原文,“忽焉”非谓“一睹”,而是指的“思散”,更何况还连接着“殊观”——奇异的景象,可见这“睹”并非只于“一丽人”,而是包括“殊观”在内的。因此,与后之淋漓尽致地用力刻画并不相悖。至于“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与服饰之盛也并不矛盾,因为不施脂粉,是专指颜面肌肤而言,并不包括服饰在内的。既然如此,郭氏为何责之不当呢?在我看来,主要是由于尚未准确把握住《洛神赋》梦幻主义创作方法的性质及其梦幻的艺术特色。作为一篇梦幻主义的爱情名作,《洛神赋》的艺术结构与描写,是不应等同于一般现实主义的作品的,更不同于结构严密的论著,而是具有忽然性、跳跃性、不确定性、不规则性、主观随意性、不能自控性和非理性、非逻辑性的特点的,因为梦幻主义作品是以写梦幻为其基点的,而梦幻本身就具有以上的那些特点,它所决定的艺术特点,也就不能按常规去理解和要求了。至于“君臣大义”说的毛病,我想问题也是出在对《洛神赋》是梦幻主义的爱情名作的方法性质和艺术特色未能准确地把握住这点上。它与“感甄”说的相同处是都未看准它是梦幻主义的,不同的是“感甄”说将爱情看得过死,而“君臣大义”说则又绝对排斥爱情,而将“君臣大义”看得过死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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