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乾嘉史家的“实事求是”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家论文,实事求是论文,清代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292(2006)06—0089—05
清代中叶,我国史学经过数千年的发展,各类历史著作的数量达到盈箱积案、汗漫难寻的程度,积累了极其厚重的史学遗产。乾嘉时期的史家适逢其会,致力于考订史学撰述得失,评骘史家学识优劣,开创出以“实事求是”为治史观念的史学思潮。长期以来,研究清代史学的学者大多把乾嘉史家的“实事求是”观念作为一种治学特征和考据方法来看待①,近年来已经有学者把这一观念视为考史理论和史学思想②,但因无暇展开系统阐述,以致其精辟见解尚未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同。在今天看来,乾嘉史家的“实事求是”观念,并非仅仅表现在考史特征和考据方法层面,更主要的是规范其治史实践的学术理念,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应当归属于中国传统史学理论的范畴。
一
在中国史学史上,把“直书”和“实录”作为历史撰述追求的目标,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而以考异纠谬、去伪存真为目标的历史考证学,则是保证史学能够达到“直书”和“实录”境界的一门辅助学科。在传统史学比较发达的汉代、宋代和清代,史家治史都超越了单纯的事实考证,上升到考史理论和方法论的层面,形成了“实事求是”的史学观念。尽管不同时期史家“实事求是”观念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但都对史学理论与方法论的深入和发展作出了贡献。
两汉时期,经学注疏、文献整理和史学撰述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考据学的形成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汉代史学的发展,更是直接推动了历史考证学的进步。司马迁撰《史记》,不但搜罗各种材料,“罔罗天下放失旧闻,王迹所兴,原始察终,见盛观衰,论考之行事”,而且还进一步“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1]3319—3320,作出细致的资料考辨。他在辨析史料的过程中,确立了“学者载籍极博,犹考信于《六艺》”[1]2121 的考史宗旨,已经上升到理论与方法论的高度。班固撰《汉书》,不仅继承了司马迁的修史体例,而且从史学方法论的角度评价司马迁的《史记》记载历史“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2]2738。班固把“实录”的内涵概括为文直事核、善恶俱书,为后人考察史家历史记载优劣得失确立了一个明确的准则。与此同时,班固又提出历史文献考证原则。他评价河间献王刘德对待历史文献“修学好古,实事求是”[2]2410,在中国学术史上首次提出“实事求是”的概念。唐人颜师古注曰:“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颜注把“实事求是”解释为通过对文献的校勘和辨伪求得真实的事实,可谓把握了班固“实事求是”概念的精髓。 虽然汉代史家尚未把“实录”和“实事求是”概念融为一体,但史家只有求得真实的历史事实,才能使历史记载成为实录,这种治史观念已经鲜明地体现出考史理论和方法论意义。
宋代史家开始从理论上考察历史事实的内涵,探究历史著作中主观记事如何符合客观历史的方法。吴缜对“信史”概念作了界定:“必也编次、事实、详略、取舍、褒贬、文采莫不适当,稽诸前人而不谬,传之后世而无疑,粲然如日星之明,符节之合,使后学观之而莫敢轻议,然后可以号信史。”[3]序1 “编次”、“详略”、“取舍”诸要素属于历史记载的技艺手段,而“事实”、“褒贬”、“文采”诸要素则属于历史记载的本质内容,“事实”又居于核心地位。吴缜认为:“夫为史之要有三:一曰事实,二曰褒贬,三曰文采。有是事而如是书,斯谓事实。因事实而寓惩劝,斯谓褒贬。事实、褒贬既得矣,必资文采以行之,夫然后成史。至于事得其实矣,而褒贬、文采则缺焉,虽未能成书,犹不失为史之意;若乃事实未明,而徒以褒贬、文采为事,则是既不成书,而又失为史之意矣。”[3]序4—5 他强调客观历史与史家主观记事两者的有机结合,其认识和阐述,已上升到较高的史学理论与方法论层面,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传统史学“实事求是”的内涵。
清代的乾隆、嘉庆年间,我国传统史学的考据方法附庸蔚为大国,发展为自成体系的历史考证学,成为中国史学的主流。乾嘉史家治史大力提倡史实考据,把考证历代典章制度和历史事件悬为鹄的,形成了注重征实而慎言褒贬的“实事求是”观念。钱大昕表明自己治史“惟有实事求是,护惜古人之苦心,可与海内共白”[4]贰序1,王鸣盛言明自己治史是要“以校订之役,穿穴故纸堆中,实事求是, 庶几启导后人”[5]序3,汪中声称自己“为考古之学,惟实事求是,不尚墨守”[6]428,赵翼主张对待前人学术应该“要惟其是而已”[7]63, 崔述考证上古历史目的在于“正欲平心以求其一是也”[8]8,阮元阐明自己的治学宗旨是“推明古训,实事求是”[9]自序1。他们不仅遵循这一观念研治古代经史, 而且用来评骘古今学者的治史成就。章学诚评价宋代朱熹、黄干、蔡沈、真德秀、魏了翁、黄震、王应麟,元代金履祥、许谦,明代宋濂、王棉,清代顾炎武、阎若璩诸人治学“服古通经,学求其是”[10]16;钱大昕不但指出宋人沈括、吴曾、洪迈、程大昌、孙奕、王应麟“穿穴经史,实事求是”[4]玖405,而且称赞同时代人戴震治学“实事求是,不偏主一家”[4]玖672,汪辉祖考史“自摅新得,实事求是,不欲驰骋笔墨,蹈前人轻薄褊躁之弊”[11]序1;梁玉绳评价钱大昕考证《汉书》“皆实事求是,出自心得,过宋三刘《刊误》远甚”[12]卷二十八16;洪亮吉赞誉邵晋涵“于学无所不窥,而尤能推求本原,实事求是”[13]192;阮元评价钱大昕治学“持论必执其中,实事必求其是”[4]柒序1。此类评价在乾嘉学者的著作中俯不胜枚举。这充分表明“实事求是”观念已深深植根于乾嘉学者的头脑里,成为指导人们研治经史的学术理念,不仅渗透到乾嘉史学领域的各个方面,而且规范着乾嘉史家治史的实践活动。
二
清代乾嘉时期的史家在“实事求是”观念的驱使下,本着护惜古人和对史学前景负责的态度,强调维护历史的客观性,倡导求真实证的考据精神,确立了无征不信的治史原则,形成与宋明时期的义理化史学思潮完全不同的实证性史学思潮,在史学本体论、史学认识论、史学目的论和史学方法论各方面都显示出迥然相异的特征。概括而言,清代史家“实事求是”观念的理论内涵,最主要的是体现在史家撰史品德、史学求真性质、史书编纂原则和历史评价标准四个方面,以下分别予以扼要论述。
(一)恪守“直书”信念,反对“曲笔”修史
中国史学上的“直书”与“曲笔”,是衡量史家撰述态度和考察史家修史品德的一对范畴。清代史家继承前辈史家的传统,仍然恪守“直书”信念,反对“曲笔”修史。然而乾嘉史家在注重道德评价和礼法原则的同时,更加强调史家记载历史必须具备尊重历史事实的品德,极大地充实了“实事求是”理论的内容。王鸣盛认为,史家职责在于仗义直书,彰善瘅恶,“若非良史,则为善者惧,为恶者劝,史权不亦重哉”[5]卷六2,并且高度赞扬班固《汉书》对西汉张禹、孔光直书其恶的史笔,指出“孟坚于张、孔直笔诋斥,尽丑描摹,洵不愧良史矣”[5]卷三十六3,揭明“史权”惩恶劝善的功能和“良史”直书无隐的品德。赵翼强调“凡史修于易代之后,考覆既确,未有不据事直书;若实录、国史,修于本朝,必多回护。……实录、国史书法既有回护,易代后修史时,考其非实,自应改正而直笔书之”[14]345—347。他批评李延寿《北史》不当沿袭《隋书》曲笔,“正当据事直书,垂于后世,何必有所瞻徇”[14]273,阐明了“实事求是”的撰史态度。钱大昕认识到“《春秋》之法……所谓直书而善恶自见也”[14]叁950,自觉以此为标准考察历代史家撰史品德。他揭露《宋史·李纲传》曲笔回护道学家张栻之父张浚弹劾李纲一事,指出“史于《浚传》既讳而不言,此《传》但于罢相时一言浚劾,余亦略不及之。盖史家为张护短,非直笔也”[14]叁1471;批评元代史家缺乏“实事求是”的客观态度,修史不能够做到善恶不隐。汪中认为“史之戒劝犹有二焉……此明著其祸,以为戒者也……此直书其事,以为戒者也。祸之有无,史之所不得为者也;书法无隐,史之所得为者也。君子亦为其所得为者而已矣,此史之职也”[6]387,强调史家通过主观努力自觉加强史德修养,就能够克尽“直书”的职责。
总的看来,乾嘉史家对传统史学“直书”与“曲笔”的认识,是对史家撰史品德的一次深刻反思。他们对“史权”概念、“良史”标准、“信史”原则等问题所作的理论阐述,反映出清代史家“实事求是”意识进一步增强,对中国古代史学理论作出了新贡献。
(二)史学贵在征实,求真才能存信
乾嘉史家在对“直书”与“曲笔”的撰史态度作理论阐述的同时,更加强调史家记载历史事实应当尊重历史的本来面目,以保证历史记载具有真实性与可信度。他们着重指出史学贵在征实,把求真作为史学的本质属性,形成了“实事求是”的治史理论。王鸣盛认为:“史家所记典制,有得有失,读史者不必横生意见,驰骋议论,以明法戒也;但当考其典制之实,俾数千百年建置沿革了如指掌,而或宜法,或宜戒,待人之自择焉可矣。其事迹则有美有恶,读史者亦不必强立文法,擅加与夺,以为褒贬也;但当考其事迹之实,俾年经事纬,部居州次,记载之异同,见闻之离合,一一条析无疑,而若者可褒,若者可贬,听之天下之公论焉可矣。书生胸臆,每患迂愚,即使考之已详,而议论褒贬犹恐未当,况其考之未确者哉!盖学问之道,求于虚不如求于实,议论褒贬,皆虚文耳。作史者之所记录,读史者之所考核,总期于能得其实焉而已矣,外此又何多求邪!”[5]序1 强调史家记载历史应当求是存真,阐明了史学的根本性质在于揭明历史的真相。钱大昕认为“史为传信之书”[4]柒232,所以应当以“实事求是”作为研治经史的标准:“史非一家之书,实千载之书,祛其疑,乃能坚其信;指其瑕,益以见其美。拾遗规过,匪为龁前人,实以开导后学。”[4]贰序1 史家应当具备求真的意识,客观地对待历史,因为“学问乃千秋事,订讹规过,非以訾毁前人,实以嘉惠后学。但议论须平允,词气须谦和,一事之失,无妨全体之善,不可效宋儒所云‘一有差失,则余无足观’耳”[4]玖603—604。他的“一事之失,无妨全体之善”的主张,具有重要的“实事求是”理论价值。赵翼认为“作史之难,不难于叙述,而难于考订事实,审核传闻”[7]125—126,批评薛居正《旧五代史》“全据各朝《实录》,而不复参考事之真伪”[14]457,赞誉欧阳修《新五代史》“博采群言,旁参互证,则真伪见而是非得其真”[14]460,突出了修史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全祖望认为史家不能凭主观好恶而隐讳事实,“史以纪实,非其实者非史也。……《春秋》之旨,能诛之,不能削之,惟据其实则可诛之”[15]557,史家记事只有不随意笔削,湮没其实,才能保证史书记载真实可靠。他批评元代史家袁桷因其父降元而回护宋末降臣,记事“非直笔也”[15]1480,这种掩盖和歪曲历史事实的史学撰述,必然不能取信于后世。邵晋涵认为萧子显虽然在《南齐书》中过多宣扬佛道虚玄之理,但“直书无隐,尚不失是非之公”[16]卷三22,肯定了萧子显之书记事真实可信。他还指出唐初所修《隋书》“能以婉辞存直道,尤见秉笔之公”[16]卷三34,赞誉唐代史家记隋唐鼎革之际能够力求其实,委婉地透露出历史的真实消息,为后人考察这段历史提供了可靠的线索。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乾嘉史家认为只有考察清楚具体的历史发展过程,客观全面地记载下真实的历史,这样的史学著作才有价值,能够体现出史学的根本性质。这表明乾嘉史家对历史客观性的认识更加明确,承认人类历史发展进程是客观存在而不能由史家主观构建。这种史学意识的产生,是中国古代史家“实事求是”理性意识不断增强的结果。
(三)撰史直叙其事,反对书法褒贬
乾嘉史家把求得历史的真相作为史家的根本任务,主张弄清真实的历史事实,维护历史的客观性,反对人为设置类例记载历史,认为据事直书能够起到褒善贬恶的作用,而以书法予夺手段褒贬毁誉历史则违背“实事求是”的原则。王鸣盛不赞成前人对历史任意轩轾的做法,主张“作史者宜直叙其事,不必弄文法寓予夺;读史者宜详考其实,不必凭意见发议论”[5]卷九十二13。他批评《南史》说:“大凡一时官制,宜据实详书之,使后世可考。《宋》、《齐》、《梁》、《陈》,皆依《晋书》书法。不料李延寿出一人私见,创为两种书法,失实而不明妥,皆非是。”[5]卷六十四15 又批评《新唐书》“不据事直书,以著其实,而舞文出入,强立多例,高下其手,故多所抵牾”[5]卷七十六1。史家记事书法凡例越多,越容易造成名不副实。钱大昕认为“良史之职,主于善恶必书,但使纪事悉从其实,则万世之下,是非自不能掩,奚庸别为褒贬之词!”[4]玖285 因为按照史家确立的主观分类标准划定事实归属,容易出现记事紊乱、进退无据,导致历史记载失实,所以“史家纪事唯在不虚美,不隐恶,据事直书,是非自见。若各出新意,掉弄一两字以为褒贬,是治丝而棼之也”[4]柒350。这种区分类例撰修史书容易造成历史记载失去客观性。赵翼不赞成把予夺褒贬作为修史的嚆矢,主张“记事详赡,使后世有所考,究属史裁之正,固不必以文笔驰骋见长也”[14]659。史家修史如果片面强调记事书法,必然造成历史记载与历史事实相互歧异,例如《新唐书》在为藩镇立传方面即存在“过于分别之病”[14]355,不利于后人全面正确地认识历史的真相。全祖望不同意唐代史家沈既济效法《春秋》“公在乾侯”的书法,以“帝在房州”的史法记载唐中宗被废和武则天称帝的主张,认为应当“惟从其实而书之耳。中宗之废也,则书曰:皇太后废皇帝为庐陵王。于则天之称制也,则书曰:皇太后自称皇帝。是后每年则书曰:庐陵王居房州。隐以寓翟泉、乾侯之义,而仍不泯其降封之实,然后可以谓之信史”[15]557。邵晋涵认识到以书法剪裁史实的危害,批评史家记事多分门类的流弊:“夫史以纪实,综其人之颠末,是非得失,灼然自见,多立名目奚为乎!名目既分,则士有经纬万端,不名一节者,断难以二字之品题,举其全体;而其人之有隐匿与丛恶者,二字之贬,转不足以蔽其辜。”[16]卷三15 他认为设置书法类例予夺褒贬,不如直书其事更有价值, 批评《新唐书》“使〔欧阳〕修、〔宋〕祁修史时,能溯累代史官相传之法,讨论其是非,决择其轻重,载事务实,而不轻褒贬,立言扶质,而不尚挦扯,何至为后世讥议,谓史法之败坏自《新书》始哉”[16]卷三43。史家如果把主观褒贬标准强加于历史事实之上,并据此对历史作出毁誉,就不可能做到完全客观公正地记载历史事实。章学诚认为史家的职责在于客观记事,反映出真实的历史面貌,而不能对历史事实强立名目,主观褒贬:“夫据事直书,善恶自见,《春秋》之意也。必标目以示褒贬,何怪沈约、魏收诸书,直以标题为戏哉!”[10]22 《宋书》设立《索虏传》,《魏书》设立《岛夷传》,成为史家主观标名毁誉历史的恶作剧,严重背离了中国史学因事实而寓劝惩的传统。章学诚指出撰修地方志“讥贬原不可为,志体据事直书善否,自见直宽隐彰之意,固不可专事浮文,以虚誉为事也”[10]138。因为方志与国史性质相同,均应据事直书,不能设例褒贬:“据事直书,史、志一例。不得以私意为褒贬,亦史、志一例。”[10]302 他反对把历史事实削足适履,屈从史法,主张让史法充分表达史实,保证历史记载的真实可信。
总而言之,乾嘉史家提倡记载历史必须据实而书,反对轻易设立主观标准剪裁历史,对历史事实任意轩轾。在他们的史学意识中,认为治史的根本目的在于尊重历史的真实,弄清楚历史事实的真相,撰史寓论断于叙事,表现为据事直书与客观评价合而为一,具有极其鲜明的“实事求是”理论特征。
(四)论史结合时势,力戒驰骋议论
乾嘉史家所说的驰骋议论,主要是指宋明以来的一些史家受理学思想的影响,欲借儒家伦理道德褒贬世道风俗,离开具体的历史事实而主观抽象地评价历史,或故为高论,苛责前人;或主观臆度,褒贬不经,逐渐形成一种抛开历史事实而肆意褒贬的治史学风。这种论史风气对史学的危害相当严重,不但给评价历史带来极大弊端,而且搞乱了历史事实。乾嘉史家主张历史评价必须建立在客观历史事实之上,反对脱离历史事实而主观议论褒贬,强调考证清楚一人、一书、一事而求得历史的真相,然后在此基础上对历史加以评论。赵翼认为,宋明以来的义理化史学完全以儒家伦理道德为标准评价历史,而不考察客观历史形势,“真所谓知义理而不知时势,听其言则是,而究其实则不可行者也”[14]553。他阐明了仅仅注重道德评价的危害,强调历史评价必须结合客观形势:“义理之说与时势之论往往不能相符,则有不可全执义理者,盖义理必参之以时势,乃为真义理也。”[14]552 赵翼明确提出历史评价应当兼顾“义理”与“时势”双重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钱大昕主张历史评价必须以具体历史事实为依据,反对抽象笼统的议论褒贬,指出“世之考古者,拾班、范之一言,擿沈、萧之数简,兼有竹素烂脱,豕虎传讹,易斗分作升分,更子琳为惠琳,乃出校书之陋,本非作者之愆,而皆文致小疵,目为大创,驰骋笔墨,夸耀凡庸,予所不能效也。更有空疏措大,辄以褒贬自任,强作聪明,妄生疻痏,不卟年代,不揆时势,强人以所难行,责人以所难受,陈义甚高,居心过刻,予尤不敢效也”[4]贰序1。他针对元代史家修撰《宋史》在宋金议和问题上徒讲“义理”而不顾“时势”,批评他们“不知理势之不可同日语也”[4]柒208。钱大昕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与赵翼不谋而合,反映出清代乾嘉史家结合“时势”考察前代史论得失的卓识,对“实事求是”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王鸣盛宣称对“所谓横生意见,驰骋议论,以明法戒,与夫强立文法,擅加与夺褒贬,以笔削之权自命者,皆予之所不欲效尤者也”[5]序3,因为“是非千载炳著,原无须书生笔底予夺。若因弄笔,反令事实不明,岂不两失之”[5]卷七十一3。驰骋议论不仅褒贬无当,而且还会导致歪曲历史事实,严重损害史学的科学性,违背“实事求是”的史学宗旨。崔述鉴于“文人学士多好议论古人得失,而不考其事之虚实”[8]14 的弊端,大力提倡考实之后发论。他说:“论古之道当先平其心而后论其世,然后古人之情可得;若执先入之见,不复问其时势而但揣度之,以为必当然,是‘莫须有’之狱也,乌足为定论乎!”[8]166 崔述的认识已经超出了就事论事的范围,具有普遍理论意义。乾隆年间的四库馆臣认为,没有事实作依据,褒贬就无的放矢:“论史主于示褒贬,然不得其事迹之本末,则褒贬何据而定?”[17]卷首18 因为事实才是褒贬的基础,“苟无事迹,虽圣人不能作《春秋》;苟不知其事迹,虽以圣人读《春秋》,不知所以褒贬”[17]397。倘若不以事实作为褒贬依据,那么议论褒贬也就失去了意义。这一认识深刻地阐明了事实与褒贬之间的辩证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章学诚继承前人的史学思想,进一步提出了知人论世的理论。他认为:“论古必恕,非宽容之谓也。……恕非宽容之谓者,能为古人设身而处地也。”[10]17 这是因为:“不知古人之世,不可妄论古人文辞也;知其世矣,不知古人之身处,亦不可以遽论其文也。身之所处,固有荣辱隐显,屈伸忧乐之不齐;而言之有所为而言者,虽有子不知夫子之所谓,况生千古以后乎?”[10]17 所谓了解“古人之世”,就是要充分考虑到不同时代的人具有不同的历史背景,思想与认识水平必然不同。所谓了解“古人之身处”,就是要充分认识到由于客观环境的不同,个人的遭遇和旨趣也不相同。史家只有弄清楚被认识的对象所处的特定时代和具体环境,才能做到恰如其分地评价。章学诚提出的“知人论世”历史评价原则,具有极其深刻的“实事求是”理论含义。
通过以上论述,乾嘉史家强调评价历史事件、典章制度,必须考证清楚其来龙去脉,联系特定的历史背景,才能作出正确评价。这是乾嘉史学最鲜明的“实事求是”理论特征,决定了清代整个史学领域的风貌和性质,不但为传统史学向近代新史学的转变奠定了基础,且对近现代史学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收稿日期:2006—05—15
注释:
① 例如翦伯赞等指出:“乾嘉考据学派……排挤了一切进步思想的发展。但是他们在整理和保存古典文献方面却有很大的功绩,并为后人打开了读古书的门径。此外,他们实事求是的钻研态度和比较科学的考据方法,在今天看来也是很可贵的。”(《中国史纲要》(中册)第314页,人民出版社1963)庞天佑认为:“乾嘉学者的方法,概括地说是实事求是,严密实证。”(《考据学研究》第214页,新疆大学出版社1994)漆永祥认为:乾嘉学者继承汉儒治学传统,讲求“实事求是、无征不信的求证方法”(《乾嘉考据学研究》第98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② 关于这方面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如瞿林东指出:“从表象上看,清代考史学派诸大家,所考之事、之书、之人,似乎是就事论事,没有什么理论。如果真持此种看法,则不免陷于肤浅。其实,考史学派是有自己的理论、方法论的。他们把‘实事求是’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以顾及所论对象的‘时势’及‘苦心’,不是就已经明确地提出了史学批评的方法论了么。”(《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纵横》第139—140页,中华书局1994)施丁也认为:“乾嘉时期(1736—1820)学者好言‘实事求是’,钱大昕尤为突出。……钱氏在谈记事、著述、考辨、议论时,多次简明地提到‘实事求是’,有着多方面的含义,不仅是言考证方法,而且流露出朴素的史学思想,也是作为重大的史识和史德问题提出来的。这实际上是对中国古代‘直书’、‘实录’论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史学史上突出的成果,并体现了中国古代史学思想一个显著的特点。”(《钱大昕“实事求是”史学》,《求是学刊》,2001年第3—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