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高科技发展动向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科技论文,动向论文,深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各国、各地区都把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重要的甚至是首要的经济任务。深圳和香港的经济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发展的路向不同,对外的影响力不同,在国际国内扮演的角色不同,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在跨世纪的时候,两地都面临着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巩固和发展已有的国际国内竞争力的艰巨任务。在这一点上,深圳和香港的发展殊途同归,几乎是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从某些角度看,深圳甚至还有自己的优势。这无疑为两地的深度合作提供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契机。两地近年来在高科技领域已经表现出积极合作的态势,并有一些合作的具体动作。
然而,由于两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经济、政策背景都有较大差异,因此,目前仍然是以两地各自的发展为主。为了使未来深港两地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更明晰的合作基础,有必要对深港两地目前各自的高科技发展动向进行一下比较。
一、政府主导作用
在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速发展中,政府的主导性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进入90年代后,深圳市委、市政府就开始认真思考这个新兴特区城市在未来发展方向上的问题。。当时已经提出,特区要在新的时期扭转那种投资分散、规模普遍小、技术含量低的经济发展方式,要加大科技投入,扶持科技企业,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经济继续快速健康发展。在邓小平南巡后的一段时间里,全国经济进入又一次跃升期,当时深圳的股市、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十分火爆,深圳市也把第三产业定位为支柱产业。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深圳仍然强调要“以先进工业为基础”。经过90年代的反复实践,深圳使决策层最终提出了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深圳的第一经济增长点的战略决策。
在推动这一战略决策的实施过程中,深圳市委、市政府始终处于主导的地位。这个主导,既可以引导企业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尽可能避免盲目性和恶性竞争,又不是过去那种亲力亲为式的参与。政府的角色始终是引导、推动、扶持和服务。
政府的主导性首先体现在政策扶持上。90年代以来,深圳市政府先后颁布了310多个地方性法规和条例, 对高新技术产业给予了强有力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其中最有名的是1998年春天推出的《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简称“22条”)。这个规定在财政、税收、土地使用、户口入籍等一系列重要领域提供了当时国内最优惠的条件,不仅在深圳科技产业界引起强烈反响,而且在全国也引起很大震动。后来一些省市如上海、北京等地参照深圳经验纷纷推出更优惠的政策。在这种情况下,深圳于1999年10月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简称“新22条”),再一次走在了全国各地政策扶持的最前沿。
政府的主导性还表现在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整体规划上。90年代以来,深圳市政府先后制定了《1990—2000年深圳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深圳市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等,这些总揽全局的发展蓝图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政府的主导性也表现在引导和扶持高科技成果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上。深圳的科研力量与全国不少地方相比都存在很大差距,但深圳是全国科技成果转化率最高的地方,达95%以上。因为多年来,政府一直在引导企业把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起来。目前,深圳的研究开发机构和科技开发人员中,90%以上在企业里。市政府还通过不懈努力,把全国最有名的几十所高等院校吸引到深圳来,办起了旨在使各院校科研成果与企业生产直接挂钩的“虚拟大学园”。深圳市政府的这些举措大大激发了国内院校、科研机构面向经济建设进行研究开发的巨大活力,使科技真正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许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管理者都认为,深圳拥有一个最理解和支持科技事业的政府。
政府的主导性又体现在努力为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例如,基础设施条件、人才、产品配套条件、生活条件和市场环境等等。多年来,深圳市政府致力于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取消不合理的审批制度,特别是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更为宽松的投资环境和发展条件。政府还着力培育包括资本市场、技术市场、人才市场、信息市场、产权市场等在内的生产要素市场体系以及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知识产权审判庭、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等在内的科技服务体系。这里要特别提到的是由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并会同国家外经贸部、科学技术部、信息产业部和中国科学院共同主办的、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这个科技盛会从1999年起,每年固定在深圳召开。这一战略举措不仅为中外科技交流和产业化提供了重要的舞台,也对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与深圳相比,香港政府对高科技发展的主导作用则弱得多和简单得多,这是由其自由港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特别是在香港回归前,港英政府基本上没有对全港的科技产业发展进行过有效的政策引导和规划。在市场力量的引导下香港的资本和企业把发展重心压在了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以及商贸、旅游、娱乐等第三产业上,而在以制造业为依托的高科技发展上则显得势单力薄。
香港回归后,恰逢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原本存在泡沫经济成分的香港经济受到严重冲击。以董建华为首的特区政府清醒地意识到,必须重新认识和评价香港的产业发展方向,下决心调整产业结构,扶持创新科技的发展,以便保持香港的国际经济中心地位。在董建华上任后发表的第一和第二份施政报告中,都表达了发展高科技的强烈愿望,提出了重要的政策建议。1998年施政报告明确指出:“创新与科技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现在要做的,就是加强对科技发展的支援,尽量汇聚优秀的科技和创业投资人才,以及鼓励建立更多以科技为本的企业”。报告还对香港进行了一系列的科技定位。如:在发展及应用资讯科技方面的全球首要城市,尤其是在电子商业和软件发展上处于领导地位;亚洲的多媒体资讯及娱乐中心;亚洲的专业与科技人才及服务中心;促进中国内地与世界各国进行技术转移的最佳市场,等等。
除了施政报告对香港产业方向的引导外,特区政府还推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支持高科技的发展。例如成立创新技术委员会、邀请国际著名科技产业界人士做香港顾问、扶持成立工业科技中心、拨款50亿港元设立创新技术基金、提出建立数码港等大型科技开发项目计划、扶持香港创立板市场启动、制定政策吸引内地优秀科技人才到香港工作等等。
香港特区政府的上述一系列策略和措施表明,香港正在加大政府在全港经济发展中的宏观调控力度,推动高科技发展已成为特区政府对经济实施战略引导的切入点。
二、政府投资
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中,政府当然不是投资的主体,但政府担负着对产业进行引导和扶持的重要使命。因此,在发展初期以某些恰当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是十分必要的。
深圳市政府多年来一直十分重视对科技产业的资金支持。主要表现在市财政拨款的科技三项经费(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技项目补助费)逐年增长,到1998年已达到1.5亿元,占财政预算支出的1.5%,到2000年要达到2%。此外,1994年底, 深圳市政府出资组建了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投”),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用于全市高科技研究开发专项贷款和高新技术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使政府的出资更加有效、规范。
几年来,深圳市财政已投入了3亿多元,支持项目826个,配套科技贷款1亿多元,带动企业自筹资金32亿元,这些项目新增产值260亿元。而“高新投”到1998年底也累计担保贷款14.65亿元,支持了24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300个科技项目的发展。此外, 深圳还积极探索建立高科技风险投资体系。在政府的支持下,1998年成立了注册资本为10亿元的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以准基金的模式运作。
从目前深圳高科技投资的情况看,政府出资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财力毕竟有限,难以满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资金的广泛需求;二是深圳的投、融资体制改革仍待深化,目前高科技的风险投资体制还远未完善,科技板市场尚未建立。因此,政府的启动性投资缺乏市场上投资主体的规范化承接。所以,从长远发展看,深圳需加快高科技投、融资体制的改革;逐步淡化政府直接投资、担保的色彩,使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发展尽快纳入市场化、规范化的轨道。
相比之下,香港的资本优势就比较明显。尽管香港政府对高科技的关注力度不如深圳,但香港政府通过各种形式注资的扶持资金绝对额却远远多于深圳。例如,政府每年为香港生产力促进中心拨款1.8亿港元,以便为工业界提供技术意见;1998年,政府用了2.5 亿港元设立了香港科技工业中心;向应用研究中心注资7.5亿港元作为营运基金; 鼓励创新和扶持新兴工业的发展,拨款50亿港元设立创新技术资金,向工业支援基金注资2.78亿港元;斥资33亿港元兴建科学园。此外,在政府资助下,香港各大学每年动用约32亿港元进行科技研究开发。在风险投资方面,香港政府并不像深圳市政府一样,以财政注资成立公司介入风险投资,而是利用香港比较成熟的金融市场运作机制,以较快速度推动有关方面建立了创业板市场,从而促进了香港本地及国外风险资本进入高科技领域。
三、产业地位
目前,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深圳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产业、支柱产业、形象产业和第一经济增长点。高新技术产业的地位通过下列三方面充分表现出来:
第一,从实际贡献看:1998年,深圳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到 655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5.4%。这一比例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名列第一,并且在整个90年代以年约61.46%的速度递增, 显示了高新技术产业在深圳的蓬勃生命力和发展前景。
第二,从产业政策看:深圳市委、市政府明确把高新技术产业作为全市第二次创业中的龙头产业和第一经济增长点,使高新技术产业获得了政策的最强有力的支持。凡是有利于高新技术发展的好思路、好项目都能在政府各部门获得“一路绿灯”。政府的支持真正做到了不遗余力。
第三,从社会反映看:首先,各产业界均完全认同和支持深圳市决策层把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深圳未来经济发展中的龙头产业的战略决策,并积极配合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发展。其次,通过广泛的宣传,深圳全社会普遍认识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深圳未来发展的深刻意义,广大市民越来越自觉地关注深圳,参与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热潮中来,形成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香港,高新技术产业的地位远不如在深圳那样重要。长期以来,香港引以自豪的是金融、贸易、航运、房地产等产业。20年来,香港的高速发展主要是依托了这些产业,香港人依赖这些产业赚了钱,自然对这些产业更关注,更习惯按照这些产业的发展路线来设定自己的未来。而依托于制造业的高科技一向较“偏冷”,连制造业所占的产值比例也从70年代的20%多下降到90年代的不到10%。可见,高科技也难以有较好的发展,其产业地位明显处于从属的位置。只是亚洲金融风暴后,香港原有的优势产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才令香港人感到也不能忽视高科技的发展。从政府到科技界、产业界、纷纷提出发展高科技的构想和措施。然而,相比之下,高科技是更着眼于长远的一种产业,是战略型的产业,这对于多年来习惯于在股市、汇市、房地产市场上炒作,以短期获利的那些香港人来说,发展高科技无疑是一个艰苦的过程。他们可能很难在这方面耐得住性子,一旦股市、汇市、房市形势好转,他们的兴奋点可能又转回去了。与此同时,香港市民阶层中远没有形成如深圳那样的发展高科技的社会氛围。可见,高科技在香港的产业地位虽比前些年有所提高,但仍然比较脆弱,远达不到深圳那样的地位。努力提升高科技在经济中的比重和地位,仍是摆在香港政府、科技界和产业界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四、企业成长
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经过90年代的高速发展,已经脱胎出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医疗器械和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已形成一些全国有名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骨干企业。如:康佳、华为、中兴、赛格、长城计算机、天马微电子、飞亚达、科兴、海王药业、三九制药、奥沃、安科、迈瑞、比亚迪等公司。与此同时,一大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有名的高科技产品在深圳产生。例如康佳数字电视、08程控交换机、10程控交换机、SDH传输系统、磁共振, 生物工程乙肝疫苗等等。一批产品已经在国际市场上赢得较强竞争能力。比亚迪公司的无绳电话充电电池占全球市场25%的份额,碱性充电电池产量居世界第六。奥沃公司的伽玛刀通过美国FDA认证, 成为进入美国市场的第一家生产高档医疗设备的中国企业。中兴公司1998年与刚果(民)签署议定书,议定在刚果首都金沙萨设立电信合资公司,建设和经营该国电信网,这是中国通信企业首次涉足海外电信运营。公司还与巴基斯坦签订了总额达9500万美元的电信一揽子建设合同。华为公司的产品已进入俄罗斯、立陶宛、保加利亚、香港等11个国家和地区。
香港由于对高科技的重视只是近年的事,因此,虽然多年来在资讯科技领域以及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造方面有一些成就,但是还没有形成一批能够在国际上展示香港高科技前沿成就的企业和产品。此外,由于香港企业长期以来是以金融、贸易、娱乐、运输、传统制造业等为主而生存,一旦推进高增值的创新科技产业,必然带来大量的结构性失业问题,从而引发社会矛盾。这无疑是香港企业难以向高科技领域快速转化和成长的重要牵制因素。
五、外资反应
近年来,深圳以其优越的高科技投资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际著名高科技企业到深圳投资兴办企业。如朗讯、康柏、爱普生、奥林巴斯、汤姆盛、飞利浦、希捷等等。全球500强大型企业中,已有50 家在深圳有投资。一些来自发达国家的投资者说,深圳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一点儿也不比我们国家差。目前,外资在深圳的投资额不断加大,从原来的几万美元,到后来的几百万、几千万美元。深圳目前每年吸引的20多亿美元外资中,投资于高科技领域的比例越来越大。
需要注意的是,外商在深圳高科技领域的投资策略已经明显转变,由原来建立单一的生产基地转向建立研究开发基地, 而且势头很猛。1999年,先后有朗讯、富士康、香港易伟达、以色列RIT公司、 法兰克福研究中心、香港科技大学等在深圳设立研发机构。郎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投资900万美元,将在本地聘请50名研究人员, 建立世界一流的光网络管理产品研发中心,并将与朗讯麾下的著名研究机构贝尔实验室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流,将世界领先的光网络技术引入中国。富士康继在深圳龙华建成大型生产基地之后,又决定两年内注资两亿美元,将海外的研发机构搬到深圳,希望吸引1000~2000名科技人员。外资在深圳的这种研究、开发和生产一体化的新投资格局反映了深圳进一步向高级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的趋势。香港在发展高科技方面吸引外资的弱势是其高科技产业基础薄弱。高科技的发展需要生产配套环境,而香港目前缺乏这种环境。但香港具有深圳无法比拟的优势,即它的极高的国际化程度。据1999年6月的一项调查显示,当时有860家海外公司在港设立地区总部,而设立地区办事处的则有1650家。这些海外公司对香港的产业动态十分关注。当香港特区政府提出发展创新科技的产业政策并推出数码港、科学园等重要的科技项目时,引起外商的极大兴趣。 例如, 到1999年底,已有14家外商申请在科学园内运作。不过,由于香港产业开发用地有限,土地成本高,因此,外商在香港的高科技投资很难形成大规模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系列化基地。更多的情况可能是,在香港搞研发、科技信息中心,而把生产基地建到邻近的深圳或珠三角地区。
六、市场表现
1999年,深圳的制造业产值已突破2000亿元大关。深圳的第二产业比重与第三产业比重大体持平,各占49%左右。可见,深圳发展高科技具有厚实的产业依托。一旦政策到位,市场会呈现良性的反应和稳步的过渡。90年代以来,深圳的高科技产业和市场条件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介入高科技领域,内地许多高科技成果纷纷南下深圳寻求开发商或投资人。高交会这种大规模、高档次的高科技市场平台正是在这种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下产生的。与此同时,深圳的高科技产品无论是内销还是出口,都获得了市场的强力支撑,在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影响深圳时,深圳的传统产品出口严重下滑,而高科技产品却保持快速增长。相比之下,香港高科技市场还缺乏足够的产业基础支撑,因而在市场上表现出一定的动荡态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发展数码港计划后,国际上数十家资讯科技公司表现出浓厚兴趣,愿意租用数码港发展业务。而在香港却引起了一批地产商的兴趣,他们希望能借机切入数码港的地产开发业务中去。这使得香港业界人士担心数码港计划最终变成地产商之间可以进行商业炒作的房地产项目。二是香港股市自1999年2月自谷底开始回升后, 出现了炒作科技股的风潮。一些科技网络股不断刷新股价纪录。香港盈科决定向其买壳上市的得信佳复牌之后,由 0.136元急升至1.83元,一天之内,暴涨超过12倍。然而,股市中的科技股炒风不利于股市的健康成长,也不利于高科技产业在香港的健康发展。
由上可见,香港特区政府和业界有发展高科技的良好愿望和计划,但产业和市场基础还比较薄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很好地调控市场,就有可能被香港的强势产业如房地产、股市等以特殊形式切入,改变了高科技的产业方式和市场形态。一些香港有识之士确有担心:香港的高科技热潮会不会在传统市场的挤压下成为来去匆匆的过客?从目前情况看,香港特区政府和产业界正在采取积极措施,确保香港高科技发展步入正轨,真正成为新世纪推动香港经济继续发展的新兴的、长期的动力。
通过以上关于深港两地发展高科技的动向比较,可以看出,两地发展高科技各有优势和特色。深圳以起步早、政府支持和调控力度大、产业基础雄厚、科技成果和产品市场化程度高、人才多、社会支持度高等方面见长;香港以国际化程度高、资金充足、科技信息量大、管理水平高、市场经济制度成熟占先。同时,两地也各有自身的弱势。可见,既然两地都把发展高科技作为未来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那么,两地在高科技领域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将成为必然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