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体制与企业党建问题——对近百名国企书记的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建论文,国企论文,国有企业论文,近百名论文,体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1996年以来,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每年都举办了一期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委书记培训班(有部分小型企业书记参加培训),至今已办了四期。笔者对授课的第一、三、四期企业书记进行问卷调查。三期企业书记共计99人,发放问卷93张(三次调查时缺课计6人),回收93张, 回收率100%。此问卷调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问卷内容设计较合理; 二是调查方式可信;三是对不同年份参加培训的企业书记班学员采取同一问卷调查,因而答案内容具有可比性;四是接受调查的学员有一定代表性。
下面分五个方面综合分析调查情况,最后提几点建议。
一、关于企业改革和企业党建的突出问题
了解企业书记对企业改革和企业党建的看法,进而对企业改革和企业党建的情形作出正确的判断,是确定企业改革攻坚目标、制定企业党建工作思路,使企业改革和企业党建相互促进的前提条件,为此设计了二个问题。
问题1:“您认为当前企业改革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选择①“政企不分”:29人,占31%; ②“市场竞争不平等”:23人,占25%;③“企业领导体制问题”:24人,占26%; ④“企业领导班子素质问题”:14人,占15%;⑤“其他”:3人,占3%(百分比取整数,下同)。从选择结果看,企业改革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很难简单地归结为某一个问题。在企业书记看来,“政企不分”、“市场竞争不平等”、“企业领导体制问题”都是企业改革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可以认为是企业改革面临的“三大难题”,是企业改革攻坚的目标。因为这些问题能否解决,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能否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问题。此外,在推进企业改革时,也要求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提高企业领导班子的素质。
问题2:“您认为当前企业党建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是:”
选择①“企业领导体制问题”:49人,占52%;②“企业领导干部素质问题”:12人,占13%;③“市场经济负面影响”:21人,占23%;④“主管部门领导不重视”:8人,占9%;⑤“指导思想不明确”:2人,占2%;⑥“其他”:1人,占1%。由此可见,半数以上的企业书记把企业领导体制问题看作是当前企业党建工作最突出的问题,笔者以为这抓住了企业党建工作的症结。因为多年来,企业党建一直困于“两心”的纠缠,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在事实上大都未得到确立,由此引发了企业党建工作的一系列问题。因此要把解决企业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体制中的地位作为当前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
从问题1、2可见,企业改革与企业党建联系密切,因而在许多企业书记看来,企业领导体制问题,市场经济问题,企业领导干部素质问题,既是企业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又是企业党建要解决的问题。然而,仅凭企业自身的力量不足以解决这些问题。因为,政企分开,要靠政府简政放权;政府和企业各自的职权,要由政府来界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靠政府职能部门去依法规范;建立什么样的领导体制,要由领导部门规定;即便是提高企业领导班子素质,除了企业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外,班子成员的任免和调配,还得听命于主管部门。因此,在推进企业改革过程中,既要强调企业党组织在改革中的作用,更要发挥政府和党委职能部门对企业的领导作用。
二、对厂长负责制的评估
厂长负责制已实行十多年,身处其境的企业书记如何评估作为企业基本制度及在这一基本制度框架内指导构建企业领导体制的“三句话”指导方针呢?问卷设计了2个相关问题。
问题3 :“您认为关于企业领导体制的‘三句话’(即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要求能不能同时得到落实?”
选择①“完全可能”:6人,占6.5%;②“基本可能”:42人,占45%;③“说不清楚”:23人,占25%;④“基本不可能”:16人,占17%;⑤“完全不可能”:6人,占6.5%。从选择结果看,对“三句话”持完全肯定和完全否定的各有6人,这12 人全是任过企业行政职务的,这表明有过行政职务经历的人对此问题的看法也不尽一致,甚至意见完全相反。可见,对此问题的看法主要不是取决于身份,而主要取决于个体的认识和水平。而未有过行政职务经历的34人中,既没有选①完全肯定,也没有选⑤完全否定,这表明他们的谨慎态度和答题的真实心态。“三句话”多年来一直被权威部门确定为指导企业工作的基本方针,且多次强调动摇不得,在此氛围下,选③“说不清楚”占25%,表明基本倾向是非肯定的,再加上选④“基本不可能”占17%,就是42%,正好与选②“基本可能”持平。对“三句话”的看法分歧如此之大,截然对立,这足以提醒我们要认真地研究“三句话”的可行性。
问题4:“您认为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实际效果是:”
选择①“利大于弊”:37人,占40%;②“弊大于利”:18人,占19%;③“利弊差不多”:38人,占41%。在80年代,国企最重大的一项改革,就是推行厂长负责制。如今厂长负责制已实行十几年,企业书记们对厂长负责制的实际效果评价则令人深思:竟有60%认为“利弊差不多”和“弊大于利”。这与对问题3的选择是一致的。 对厂长负责制的评估,与企业书记是否任过行政职务的身份关系不大。但与企业工龄有关,选“弊大于利”和“利弊差不多”的,随工龄长而百分比增加,也就是说,在企业工作时间越长的企业书记,对厂长负责制的评价越差。
笔者认为,问题3与问题4相联系,“三句话”之所以难落实,根本原因就在于厂长负责制具有排他性,而厂长负责制的实行效果不佳,证明了排他性的负面影响,导致“三句话”难以同时落实。在厂长负责制下,厂长拥有决策权和指挥权,是天然的“一把手”,而党组织只是“参与”决策;从实践看,“参与”的效果不理想,党组织实际上处于从属地位,被支配地位;当然,也有的厂长素质好,注意发挥党组织和职工的作用,“三句话”落实得较好,这就另当别论,因为这不是厂长负责制本身所具有的机制作用。我们不能将党组织地位和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只寄希望于厂长个人的品质,而必须得到企业制度及其领导体制的保障。现在该是解放思想对“三句话”作出科学评价的时候,以免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脱节。
三、对企业领导体制的选择
建国以来,我国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变更频繁,究竟哪一种好?对此设计了两个问题给企业书记选优。
问题5:“您认为以下几种企业领导体制, 哪一种最适合我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
选择①“厂长负责制”:4人,占4%;②“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25人,占27%;③“企业管委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6人, 占7%;④“现代企业制度的领导体制”:58人,占62%; ⑤“其他”:无。从选择结果看,只有4 %的企业书记认为“厂长负责制”最适合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比问题4 的选项——认为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实际效果是“利大于弊”的35%少得多,这进一步说明大部分企业书记对厂长负责制持否定态度。“企业管委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被一些人认为是克服厂长负责制弊端的有效体制,但也只有7%的企业书记认同。 而62%的企业书记选择“现代企业制度的领导体制”,这说明多数企业书记对现代企业制度有了认同感。选择“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人占27%,不少企业书记对已被否定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仍然持肯定态度,这不能简单归结为情感问题或本位观念。选择结果表明:企业书记是否任过行政职务对他们的选择意向没有倾向性影响;企业工龄对他们的选择意向有影响,企业工龄长,选择“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越多。企业工龄长的企业书记,亲身实践过不同的企业领导体制,因而他们的判断更有参考价值。这说明“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仍有其优点,值得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借鉴。
问题6 :有人提出:“在国有企业可实行‘党政一体化’(即机构一体化、职能一体化、人员一体化),您的看法是:”
选择①“完全同意”:9人,占10%;②“基本同意”:36人, 占39%;③“基本不同意”:21人,占23%;④“完全不同意”:26人,占28%。“党政一体化”是在厂长负责制基本制度下调和企业内部党政关系的一种改进形态。企业书记对此的态度很不一致,选择很分散,这说明对此仍需进行改进尝试,不足以形成共识。
四、对任职形式的选择
在企业同一领导体制下,可以有不同的任职形式,不同的任职形式所产生的效果也不同,究竟什么任职形式可取?为此设计了两种企业领导体制的任职形式问题。
问题7:“您认为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企业, 下列党政领导任职形式哪一种最好?”
选择①“厂长(经理)与书记‘一人兼’”:21人,占23%;②“交叉任职(厂长任副书记、书记任副厂长)”:46人,占50%;③“厂长(经理)与书记分设”:20人,占21%;④“其他”:6人,占6.5%。在厂长负责制下,为了克服其弊端,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多年来尝试了各种任职形式,也允许各种任职形式并存。一般认为,“交叉任职”是为了使党组织负责人便于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一人兼” 则是为了克服“两心”矛盾;“分设”则又是为了克服厂长专权。这些任职形式各有好坏的典型,主要取决于企业领导人的素质,因而因各企业而异。因此企业书记对任职形式的选择也不很一致。这种选择结果与是否任过行政职务的差别不大。
问题8 :“您认为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家控股的企业,下列任职形式哪一种最好?”
选择①“不兼职”:3人,占3%;②“兼职”:90人,占97%。在选择“兼职”的90人中,对具体的兼职形式的选择是:选择①“党委书记兼董事长”:59人,占63%;②“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20人,占22%;③“党委书记兼总经理”:7人,占8%;④“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4人,占4%;⑤“其他”:无。对问题8 的选择结果表明:绝大多数的企业书记认为企业书记应兼职(占97%);绝大多数的企业书记主张党委书记要兼董事长(63%)或副董事长(22%)。这个意向与企业书记是否任过行政职务无关。而选择党委书记兼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11人,均是任过行政职务的,这与任职经历有关。但选择的人数毕竟很少,不足以说明其合理性。
笔者认为,任职形式合理性是以一定的企业领导体制为前提条件的,没有科学的领导体制,也就不可能有合理的任职形式。对问题7 和问题8的选择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这一点。在厂长负责制下, 十多年来难以找到一种合理的任职形式,其根本原因是这一制度的弊端所在。而绝大多数企业书记一致赞同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的任职形式,这是由于这种任职形式是以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领导体制为依托的。
笔者认为,在现代企业制度的领导体制下,由于决策权与生产经营权分别属于董事会和经理层,因而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就形成了新的领导机制和功能。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加上部分党委成员进入董事会,这就既克服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造成的权力过分集中于党委的弊端,防止以党代政的倾向;又能吸取其长处,使企业党组织能够掌握重大决策的主动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便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掌握用人的主动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掌握协调的主动权,理顺企业内部各种组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既克服了厂长负责制条件下厂长与书记分设造成的“两心”难统一的顽症,克服了厂长负责制下的“一肩挑”导致高度集权的弊端,克服了企业管委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形成的决策紊乱的弊病;又吸取了各种任职形式的优点;从体制上解决了“两心”的困扰,便于强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经理层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防止党委权力过于集中的偏向。
总之,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是对各种任职形式的合理扬弃,有利于确立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确保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权的实现,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最好的任职形式。
五、关于企业党政领导的人选问题
一种好的任职形式,还得有与之相适应的人去担任,因而必须重视人选问题的研究。
问题9:“您认为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 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人由谁指派(或推荐)为好?”
第一期(28人) 第三期(30人) 第四期(35人) 合计(93人)
选择项 选择 占百 选择 占百 选择 占百
选择 占百
人数 分比 人数 分比 人数 分比
人数 分比
①组织部19
68%2067%
1954%58
62%
②业务主管部门
5
18% 1 3%720%13
14%
③国有资产管理局 27% 620%514%13
14%
④其他
27% 310%411% 9
10%
问题10:“您认为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企业行政领导
人由谁指派(或推荐)为好?”
第一期(28人) 第三期(30人) 第四期(35人)合计(93人)
选择项 选择 占百 选择 占百
选择 占百 选择 占百
人数 分比 人数 分比
人数 分比 人数 分比
①组织部 621% 2
7% 3 9%11 12%
②业务主管部门 1243%11 37%1234%35 37%
③国有资产管理局 414% 8 27%1131%23 25%
④其他
621% 9 30% 926%24 26%
从问题9的选择情况看, 多数企业书记认为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应由组织部选任,这比较符合党管干部的传统做法。对问题10的选择,选①“组织部”的人,最少(12%),正好与问题9的选择相反, 主要原因可能是认为组织部不了解企业行政领导的业务能力。对问题10选择的分散化,说明目前尚未找到公认的好形式。选择“业务主管部门”略高(37%),可能是认为业务主管部门对干部业务能力了解;选择“国有资产管理局”,可能是认为国资局的职能应当管人与管事相统一。不容忽视的是,在以上10个问题中,选“其他”项较多的是最后2个问题, 问题9选“其他”为10%;问题10选“其他”为26%。 这说明不少企业书记在寻求新的选人机制。在“其他”的选项中,有一半以上建议“选举”或“公开选拔”,这是值得重视的意见。
笔者认为,党管干部的原则必须坚持,但是管理企业干部的传统做法要改进,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的管理,将由业务管理转为资产管理。按照管事与管人相统一的原则,应由国资局管理企业领导人;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应由党委管人的职能部门——组织部管理企业领导人(包括企业党组织领导人和行政领导人),这也是履行好企业党政干部相互兼职的职能要求;按照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要求,必须由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自主选择企业领导人,这些都是产生企业领导人选要考虑的因素,也是构建企业领导人选机制的难题。笔者的意见是:在机构设置上,为了使国资局和组织部管理企业领导人的职权相统一,同时方便干部管理工作,可以考虑在国资局设立党管干部的专门机构——企业干部处,它可作为地方党委的派出机构,隶属于组织部和国资局的双重领导,企业干部处还要履行原业务主管部门管理干部的功能,即了解企业领导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从而履行党管干部职能,即只有培养、选拔、推荐、考核、把关的职能,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在人选产生方式上,将企业干部处组织考核推荐和公开选拔招聘结合起来。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或一人兼)可以由国资局直接选拔指派(国有独资企业)或推荐(国有控股企业)、也可公开选拔后由国资局考核确认后指派(国有独资企业)或推荐(国有控股企业)。
六、几点建议
1、在指导思想方面,面对“三句话”作出修正。 在建立和完善厂长负责制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三句话”,并且把“三句话”被视为领导体制的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企业党建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方针。人们对此不敢有非议。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现代企业制度被确认为国企改革的目标模式,而且已成为许多企业的现实,这与“三句话”是相悖的。显然,现代企业制度不是厂长负责制,若坚持“三句话”之一的厂长负责制,何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则不能完整地坚持“三句话”——是对厂长负责制的否定。十五届四中全会决议虽然未将厂长负责制并提,但“三句话”仍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况且在企业书记中意见很不一致,若在指导思想上不能澄清,则有碍于企业改革的深化。因而有必要将原“三句话”中的“坚持和完善厂长负责制”改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新的“三句话”指导方针。
2、在企业改革实践中,要着力进行企业制度创新。 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被确定为企业改革的目标已有多年,但推进缓慢,造成厂长负责制与现代企业制度长期并存,这不仅不利于以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微观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正常运行,也不利于企业党建工作的创新。企业制度创新,用现代企业制度代替厂长负责制已在所难免,这既是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从根本上克服厂长负责制的弊端,保证党对国有企业有效领导的要求,因而要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创建工作,在2000年实现中央提出的在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2010年实现中央提出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3、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企业领导体制。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仅意味着产权组织管理形式的变革,同时也是企业领导体制的更新,即由工厂制的厂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变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企业领导体制的创新,不能照搬外国模式,而要有中国特色,体现党管干部的要求,不仅有必要建立新的选人机制,而且要尽可能做到党员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占多数,以便党组织掌握企业重大决策的主动权。同时要注意吸取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等领导体制及任职形式的优点,如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精神等长处,并加以发展,做到既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又有利于党对企业政治领导权的实现,真正确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企业领导体制。
4、要明确规定任职形式。 要把党委书记兼董事长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硬性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从领导体制和任职形式上确保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权。如果任职形式可因人因企而异,也就为排斥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的倾向开了便门。至于前些年在配备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时重行政轻党务的做法,现在可以根据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的要求,重新调配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的人选。
5、要加强对企业改革和党建工作的领导。 企业改革和企业党建的繁重任务,不可能由企业单独完成。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企业改革和党建工作的领导,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重视造就党的企业家队伍,培育企业经营者市场。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要做到与党建工作同步规划、同步改组、同步运转,善于利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契机,加强和改善企业党建工作,对于一时不具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厂长负责制企业,要注意扬长避短,尤其要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选配好党政一把手,这是见效最快的组织措施,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