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湖南永州 425000)
摘要:目的 分析确定液体复苏治疗产科失血性休克的疗效。方法 选取我院2017年2月~2018年3月收治的产科失血性休克患者40例。按照治疗方式不同进行对照组与观察组的划分,每组共有患者20例,对照组给予常规液体复苏治疗,观察组给予限制性液体复苏治疗,并对比两组的观察治疗效果。结果 观察组与对照组治疗效果相比,出血量、住院时间以及凝血酶原时间前者显著优于后者。并且观察组患者INF-α、IL-2水平升高幅度明显小于对照组患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限制性液体复苏疗法在产科失血性休克治疗上具有良好的疗效,可有效减少患者的出血量,且降低炎性因子水平,在临床治疗上具有推广价值。
关键词:失血性休克;液体复苏;治疗水平
产科失血性休克通常是指妊娠期或者分娩期患者大量出血后导致的急性循环血容量减少、血流动力学异常等,临床上多表现为微循环障碍以及全身脏器血流灌注不足等,对患者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均有较大影响。对于产科失血性休克的临床治疗,基本上均是选择给予患者迅速补充血容量,但是临床研究结果表明,在液体复苏过度的情况下,存在较大的可能会产生缺血再灌注损伤,情况严重的甚至会造成多器官的功能障碍,无法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并且还会影响到患者的预后。因此治疗产科失血性休克患者应该选择限制性液体复苏方法,在弥补常规液体复苏的同时,提高治疗效果,促使患者更早恢复。本次研究选择本院收治的40例产科失血性休克患者,分析液体复苏治疗方法的应用效率,现具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方法
选取我院2017年2月~2018年3月收治的产科失血性休克患者40例,照治疗方式不同进行对照组与观察组的划分,每组共有患者20例。年龄在23~35岁,平均(27.8±2.3)岁,出血量1000~2000mL,平均(1623.2±256.4)mL。纳入标准:符合失血性休克诊断标准,年龄不超过35岁,未开展过液体复苏治疗以及输血治疗,家属知情且同意。排除标准:患有恶性肿瘤、严重器官功能损伤、近期创伤史、急性慢性感染以及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已经发生的患者[1]。另外,两组患者年龄、休克病因等一般资料差异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两组患者给予相同的复苏液体治疗,选择氯化钠羟乙基淀粉40溶液,每天给予500~1000mL的静脉滴注。静脉滴注右旋糖酐,控制滴速在20~40mL/min,第一天最大剂量不超过20mL/kg。每天静脉滴注林格氏液500~1000mL。首先要采取措施对患者进行止血,然后给予药物治疗,如果给予上述治疗措施后仍然存在活动性产后出血,必须要立即展开液体复苏治疗。
(1)对照组。对照组患者给予常规液体复苏治疗。①建立静脉输液通道,速度补液进行救治。②失血性休克症状严重的患者,立即为其输注2000mL的等渗平衡盐溶液,同时静脉输注O型血或同型血。③上述治疗方法结束后患者仍无明显改善,需要继续给予静脉输注血液,检测确定血红蛋白(HGB)水平>90g/L,以及平均动脉压水平维持在40~60mmHg范围便可结束治疗[2]。
(2)观察组。①检查确认患者可以正常、通常呼吸,然后快速展开止血处理。如果患者出现呼吸异常的情况,要立即给予机械通气,维持患者呼吸恢复正常。②同时预防性开展抗感染治疗,并输注胶体液与相应平衡液,将患者的平均动脉压、中心静脉以及收缩压分别维持在11.3~12.6kPa、5.35~7.98kPa以及5.42~9.35kPa范围内[3]。然后便可降低静脉输液速度,且对使用的复苏液总量进行合理限制,调节晶体液/胶体液处于2:1范围内。
1.3观察指标
记录患者的复苏时间、输血量、输液量、复苏后出血量以及住院时间等信息。观察患者治疗后是否出现并发症,且对患者复苏后的凝血酶原时间以及血气剩余碱进行准确检测。
1.4统计学分析
文章数据用SPSS19.0软件处理,以χ2检验,若P<0.05,则有统计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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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结果
2.1两组患者复苏相关指标比较
对两组患者给予液体复苏后的复苏时间、输血量、输液量、复苏后出血量以及住院时间等参数进行比较,确定观察组的各项参数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如表1所示。
表1 两组患者复苏相关指标低比较(x±s)
组别n复苏时间(h)输血量(mL)输液量(mL)复苏后出血量(mL)住院时间(d)
观察组203.3±1.11328.2±265.41905.3±225.3127.6±15.86.7±1.2
对照组204.5±1.21938.4±346.23316.5±368.6352.4±41.29.6±1.4
t4.3268.03412.6186.3285.584
P0.0420.0000.0000.0180.024
2.2两组患者复苏后凝血原时间、血气剩余碱比较
对两组患者给予液体复苏后的凝血原时间、血气剩余碱参数进行比较,确定观察组凝血酶原时间高于对照组,血气剩余碱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如表2所示。
表2 两组患者复苏后的凝血原时间、血气剩余碱参数比较(x±s)
组别n凝血酶原时间(s)血气剩余碱(mmmol/L)
观察组2014.25±2.61.7±0.2
对照组2012.7±1.32.8±0.3
t5.0374.563
P0.0320.037
2.3两组患者复苏后并发症发病率与病死率比较
对两组患者给予液体复苏后的DIC、ARDS、病死率相比,确定观察组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如表3所示。
表3 两组患者并发症发病率与病死率比较n(%)
组别nDIC(%)ARDS(%)病死率(%)
观察组202(10.0%)1(5.0%)0(0.0)
对照组206(30.0)3(15.0%)2(10.0%)
3 讨论
产科失血性休克是临床上比较常见的病症,存在很大的可能会导致孕妇死亡,必须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降低并发症发生率以及病死率。临床上治疗产科失血性休克多是采用大量液体复苏法,但是就临床数据来看,失血性休克患者未及时采取可靠措施导致体内血液迅速缺失,然后在短时间内输注大量液体,会对患者的血管组织收缩功能产生影响,存在一定可能会对患者脏器造成损伤,且常会发生抢救过程中出血量增多的情况,术后出现并发症的可能性较高,影响患者预后效果[4]。因此可以选择限制性液体复苏治疗方法,可以有效避免HGB、HCT等指标水平降低,增加氧气供给量,以免发生稀释性凝血障碍。同时,还可以增强患者的有氧代谢功能,减缓酸中毒,提高复苏治疗效果。本次参与研究的40例产科失血性休克患者,观察组相较于对照组疗效更加显著,在复苏时间、输血量、输液量、复苏后出血量以及住院时间等方面优势明显,其术后患者并发症发生率与病死率更低,由此可见限制性液体复苏在临床上具有推广意义。
参考文献
[1] 龚俊.限制性液体复苏在治疗失血性休克患者中的临床疗效分析[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7,17(A1):75.
[2] 朱晓敏,徐括琴.运用限制性液体复苏治疗产科失血性休克的临床疗效分析[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15,7(20):122-123.
[3] 袁玉华,薛红艳,许华丽.常规治疗加限制性液体复苏治疗产科失血性休克疗效分析[J].慢性病学杂志,2015,16(04):425-426.
[4] 宋欣.液体复苏治疗产科失血性休克的疗效分析[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5,6(07):75-76.
论文作者:周菊艳
论文发表刊物:《航空军医》2019年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0
标签:患者论文; 液体论文; 产科论文; 性休克论文; 对照组论文; 时间论文; 两组论文; 《航空军医》2019年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