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欧盟首次签署民航领域协定论文

中国与欧盟首次签署民航领域协定

5月20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冯正霖与欧盟轮值主席国代表罗马尼亚驻欧盟大使奥多贝斯库以及欧盟委员会负责移动运输事务的布尔茨委员在布鲁塞尔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欧洲联盟民用航空安全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欧洲联盟关于航班若干方面的协定》。我驻欧盟使团大使张明见证了上述协定的签署。

上述两个协定的签署是落实第二十一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的具体举措,是中国与欧盟首次在民航领域签署协定,是双方民航领域合作的重要里程碑,将进一步促进中欧在民航各领域的合作,丰富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内涵。

一直以来,中欧双方在民航安全领域开展合作有着强烈的意愿,并希望在巩固已有合作成果的基础上拓展务实合作。自2013年8月启动《中欧民用航空安全协定》谈判以来,双方工作团队认真履责,开诚布公充分交流,经过多轮磋商,最终就协定文本达成了一致。

饶哥的一只手又摩挲住她的头发,那只手像他的身材一样壮实。“小秋,这有什么好的,有什么可惊叹的,这算什么好房子,你去市里看看刚建起的那个维多利亚小区,那才叫大气,比这阔气多少倍,就连楼梯都透出一种气势。这套房子么,是别人让我住的,不算太大手的一个朋友。”饶哥的手揽着她的身子走到阳台上,她看见整个小区的夜景,朦胧的花草在霓虹的灯影里婆娑,停在小区里的车辆像泊在海岸上的船只,整个小区是一种环形的建筑风格,站在任何一家的阳台上都可以看到小区灯光中的景色,傍着小区的一大片芦苇影影绰绰,白色的苇缨在暖色的灯光中透射出一种魅力。

《中欧民用航空安全协定》确立了中国与欧盟在适航和环保审定、飞行运行、空管服务、人员执照与培训等民航安全领域进行广泛合作的法律框架,很好地体现了互利共赢的原则。特别是适航和环保审定附件的签署,给中欧双方航空产品的适航审定合作创造了条件,为双方航空产品的交流提供了广阔途径,也为双方工业企业在航空产品设计制造领域开展合作提供了良好环境。该协定的签署为双方在航空安全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将进一步促进双方在政策、技术、人才方面的交流。

为考察数据集是否符合共同趋势假设,本文以入境旅游人次作为被解释变量,以政策虚拟变量作为解释变量,验证处理组与对照组的差异是否影响入境旅游人次。表2模型(1)表明,是否为政策实施组(policy)对入境旅游人次具有显著影响,在0.01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表明政策的实施效果并非随机的,亦即原始数据并不满足共同趋势假设。

双方将在签署《中欧民用航空安全协定》的基础上,继续就适航和环保审定附件的实施细则进行磋商,以更好地服务于中欧航空产品进出口及工业企业合作,使协议内容全面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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