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解决我国低收入群体居住问题与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路径。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与分配、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不少亟须解决的问题,本文针对这些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问题;对策
引言
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国家对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措施。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极其重要并且有效的举措。但由于观念陈旧、管理滞后,特别是政府管理部门的认识不高、积极性不足,这些弊端严重影响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本文通过分析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完善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提出建议。
1保障性住房的含义
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中低收入人群购买、租赁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目前主要供给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棚户区安置房、军队安置用房等产品形式。
2现阶段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面临的问题
2.1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不足
当前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第一问题就是资金的来源,尤其对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或者公租房来说,在短期内难以回笼投资资本,甚至是难以盈利的项目,必须由政府来承担投资。像社会资金如果要是无利可图的话,是比较难参与到这个行动当中的。建设保障性住房其实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因为利润低所以影响了投资的积极性,现在有关房地产方面的国企,甚至包括非房地产的国企、央企都来承担
一部分保障性住房住房的建设,这是值得推崇的,但首先要制定好一定的优惠政策。
2.2保障性住房建筑质量存在问题
质量是房屋建设的生命线,保障房具有对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福利保障的功能,在建设质量上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一段时间以来,各地的保障房建设屡屡曝出质量问题,如顶楼漏水、墙面渗水、混凝土脱落、承重墙使用空心砖、小区路面塌陷等质量问题,这些问题给居民造成了很大困扰,甚至造成了安全责任事故。质量问题已经成为一些地方保障房建设的“通病”,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整改。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有人认为,由于保障房本身具有一定的公共福利性质,开发商在项目建设中很难获利,因此,开发商为了“保本”不得不偷工减料,造成保障房质量难以保证。其实,保障房项目的土地多数属于划拨,少数土地不是划拨的,国家在土地出让或相关税收上也已给予了优惠政策,因此开发商完全具备按照建筑质量标准开发建设的条件,虽然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不如开发高档商品房、别墅项目那样赚取大额利润,但也能够获得适当的利润,绝不至于赔本。一些保障房项目频频出现质量问题,主要就是因为开发商、建筑商贪婪地压缩成本,恶意偷工减料,以及监理、质检单位玩忽职守,甚至与开发商、建筑商互相勾结,对建筑质量问题没有起到监督作用。
2.3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有待改进
推进保障房建设,主要目的在于惠民生、促公平,使真正需要帮助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受益。公平合理分配才能将这件好事办好,如果该保障的“落了空”,不该保障的“搭便车”,就事与愿违,甚至造成新的不公平和社会矛盾。目前,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在分配过程中,主要以家庭收入作为评判分配的标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而对家庭收入的认定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根据世界银行的评估结果,现在发达国家对家庭收入认定的准确率也只有 85% 左右,现实操作中企业为员工开出的收入状况证明易做假,即便可以与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比对,但是由于居民收入来源多样,单凭收入证明难以反映部分居民的真实收入情况。从审核手段上看,城市居民“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居民财产收入日渐多元化、隐蔽化,传统的自律、社区公示、邻里查证咨询等审核方式有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没有部门信息的真正打通共享“综合审核”容易走过场。因而高收入家庭挤占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名额的现象屡屡出现,使得社会公平福利下降,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得不到有效保障。
3完善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措施
3.1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加快住房金融体系建设
目前保障房建设的一个主要困难是资金缺口比较大。因此,在保障房资金方面,应拓宽保障房融资渠道,引导企业、社会、个人等多方参与,增强住房保障体系融资的多元化和运行的可持续性。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要加快住房金融体系建设。政府在保障建设中要在土地、项目审批、建设、销售等各方面给予切实的倾斜政策,并根据建设模式,承担相应的政府责任,以此引入社会资本,尤其是大型开发商的积极进入。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保障房建设和运营有发达金融体系的支撑,特别是美国,有住房金融的一级和二级市场作为支持。我国金融体系仍以银行贷款为主,而银行信贷倾向于中短期融资,面对我国“十二五”大力建设的公租房,贷款期限很难匹配,需要创新信贷模式。另一方面创新社保基金、保险资金、房地产信托等新型融资渠道。
3.2提高保障性住房建筑工程质量
质量是房屋建设的生命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不但代表政府,还关乎国计民生。作为参建各方都应执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即项目法人对保障房建设质量要负永久责任,参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也要实行责任终身制,并推广施工现场工程质量责任标牌,接受社会监督。在建设过程中秉承质量、安全问题“零容忍”的原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质监部门各方均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层层把关。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项目一查到底,追究责任,真正确保低价住房、高品质,让政府放心,百姓安心。
3.3规范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政府作为主导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体,其工作的各个环节,从立项、招标、建成到保障对象的申请、核准与公示,全过程必须透明公开,避免滋生腐败、违规操作、甚至明星住经济适用房等不正常现象。同时还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搭建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综合审核申请对象的保障资格,增加对违规单位或个人的惩罚力度,力求维护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初衷。
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也十分必要,不同类型的保障房设定不同的保障线,面向不同的保障对象,设计可行的有针对性的审核程序,并重视退出程序的制定执行。一方面力保符合标准的中低收入家庭能够确实享受到保障性住房福利,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一定年限后,随着经济状况的改善和提高,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退出,让位给其他住房困难且符合保障标准的家庭。
4结束语
综上所述,解决我国保障性住房问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保障性住房措施,这不仅在扩大内需、改善民生方面起着重大的作用,而且,将有助于各个地区保持经济稳定、较快的发展,对我国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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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郭素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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