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直以来,我国农村地区由于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农民的文化素质水平较低,地方的土地管理也较为疏松,因此在农村地区的宅基地登记的管理方面一直都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应该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本文就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上面临的种种问题进行一定的反思和讨论,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希望能给相关的负责人员带来一定的参考和启示。
关键词:发证;宅基地;农村;权益;管理监督
土地登记,也就是国家的相关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要求和标准,将某一特定的土地使用权力的具体信息及其变动进行一定的记录。我国对土地实行登记的办法,对于每个与其相关的个人来说,其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将我们的详细信息录入到国家相关的系统中,这样对处理一些土地纠纷时便有了一定的权益保障;对于国家或政府部门来说,对全国各个地区的不同土地进行一定的登记,有利于国家土地信息的有效录入,为相关的土地研究者或国家相关制度的决策提供了一定的数据和信息,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宅基地,就是农民用于建筑房屋的土地,包括农民生活的房屋所占地、庭院所占的土地以及饲养家畜所占的土地等等。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极其重要的,没有土地,农民就没有办法来获得经济收入,因此土地政策对于广大农民同志来说生死攸关。我国人口数量非常大,面对这么大的人口压力,制定切实有效的土地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如何能够有效地节约土地资源,保护农田的质量,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非常大的意义。目前,由于城市发展的速度远大于农村地区,因此许多政府相关人员都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城市地区的土地规划上,对农村的土地规划和管理则相对比较稀疏。我国的农村土地在管理和规划上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存在着非法占有,规划不合理,土地浪费等现象。因此,本文就我国农村地区的宅基地登记发证等问题的现状做一个简单的额介绍,展开适当的讨论,提出自己的建议性的看法以供相关工作人员的参考和启示。
一、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宅基地登记没有得到全面具体的落实,很大一部分是有法律上的疏漏所造成的。目前很多地方的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都存在着不够全面的情况,系统由于缺乏整体性,导致很多特定的情况下,没有与之相对的法律法规作为参考。同时,有的法规条文的说法含糊其辞,不够详细,导致了某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钻空子来逃避责任,对广大农民切身权益带来了极大的损害,应该引起相关立法单位的高度重视。
(二)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欠佳
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多,程序复杂,应该需要较多的专业工作人员来完成。但是目前农村地区的宅基地登记处的相关工作人员数量较少,导致了工作的效率较低。同时,有的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工作的认识不够,业务能力较差,工作服务态度较差,在工作的时候缺乏纪律性和主动性,抱着早早了事的态度混工资造成了工作的效率低下,这样的现象应该引起相关的部门的重视并制定一定的政策来处理这种状况。
(三)违法占地的现象较多
目前,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水平较低,很多农民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随意对没有经过审批的地方占为己有。甚至有的农民还简单的认为宅基地为他自己私人所有的土地。很多农民在孩子长大结婚时,并没有对宅基地进行正确的审批,而是只向村上的相关负责人招呼一声就开始建筑房屋。
(四)审查机制较为繁琐
宅基地登记发证的相关的审查机制由于牵扯到多个部门办理手续,因此面临着程度复杂,审批时间较长的现象发生。审批过程中,有的工作人员缺乏良好的工作服务修养,导致了很多农民审批困难的现象经常发生,带来很多不良的影响,很多农民以此为借口虚报假报。同时,在审批的工作中,不少工作人员的工作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审批工作不够规范,给相关的农民朋友们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害。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五)宅基地资料不准确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宅基地的具体资料并不是很准确,由于农村地区测量技术的限制,或者相关测量的工作人员对工作不够负责的态度,造成了在测量工作上的较大误差。同时,由于农村地形较为复杂,有的测量人员并没有对土地进行较为精确的测量,只是大致看两眼,听取村干部或者权利收益者的个人说法,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发生。
二、对于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的一些建议
(一)完善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相关的立法部门应该对其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一定的检查和改善,对于法规条文中出现的矛盾的有错误的地方进行及时的纠正和阐释,同时对于有的条文中那些含糊其辞的说法,应该对其进行具体的阐述,避免出现歧义。在整个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该对土地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全方面、多因素的分析和讨论,并制定出相关的治理措施。
(二)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效率
对于相关的工作人员服务质量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工作人员的选拔和任用上进行一定的调整,要求相关工作者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个人修养。相关负责人应该组织一定的活动或讲座使工作人员认识到他们工作的重要性,对他们进行一定的思想道德和个人修养的培训活动。在业务水平的提高上,可以组织定期探讨和答疑活动。同时,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服务态度好的同事进行奖金奖励的制度,而对于那些不认真工作责任感的工作人员,要进行一定的处罚和批评,必要时可以考虑取消其上岗资格。最后,相关部门应该适当地增加宅基地登记发证相关的工作人员的数量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三)对违规占地的农民进行教育
针对农民违法占地的现象,政府应该成立专门的农村土地管理小组对农村地区宅基地的使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人员可以以村为单位,号召并组织村民对于国家土地法的简单学习,对那些缺乏法律素养的农民,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对其进行耐心的讲解和说教。对于那些违规占用土地农民,工作人员应该对其进行劝解,针对那些顽固不化的农民,应该进行一定的罚款。
(四)简化审查机制
政府相关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减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的繁琐度,可以成立专门的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小组对农民的宅基地登记提高一定的服务,按照农民朋友提交审批的时间,分批对其进行专门的审批和流程业务办理,审批下来后直接通过电话联系农民来去相关的证书就好了,这样既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也为农民提供了便利。同时,要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应该制定透明化的管理监督模式,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这样才能保证人们的权益。
(五)加强对宅基地测量的管理
针对目前农村地区宅基地测量不够精确而导致矛盾升级的现象,政府应该成立专门的宅基地测量工作小组,对农民的宅基地的面积进行有效而准确的测量。切不可听取别人的一面之言,在工作的过程中,要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事实却是,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农村土地的测量仪器和设备上投入一定的资金支持,为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质量较好的设备和仪器,从而提高测量的准确性。
三、小结
总而言之,相比于城市,农村地区由于经济较为落后,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农民的文化素质水平较低,地方的土地管理也较为疏松,因此在农村地区的宅基地登记的管理方面一直都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应该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注意,政府应该对此进行较为深刻的反思和讨论,并制定一定的措施来减少这些问题的发生,为农民谋取正当的权利。
参考文献
[1]王胜军.莱芜市钢城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山东国土资源,2010年9期
[2]张玉靖.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问题与对策思路探讨[J]. 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年12期
[3]王彩霞.浅析宅基地规范化管理[J]. 科技信息,2011年30期
论文作者:陆永超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8/18
标签:宅基地论文; 农民论文; 工作人员论文; 土地论文; 农村论文; 工作论文; 地区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