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阶段_经济特区论文

论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阶段_经济特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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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发展过程具有阶段性特征,把握阶段性,就能够把握住事物发展的规律性。经济特区的发展在走完第一个10年之后,明显地表现出阶段性特征。具体的说,第一批创办的经济特区大体上从第一个10年后开始了转型换代的历史进程,到1995年国家基本完成特区具体政策的调整,意味着转型换代过程的结束,从第一代经济特区进入第二代经济特区。我国诸经济特区中,可以说深圳特区率先进入第二代经济特区,因此,关于深圳特区发展阶段的研究,应是一个很有实际意义的课题。

一、1991—1995年是深圳特区转型换代的历史时期

经济特区的转型换代,从根本来说,取决于经济特区的矛盾运动。研究深圳特区的转型换代,必须和整个特区的发展进程结合起来。

70年代末,我国产生创办类似外国出口加工区的最初思想形态的土壤,是广东的汕头及深圳、珠海和福建的厦门这几个属于经济发展落后的老港口城市和荒凉的边陲小镇,在这样一些地区,要学习外国出口加工区的某些成功经验,利用外资进行直接投资,明显带有开发落后地区的性质。经过第一个10年的开发建设,第一批创办的经济特区从根本上改变了落后面貌。其中,以深圳特区最具代表性。深圳特区创办伊始尚处在农业经济阶段,但仅用10年的时间,便走上新兴工业化道路,建立起出口型轻工业体系。工业化成为城市化的基本动力,深圳从一个几万人口的农村集镇,发展成为超过百万人口的初具现代化规模的工商业大城市,被誉为“一夜之城”。深圳经验,在内地产生了强示范效应。

我国经济特区经营模式的最初设计,吸取了出口加工区的成功做法,但力图摆脱其局限性,当时规定深圳特区建设成为“兼营工、商、农、牧、住宅、旅游等多种行业的综合性特区”。这个经营模式规定多种行业综合发展,有别于外国的出口加工区,但这个经营模式的缺点,也恰恰在于多种行业综合发展上,没有重点,没有抓到经济特区发展的重心。1982年深圳把这个经营模式重新设计为“以工业为重点,兼营商、农、牧、住宅、旅游等”,1985年再设计为“以工业为主、工贸并举、工贸技相结合”。深圳以自己的实践经验,丰富这个经营模式,并且成为1985—1986年特区工作会议调整经营模式的基础,调整后的特区经营模式为:“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发展外向型经济”。重新调整的经营模式有两个特征:一是规定工业和其他行业的主次关系,二是规定工业与贸易结合,发展外向型工业。从实际操作来看,征地、建厂房、招商投资、出租或出售厂房、扩大就业、增加外汇成为一种普遍性的定式,和外国出口加工区的基本做法,没有什么不同。如果说,出口加工区的发展具有周期性的话,那么我国经济特区的发展周期较短,是一大特征。当深圳特区还未走完奠基阶段时,深圳经验已在沿海城市推行起来,这是促进特区周期缩短的重要因素。在深圳庆祝胜利地走过第一个10年的1990年,国家决定在全国经济最发达的上海市开发和开放浦东,这是不叫经济特区而比经济特区更特的地区。浦东不特而特,表明我国不再增办经济特区,同时催动着包括深圳在内的经济特区转型换代。

经济特区一起步就以便宜的劳力和土地吸引外资,为外国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提供了少有的投资市场。外国的中小投资者,最先进入特区,并且较多地采取“三来一补”的方式,在特区发展委托加工生产技术含量低的加工业品,但随着世界范围内新的技术革命的勃兴,随着内地的开放和开发,特区低劳动成本已日益失去竞争优势,与世界市场息息相关的深圳特区最先感受到这一点,所以在重新设计经营模式时,就强调了工业的先进水平。但整个来看,转型换代期以前的经营模式没有脱离出口加工区的影响,先前进入特区的委托加工业已占据一部分产业空间,这个产业空间由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不断进入特区而不断扩大。到第一个10年结束时,特区的产业空间已愈来愈小,或者继续扩大特区区域范围,或者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换经营模式,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但扩大特区区域范围,实际上是特区不特的一个方面,所以特区只有转换经营模式,实行转型换代,才能再特起来。

深圳特区一起步,区域范围就划得很大,但第一个10年只开发约18%的土地,不存在需要扩大区域面积问题,转换经营模式,合乎逻辑地把扩大区域面积升上议事日程。1991年10月公布的《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规定:“把深圳建成以先进工业为基础,第三产业为支柱,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科学技术比较先进的综合性特区”,这个规定标志着深圳特区的经营模式的转换,深圳从第一代经济特区向第二代过渡。

我国第一代经济特区之特,在于实行国家规定的特区经济政策和特殊管理体制。主要是特殊经济政策。国家规定的特殊经济政策,内容极其丰富,其特点是让利,核心是关税减免,以让利为特点的特区政策充分体现了给予前来投资的外国厂商在经济上的优惠,这种优惠同时给了特区。让利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特区对外商的吸引力,大大地推进了特区的出口工业的发展。但是,随着利用外资目的逐步实现,国家给予特区的优惠政策,一方面逐步推向内地,另一方面逐步取消。从1992年开始,新一轮改革开放热潮在全国范围内涌动,特区优惠政策加速淡化,到1995年特区优惠政策已基本上走完淡化的历史过程。特区的优惠政策从出台、实施到淡化、取消,表明经济特区已经走过一个相对完整的发展阶段。这段期间,深圳特区适时地提出再造优势,依靠自身的内力,使特区再特起来。这个特,已被赋予全新的意义!从而意味着旧的一代经济特区结束,新的一代经济特区同时开始。正如各个特区的起步有先后一样,特区换代也有先后,可以说,深圳特区率先进入第二代经济特区。

二、深圳第二代经济特区经营模式的特点

经营模式的转换,是经济特区从第一代转向第二代发展的主要标志之一。1991年深圳特区新的经营模式出台,已经显示了第二代经济特区的若干本质属性,经过5年的发展,突出地形成如下两大特点。

第一,推动科技进步已处于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邓小平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今世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都取决于科学技术的进步。第一代经济特区的经营模式,强调以“工业为主”,虽然使深圳特区迅速走上工业化道路,但技术水平和专业化程度都较低,没能发挥“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的作用,针对这一点,在第二代特区的经营模式中,深圳规定了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战略地位。在主攻方向上,充分运用国内外特别是内地的科研成果,推进二次开发以迅速地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商品。据有关部门统计,到1995年深圳已有18种产品成为我国主要的产品出口基地,其中计算机软盘磁头年产量居世界第三位,液晶显示器年产量占全国90%,软盘片年产量占全国50%以上。1995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达20.5%,占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40%,比全国同期平均水平高出10多个百分点。

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必须经过产业化阶段,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涵盖三次产业的所有行业,但集中在工业领域,所以,深圳第二代经济特区的经营模式用“先进工业”来代替一般“工业”,随后更进一步明确提出以“高、精、新”作为发展工业的方针,按照这一方针,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整个工业档次,同时压缩一部分加工工业,淘汰一部分劳动密集型、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的传统工业。1991年深圳特区开始对“三来一补”的方针进行调整,审批原则转变为注重提高和转型,以提高“三来一补”项目的技术档次和管理水平,鼓励把“三来一补”企业转变为“三资”企业。1994年则基本停办“三来一补”的注册。工业转型,成为模式转换的核心。

深圳第一代经济特区,科学技术及其产业已有一定的发展,有的在全国、全省处于领先地位,有的在国际市场上很有竞争力,但数量不多,占企业总数的比重较低。1994年国家主席江泽民考察广东时指出,经济特区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就是调整经济结构,更多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这是当代的先进生产力,是经济特区发展的普遍道路。进入第二代经济特区以后,深圳特区已形成包括计算机、通信、微电子、新材料、生物工程、机电一体化、激光等七个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群。

经济特区设立高新技产业开发区,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商品化、催生高新技术产业群的有效途径。深圳特区于1985年7月设立科技工业园,得到中国科学院120多个研究所和其他单位的支持,转向第二代经济特区发展阶段以来,已经初步建立起产、学、研一体化体制,从而成为特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深圳科技工业园在其发展过程中,已引发了一系列的高新技术生长点:深圳软件园,深圳湾高新技术工业村,深圳农业科技园,振华科技工业城,索罗恩高科技工业园等。

按照圈层理论,深圳特区“技术的窗口”首先向非特区的深圳市区——宝安和龙岗辐射,深圳市已开辟龙岗大工业区,面积174.4平方里,发展先进技术工业;其次向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辐射;再次向内地辐射。目前,在深圳兴办的近8000家内联企业中,已有不少逐步把生产工厂搬到内地,在深圳保留一些样品制造车间,从而形成“内地—深圳—国外”三点一线加工出口体系,伴随资本内迁的是技术内迁,这就有利于把深圳“技术的窗口”作用程式化。

第二,第三产业已处于支柱的战略地位。当代世界正从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发展,第三产业的发达程度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尺度。在第一代经济特区,第三产业的一些行业,如商业、餐饮、金融、咨询、运输等等在行业的综合发展中,处于次要地位。只有贸易业被强调并和工业结合在一起,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打下深厚基础。但面对日益发展的科技革命,面对着日益发展的高技术产品市场,仅仅发展出口加工业已经十分不够,科技、管理等等人才的培养,金融、保险、中介、服务等等市场的广泛发展,交通、通信、能源等等基础设施的超前建设,都成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必备条件,因此,第三产业必须有个整体的提高,深圳特区把发展第三产业放在战略支柱的地位,体现了这一点。

由于战略目标明确,第三产业发展很快。例如,深圳特区已有金融机构198家,其中,外资银行分支机构48家;同时深圳特区的金融机构已在美国、新加坡、香港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并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业务代理关系;深圳特区是全国两大股票市场之一,上市公司135家,有50多家香港和海外证券商成为深圳B股的承销商和经纪人。1995年深圳的进出口贸易总值达到387.7亿美元,已经连续三年高居全国第一位。包括盐田、蛇口、赤湾、妈湾等在内的深圳特区港口群已初步成局,已建成八个商业港区,24个万吨泊位,由于平南铁路的建成,已使整个港口群与京九铁路、京广铁路形成铁/海大通道,其中集装箱码头的建设起点高,尤其引人注目。进入第二代经济特区的深圳,金融、贸易、运输、信息已成为支撑点而使第三产业处于支柱地位。

第三产业涉及技术和管理的领域,比第一、二产业广泛得多。邓小平说,管理也是技术。因而也是生产力。把外国的科学管理引进来,是和高新技术的引进结合在一起的,例如皇岗口岸是目前我国最大的陆路口岸,每天进出的车辆达1.2万多辆,20秒钟过一辆车,1994年从英国引进一套集装箱检查设备,运用这套高技术设备,就需要同时引进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培养管理人才,等等。把第三产业放在支柱的战略位置上,大大增强了深圳特区窗口的功能。

三、不同功能的产业空间形成深圳特区新的综合优势

经济特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自由区,深圳特区一开始就规划327.5平方公里,是世界上少有的巨型经济自由区,在特区的区域范围内,有足够的空间可以进行世界通行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自由区的试验。

深圳特区进行多种经济自由区的试验,已形成多层次的产业空间,大体有三个类型:

第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前所述,目前深圳特区已形成科技园、科技工业城、高科技工业村等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系列,这是一些属于科技型经济自由区的新产业空间,其功能的追求目标将成为深圳特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和生长点,并且在新的历史时期实践“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服务全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995年5月6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表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提出科教兴国战略,规定了科技工作的基本方针,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强调了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是带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根本途径。特别指出了,要建设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视其项目适当给予优惠政策。从科教兴国战略来看,深圳特区自1991年提出新的经营模式以来,突出推动科技进步,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非常正确的,深圳特区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关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这将有力地推动深圳新的产业空间的发展与完善。

第二,保税区。目前深圳特区已设立了三个保税区。1989年12月设立沙头角保税区,1992年9月封关运作,1991年5月再设立福田保税区,1993年封关运作,1996年9月国务院批准设立盐田保税区,正在起步。保税区按境内关外的原则设立,采取国际通行的隔离设施,由海关监管。沙头角保税区连接一国两制的中英街,距沙头角口岸1.6千米,福田保税区则连接皇岗口岸,已开辟专用通道直通香港,盐田保税区将逐步发展成为华南重要的国际中转港。早先设立的两个保税区,自封关运作以来,以引进具有先进技术的工业为主,大力发展中转贸易和转口贸易,并带动仓储、金融、房地产、信息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从深港两地经济对接考虑,深圳特区的这两个保税区的面积加起来只有1.95平方公里,嫌小了点,可考虑沿深港边境再予扩大,以形成整体推动的态势。

第三,工业区。深圳特区在已开发建设的百多平方公里的地面上,已经规划了近10个工业区。劳动密集型的委托加工业和出口加工业,在这些工业区中已得到广泛的发展,在深圳特区的外向型工业体系中已占了相当重要的地位。据1995年统计,在深圳现有的六、七万家企业中,“三资”企业约有1.1万多家,“三来一补”企业约1.2万家。尽管在“三资”企业中不缺跨国公司投资的大企业,但无可否认的是,技术含量较低仍然是现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按照新的经营模式,这些劳动密集型的企业,或者必须转移到内地去,或者转型升级为“三资”企业,没有转移出去的“三来一补”企业,将被引导转为“三资”企业。以发展出口加工业为主的工业区,将依靠技术改造成为先进工业区,从而为特区经济的发展打下深厚的基础。

和其它经济特区比较起来,深圳特区最先进行突破出口加工区的试验,在产业空间的布局上,划出一些更加特殊的区域,进行类似外国的硅谷、科学城、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不同形式的经济自由区的试验,这些试验已取得相当成功,从而使第二代特区形成新的综合优势。

在深圳特区所进行的不同形式的经济自由区的试验,都很有特色,例如具有自由贸易区的某些功能的保税区,即是一例。由于第一代经济特区在特殊政策上逐渐淡化,有人认为经济特区要继续“特”下去,必须缩小区域范围,发展保税区,把保税区以外的特区变成和内地一样的普区。这个观点,80年代后期已被提出来。在经济特区设立保税区,是作为准自由港或准自由贸易区的一种试验,并且构成第二代经济特区综合性发展的一个内容,是复合产业空间的一个层次,是经济特区综合优势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是特区中的保税区和特区外的保税区的根本不同之处。如果把现时的经济特区缩小为保税区,不管出发点如何,实际上是取消经济特区,当然也就取消了第二代经济特区的综合优势。从经济特区的发展轨迹来看,缩小特区空间永远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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