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儿童的杀手——关于儿童意外伤害情况的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儿童论文,意外伤害论文,杀手论文,情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儿童发展中心河北省科学育儿基地就儿童意外伤害情况,对河北省6个城市3个县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向家长发放问卷9000份,访谈220名。
一、儿童意外伤害的基本情况
1.意外事故:儿童的第一杀手
国际学术界认为“本世纪内,有两个严重影响儿童健康的问题,意外事故便是其中之一”。同时预见,“在下一世纪这个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在我们的调查中,被调查人回答所在住地和单位人员的子女中“确遭受过意外伤害”和“听说有遭受意外伤害”的占70.33%,没有遭受意外伤害的,占29.67%。在什么样的意外伤害最为多见的题目中,家长的选择依次是:交通事故、溺水、触电、火灾及烧烫、其它伤害、拐骗失踪、失足坠落、误食农药鼠药或异物、禽兽伤害、暴力、性侵害。这些事故给家长和儿童造成了身体、心理、精神上的创伤。深入访谈提供了这样的例证:
(1)不应该的夭折
某市儿童游乐场进行试营业不到两小时,一名10岁女童即触电身亡,一朵鲜花未开先凋谢了。一名13岁男童因父母经常吵架劝说无效,便产生了以死相谏的念头。于是,在一次父母大吵后,留下一封遗书喝农药自杀,其母悔恨不已,也尾随而去。触电女孩的父母悲痛欲绝,神志恍忽;自杀男孩家破人亡。
(2)不应有的残疾
如果说儿童意外死亡的事件给其家庭带来不幸,那么,那些在意外事故中幸存而留下残疾的孩子也会给家庭蒙上抹不掉的阴影。
某小学一名学生,5岁发烧时注射青链霉素致耳聋。从此,一个聪明伶俐的孩子跌进了无声世界。由于听不到声音、隔绝了与人的语言交往,导致语言功能丧失,该儿童成了又聋又哑的孩子,给以后的学习生活设下了无穷的障碍。某县一名5岁儿童,在父亲修摩托车时,不知怎么把手伸进链条,父亲试车时,一下把小手卷进去了,右手三个手指被轧断,虽然多方治疗,也未能将断指接上。某县一精神病患者,病愈几年后复发,将6岁孩子放到锅中煮,经邻居抢救才免一死,但孩子已被煮得严重变形,生活不能自理。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我们不忍看这些不幸孩子的惨相,更无法想象这些不幸孩子的未来。
(3)永远的损伤
在意外事故中受伤的孩子,有些伤虽然不影响身体功能,但却永远留在心里。某县一7岁女孩带弟弟在炕上玩,炉火与炕连在一起,炉火上煮着饭,当弟弟向炉火爬去时,为了档住弟弟自己却一掌扶进滚烫的锅里。当妈妈给孩子解开棉衣扣,将湿漉漉的棉衣脱下时,烫熟了的肉皮和湿衣袖一同剥下,后经多方治疗,虽未落下残疾,但一胳膊的疤痕令女孩无限伤感。从此,夏天无论多热决不穿短袖衣服。
意外事故造成儿童伤残死亡数是惊人的。
2.危机四伏:儿童的生存环境
(1)家庭中的“狼外婆”
从调查情况看,无论是城市家庭还是农村家庭,危及儿童安全的主要隐患都是家电和火灾。烧烫伤在农村和城市有些区别,城市主要是厨房设施和热水存放不当引起;农村则是多方面的隐患,如燃放鞭炮、玩火(柴垛随处可见)、炉火与炕相连引起的烧伤、烫伤事故。另外窒息和误食也时刻窥探不懂事的儿童,稍不留神就会被这些“狼外婆”咬伤、撕裂、甚至吞没。
城市多是煤气、液化气、热水器漏气造成窒息。农村随处可见的窒息隐患大多是塑料袋、多年不用缺乏氧气的各种废井、冬天的煤气中毒等。农村家中还常有不安全放置的农药、鼠药。访谈时发现,有的放在糖缸之间的空地上,有的放在闲杂物房间,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致使儿童随手可得,误食者甚多。由于农村在家庭中饲养家禽家畜,也时有儿童被禽畜伤害者。
调查发现,对无知无能的儿童来说,家庭也并非安全岛。
(2)校园里也有看不见的杀手
对“假设你的子女在学校、幼儿园受到了意外伤害,你猜想造成这种后果最可能的两个原因”的回答,家长的选择从多到少依次是运动游戏、暴力、触电、其他。统计结果城乡无差异。城乡家长对运动游戏、暴力对儿童的威胁很担心:如果集体活动组织不当,指挥不力,也会造成意外伤害;如放学无人疏导,学生一起涌向门口,极易造成挤压、踩踏事故。家长反映,近几年,也常发生高年级向低年级勒索钱物,甚至引发打架斗殴致伤人命事件和学校、幼儿园教师过度体罚学生而致意外伤害。
(3)社会有躲不开的陷阱
对“假设你的子女在家庭、学校(幼儿园)以外的地方受到意外伤害,你猜想造成这种后果最可能的两个原因”的回答,家长的选择依次是:交通事故、拐骗、失踪和溺水。
随着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不断发生。城市81.85%的家长认为交通事故是儿童意外伤害的第一隐患,农村有61.11%的家长持这种观点。站在立交桥往下看,川流不息的车辆令人眼花缭乱,但许多人却存有侥幸心理:“他不敢轧我”,车队稍一停,就急忙从车队的缝隙中穿过,想怎么走,就怎么走。有些驾驶员也存侥幸心理,尤其出租车,繁忙的街道上,如入无人之境,想怎么开,就怎么开。这是第一隐患。
第二是各种游艺机。调查中我们看到,大城市的各种活动场所(动物园、少儿活动中心、公园等)都被游艺机占领。玩游艺机是一件乐事,但不合格的游艺机却会给儿童的安全带来极大威胁。第三是农村池塘、河流等各种水域。由于缺乏防护措施,当洪水发生、降暴雨时,当儿童游泳或走路时,常发生溺水现象。第四是拐骗、失踪和暴力。近几年来,拐卖儿童现象屡禁不止。访谈中,许多家长对拐骗、失踪现象心有余悸,虽然他们的孩子未被拐骗,但失踪的家长啼血盼儿归的心情,犹如自己的孩子丢失。第五是各种城建设施、工业垃圾等。如下水道井盖松动或缺失,某市郊区化工厂的垃圾未经处理即裸露放置,一女孩去拣落在垃圾堆上的风筝时,造成手被严重烧伤变形的恶果。第六是各种儿童食品、低劣的营养品。第七是儿童玩具……
调查表明,家长对儿童的生存环境是忧虑的。
二、儿童意外伤害的原因
由上所见,儿童生活在并不安全的环境中,意外的事故就成了意料中的事。那么,造成儿童意外事故的原因有哪些呢?
1.家长的安全意识差,警觉程度低。
在“填写本调查表前你对儿童意外伤害了解程度”的题目中,6.98%的家长根本不知道意外伤害,持“知道一些”和“听说过”这种忽视态度的家长占76.66%,仅这种态度就足以表明家长安全意识淡漠。在“你购置家具、文具、玩具和生活中放置危险品以及设置电源时是否考虑意外伤害对子女的危害”一题中,竟有11%的家长没想过,觉得无所谓。某县一5个月的小孩身下垫一塑料布接尿,孩子用手将塑料布糊到脸上,窒息死亡。
从调查情况中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家长的安全意识,警觉程度是低的。
2.家长的安全知识缺乏,预防能力差。
某县一位3岁男童的家长,院中地窖敞着口,就让孩子在院里跑来跑去,自己却在一边干活。结果,孩子掉进1.5米深的地窖里,头部摔破,外伤治好后又引发骨髓炎。当我们询问为什么让3岁孩子在有敞口地窖的院子里玩时,母亲说,有我看着应该没事的,谁知道会掉进去。她根本想不到,她是边干活边看孩子,并且一个3岁孩子的认识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都不能保证自己不掉进去。如果家长把窖口盖上就不会出此事故了。答案虽然如此简单,年轻的妈妈就是想不到。一2岁男孩看爸爸用旋床旋皮猴,钢刀突然折断砸在头部致死。如果妈妈不给5个月婴儿用塑料布垫屁股,如果爸爸不让儿子在旋床边看热闹……这些事故是本不该发生的,由于家长的无知,没有防范意识,偶然的事故却成了必然。
家长的无知、无意、无能造成儿童意外伤害,都是家长的过失。就在我们进行深入访谈时,为数不少的家长说孩子的基本需要是“读大学、受教育、学各种特长”。但是,他们忽略了除吃喝拉撒睡外,儿童的基本需要是安全。保护并使儿童一生平安、健康应是每个家长的责任。
3.儿童的安全知识少,教育引导不得法。
30.04%的家长“偶尔”对女子进行有关意外伤害的教育,4.1%的家长还没有进行过这方面的教育。深入访谈时家长讲了许多不该发生的事故:骑自行车摔伤;农村儿童游泳溺水;从房上掉下来、爬树等摔伤;误服农药、鼠药;烧烫伤等。这些事故的发生,一是与儿童的认识能力有关,儿童的生活经验少,对各种事物都有好奇心,什么都想摸摸、看看、试试,心中没有“危险”的概念;二是与儿童的能力有关(控制能力、躲避能力、自救能力),一些成人能躲避的事故,儿童却会受到伤害,成人能自救减低受伤的程度,儿童却不能;三是与儿童的安全意识有关,儿童做事情时,感情容易冲动,不把安全放在心中。有些中小学生经常到快车道骑车,还有骑车开玩笑,你推我,我推你,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家长应教育儿童安全第一,否则,一失足便成千古恨。
另外,社会安全措施差也使意外事故防不胜防:如路况差、丁字路多、断头路多、单行道多、交通管理不严、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路线混乱等,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公共设施安装不牢固、缺损后得不到及时修补;小型建筑工地没有安全护拦;儿童游乐场所的防护措施不力;家电事故;农村各种水域缺乏防护标志;对拐骗、贩卖儿童的犯罪分子打击不力等;都构成了儿童生存环境中大大小小的陷阱。还有些人持这样的心态:自己的孩子是个宝,社会的儿童是根草。如果都这样想,那么,你的孩子在家是个宝,出门不就是根草了吗?保护社会的儿童,自己的孩子也在其中了。
三、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对策
从对儿童意外事故和伤害的原因分析中,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差。因此:
1.必须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预防儿童意外事故,优化儿童生存环境,这是关系儿童生存质量问题。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家长的安全意识非常重要,要采用多种形式宣传(1)儿童权力公约;(2)未成年人保护法;(3)中小学生安全规则;(4)儿童意外事故的自救。让家长从不同渠道获得安全知识,增强警觉能力和对意外事故及伤害的预防能力,做事情搞家务、购设备、外出旅游时,把安全意识稍提高一点,预见能力稍增强一点,安全知识稍扩大一点,并把安全的原则教给孩子,那么,许多事故可以预防,许多不幸可以避免。
2.各级政府应当重视和干预儿童意外伤害问题,采取有力、常规、切实的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3.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贩卖、偷盗、残害等侵害儿童权利的犯罪分子。
编后感:
安全,是儿童的基本需要,但意外事故却成为儿童的第一杀手,这不能不令人遗憾!
我们年幼的孩子没有自护能力,而且缺乏危险意识,老虎屁股敢摸,眼镜蛇“眼镜”敢摘,往往成为意外事故的受害者。
保护儿童,使他们能避免各种危险,是我们家长、学校与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