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中的双力结构_语义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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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的双施力结构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结构式论文,汉语论文,施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1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263 (2002)02-0070-08

一 引论

1.1 近些年来,汉语的双宾语句式得到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所谓双宾语句就是指一个述语动词支配两个宾语的形式。如:“她送我一本书”,“我”在句中充当动词的“间接宾语”,又叫“近宾语”;“一本书”在句中充当动词的直接宾语,又叫“远宾语”。双宾语句的语义结构特点在于:两个宾语都和谓语动词发生及物关系,因而,有的学者把它叫作“双及物结构式”。我们这里作一个假设,既然语言系统里存在这样一种“双及物”语义结构现象,也可能存在与之结构形式相类似的“双施力”语义结构。在这种“双施力语义结构”当中,应该有两个“施力”成分,它们都和动词谓语存在有直接的或间接的施动关系。例如:

1)张府让伙计送来了贺礼。

2)我叫小王去了一趟北京。在1)中,有两个施事(施力)成分,一个是“张府”, 另一个是“伙计”。从语义关系角度看,“伙计”是“送来贺礼”这一动作行为的直接施事,“张府”是动作行为的间接施事。我们把这类句式叫作“双施力结构式”。

所谓“施力(agency)”,是一个更为广泛的语义概念,它既包括动作行为中的施事(agent),也包括一些比较抽象的“使因(cause)”。例如:

3)这次打击使我下决心离开上海。

4)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次打击”是“我下决心离开上海”的使因,“谦虚”是“人进步”的使因,“骄傲”是“人落后”的使因。无论是具体可感的“施事”,还是抽象的“使因”,都是完成动作行为或使状态发生变化的作用力,简称“施力”。

1.2 上面的这种句式, 过去的语法学者大多把它叫做“兼语式”、“递系式”、“使成式(causative)”等名目。 本文主要是想提出“直接施力”与“间接施力”这一对概念,并以此对汉语中的“双施力语义结构”及其他相关的一些句法语义问题作出新的统一的说明。

过去的汉语语法学对兼语句的研究其对象包括一系列“NP1+V1+NP2+VP2”这样的线性格式,并对它们作统一的形式分析。我们认为,它们并不是同质的语言现象。本文重点考察由使令动词(如“使”、“令”、“叫”、“让”等)构成的“使成义”句式,揭示出它的句法语义特征,并说明它与汉语其他相关句式句法语义上的差异。下文我们有时用“V1”代表使令动词,用“NP1”代表“主使者”(causer), 也即间接施力成分,用“NP2”代表“受使者”(causee), 也即直接施力成分。

过去对兼语句的研究大多是以使令动词为中心,从使令动词的配价能力角度来考察整个句子的句法语义特征,并理所当然地将使令动词当作全句的核心动词。本文跳出这种动词中心观的分析框架, 而是把“VP2”看作句式的语义焦点,并从整个句式语义的角度来考察相关的句法语义问题。

过去对兼语句的结构形式分析也颇多分歧。这种分歧大多是源于中心词分析法(哪一个成分是中心词)或直接成分分析法(如何切分)的结构分析模式。如:兼语句是一个叙述,还是两个叙述;NP2是V1 的宾语,还是V2的主语?本文不以这种形式的分析作为研究的最终目标。

1.3 本文信守这样一个原则:语法格式与词汇项目一样, 是形式和意义的配对,对语法现象所作的形式上的区分仅当它们反映语义、表达上的分别时才是有意义和有价值的。并且,语义也不仅仅是客观的真值条件,还跟人的主观认识密切相关。

二 兼语式与连动式、动补式的语义关系

过去对汉语一些句式(如“把”字句、“被”字句、兼语句等)的研究存在这样一个倾向,总喜欢把它们叫做特殊句式,“特殊”二字往往人为地片面地夸大某一句法形式的特点,割断它与其他相关句法形式之间的联系,不能正确认识它在整个语法系统中的位置。从典型范畴观出发,我们认为,句法结构形式范畴也存在原型效应。句法形式范畴都有一定的认知语义基础,都有区别于其他相关句法形式的句法语义特征。但是,由于语义因素使然,一定的句法结构形式范畴又和其他相关句法形式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其间并不存在绝对的界限。本文就是从兼语式与连动式、动补式、被动式等的语义关联中来说明汉语的双施力语义结构现象。

2.1 兼语式与连动式

考察兼语式与连动式的关系,首先从汉语中一对近义词“使”和“用”说起。在现代汉语中,“使”经常用作使成式中的使令动词,如“这件事使我非常恼火”;“用”经常用于连动式中引介工具格名词性成分,如“我用笔记本电脑上网”。差别好象十分明显。实际上,汉语中的“使”和“用”本来是一对近义词,其意义和用法有时非常接近。它们都可以当实义动词用,如:“我会使/用计算机”;现代汉语中,“使”有时也用作引介工具格或方式格的介词,如:她还不会使筷子吃饭。其实,在古汉语中,“使”就有这种用法。如:

5)内不足使一民,外不足使拒难。 (《荀子·臣道篇》)

6)故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韩非子·有度》)

“使”和“用”在语义和用法上的相近确实反映了汉语的兼语式与连动式有着密切的语义关联。突出表现在有些兼语式与相关的连动式具有共同的真值语义。例如:

7)a.我用打印机打印了一份文件。b.我让打印机打印了一份文件。尽管这两个句子表达了相同的真值语义,但在汉语语法当中,还是区分为不同的句式。把7)a“用”字句看作连动式,把7)b.“让”字句看作兼语式。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并不是直接反映客观世界,而是有人对客观世界的认知介于其间。语法结构直接对应于人的经验结构,它们之间有一种自然的联系。这里所谓的“经验”就是指人对客观世界的感知和认识,人脑反映客观世界而形成的各种概念和概念结构。认知语言学家就是从人的认知心理特点来说明语法现象,努力发掘句法结构背后的认知语义基础。

仔细考察7)a、b这两个句子的语义特点发现, 它们在我们头脑中形成的意象(image)并不完全一样。在7)a 的语义结构当中只有一个施力成分,“我”是动作行为的唯一施事,而“打印机”只是一个受人支配的工具成分,是一个认知突显度较低的成分。而在7)b中,“打印机”通过“移情作用(empathy)”自然地获得一种生命力, 它不再是一个僵死的工具,而是一个有一定能力、一定支配力的施力成分,是一个认知突显度较高的成分。可以说兼语式与相应连动式的语义差别在于:兼语式中的N2是突显论元,连动式中的N2是非突显论元。

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我们对7)中N2位置上成分进行了替换, 分别替换为“秘书”和“A4纸”,得到了这样的一组语言现象。

8)*我用秘书打印了一份文件。我让秘书打印了一份文件。

我用打印机打印了一份文件。我让打印机打印了一份文件。

我用A4纸打印了一份文件。*我让A4纸打印了一份文件。

“NP2”的施力:秘书>打印机>纸从施力的强弱看,“秘书、打印机、纸”这三个成分刚好构成了“秘书>打印机>纸”这样的等级差别。“打印机”作为工具格成分既可以用于“用”字句,也可以通过移情作用,获得一定的施力,成为一个施力成分,用于“让”字句;“秘书”只能作为施力成分用于“让”字句,不能用于“用”字句;“A4纸”正好相反,只能作为材料格成分用于“用”字句,而不能用于“让”字句。这种分布规律非常直观反映了兼语式与连动式的句式语义差别以及存在于兼语式中这种双施力语义结构现象。

2.2 兼语式与动补式

兼语式的线性结构为“N1+V1+N2+VP2”, 而动补式的线性结构为“N1+V1 V2+N2”,结构上的差异非常明显。实际上,它们有时也会在语义上有着密切的关联。例如:

9)a 我们赶走了他。b 我们赶他走了。

10)a 是你逼死她的。b 是你逼她死的。尽管10)a、b这两个句子表达了相同的真值语义,但在汉语语法当中,还是区分为不同的句式。把10)a看作动补式,把10)b看作兼语式。仔细考察10)a、b这两个句子的语义特点发现,它们在我们头脑中形成的意象(image)也不完全一样。在10)a中,“逼”是“她死”的直接使因,“她死”是“逼”的自然结果,“你”是“她死”这一事件的直接施力、直接责任者,而“她”本人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没有任何自主性和自制力。在10)b中,“逼”是“她死”的间接使因, “你”是“她死”这一事件的间接施力、间接责任者,而“她”本人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具有一定自主性和自制力。试比较:

11)a ? 是你逼死她的,可是她偏不死。

b 是你逼她死的,可是她偏不死。这应该是句法结构中的“亲疏象似原则”(proximity principle )在起作用。两个语义范畴之间的关系越是密切,相应的两个形式之间的结合越是紧密;两个语义范畴之间的联系越是疏离,相应的两个形式之间的距离也就越大。在10)a中,“逼”和“死”是紧挨着的, 它们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在10)b,“逼”和“死”是分开来的, 中间还有个“她”,表明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是非常直接。(参看沈家煊1999a:6)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10)a这种动补式中,N2 完全是一个受事成分,而在10)b这种兼语式中,N2 保持着一定的自主性和自制力,成为语义结构中的另一个施力成分。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我们对10)中V1位置上动词进行了替换,分别替换为“让”和“杀”,得到了这样的一组语言现象。

12)*是你让死她的。是你让她死(自杀)的。

是你逼死她的。是你逼她死(自杀)的。

是你杀死她的。*是你杀她死的。

“V1”的施力:让<逼<杀从施力的强弱看,“让、逼、杀”这三个动词刚好构成了“让<逼<杀”这样的等级差别。“逼”既可以充当核心动词组成一个动补结构,这时“逼”的主体“你”是“她死”这一事件的“直接施力”;它可以充当使令动词组成一个双施力结构,这时“逼”的主体“你”是“她死”这一事件的“间接施力”,“她”成为另一个施力成分。整个句子的意思相当于“是你逼她自杀的”。“让”的施力最弱,它只能充当使令动词组成一个双施力结构,表明“让”的主体是事件的间接施力,整个句子的意思相当于“是你让她自杀的”,而不能充当动补结构中的核心动词。“杀”的施力最强,它只能充当动补结构中的核心动词,表明“杀”的主体是事件的唯一的、直接的施力,而不能充当双施力结构中的使令动词。这种分布规律也非常直观地反映了兼语式与动补式的句式语义特征。

2.3 从“NP2”的施事性看兼语式的双施力语义结构基础

兼语式和连动式、动补式有着一定的语义关联。有些兼语式还有与之有共同真值语义的连动式或动补式。在兼语式中,N2即所谓的“兼语”具有较高的施事性,而在连动式中,它的施事性较低,充当次动词“用”的宾语,在整个句式的语义结构中是非突显成分;在动补式中,它的施事性更低,只能充当核心动词的宾语。

所谓“施事性”,是一个典型范畴,定义这个范畴的是一群自然聚集在一起的特征构成的“特征集”,而不是什么充分必要条件。我们可以把“施事性”进一步分化为一些更小的语义特征,每个特征本身又有程度上的差别。例如:“有生性”,即事物的“生命度”,它表现出“人>有生物>无生物>抽象物”这样的等级差异;“使因性”是指该成分具有促使事件发生的动因或作用力,它存在着“直接使因>间接使因>非使因”这样的等级差异;“自主性”是指该成分自主地参与了有关事件;“支配性”是指该成分能在事件中施行某个动作因而制约影响其他相关成分和事件的结果;“显著性”是指该成分在事件中具有突出的地位,给人以鲜明的印象。同时具备这些相关特征越多、越强的成分,就是典型的施事成分;同时具备这些相关特征越少、越弱的成分,就会变为典型的受事成分,因为“施事性”是和“受事性”相互对立的,一定句法位置上的成分,如果它表现出的施事性越强,那么受事性就越弱,反之亦然,二者之间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

我们在具体考察以下句式中“NP2 ”成分(加下划线表示)的语义特征时发现,兼语式中的“NP2 ”成分与相应的“用”字句或动补式中“NP2”成分,在施事性特征方面具有的明显的强弱等级差异。 (“+”表示“较强”;“(+)”表示“较弱”;“—”表示“没有”。B1、B2两句,说话的当时,“她”可能并没有死,所以“她”的“有生性”用“(+)”表示。)

13)

a有生性b使因性c自主性d支配性e显著性

A1我让秘书打印了一份文件。++(+)

+ +

A2我让打印机打印了一份文件。(+)(+)-

(+) (+)

A3我用打印机打印了一份文件。 - (+)-

(+)-

A4我用A4纸打印了一份文件。-- - - -

B1是你让她死的。(+) + + + +

B2是你逼她死的。(+)(+) (+) (+) (+)

B3是你逼死她的。 -- - - -

B4是你杀死她的。 -- - - -

鉴于此,我们把汉语的间接使成表达定义为“双施力语义结构”,无论是“主使者”(NP1),还是“受使者”(NP2),都是整个宏观事件中的施力成分。这种“双施力语义结构”构成了汉语兼语式这一句法形式的认知语义基础。

三 使令动词(V1)的语法化及汉语的“使令兼表被动”问题

过去对兼语句的研究大多是以使令动词为中心,从使令动词的配价能力角度来考察整个句子的句法语义特征,并理所当然地将使令动词当作全句的核心动词。其实,在大量的使成句式中,VP2 才是整个句子的核心,它表示具体的实实在在的动作行为或状态变化,语法标记最为丰富,是整个句子的语义焦点和信息焦点。现代汉语中典型的使令动词,如“使”、“令”、“叫”、“让”,已经没有“动作义”或“变化义”了,只有“使令、允让、任凭”等较为抽象的关系义,在语法上,主要起引介施事成分的作用。其实,从历时角度看,使令动词本来也有动作义,但进入使成句式后,动作义明显弱化,表现出明显的语法化倾向。

使令动词“教”、“叫”、“让”和汉语的一些介词具有大体相同的虚化过程。我们知道,汉语当中一些有语义格标记作用的介词大都从动词虚化来的。例如:动词“问”表示“问询”义,最终虚化为引介来源格的介词(我想问你借一本书);动词“给”表示“给予”义,虚化为引介受惠格的介词(我给你借了一本书),后又用于被动句中,引介动作行为的施事(晾的衣服都给大风刮跑了)。动词“叫”也有类似的虚化过程。“叫”一开始表示实实在在的“呼叫、喊叫”义,用于使成句式中,则表示较为抽象的“使令、允让”义,最终虚化为引介施事格的介词(那本书叫人借走了)。

汉语使成句式中,使令动词有时表示“使令、致使”义,有时表示“容许、允让”义,有时表示“任凭、听任”义。从“使令”到“允让”再到“听任”这是一个非常清晰的语义的弱化过程。

14)“叫/教”的语义 “叫”的主体主语位置NP2的施力

a.我叫他赶快下来。 呼叫—使令非常明确 “我” +

b.悔教夫婿觅封侯。 使令—情愿性的允让相对明确 可填补

++

c.别理她,叫她哭去。不情愿的允让—任凭相对不明确难填补

+++

d.那本书叫人借走了。(被动的接受)非常不明确被受事占据

++++在a句中,“叫”表示“喊叫、使令”义,使令的主体非常明确, 即“我”,占据着主语的位置。在b句中,“教”表示“使令、 情愿性的允让”义,允让的主体相对明确,可以在句首填补一个主语成分。在c句中,“叫”表示“不情愿性的允让、任凭”义,任凭的主体相对不明确,“叫”的前面很难填补一个主语成分。在d句中, “叫”的词汇义趋于消失,整个句子有“被动”的意味,主语位置被受事成分“那本书”占据,因而,整个句子更象一个被动句式。并且,从这四个句子可以看出,随着“叫/教”的语义的弱化和整个句式语义的变化,受使者(NP2)的自主性即在事件中的施力也具有不断增强的趋势。

Comrie.B.(1981:164)也注意到在使成结构中,有所谓纯使成(true causation)和允许(permission)这种语义上的区分。在英语里,这两种类型的区分表现在其分析型结构中使用不同的主要动词。例如:I made the vase fall。(我使那只花瓶倒下了)。[纯使成]和I let the vase fall。(我听凭那只花瓶倒下了)[允许]。 但在许多其他语言里,特别在那些有形态性使成式的语言里,同一结构既表达纯使成又表达允许的意思。无论如何,纯使成式和允许式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这两种结构里,间接施事(或使因)对结果是否能实现都具有某种控制力:在纯使成式里,间接施事/使因具有导致结果实现的能力;在允许式里,间接施事/使因具有阻止结果实现的能力。在这两种类型里,结果的实现都至少部分处于主使者/允许者的控制之下,但纯使成式中主使者的作用力明显大于允许式中允许者的作用力。

江蓝生(2000:221)明确指出,“所谓使役,是指动词有使令、 致使、容许、任凭等意义”。我们这里对汉语的使令动词“叫、教”及其相关句式所做的这种语义的分析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为最终说明使令动词语法化的过程及汉语使令兼表被动的原因提供了线索。

“叫”在汉语里语法化的最终结果是成为引介动作行为的施事的介词,因而,它可以替代“被”用于被动句中。“叫、让”之所以能表被动是因为它们高度语法化后和“被”具有共同的语法功能。蒋绍愚(1994:231)也认为,“教”、“叫”、“让”等作为使役动词,词汇意义很薄弱,其语法意义是表示甲使得乙发出某一动作。对于这个动作来说,“乙”就是施事者。因而,“教”等的语法意义和“被”相同,用在被动句中引出施事者。

汉语的使令动词的语法化及“使役兼表被动”的原因问题,近些年来,引起了语法学者(如:太田辰夫 1987、蒋绍愚 1994、江蓝生 2000)的广泛关注。概括起来,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使令动词的语义不断弱化,从“使令”义到“允让”义,从“允让”义再到“听任、听凭”义,这种语义的不断弱化是汉语“使役兼表被动”的主要的原因。

第二,有些使成句式中,“VP2”所表达的事件、结果对NP1来说,是“不如意的、不期望的”。这一点刚好与第一点相关联。NP1对“VP2”只是不情愿的允让、消极的听凭,甚至是“禁止、阻止”,其实,“禁止、阻止”是“听凭”的更进一步发展。如:

15)我让他拿走了两本好书。(“我”不愿意“他”把书拿走,但是碍于情面又不好阻止)

16)a.你不要让别人知道这件事。

b.这件事你不要让别人知道。

c.这件事不要让别人知道。

d.这件事让他知道了。

第三,有些使成句式中,NP1既是“VP2”的使因的主体成分,又是“VP2”所表达的动作行为的受事。如:

17)他上课做小动作让老师批评了一顿。(“做小动作”是“老师批评”的使因)

18)这么乖的孩子真让人喜欢。(“乖巧”是“招人喜欢”的使因)

19)大家不要让目前的胜利冲昏头脑。

20)你这样一个女人,让我欢喜让我忧。太田辰夫(1987:232)说“使役也用于被动, 是因为有意义上难以区分的场合”,“或许所谓‘被他打’就是做了‘使他打’那样的事情”,大概就是指这种情况。

第四,与第三点正好相反,在有些使成句式中,使令动词前面根本就没有名词性成分,或者根本就说不清是什么使得NP2发出某一动作。

21)别理他,让他闹去。

22)教那西门庆听了,赶着孙寡嘴只管打。(《金瓶梅》15回)

23)见说上林无此树,只教桃李占年芳。(白居易诗)

24)刚被太阳收拾去,却教明月送将来。(苏轼诗)

在以上的四个方面中,使令动词语义的弱化是最主要的原因。使令动词的语义不断弱化实际上也就是主使者(NP1 )在事件中的施力不断减弱,伴随着主使者的施力不断减弱,而受使者(NP2 )在事件中的施力不断增强,二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在下面的四个句子中,“我”的施力呈递减变化,“他”的施力呈递增变化。这两个相关的施力成分的此消彼长的动态关系,就反映了汉语使成结构与被动结构的语义关联。

25)a 我叫他买来了两本书。[使令]

b 我让他借走了两本书。[允让]

c 我让他拿走了两本好书。[听凭]

d 我让他偷走了两本好书。[被动]

另外,我们在考察汉语使令动词的虚化过程时,从中也可以窥测到制约这种虚化的一些内在机制。在这个过程当中,语用推理起着重要作用。在实际的语言交际时,听话人往往能够依靠语境从话语中推导出某种“言外之义”或叫“隐含义”。如果一种话语形式经常传递出某种隐含义,这种隐含义就会逐步“凝固”,最终成为那种形式固有的意义。汉语的使成结构表示被动也是这种隐含义逐步“固化”的结果。并且,这个过程是机械、自然发生的,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是一种“渐变”,而不是“突变”。实词虚化不是单个词的词汇现象,而是句法现象,因为实词虚化是在语法结构式中实现的,实词虚化与结构式的功能演变是同步进行的。尽管使令动词的虚化是一种历时现象,而“使令兼表被动”是共时现象,但二者有本质上的关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们这里重点考察了现代汉语使令动词和使成结构在共时平面的各种具体用法,通过共时分析来“构拟”历时演变过程,因为我们深信,语言共时平面上的变异是历时演变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反映。

四 双施力结构的语义等级

4.1 语言中的动词性结构都存在着及物性高低的差异, 表示“动作义”的动词性结构是高及物性的,它有动作的“施事”和“受事”两个配价成分,表示“变化义”的动词性结构是低及物性的,它只有变化的“主体”这样一个配价成分。双施力式也存在这种相应的及物性高低的差异。据此,我们把双施力式分为两个语义类型:“使令义”双施力式和“致使义”双施力式,当然,它们也只是代表一个连续体的两极,中间还有许多过渡类型。

所谓“使令义”双施力式是指NP1使令NP2施行了某种动作行为,NP1是动作行为间接施事,NP2是动作行为直接施事。它具有这样一些典型特征:NP1是表示人的施事性较强的名词性成分,VP2中的核心动词是及物动词、动作动词、自主动词。例如:

26)他让我喝了三瓶啤酒。(*他使我喝了三瓶啤酒。)

27)老板让我买来了三台手提电脑。(* 老板使我买来了三台手提电脑。)

所谓“致使义”双施力式是指NP1致使NP2发生了某种变化。它具有这样一些典型特征:NP1是表示抽象概念的名词性成分,甚至是动词结构、形容词的名物化形式,它表示比较抽象的使因,施事性较低, VP2是不及物动词、非动作动词、非自主动词。

28)金融风暴让/使成千上万的工人失业了。

29)接二连三的打击让/使他一蹶不振。

30)这件事让/使我痛心疾首。

“让、叫、使”是现代汉语双施力结构式中三个最常用最典型的使令动词。但是“让/叫”字句和“使”字句的功能并不完全一样,它们刚好反映了双施力式语义等级上的差异。(参看邓守信1991、李临定1986:142)“让/叫”字句既可以表示“使令义”,如例26)、27),又可以表示“致使义”,如例28)、29)、30)。

“使”字句只有一个意义,只能表示“致使义”,如例28)、29)、30);不能表示“使令义”,如例26)、27)不能变为相应的“使”字句。“使”字句中,NP1经常是一些非常抽象的事物或名物化成分,施事性较低,整个句式不是表示一个高及物性的事件,而是指NP2 在一定使因的作用下发生某种变化,受整个句式句法语义的影响,NP2 的施事性特征非常低,相反却表现出较高的受事性。我们说NP1 是事物出现状态变化的间接使因,相对于间接使因的直接使因,有时在语义结构中并不确定,或者在表层结构上并不出现。例如:

31)千年虫使意大利一名监狱犯人提前一百年释放。“千年虫”不过是一个比喻说法,它是犯人提前一百年释放的间接使因,而释放犯人的直接施事“监狱主管人员”在句子中并没有出现。

可以说,表“使令义”的“让/叫”字句是典型的双施力(有间接施事和直接施事)结构式,而“使”字句是不太典型的双施力式,把它叫做间接使因主语句比较合适。“叫/让”介引的是动作行为的直接施事,而“使”介引的是施事性不强的名词性成分。这也是“叫/让”能用于被动句而“使”不能用于被动句的原因。

4.2 双施力式与单施力式

在语言系统中,“施事+动词+受事/结果”这种表示直接使成概念的单施力式与表示间接使成语义的双施力式形成鲜明的对照。前者的语义结构和句式结构比较简单,后者的语义结构和句式结构比较复杂。对一个典型的事件或活动而言,应该有一个而且只有一个动作的发起者,由他通过动作行为直接作用于某个对象,或通过动作行为直接产生某种结果。“施事+动词+受事/结果”代表人们认知事件和活动的理想的模式,是“完形”,是常规句式,无标记句式。而双施力结构式是非常规的句式,有标记的句式。

无标记形式

有标记形式

单施力式(直接使成式)

双施力式(间接使成式)

32)a 我决定离开上海。 b.这次打击使我决定离开上海。

33)a 我看到了希望。b.这件事使我看到了希望。

其实,所谓的直接使成与间接使成、直接使因与间接使因都是认知语义概念,它们之间的界限不是绝对的,是相对的。同样,所谓的双施力式、单施力式也并非截然对立的, 双施力式可以通过语法隐喻(grammatical metaphor)机制转变为单施力式。通常,人们总是用较为熟悉的、具体的概念来理解和指称不太熟悉的抽象的概念,用比较简单的语义结构关系来理解和表达较为复杂的语义结构关系。实际话语当中,人们经常用简单的直接使成表达式来代替较为复杂的间接使成式。(参看谭景春1997)例如:

34)a.这件事使全校轰动了。b.这件事轰动了全校。

35)a.社会实践使我的眼界开阔了。 b.社会实践开阔了我的眼界。

36)a.就这一句话使他一生的生活道路彻底改变了。 b.就这一句话彻底改变了他一生的生活道路。先有a式,后有b式,b式是a式的隐喻化表达。NP1 本来是某一事件或结果的间接使因,通过“夸张隐喻”,通过“移情作用”,临时获得更大的施力,甚至“魔力”,由间接使因变为直接使因,施事性变强。谓语动词(VP2)“轰动、开阔、改变”的句法语义发生变化, 从不及物性动词变成及物性动词。NP2的受事性变强,充当核心动词的宾语。

从这里可以看出,句式结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内部的各个要素形成一个动态的平衡关系。一旦某个要素发生变化,内部的格局也会发生变化,旧的平衡就会打破,各个要素之间相互调整,建立起新的动态平衡关系。

这种由间接使成式变为直接使成式所导致的语言变异是认知因素、语法隐喻导致句法结构发生变化、词汇语义产生演变的一个典型例证。与之相关的不及物动词变为带“致使义”的及物动词(如:恢复、繁荣、动摇、腐化、结束、安定、纯洁、巩固、规范、健全、严肃等)的现象,在50年代还曾引起过争议,其实,这种变异对某个具体的词是个突变,但这种变异方式,是汉语语言系统变异的普遍机制。

五 结语:“此消彼长,施力守衡”

完成某种动作行为或实现某种结果必须有一定施力。在“施事+动词+受事/结果”这种单施力结构中,“施事”是唯一的施力成分,是动作行为的发起者。而在双施力式结构中,前后存在两个施力成分,共同形成一股合力,来完成某种动作行为或实现某种结果。通常情况是,完成某种动作行为或实现某种结果的总施力是一定的,是个“定量”,由两个施力成分来分配,一个趋强,另一个便趋弱,反之亦然,遵循“此消彼长,施力守衡”的原则。

为了能清楚地说明问题,我们这里借用数字化的表述方式。假定完成某种动作行为或实现某种结果的总施力为“5”, 由两个施力成分来分配。并遵循“此消彼长,施力守衡”的原则。这样就可能有“5比0”、“4比1”、“3比2”、“2比3”、“1比4”、“0比5”等各种不同的分配格局。我们这里还尝试着给这每一个分配格局构建一个“例式”。不同的分配格局,分别对应着不同的语义结构和句法形式,非常齐整。

37) a我把他赶走了。

(“把”字句)

5—0 b我赶走了他。 (动补句式)

4—1 c我用打印机打印了一份文件。

(“用”字句)

3—2 d我让打印机打印了一份文件。

(“让”字句)

2—3 e我让秘书打印了一份文件。 (“让”字句)

1—4 f我让他拿走了两本好书。

(“让”字句)

0—5 g我让警察罚了50块钱。 (被动句式)

h我被警察罚了50块钱。 (“被”字句)

以上,我们根据双施力语义结构中两个施力成分的消长关系,构建出汉语句式这样一个连续统,两个端点分别是“把”字句和“被”字句,中间有动补式、连动式(“用”字句)、以及各种不同语义类型的“让”字句。这样,使我们对汉语的句式系统有一个新的全面的认识,也对汉语的“兼语句”有了一个较为准确的系统定位。

(100732 北京市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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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中的双力结构_语义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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