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股份制理论研究_股份制论文

马克思股份制理论研究_股份制论文

马克思的股份制理论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理论研究论文,股份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O—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 —4730(2000)02—0010—18

马克思在《资本论》等经典著作中,对股份制进行了深入考察和研究,形成了系统的理论体系。马克思的股份制理论,对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具有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研究股份制的理论前提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股份制时,股份企业制度还处于雏形,马克思对有关股份企业制度的一些结论只是通过理论分析得出,并未经过实践检验,这就意味着这些结论的确立必须依赖若干前提条件,搞清楚这些前提条件,对于我们正确认识马克思的股份制理论极为重要。

1.人力资本零增长假设。马克思所描述的股份制度之所以与后来实际发展状况有所偏离,与他抽象掉人力资本有关。在马克思看来,股份企业中主要涉及两种类型的人——拥有资本所有权的资本家和出卖劳动的劳动者(广义上说也包括经理),这两种人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即资本家无偿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由于资本家不劳而获,所以,马克思称之为“多余的人”。资本家即股东之所以成为多余的人,是相对于他们对剩余价值没有任何贡献而言的。事实上,在股份企业的实际运行过程中,股东的“用脚投票”和“举手投票”行为不仅影响企业利润水平,且一部分股东的确付出了一定的决策劳动,有时股东的决策劳动是一种复杂劳动。如果承认劳动力是人力资本,那么劳动者对其人力资本的所有权就和资本家对其物质资本的所有权至少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工作越复杂,岗位越重要,对人力资本的要求就越高,劳动者就越有发言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与完善,分工、协作水平的不断提高,资本家对劳动者的人力资本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强。显然,资本家只有让渡相应的财产和企业利润,才能取得劳动者的合作。所以,我们看到现代股份企业常常出现劳动者参与分配企业财产权或企业利润的现象,这与现代社会人力资本迅速增长,其重要性日趋显露有直接的关系。从人力资本的角度看,经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知识,形成人力资本的积聚,并据此参与企业收入分配。总之,马克思的分析,抽象掉了股东和经理的人力资本因素,并假定述劳动者的劳动力是静态的,没有考虑教育等因素引起的人力资本积累方面的问题。

2.完全信息假设。即使假定人力资本零增长,劳动者也有可能索回部分剩余劳动,因为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是一项“主动资产”,这意味着劳动力的定价是私人信息。即是说,只有劳动者本人知道自己的技能和知识水平,资本家无法准确判断,也就无法准确定价。同时,劳动的供给是由劳动者本人控制的,在计件工资不适用的场合,资本家可以延长劳动时间,却无法任意提高劳动供给水平。马克思假定劳动力是公共信息,资本家很容易知道劳动者的人力资本质的高低与量的大小,同时他还假定了监督成本为零,资本家能准确判断劳动供给水平,在完全信息条件下,资本家取走了全部剩余价值,并获得了对劳动者的完全控制。所有这些假设都是隐含的,一旦放松假设条件,我们便会看到,劳动者利用人力资本的私人信息,确实为自身争取了一些应得的权益。

关于股份制的产生

股份制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2000多年前的古希腊、古罗马社会就已开始出现股份制的雏形,然而,现代意义上的股份制则是伴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马克思对股份制产生的研究,包含着丰富的内容。

单个资本数量有限与有效生产所需最低资本额不断提高的矛盾是股份制产生的直接原因。在资本主义生产初期,某些生产部门由于所需资本的最低限额不足,国家不得不对这些私人企业进行补助,这就促使某些享有合法垄断权的企业的形成,这些由过去独资性质的私人企业转化为国家投资与私人资本合股或私人资本之间合股经营的企业,这就是现代股份企业的前驱。对此,马克思写道:“单个的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要蛹化为资本家而必须握有的最低限度价值额,在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同发展阶段上是不同的,而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在不同的生产部门内,也由于它们的特殊的技术条件而各不相同。还在资本主义生产初期,某些生产部门所需要的最低限额的资本就不是在单个人手中所能找到的。这种情况一方面引起国家对私人的补助……另一方面,促使对某些工商业部门的经营享有合法垄断权的公司的形成,这种公司就是现代股份公司的前驱。”(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343.)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初期,股份企业数量不多,规模不大,组织简单,主要以满足在货币转化为资本过程中所必需的价值额为目的。18世纪产业革命的兴起,推动了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企业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创办一个大型企业所需的最低投资额也在不断增加。往往超过了单个资本家的投资能力,单纯依靠资本积聚已远远不能满足扩大再生产追加资本的需要,单个资本的数量有限性与创办大型企业所需巨额资本的矛盾日益突出。为克服这一矛盾,采取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本,实行资本入股联合经营,创办股份企业是理性的抉择。

市场经济的发展是股份制产生的根本条件。“股份公司是随着海外贸易和手工工场的出现而产生的,并席卷了它力所能及的一切工商业部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C〕.人民出版社,1965.431.)马克思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海外贸易和手工工场的出现标志着社会分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达到相当的程度。只有社会分工和市场经济已有相当程度,较大数量的资本积聚在单个资本家手中时,才能同时雇佣许多工人在一个工场内生产,从而产生工场手工业;工场手工业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分工,推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海外贸易促进了世界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并推动着国内市场经济发育的完善与成熟。在西欧,正是由于16世纪世界贸易和世界市场的形成,给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有力的推动,才“揭开了资本的近代生产史”(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167.)。市场经济的发展, 为实行股份制提供了必要的运行条件,因为股份制要求生产要素通过市场机制进行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

经济主体的独立所有权和利益是股份制产生的特殊条件。在股份制企业,所有权主体多元化,即每一个股东都拥有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所有权,也就是股份,并据此享有一定的权利和利益,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可见,股份制的推行和发展,有一个特殊的前提条件,就是投资入股的每一个经济主体(投资主体或股东)具有独立的所有权和利益。也就是说,具有独立所有权的每一个经济主体,为了追求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才有可能联合起来投资组成股份制企业。正如马克思所说:“当资产者的利益要他们这样做时……,他们随时随地都可以在竞争和私有财产所容许的范围内‘协议’的,股份公司就证明了这一点。”(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C〕.人民出版社,1965.430~431.)

信用制度的发展是股份制产生的主要基础。马克思指出:“信用制度是资本主义的私人企业逐渐转化为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础,同时,它又是按或大或小的国家规模逐渐扩大合作企业的手段。”(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498.)在马克思看来,信用虽然不是股份企业产生的原因,但它在促进和加速股份制发展进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信用制度通过银行把社会上闲散的资金集中起来,对资本家发放巨额贷款,使其扩大生产规模,进行技术改造,兼并中小企业,加速资本的积聚和集中。马克思认为,“信用为单个资本家或被当作资本家的人,提供在一定界限内绝对支配别人的资本,别人的财产,从而别人的劳动的权利”(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496.),这些, 为创办股份企业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另一方面,股份企业的建立和发展与信用制度特别是银行信用有着直接的联系。首先,股票本身是一种特殊的信用凭证,发行股票是信用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这只有在信用制度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产生。其次,股份企业的资本,是依靠发行股票集中起来的,而股票的发行和购买,很大一部分是通过银行资本家来实现的。可见,股份企业的高度发展有赖于银行业的高度发展,广而言之,信用制度集中一切社会闲散资金,通过资本市场上的股票买卖,为建立股份企业提供了单个资本家所无力提供的巨额货币资本。因此,如果没有高度发达的信用制度,股份企业就不可能得到大规模的发展。

竞争是股份制产生的催化剂。首先,竞争创造了股份制产生的前提。在马克思看来,竞争和信用是资本集中的两个最强有力的杠杆。其次,竞争加快了信用制度的发展。对此,马克思生动地描写道:“一种崭新的力量——信用事业,随同资本主义的生产而形成起来。起初,它作为积累的小小的助手不声不响地挤了进来,通过一根根无形的线把那些分散在社会表面上的大大小小的货币资金吸引到单个的或联合的资本家手中;但是很快它就成了竞争斗争中的一个新的可怕的武器;最后,它变成一个实现资本集中的庞大的社会机构。”(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687.)第三, 竞争使小资本通过股份企业实现了价值增值。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要新的、先进的生产设备普遍得到采用,较小的资本就有可能被排除在这种生产之外,但是,这些较小“资本在股份形式上的巨大的结合,在这里也找到了直接的活动场所”(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292~293.)。股份企业不仅能为较小的资本带来发展的经济空间,而且还使那些贮藏货币等潜在资本通过认购股票实现了价值增值。因此,股份企业的出现既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和资本自身增值的要求,同时也是竞争作为一种外在强制力量,迫使企业做出的选择。

股份制的基本特征

股份制具有区别于非股份制的一些基本特征。

股份企业采取了发行股票的集资方式。在非股份制企业中,财产是由个人或合伙人出资和掌握的,而不是发行股票。股份企业的资本则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的,在这里,股票是股份企业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股票,如果没有欺诈,它们就是对一个股份公司拥有的实际资本的所有权证书和索取每年由此生出的剩余价值的凭证。”(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M〕.人民出版社,1975.387.)股票有很多类别, 普通股和优先股是最常见的两种形式。除此之外,马克思还从行业的角度对股票进行了分类,“首先是货币机构本身的股票:银行股票;股份银行的股票;交通工具的股票(铁路股票最重要;运河股票;轮船公司股票;电报局股票,公共马车公司股票);一般工业企业的股票(矿业股票最重要)。其次是公用事业企业股票(煤气公司股票,自来水公司股票)。……保管商品的企业股票……最后,作为全体的保证,有各种保险公司的股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C〕.人民出版社,1979.238.)。不管五花八门的股票有什么样的不同,归纳起来, 股票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股票所代表的资本是虚拟资本。在马克思看来,股票与债权(汇票)、国家证券一样,“它们所代表的资本的货币价值也完全是虚拟的,是不以它们至少部分地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为转移的;既然它们只是代表取得收益的权利,并不代表资本,那末,取得同一收益的权利就会表现在不断变动的虚拟货币资本上。”(注: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532.)

第二,股票可以流通。股东认购了股票之后,不能退股,但可以通过转让股票的方式收回资本。因此,股票作为一种“所有权证书,例如铁路的所有权证书,每天都可以易手,它们的所有者甚至可以在国外出售这种证书而获得利润”(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M〕.人民出版社,1975.235.)。

第三,股票价格决定的特殊性。股票价格与一般商品的价格决定不一样,它不受价值规律支配,主要取决于预期股息收入的多少和当时银行存款利率的高低。一方面,当银行存款利率一定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同股息收入成正比,假定一张股票的票面金额是100元, 当时的银行存款利率为5%,在预期股份企业提供的股息为10元的情况下, 这张股票可以按照200元的市场价格出售; 如果股份企业提供的股息收入不是10元而是15元,则这张股票的市场价格为300元。另一方面, 在预期的股息收入已定的情况下,股票“价格的涨落就和利息率成反比”(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530.)。 假定一张股票的票面金额仍然是100元,又假定股份企业每年提供的股息为20元, 如果银行利率为10%,则这张股票的市场价格为200元, 如果银行利率下降到5%,股票的市场价格就由200元上升到400元。此外, 股票的市场价格还取决于它们的供求状况。马克思指出:“在货币市场紧迫的时候,这种有价证券的价格令双重跌落;第一,是因为利息率提高,第二,是因为这种有价证券大量投入市场,以便实现为货币”(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530.)。相反,在经济繁荣时,银根放松和对股票需求的增加等使股票价格上扬。

股份企业采取了社会资本的资本形式。在非股份制企业中,资本是以私人资本的形式存在的,资本的所有者用自己的私人资本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这种企业就表现为私人企业。股份企业的成立,“使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条件,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493.)。换言之, 股份制企业的资本在形式上不单独属于某一股票所有者,而归全体股东所有,股份企业利用这种集资的社会资本去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这种企业就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对于股东而言,虽然失去了独立支配其持有股票对应的资本的权力,但他要收回资本,可以通过转让股票的形式来进行,而不必象非股份制企业主那样,主要以出售其企业财产为前提。从表面上看,是股票的自由买卖,从深层次上分析,则是资本在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自由流动与重组。因此,股份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使其经营资产更加社会化、商品化和市场化,从而与非股份制企业在资本所有形式上区别开来。

股份制企业具有特定的产权结构。与非股份制企业的资本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结合在一起,所有者、经营管理者结合在一起不同,在股份制企业中,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是分离的,资本的所有者、经营者是分离的,是不同的经济行为主体。对此,马克思写道,在股份制企业的场合,“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493.)。这样,在股份制企业内部,“留下的只有管理人员,资本家则作为多余的人从生产过程中消失了”(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436.)。不仅如此,而且股东对投入财产的所有权是明晰的, 但对企业产出的商品或财产增值来说,除了自己知道能按一定比例索取股息之外,则不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利。因此,马克思指出:“股份公司有一个共同点: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投入什么,但是不知道自己取出什么。”(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M〕.人民出版社,1975.483~484.)

股份制企业的行为不一定是追求利润的极大化。首先,由于实行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资本所有者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因此,“即使后者所得的股息包括利息和企业主收入……仍然只是在利息的形式上,即作为资本所有权的报酬获得的。而这个资本所有权这样一来现在就同现实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完全分离,正象这种职能在经理身上同资本所有权完全分离一样”(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 〕.人民出版社,1975.493~494.)。因此, 股份资本只是作为生息资本,股东据此取得报酬,他们对企业的成长和经营绩效的关心与他们作为非股份制企业所有者时对企业行为和经营绩效的关心是不一样的,从某种程度上讲,他们对股份资本的增值速度的关注更胜于对企业行为和经营绩效的关注。其次,经理人员的收入,只是单纯的监督工资,“这种监督工资象所有其他工资一样,会随着一个人数众多的产业经理和商业经理阶级的形成,越来越具有确定的水平和确定的市场价格”(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437.),换言之, 经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特定价格的职业选择,但由于其收入和企业利润水平的低相关性,他们缺乏使企业利润极大化的内在动力。

交易所成为股份制经济的重要特征。1865年以前,交易所在资本主义体系中还是一个次要的要素,国债券代表着交易所证券的主要部分,且数量有限。但在1866年经济危机之后,情况大不一样了,股份企业大量涌现,不管是铁业,还是化学工业、机器制造业、纺织业,或是商业、农业等行业的企业,都采取了股份制形式。股份企业几乎包括了国民经济的所有部门,与此相适应,股票交易大量增加,并成为交易所的主要部分,交易所的职能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使交易所的作用大大增强,并且在进一步的发展中还有一种趋势,即要把包括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在内的全部生产,包括交通工具和交换职能在内的全部流通,都集中在交易所经纪人手里,这样,“交易所就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本身最突出的代表”(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1028.)。此时的交易所已不可同日而语,它成为集中和再分配货币资本的重要场所,是股份企业运行状况的集中反映,成为股份制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和其运行机制的集中体现。

对股份制的利弊分析

股份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它对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它对经济的发展又具有一定的消极作用。股份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股份制可以为经济发展迅速筹集大量资本。股份制产生以前,资本积累主要依靠企业把一部分剩余价值转化为追加资本,这种方式由于受到剩余价值量增长的限制,速度比较缓慢。股份制的出现打破了这种限制,它通过资本集中的方式,把众多的社会闲散资本集合起来,在较短的时间内变成巨额资本。马克思指出:“通过集中而在一夜之间集合起来的资本量,同其他资本量一样,不断再生产和增大,只是速度更快,从而成为社会积累的新的强有力的杠杆。”(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689.)虽然通过市场竞争对企业进行吞并也能达到资本集中的目的,但通过股份制形式进行的资本集中与之相比,更具有自己的优势。因为,股份制是一种比较平滑的办法,把许多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的资本溶合起来,它贯彻了自愿联合的经济原则,避免了剧烈的经济震荡,能较为稳妥地集中巨额资本。

2.股份制的出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和积累的发展,竞争和信用也以同样的程度发展起来。同时,积累的增进又使可以集中的单个资本增加,而资本主义生产的扩大又替那些要有资本的预先集中才能建立起来的强大工业企业,一方面创造出社会需求,另一方面又创造了技术手段。正如马克思所言:“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末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688.)这表明,股份制的出现,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以新的形式无代价地合并了在它的形式背后所实现的社会进步”(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664.)。19世纪50年代, 股份制还只是处于自己发展的最初阶段,它们还远没有为自己创造出适当的结构,但是它在当时就已经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强大杠杆,对经济迅速增长的影响,恐怕估价再高也不为过。

3.股份制促进了资本有机构成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势,股份制的出现加速了这种趋势的进程。股份制特有的集资方式在使生产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也加剧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为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股份制企业必然会利用集中起来的资本,大力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加速设备更新,调整资本结构,“减少资本的可变部分来增加它的不变部分”,(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689.)使资本的有机构成不断提高,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

4.股份资本的增加,可以阻挠和抵销平均利润率下降。资本的本质是追求最大的剩余价值,“在资本还没有采取股份公司形式的时候,它总是只寻找自己价值增殖的特殊条件,而把共同的条件作为全国的需要推给整个国家。资本只经营有利的企业,只经营在它看来有利的企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C〕.人民出版社,1980.24.)在马克思看来,股份资本的增加可以阻挠和抵销平均利润率下降这一趋势,在股份制的场合,资本利润采取了纯粹利息的形式,“那些仅仅提供利息的企业仍然可以存在;这是阻止一般利润率下降的原因之一,因为那些不变资本比可变资本庞大得多的企业,不一定参加一般利润率的平均化”(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494.)。

5.股份制有利于吸收和培养优秀经理人才。在马克思的笔下,股份制企业的管理人员通常不是由资本所有者自己进行的,而是由专门的管理人员经理来承担的,由此产生了职业化的经理队伍。这种职业化经理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所有者拥有的资本与经营才能的不对称。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企业内部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一个庞大企业的生产、供应、营销、管理等是异常复杂的工作,靠单个业主或资本家凭借自己的经验和能力往往已无法胜任。这时资本家只得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让渡给具有专门才能的人,而那些具有经营管理才能的人却不一定具有开办企业所需的资本。在这里,不是谁有财产谁经营,而是谁有能力谁经营。马克思在谈到资本主义信用制度下即使自己没有财产的人也能够作为“可能的资本家”得到贷款时指出:“一个没有财产但精明强手、稳重可靠、经营有才的人,通过这种方式也能成为资本家”,“这种情况虽然不断地把一系列不受某些现有资本家欢迎的新的幸运骑士召唤到战场上来,但巩固了资本本身的统治,扩大了它的基础,使它能够从社会下层不断得到新的力量来补充自己”,“一个统治阶级越能把被统治阶级中的最杰出的人物吸收进来,它的统治就越巩固,越险恶”(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 1975.679.)。对于股份制企业来说, 其中“单纯的经理”连借入资本都可以没有,这有利于把那些本身并无多少资本但具有专门经营才能的优秀人才吸引进来,让他们得以施展才华,并经受锻炼,在实践中很快成长。

6.股份制能分散风险,并控制和操纵社会资本。马克思认为,商业银行用贴现、贷款和发行银行券使固定起的资本暂时得到自己的运用,股份制则把游资固定起来。例如,铁路股票可以非常自由地流动,但这些股票所代表的资本,即投放在铁路建设上的资本却是固定的。如果企业在购置厂房和机器设备方面投放的资本和用于支付工资、购买原料的资本不相适应,他就不得不马上关门,几乎每一次经济危机都同游资和固定起来的资本之间应有的比例关系遭到破坏有关。不可否认的是,在工业上运用股份制的形式,标志着现代经济生活中一个新时代的开始,一方面,股份制显示出过去料想不到的联合的生产能力,使工业企业具有单个资本家力所不能及的规模;另一方面,在股份制企业中联合起来的不是单个的人,而是资本。这样,私有者变成了股东,资本的积聚加速了,特种工业巨头出现了。特种工业巨头只对其所有的那一大宗股票负责,而支配的却是公司的全部资本,其结果,一方面,资本家投资的风险由少数资本家承担变成了众多股东共同分担;另一方面,大资本家的少数资本控制和操纵着社会资本。

股份制对经济发展也具有消极作用。

股份制的发展产生了一个食利者阶层。由于股份制企业所具有的特定产权结构和运作方式,使资本所有者不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他们只是揽一点像公司董事或监事之类的闲差事,以“剪息票”和“拿红利”为主,逐渐形成了食利者阶层。马克思指出,股份制企业的出现“再生产出一种新的金融贵族,一种新的寄生虫,——发起人、创业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496.),“对于这些董事和监事来说, 管理和监督实际上不过是掠夺股东、发财致富的一个借口而已”(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438.)。并且, 董事或监事每出席一次企业会议都可以得到一定的报酬,“破产法庭进行的审理表明,这种监督工资照例和这种挂名董事实际担任的监督成反比”(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439.)。

股份企业的发展助长了经济活动中的投机和欺诈活动。由于股票的买卖价格与生产过程中发挥职能作用的现实资本无关,而取决于预期股息收入的多少、当时银行利率的高低和市场供求状况等。股票价格决定的特殊性使股票交易带有相当大的风险性和投机性,由所有权证书如股票“价格变动而造成的盈亏,以及这种证书在铁路大王等人手里的集中,就其本质来说,越来越成为赌博的结果”(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54.)。在这场赌博中,小鱼为鲨鱼所吞掉,羊为交易所的狼吞掉。因此,股份制“在创立公司、发行股票和进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产出了一整套投机和欺诈活动”(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496.)。

股份制的发展会引起货币市场及相关企业的混乱。股份制的发展一方面使资本大量集中,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生产能力大大提高,但由于资本主义固有的基本矛盾,使生产的扩大远远超过社会对产品的需求,大量商品过剩,不能实现从商品到货币的惊险跳跃,这必然引起货币流通领域的激烈震荡和混乱。另一方面,股份企业的发展使竞争更加激烈,更加不择手段,一些股票投机者和大的集团为打败对手,往往通过股票交易尤其是买空卖空等方式影响股票价格,造成对方破产。同时,股票所代表的资本是固定在建设项目上不能自由流动的,有的股份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利润,往往采取股票掺水的方法使股票的发行数量与实际生产能力严重脱节,使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等各种比例关系遭到破坏,造成生产、流通的混乱。正常的比例关系和经济运行秩序“被信用制度和与此相联的联合经营(例如股份公司)打破了。因此,货币市场的混乱会使这类企业陷于停顿,而这类企业反过来又会引起货币市场的混乱(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M〕.人民出版社,1975.396.)。

股份制的历史地位

马克思科学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股份制的运动、变化规律,以及这种运动、变化规律与整个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规律的内在联系,准确地把握其发展趋势,从而对股份制的历史地位进行了深刻评价。

股份制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社会主义联合生产方式的一种过渡形式。在马克思看来,股份企业的出现是现代最不寻常的经济现象,标志着现代各国经济生活的新时代;它的问世是时代的曙光,其重要意义不亚于欧洲产业革命时期的蒸汽机的问世。股份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社会主义联合生产方式的一种过渡形式,是对私人资本和私人产业的扬弃,它使得私人资本取得了社会的性质。对此,马克思分析说:“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493.)在这里,私人资本终结, “资本达到了它的最后形式,在这里资本不仅按它的实体来说自在地存在着,而且在它的形式上也表现为一种社会力量和社会产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C〕.人民出版社,1980.22.)。随着股份企业这种“社会企业”的发展和“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它越是扩大,越是侵入新的生产部门,它就越会消灭私人产业”(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496.),因此, 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作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498.),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经的过渡点。 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相互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这一转变是资本所有权由私人性质向联合生产者性质的转变,是财产所有权性质的转变,由此将引起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社会主义联合生产方式过渡提供了形式上的手段和线索。

股份企业没有超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它存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的范围之内。它在本质上是联合的资本家,而不是对资本家的否定。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资本主义经营本质上就是私人经营,即使由联合的资本家代替单个资本家,也是如此。”(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M〕.人民出版社,1975.272.)

股份企业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范围内的自我扬弃。在股份企业中,资本的私人性质直接表现为社会化的形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股份企业在保存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同时,又否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具体地说:

第一,从资本所有形式上看,股份企业的出现使原有单个私人资本转化为联合的社会资本而成为股份资本,股份资本取得了对他人资本和社会劳动的支配权,使它作为社会资本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因此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493.)。

第二,从企业组织形式上看,股份企业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方式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集中为前提,是一种联合的生产和经营组织形式,因而表现为社会企业形式,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 M〕.人民出版社,1975.496.)。

第三,从经营管理方式来看,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已经分离,执行单独职能的经理是对原来职能资本家的扬弃。

总之,马克思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关系上,尤其是从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化生产程度日趋提高的层面上,对股份制的产生、特征、作用及历史地位等作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与研究,提出了许多深刻见解,得出了一系列重要结论,这些,对于深化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完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收稿日期:1999-08-10

标签:;  ;  ;  ;  ;  ;  ;  ;  ;  ;  ;  ;  

马克思股份制理论研究_股份制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