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配送中心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规划论文,配送中心论文,基本思路论文,物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了提高商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流通体系的形成,国内贸易部决定自“九五”期间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建设商品物流配送中心。
发展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商品流通格局,即多种所有制结构、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相对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一流通格局,这确实是一种进步。目前的问题是多种所有制结构中,国有流通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越来越低,特别是批发企业还没有走出困境;流通渠道确实多种多样,但越来越多的工厂自销、零售自采使社会流通成本增大,影响了社会再生产的良性循环;经营方式确实也多,但连锁、代理、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才刚刚起步。我国流通结构是“小、散、差”,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都很低。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构筑并不断发展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流通体系及与其配套的高效低耗方便快捷的物流体系。
现代商品物流配送中心是一头连接生产,一头连接零售,以加快商品流通、创造规模效益为核心的商流、物流、信息流有机结合的综合流通组织。发展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具有几方面的意义:促进连锁商业规模化、规范化的发展;有利于盘活国有企业的存量资产,搞活国有商业批发、储运企业;有利于提高流通企业组织化程度与现代化水平;有利于理顺经济关系,规范流通秩序;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流通体系和新型工商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形成。
物流配送中心发展的总体构想
主要涉及物流配送中心的类型与功能及各类物流配送中心的总体布局。目前,我国理论界在这方面的观点还不尽一致。根据美日等国及台湾地区的经验与概念,以及我国物流理论界多数专家的看法,按其功能可分为物流中心与配送中心,按隶属关系可分为社会化物流配送中心与企业内部物流配送中心,按其经营商品的种类和性质可分为综合性物流配送中心与专业性物流配送中心。
物流中心一般不具有商流功能,即不发生交易行为,是地处商品的主要生产地、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地的物流机构,具有物流批量大、辐射距离远等特点。这种物流中心既可以是完全为生产和零售企业服务的独立企业,也可以是生产和零售企业内部的物流机构,既可以是经营工业消费品及包装食品的综合性物流中心,也可以是经营生鲜、冷冻食品等有特殊要求商品的专业性物流中心。
配送中心一般具有物流、商流与信息流的各项功能,是直接为零售商服务的物流机构,具有经营品种多、批量小、加工包装等特点。与物流中心一样,既可以是社会化的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的,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专业性的。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流通改革的要求,各类物流配送中心的发展建设应该做到合理布局,形成一个物流网络体系。在这个网络体系中,应该做到大型物流中心与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相衔接,综合性配送中心与专业性配送中心相配套,社会化物流配送中心与企业内部配送中心相结合。不仅全社会应该如此,就是企业内部也应该这样设计。在美国,不论是独立的社会化物流配送企业,还是大型生产与零售企业,都是由若干个物流配送中心组成一个与其市场及业务需要相适应的物流配送网络体系。
从物流配送中心的运营来看,物流中心就近储存工厂的产品,按照工厂的要求进行商品配送或根据双方的合同进行代理销售。配送中心根据市场分析的情况采购商品,再根据零售店铺的订单组织商品配送。物流中心的主要服务对象是配送中心和大型零售企业,配送中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连锁店铺和中小型零售商店,它既可独立配送本地生产的商品,又可拼配送物流中心送来的商品。在实际运作中,大中城市物流中心与配送中心可以合二为一,融为一体,也可相对独立、相互衔接、互相配合。
商品物流配送中心发展建设的指导方针
根据国外发展物流配送中心的经验和我国近年来试点的经验及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物流配送中心的发展建设应遵循以下指导方针。
1.在国家总体规划指导下,稳步发展。国家商品流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跨省经营且对全国商品流通有影响的物流配送中心发展建设进行规划指导,地方政府流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区域性配送中心的发展建设进行规划指导,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逐步实施,共同推动全国商品物流配送中心及其网络体系的逐步发展。
2.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的主体是企业,特别是现有的国有商业储运、批发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有关政府部门主要采取经济办法引导国有商业企业在改革、改制、改组、改造的基础上发展建设,同时也鼓励其他所有制与行业的企业发展,要防止行政命令与行业垄断。
3.发展物流配送中心要同中国国情相适应,不能简单照搬照抄西方的模式,也不能一哄而起。要重视规模效益与技术进步,立足于优化流通结构、实现物流合理化,从企业组织、建设选址、规模与建设内容的确定、经营方式的选择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先从具有资金、设备、技术、人才和地缘优势的东部沿海地区进行试点和发展,发挥示范作用,并逐步向中西部发展。
4.各类物流配送中心要做到结构合理、相互衔接。既要大力发展社会化物流配送中心,也要重视和抓好大型连锁企业、商办工业企业、大型饮食服务企业内部配送中心的发展建设。既要发展日用工业品、包装食品的综合物流配送中心,也要发展生鲜、冷冻食品、餐饮服务用品等专业物流配送中心。
5.要坚持软件发展带动硬件建设的原则,充分利用与改造现有设施,避免重复建设。要重点发展物流配送中心与生产、零售企业之间长期、稳固的关系,扩大业务量,并根据业务需要,进行硬件建设。借鉴国外经验,利用现有储运、批发企业的仓储运输及场地等设施进行改造和扩建。改造扩建的重点是现代物流功能需要的仓储运输设施及机械设备与电脑设备。
物流配送中心发展建设的具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这是规划的核心内容,应有4个层次, 一是全国面上的网点布局及功能布局(地点、企业主体、类型等);二是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网点布局;三是到“九五”末期和2010年的目标要求(数量与质量);四是具体到一个配送中心发展建设的主要内容(软件与硬件)。根据全国商品流通产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上述指导方针,大致内容如下:
“九五”期间到2010年,主要引导全国大中城市的原一、二级日用工业品批发公司和储运企业,通过改革、改制、改组、改造,向社会化的综合性物流配送中心发展,引导大中城市食品、副食品公司通过改制、改造向社会化的专业性物流配送中心发展,引导大中型连锁商业企业发展企业内部配送中心。同时,在主要商品生产地、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地,选择有条件的大型储运、批发企业,由国家筹资重点改造建设10个功能齐全、辐射距离远、对全国商品流通影响较大的综合物流中心;在大中城市选择有条件的储运、批发企业和连锁商业企业,由国家和地方共同筹资改造建设50个区域性日用工业品和加工食品配送中心;在农副产品主要生产地或与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配套,由国家和地方共同筹资改造建设10个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到“九五”末要发展建成3~5个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起示范作用的物流配送中心,到2010年,形成有点有面、大型物流中心与区域性的配送中心及企业内部配送中心相衔接的较为完善的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把物流配送中心发展成为商品流通的骨干渠道。
在物流配送中心发展建设的内容上,要在转换经营机制、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发展代理、配送、连锁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基础上,首先发展集散转运、拣选配送、流通加工、信息传递和商品代理等业务和功能,随着业务和功能的不断发展完善,重点配套改造与建设以下主要设施:
1.开发建设电子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国家和地方重点扶持发展的物流配送中心,要基本实现计算机的信息处理和订单处理、库存管理,并实现与生产、零售企业的计算机联网。
2.对现有仓储设施进行改造。国家和地方重点扶持发展的物流配送中心,要在现有平房仓内配置3~5层的立体货架,并实现库区内部托盘化与半机械化作业;3~5个起示范作用的物流配送中心,要配套建设现代化立体仓库,并实现机械化或半自动化作业。
3.改造和发展必要的运输设施。“九五”期间更新、购置大吨位汽车、拖车和厢式货车5000辆左右。
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发展的政策与措施
为了实现上述规划,应采取以下几条政策措施:
1.资金扶持政策。全国性的物流中心建设由国家列入基建与技改计划,多方筹集资金给予扶持;区域性的配送中心由省、市地方政府给予扶持。
2.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政策。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要纳入大中城市发展规划,对物流配送中心占地要视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给予土地使用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3.运输管理政策。与有关部门协调,充分利用与发挥流通企业现有铁路专用线的作用,保证物流配送中心接发货物的正常进行;争取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的支持,对物流配送中心运输车辆的运营提供便利条件。
4.人才培训。国家有关部门对物流配送中心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轮训;委托有关高校对物流配送中心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实行持证上岗;有关大专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要加强现代物流人才的培养,为物流配送中心的发展输送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