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自主竞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过程中的新特点_人大代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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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176(2012)04-043-(8)

自1979年修改的《选举法》采用了差额选举的原则以来,中国的历次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中一直存在着试图影响选举过程的自主参选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些自主参选人的活动都是一些分散状态下的孤立活动。2003年在深圳和北京的地方人大代表选举中相继出现的公民自主参选人,一度曾引起过各方的高度关注。在2011-2012年的这一轮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中,公民自主参选群体再度兴起,并且以网络为载体而引发了更多的关注。但是,由于资料收集的难度,学术界还极为缺少对这一重要现象的研究。以网络和面访资料为基础,本文将力图揭示出新一轮人大代表选举中的公民自主参选现象的新特征,以为相关研究的深入奠定初步的基础。

一、问题背景与文献

在中国独特的地方政治背景中,对于公民自主参选群体的兴起,学术界必须要回答的三个基本问题是:哪些人在参选?参选的过程如何展开?参选的结果如何?

第一个问题一直是先前研究中的一个重点所在。相关的文献已经显示,在1980年至2003年之间,公民自主参选的主要群体都来自于高校学生。①2003年在深圳和北京两地所出现的自主参选人中,一个明显的特征是有过经济维权经历者、尤其是维权业主占有相当大的比重。②2006年经验观察则发现,高校教师、律师、某些国有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和农村的中小企业主已经在其中初试身手。③

一些著作在回答第一个问题的同时,也对第二个问题有所涉及。对自主参选人而言,动员选民联名和向选民宣传政治主张都是两个必做的基本功。总体而言,动员选民联名的工作主要是通过熟人圈子、邻里关系和单位体制提供的资源而进行。在政治宣传方面,则主要通过公开发表演讲、张贴竞选广告和散发传单这三种途径而展开。除个别极端案例外,主要的竞选活动都是以个体的形式在进行。④

相关的研究同时还表明,2011年之前,在这些零星出现的自主参选人中,确实有一小部分人以“另选他人”的途径当选。⑤即使是对于那些没有能够当选的自主参选人而言,成为初步候选人的概率也相对较高。一些人之所以最后走上公开竞选的道路,相当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他们在正式候选人的产生过程中被“协商”下来。

上述的文献已经大致为我们提供了关于先前的公民自主参选现象的概貌。但是,由于新的现象的出现,先前的概括已经不能直接推导到新的选举过程之中。2011年的地方人大代表选举之所以引出如此之多的关注,一个直接的技术原因就是新浪微博的推出。而且,在网络平台的中介作用下,无论是自主参选群体的自身特征,还是他们的参选过程,都发生了全新的变化。如果要推进现有的学术研究,必须要以新的资料为基础而重新揭示新的选举图景。

二、数据来源与样本分布

2011年的中国县乡人大选举发轫于山西和江西等省的先行试点。在全国范围内的选举大幕尚未充分开启之前,早在2011年的4月中旬,新浪微博上就出现了公民自主参选人大代表的信息。在新的参选人从5月初开始就不断跟进的趋势下,我们于5月25日开始通过新浪微博对自主参选的信息进行了长时段的跟踪,这一过程一直持续到2012年3月25日。在网络信息收集阶段,我们主要通过关键词搜索、关注自主参选本人的微博、转贴相关参选信息和多人分工收集信息的方式,一共收集到了全国范围内的共计217位在新浪微博上宣布要参选地方人大代表的参选人信息。

在第二阶段中,我们的研究团体通过会议讨论和在线访谈的方式,进一步收集到部分参选人详细信息。2011年7月10日,我们在复旦大学召开了一次以“独立候选人”现象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这次研讨会邀请了部分上海地区的选举研究专家和自主参选人与会,就全国范围内的参选现象和自主参选人的经历进行了初步研究,会议同时还整理出了一份其他地区的参选人的相关信息。此后,在线访谈的工作则直接在新浪微博上进行。访谈的主要内容是参选人的基本信息和参选状况。由于各种原因,我们没有做到对所有参选人的全面访谈,不过,由于部分参选人高度配合,我们在这一工作中还是获得不少直接和间接的信息。

在第三个阶段中,笔者同时开展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利用可能的条件,对部分自主参选的参选过程进行直接观察,并在观察的过程中随时提问。二是在各地选举投票结束之后,对愿意接受访谈的参选人进行面访,以获得与参选有关的更为全面的资料。而对于部分没有能够面访的研究对象,则仍然通过在线访谈的形式进行。在这一过程中,部分高度配合的参选人还主动提供了一些个人参选经历的资料。

从学术伦理的角度出发,本文将不公开具体参选人的姓名,而是将其编码。除非特别注明,本文所使用的资料都来自于参选人在新浪微博上公开发布的信息和我们的访谈及观察记录。

从2011年5月25日开始,至2012年3月25日止,我们一共在新浪微博上收集到217位自主参选人的信息。这些自主参选人分布于全国24个省级行政区之中。

从表1可以看出,除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山西、青海和海南之外,全国其他省级行政区中都有人在新浪微博上公开宣布自主参选。整体而言,东南沿海经济发展省份的自主参选人数要明显多于西北内陆省份,但海南省是一个例外。

表2只列出了出现过3位以上自主参选人的城市。这份城际分布的资料表明,自主参选的现象主要出现在中国的大中城市中,上述13个城市所出现的自主参选人,占所有217位自主参选人数的71.4%。另外,网络资料还表明,在所有的参选人中,只有2位出现在农村。

表1和表2给我们的初步启示在于,自主参选人出现的人数多少,在省级层面上主要与经济发展程度有着某种关系;在城市层面上则与城市规模有联系。另外一个值注意的现象是,在外来人口、尤其是外来户籍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越大的城市中,似乎更容易出现自主参选人。不过,上述的观点都只能说是一些初步的假设,还需要进一步的量化资料予以验证。

三、参选主体与动机的多元化

就自主参选人职业身份而言,先前曾参与过地方选举的基本群体,在本轮选举中同样得以延续。学生、企业中层、律师和教师仍然是自主参选人中的主体构成。2011年在主要群体构成方面另外一个新的趋势是,媒体工作者和有维权经历者已经在大量加入,而公益人士也开始通过选举来表达诉求。一些著名作家的加入,则是一个全新的现象。

有25位媒体工作者宣布参选是2011的地方人大代表选举中在主体构成方面明显不同于先前之处。与此同时,在217个自主参选人中,有49位都是有过维权经历的人士,也同样值得关注。

除了这些主体的构成部分之外,一些全新主体的加入,使得2011年地方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自主参选人走向了更为多元化的特征。这一轮选举之所以能够在网络上引起广泛的关注,除了江西新余的L女士在4月中旬通过新浪微博披露自己的参选信息外,一些专业作家的加入,尤其是四川的C、安徽的D和上海S的加入,明显地引出名人效应。一些媒体工作者甚至就是在两位专业作家宣布参选后,才随即跟进的。与作家的进入同时出现的一个现象是,一些网络名人、尤其是通过网络而从事公益事业的自主参选人的出现,以及他们利用自身的职业优势而制作的一些带有冲击力的网络竞选广告,又进一步放大了这一效应。⑥广州和云南的网络名人的出现,最终在6月中旬将宣布参选的现象带上了高潮。这两个群体在诉求方面与先前的学生和教师们的一个共同特征是,理想主义色彩较重,所提出的竞选主张大多都较为抽象,极少提出一些具体的诉求。

在一些名人相继宣布参选之后,一些先前从未出现过的职业群体,也第一次出现在中国地方选举的舞台上。这方面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是北京的一位模特儿Y于2011年11月11日宣布参选。与前述群体类似的是,她的参选主张也主要体现在抽象的层面上,即实践民主、普及法律和回报社会。一位与她的参选有关的人士曾经在事后的访谈中补充,她的参选目的之一,在于试图通过当选为人大代表而改变模特儿的社会形象。更加难以预测到的是,福建的一位僧人也于2011年的10月下旬宣布要参选当地的人大代表。他在网络上公开宣布的参选目的主要有两项:一是参与监督政府;二是为人民服务。不过,从他后来陆续发布的网络信息可以看出,他走向自主参选的一个重要原因,据称是法定的权利没有得到保障。他参选的直接目的,就是通过代表身份的获取而更加有利于实现他的具体权利主张。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些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也开始通过网络而走上了自主参选的道路。在所有的自主参选人中,笔者一共查到了三位参选人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一位是在北京出现的某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一位是福建某地税务局官员,还有一位则是湖北某地法院的法官。虽然他们的参选或多或少都受到了某种阻力,但是,相对于其他群体的自主参选人而言,三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参选人则坚持走出了相当一段竞选路程。其中,北京的中直机关公务员以追求民主和法治作为自己的诉求;福建的税务官则以关注社区议题作为自己的竞选口号;湖北的法官以创建清廉社会作为选举诉求,具体的设想是通过代表身份行使质询权,以监督当地政府的道路修建状况。

除职业分布更为广泛之外,我们看到,自主参选人在年龄和学历分布方面也出现了更为广泛的局面。在2011年宣布参选的群体中,广东深圳的一位中学生在宣布参选时,才刚满18岁;而天津的一位有维权经历的自主参选人,其年龄已经高达78岁。与此同时,自主参选人的学历则覆盖了从小学到博士研究生的所有层次。

四、竞选策略的多样化

在中国自主参选人先前的竞选策略中,在小群体范围内公开演讲和散发竞选传单是两种基本的竞选策略。在2011年的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中,自主参选人除了继续沿用这两种传统的手段外,还发展出了大量新的竞选策略和技术手段。

在选举发展史上,几乎所有的竞选活动所需的经费,最初都来自于候选人本人或家庭,然后则扩展至亲属,在19世纪才出现专门的筹款活动。在2011年之前,虽然曾经有自主参选人考虑过筹款,但是所有的自主参选人都没有发起过筹款行动。在2011年的地方人大代表选举中,则明显地出现了两例公开的筹款活动。首先是北京的一位记者C开始通过与淘宝网的合作,在网上公开拍卖T恤衫进行筹款。这一创意曾经为这位自主参选人筹到了数万元的经费,为相关的竞选活动可以说是提供了相当充足的经费支持。在北京C的启发下,上海Y还通过建立专门的网站进行筹款。与北京C不同的是,上海Y在筹款之时并不提供交易品。即使如此,他也收到了几百元的汇款。虽然到目前为止我们只看到了两类筹款案例,筹集的经费也并不算多,但这一现象已经表明,通过竞选筹款已经是中国的地方人大代表选举中的既定事实。

在先前的散发传单等静态资料的基础上,一些自主参选人还主动利用照相技术,不时上传自己的竞选传单、竞选广告和竞选经历。正是通过这些持续上传到网上的竞选照片,一些自主参选人的经历才被更多人所知晓。与照片上传相伴的是,视频资料在竞选过程中也得到了大量的使用。杭州 R不但录制了竞选广告并上传到网络,而且还在一定时间内将定期录制的竞选视频不断上传。广州一位大学生甚至还受到香港某电视台的关注,并且将相关的采访视频也上传到网络。在深圳,除了有两位大学生全程录制了他们在大学校园中的公开竞选演说之外,还有一位自主参选人专门录制了自己的竞选主张在网络上广泛发布。

与此同时,一些吸引眼球的极端策略,也已经开始被一些自主参选人所使用。在初期的竞选过程中,一些维权人士主要是通过将自己在选举过程中受到的不公正对待上传于网络,以引起更多的关注。后来的参选者除了仿效这种做法之外,还设计出了一些别出心裁的策略。北京某大学一位大学生为了引起人们关注他的参选经历,专门为自己设计出一套顶戴花翎。在穿着奇装异服四处游走的同时,还通过校园网发布了不少带有敏感性的言论。上海的一位自主参选人不但主动约请某外国媒体关注自己的参选过程,甚至还在接受这些媒体的采访之后,主动将这一消息释放给地方官员。本来法律规定只要选民10人联名就可以成为初步候选人,广州的一位大学生则在提联名表时递交了一份多达近3000人的表格。广东佛山的另一位参选人在与选举工作人员争论的过程中引发了极端的冲突,最后甚至还诉诸司法程序。而浙江的一位较有经济实力的参选人,在投票日之前则专门组织了舞狮队来为自己的竞选造势。

五、群体化竞选初现轮廓

在2003年的自主参选活动中,我们已经初步看到了某种群体化竞选的现象。这一现象在深圳表现为自主参选人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借鉴,在北京则体现为某些自主参选人开始利用助选团体。在2011年的地方人大代表选举中,群体化竞选则呈现出了更为清晰的轮廓。

由于网络平台的重要中介作用,相当一部分自主参选人在参选的过程中都曾经利用网络进行各种声援和经验交流。这种网络上的声援和支持,曾经是支撑一些自主参选人坚持参选的重要动力。在笔者所访谈到的自主参选人中,一些参选人在此前根本就不知道选举为何物,正是通过网络了解到有人在参选,而且只需要10人联名就可以成为初步候选人之后,才决定试着参选的。通过网络这一平台,部分自主参选人之间不但相互鼓励,而且还在网上传播自己的竞选经历的同时,也为其他的自主参选人提供咨询。而在这一过程中网络上所出现的一些选举推动群体,也开始尝试帮助自主参选人竞选。在我们所访谈到的自主参选人中,有数位都收到了他人主动寄来的选举法规和竞选策略的基本资料。而资料寄出者也正是通过网络才了解到某些参选人的基本信息。

在网络交流的基础上,一些自主参选人之间还建立起了实际上的合作关系。北京的某位参选人在得知自己没能成为正式候选人之后,立即放弃了自我的竞选活动而走上了帮助他人进行竞选的道路。他不但主动联系到某大学的自主参选人,为其提供直接咨询,甚至还出面邀请到了同一选区的另外一位参选人,以协调二者之间在参选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矛盾。在整个选举过程中,这位自主参选人一共联系到7位在同一地区竞选的自主参选人。他不但在整个选举过程中都为这些参选人提供咨询和声援,在投票日前甚至还直接参与了某些自主参选人的选前动员工作。另外我们还观察到,某些普通的选民在看到某一在网络上宣布参选的人士正在自己的选区之后,还试图主动申请成为自主参选人的志愿者。

与先前的单独竞选明显不同的另一个特征是,在某些地区还出现了同台竞选的现象。早在2011年的4月,江西就出现了三位自主参选人同台竞选的现象。这三位自主参选人不但打出了同样的竞选口号,而且还在所有的选举活动中同时出现,共同宣传。即使在受到阻力难以继续参选的情况下,这三位参选人采取的也是共同的抵制策略。他们在选举过程中的这种合作,甚至还延续到了选举之后的维权行动之中。规模更大的同台竞选,后来还出现在北京的地方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之中。2011年9月16日,北京的13位有过共同维权经历的自主参选人开始在网络上发布了共同的参选宣言,并且完全公布各自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此后,他们还共同购买了印有宣传竞选纲领的绶带并合影留念。当某一位参选人要在本选区竞选时,其他的参选人也同时出现在该选区,并共同进行竞选宣传。北京某大学和深圳某大学也曾经分别出现过两位同台竞选的参选人。他们不但提出共同的参选纲领和宣言,而且还共同参与所有的竞选活动。

在网络交流与现实合作并举的同时,还有一个新的现象是,自主参选人之间的合作明显超越了行政区域的限制。江西的三位参选人在选举维权前后,不但有各地网民的声援,湖北和杭州还各有一位律师主动前往看望他们并提供法律支持。广东某地一位参选人被执行强制手段之后,广东的另一位律师参选人也主动为她提供了法律支持。前述的北京的某位自主参选人,在选举前后还曾经到过上海、杭州和广东,为其他需要帮助的自主参选人提供支持。

六、竞选结果折射出的冷漠

现在看来,曾经引起过各方高度关注的公民自主参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被网络和名人效应放大之后的结果。因为,事后的数据表明,在如此庞大的中国选民群体中,也只有217位选民选择了通过微博而宣布参选。在我们所收集到的217位在新浪微博宣布要参选的自主参选人中,只有104人实际上开展过有实际意义的竞选活动,39人曾成为初步候选人,6人曾成为正式候选人,最后则只有两例当选。

这一数据表明,在那些宣布要参选的自主参选人中,有一部分人只不过是将宣布参选作为某种表达手段。当然,也有参选人是在宣布参选后受到某种压力才没有开展过实际行动。但是,无论是从进入初步候选人、正式候选人还是最后的当选人数看,都可以得出自主参选人的竞选历程并不顺利的结论。在最后环节当选为人大代表的两例,都来自于广东。一例是因为这位参选人具有某民主党派的身份。有关部门在他的履历中没有发现问题的同时,觉得他正好可以满足某种代表结构的要求,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他的竞选行为。而这位参选人也因此采用了较能被接受的竞选手段。另一位当选者则是一位农民维权领袖,在长期集体维权的经历中已经在当地树立起了民意领袖的地位,因而在遇到压力之时也能够获得当地村民的强力支持。

大部分的自主参选人没有能够走完整个竞选历程的现象表明,大多数自主参选人的参选意图并不在于选举和代表本身,而是在更大程度上借助于选举机会进行其他的表达,或者试图通过代表身份的获得而实现其他的目标。一旦某种条件表明已经没有希望之时,这些自主参选人就选择了放弃。

绝大多数自主参选人都没有能够当选的现象还表明,选民在整体上对这一现象仍然保持着较为冷漠的态度。这是因为,无论主客观条件如何,最终都是选民的选票在决定候选人的去留。选民的最终判断说明,公民自主参选现象虽然在网络上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但是在现实之中并没有引起选民的过多关注,也并没有被选民所充分接纳。不过,在这一过程中值得注意的两个现象是:选民在没有充分接纳自主参选人的同时,对选举本身也持一种冷漠的态度。即使是在一些官方公布的投票率数据中,一些地方的投票率近年已经明显呈下降趋势。近年所做的一些民调数据则表明,选民的实际投票率其实已经非常低。而在参与投票的选民中,最后选择抗议性投票的选民比例则有所增加。另外,有极少的一部分选民,已经认识到了公民自主参选的意义,并且已经通过捐款和当志愿者这两种方式在提供实质性的支持。

七、结论与讨论

以网络和面访资料为基础,本文的基本发现是,在2011年的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中,参选主体和动机更加走向了多元化;参选主体的竞选策略也更为多样化;群体化竞选已经初具轮廓;选举结果表明自主参选的公民仍占极少数,选民在整体上仍然对此持比较冷漠的态度。这一发现意味着,中国的少部分选民正试图通过选举来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但现实的选举制度和选民的总体冷漠并没有为这种参与和表达提供足够的空间。

如果要分析上述现象产生的原因,大致可以沿着三个方面展开。首先,最为明显的是,网络技术、尤其是微博的出现,为普通公民的表达和互动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表达诉求与网络平台的结合,带动了更多的群体参与到选举活动之中,他们开始以网络为中介而进行相互的学习和交流,并且通过网络的联系而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并进而发展出了一些竞选策略和合作机制。但是,网络效应与名人效应的结合,也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自主参选的实际效应,有时甚至还阻碍了某些群体的参选。一些参选人的经历表明,他们之所以退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网络上宣布参选之后,立即被有关部门了解到这一动机并随即采用了各种劝退策略。

其次是社会结构的变化,使得普通公民的利益表达更为多样化。从这些自主参选人的参选口号中就可以看出,除了知识界所惯常提出的一些抽象诉求外,一些群体在选举过程明显地提出了更多的具体诉求。尤其是对那些有过维权经历的参选人而言,其竞选诉求实际上就是维权诉求,竞选在一定程度上只是他们实现权利保障的一种手段。一旦先前的权利诉求得到某种满足之后,他们很快就放弃了选举诉求。另外,对一些志愿者和捐款人的访谈中还可以看到,城市外来人口的权利保障问题,以社区治安为代表的城市管理问题,以及司法的公正问题等,也在试图通过选举的窗口而进行某种表达。

再次是在制度结构方面,有限竞争的选举制度如何容纳日益增加的参与诉求。从理论上讲,1979年选举法采用了差额选举之后,就意味着中国的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已经能够容纳某种有限的竞选,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某种制度性的通道。但是,即使在经过30多年的实践和选举法的数次修改之后,这一问题仍然还缺乏一套清晰的解决思路。迄今为止,我们都还不能说,中国的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制度能够较有效地容纳日益增加的参与诉求。

因此,在2011年的这一轮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自主参选人的经历所提出的一个最为核心的问题就是,在社会结构日益分化产生出了更多的政治诉求、新的网络技术已经提供了某种虚拟参与空间的同时,中国的各级政府是否能够有效利用这一机会,通过对选举参与的容纳而使选举制度真正起到释放社会能量的作用?显然,2011年的选举已经提供了部分的答案,但是,由于本文的研究对象仅限在网络上公开宣布竞选的群体,提供的解答也极为有限。对这一深层问题的回答,还需要我们对选后治理和下一轮的选举作更为深入的观察。

注释:

①程子华:《关于全国县级直接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刘政、于友民、程湘清主编:《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全书:1949-1998》,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第133-137页;雷弢著:《参与的逻辑——北京选民选举心态与行为追踪研究》,晨钟书局(香港),2009年,第63-66页。

②唐娟、邹树彬主编:《2003年深圳竞选实录》,西北大学出版社,2004年;邹树彬主编:《2003年北京市区县人大代表竞选实录》,西北大学出版社,2004年;邹树彬、唐娟、黄卫平:《2003年人大代表竞选的群体效应:北京与深圳的比较》,《人大研究》2004年第1期,第18-23页;唐娟:《公民自主性竞选人大代表的动因》,《人大研究》2004年第1期,第9-11页。

③何俊志:《自主参选人的兴起与中国选举生态的新变化》,《复旦政治学评论》(第六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95-111页。周长鲜:《自主参选人的兴起与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新走向》,《四川理工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第15-18页。

④He Junzhi,Independent Candidates in China's Local People's Congresses:A Typology,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19(64),March,2010,pp.311-333.

⑤孙龙著:《公民参与——北京城市居民态度与行为实证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32-58页、第152-160页。

⑥《广州微博名人粱树新参选天河区人大代表》,《新快报》2011年5月28日。这篇报道是2011年少有的几篇关于自主参选人的报道中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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