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的私立教育_巴西历史论文

巴西的私立教育_巴西历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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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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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3-7667(2002)04-0057-60

一、巴西社会经济和教育的基本情况

巴西是南美洲最大的国家,国土面积850万平方公里,人口1.65亿多万,曾为葡萄牙殖民地,1889年获得独立。1989年,巴西废除了专制的军人政府,进行改革,开始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现在仍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目前,巴西的GDP为7000亿美元,人均国民收入达到4500美元。在行政区划上,巴西拥有26个州和首都特别行政区。巴西的人口分布极不均衡。东南部地区仅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8%,却集中居住着全国59%的人口,而北方地区占全国的42%,只居住着全国人口的5%。由于这种差异,巴西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同样存在着地区发展不均衡的特征。在教育方面,1995年,巴西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达5.2%。按照法律规定,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18%用于教育,州、市政府财政收入的25%用于教育。由于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巴西教育的发展也带有很强的区域性特征,里约热内卢州和圣保罗州遥遥领先全国其它地区。

巴西实行联邦制的行政体制,在管理上分为联邦政府、州、市以及首都特别行政区。教育行政管理也相应地分为联邦、州、市三级。三级政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是联邦教育部、州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同时,各级政府还设有教育理事会,负责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具体政策的制定。

巴西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幼儿教育阶段由市政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由市和州政府负责,高中教育阶段由州政府负责,高等教育阶段公立大学由州政府和联邦政府负责,私立大学由联邦政府负责审批、监督。根据1996年国民教育法,巴西实行8年义务教育,其基本学制如右表。

 阶段划分年限

 年龄

 托儿所 4年

 0-3岁

幼儿教育

基础 学前教育3年

 4-6岁

教育

义务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

8年

7-14岁

高中教育 3年

15-17岁

教育专业教育 不同 17岁以上

巴西的职业教育体系贯穿在普通学历教育之间。从11岁开始,公民可以选择接受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和高等两个层次。巴西的教育体系中还包括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和远距离教育。

二、巴西私立教育的基本情况

从1500年葡萄牙航海家发现了巴西开始,巴西的教育只是教会举办的具有宗教性质的私立教育(到1759年,政府才取得了教育权利,开始举办学校)。因而,很长时间以来,巴西的私立教育非常发达。但是,从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巴西政府对基础教育的越加重视,私立学校在不同教育阶段的比重发生了很大变化。到1999年,巴西私立学校近2.8万所,占全国学校总数的12.34%;在校生505万余人,占全国在校生总数的10.69%。在义务教育阶段,全国有学校18.3万所,在校生3605.97万人。其中私立学校1.8万所,占9.78%;在校生327.73万人,占9.08%。高中教育阶段有学校1.86万所,在校生达到776.92万。其中私立学校6000余所,占32.72%;在校生122.44万,占15.75%。在高等教育阶段,1999年共有高等学校1097所,其中私立高等学校905所,占82.5%;私立学校在校生153.79万人,占高等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64.9%。

在基础教育阶段,由于私立学校有悠久的历史,一些水平高、质量好的学校仍是私立学校,因而一些有经济实力的家长愿意送子女上私立学校;在高等教育阶段,虽然公立大学的质量要远远超过私立学校,但是由于公立大学的数量有限,不能满足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各阶层人士对高等教育的需求,私立大学应运而生,在需求的拉动下,私立大学在数量上占据了绝对地位。

三、巴西私立教育的政策和管理

1、有关私立教育的基本法律和政策

巴西没有专门的私立教育法,但《国民教育法》中有涉及私立教育的条款。因此,可以说,巴西的公立和私立学校都遵守同一部法律。巴西《宪法》规定,任何人都有举办私立学校的自由。目前,尚无法律限制外资举办学校。但是法律明确规定,在巴西举办的学校,校长必须是巴西人,而且,私人不得举办警察、军事性质的学校。巴西政府对私立学校没有财政资助,也没有税收方面的优惠。从政策的角度,看不出政府有明显的鼓励和扶持私立教育发展的态度。

2、关于私立学校的设立、审批和管理

1)设立私立学校的基本条件主要有7个方面。具体是:符合国民教育法关于私立学校的责任和义务方面的规定;符合全国教育理事会关于私立学校的规定;提供详尽的教学计划;提供可以保障教育计划实施的学校运行计划和相关的规章、制度;固定的教学场所;教师及各方面人员配备情况;财务保障计划,说明资金的来源情况(但是没有最低投入标准限制)。

2)私立学校的审批机构。按照行政管理的权限,私立幼儿园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理事会负责;小学和初中由市、州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理事会负责;高中教育由州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理事会负责;大学由联邦教育部和全国教育理事会负责。

3)私立学校的办学许可证制度。巴西政府对私立学校的管理实行办学许可证制度。办学许可证的有效期5年,期满后重新考核。以举办一所大学为例,举办者首先需要向教育部大学司提供所举办学校设置专业的有关资料,经专家组初步审核后,同意开设相关专业课程;第二步,学校运行过程中,教育部有权对学校进行督导和评估;第三步,在各项评估结果80%以上为合格时,教育部方才承认学校办学行为,并发给其办学许可证。最后,学校的第一届学生毕业时,经教育部考核评估,决定学校能否获得学位授予权。

4)对私立学校的监管方式。巴西政府对私立学校的监管方式是检查和考试。检查主要是指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考试指对毕业生的质量评价。

5)对私立学校的处罚。若私立学校违反有关规定,政府对私立学校的处罚手段有三种:警告,不予新生注册,关闭学校。学校倒闭后,政府不予帮助,如同普通的经营性公司的倒闭一样。教职工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其权利和义务。私立学校对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持有异议时,可以提起申诉,或者提请司法程序解决。

3、关于私立学校的运营

1)学校的性质。巴西的私立学校分为两种,一种是营利性质的学校,按照公司的经营方式运行。学校要缴纳所得税、职员社会保障税等四十多种税款,税赋一般相当于私立学校收费的35%。另一种是公益性的学校,主要是宗教学校,不需要交税。巴西的私立学校中,营利性质的私立学校占主体。一般而言,营利性质的学校其利润水平为10%左右。对于学校运营产生的利润部分,视为投资者个人所得,对于其继续投资的领域和性质,法律不作限制。

2)学费标准。巴西的私立学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学生的学费。私立学校可以根据成本自行确定学费标准。但学校应向学生和家长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说明经费开支情况。政府不限制私立学校的收费上限,只是在学生或家长对收费提出异议时,有权检查私立学校的收费是否严格执行只用于教育教学开支的原则。对于非营利性质的学校,其财务收支状况要在私立学校联合会的《日志》上逐月公开。学校要在学生注册时说明学费标准,学生按月缴纳,一般每年缴纳12次,也有的学校缴纳13次(发放教师的奖励工资)。学费标准一经确定,不得在学年中期更改。目前,巴西私立学校学费一般在100~500美元/月。

3)私立学校的主要权利。私立学校拥有教学自主、财务独立、人员管理自主、教育方式自由等方面的权利。在教学管理方面,巴西国民教育法规定,学校每年上200天课,共800学时。学校提供的课程75%为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其余25%为选修课。在完成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后,私立学校可以自主开设课程。

4、关于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按照巴西法律,举办私立学校,首先要进行公司法人登记,在此之后方可办学。私立学校本身不是法人。

巴西政府规定,投资者举办学校,必须聘请教育方面的专业人士作为校长。但是,对于私立学校采取何种形式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巴西的私立学校很多没有成立董事会,家族式管理的模式十分普遍。学校内教师实行聘任制。

5、私立学校联合会

巴西私立学校联合会,成立于1930年,是全国性的组织。目前,联合会总部设在巴西利亚,并且在全国各州都有分会。各级私立学校联合会都负责若干私立学校。私立学校自愿加入。私立学校加入联合会后,要向联合会缴纳三种费用。第一,根据巴西宪法规定,任何组织都要向本行业协会缴纳会费。私立学校联合会相当于私立学校的行业协会。这样,每一所私立学校在年初时要缴纳这笔费用。第二,如果私立学校已经成为联合会的会员单位,则需缴纳会员费,每年两次。第三,如果需要共享联合会提供的信息,则需要缴纳信息费。一般来说,三种费用总计相当于私立学校收入的1%。各州私立学校联合会也需要向全国私立学校联合会缴纳会费,在圣保罗州,每月上缴的费用达1300美元。私立学校联合会的主要功能是,制定共同遵守的行业规章,提供信息服务,进行教育教学方法的交流,与政府沟通反映私立学校共同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私立学校工会和教师工会的矛盾等等。圣保罗州私立学校联合会创办的一个名叫《日志》的杂志,已经成为全国著名的教育杂志。在这份杂志上公开发布私立学校学生的注册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对私立学校的考核情况以及非营利性的私立学校月财务收支情况等等。私立学校联合会的负责人经选举产生,任期二年,可以连任。各级私立学校联合会的负责人首先必须拥有自己的学校,才有资格参加竞选。

四、几点启示

巴西的私立教育有比较长的历史,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教训,尤其是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种种做法,值得认真研究和借鉴。通过分析巴西私立教育发展的历史轨迹和有关的政策法规,我们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1.政府在教育发展上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为私立教育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空间。办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职责。巴西政府始终坚持这一原则,集中力量发展基础教育,在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发展方面给私立教育更大的空间。巴西的私立教育起源于教会创办的宗教性质的学校,但是现代意义的学校产生后,巴西私立教育发展不再依靠宗教的力量,其根本的动因是经济迅速发展带来的强大的社会需求。与市场结合,承认市场经济中资本的趋利性是根本的前提。巴西政府很好地运用了这一基本原则,将私立学校分为营利与非营利两种,为吸引社会资本注入教育领域,促进私立学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某种角度而言,它不失为一种积极鼓励和支持私立学校发展的好政策。

2.严格的监管制度是私立学校良性发展的根本保障。在巴西,私立学校从设立到运行过程以及到学校质量控制等各个环节,始终有严格而有效的监管制度。首先,政府对私立学校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采取分级审批、分级管理的原则,私立学校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交举办学校的申请后,需经相应层次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理事会专家的严格审核后,方才获准设立。其次,在私立学校运行过程中,学校的财务状况必须接受严格的考核,特别是对那些注册为公益性质的非营利的学校,财务收支情况逐月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营利性学校,等同于经营性公司,利用税收手段管理,相当于学费收入35%的税赋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暴利的产生。第三,采取同公立学校一样的考核机制、相同的内容和方法确保私立学校的质量,严把出口关。

3.成熟的行业自律机制是私立学校自我管理的有效措施。作为中介组织,巴西的私立学校联合会相当成熟,它遍布全国各地,为私立学校提供完善的社会服务。在里约热内卢和圣保罗州私立学校联合会,考察团看到联合会拥有配备完整的组织机构、素质优良的管理人员、先进高效的办公系统,联合会的优质服务赢得了私立学校的普遍认同。联合会制定的一系列行业自律的准则,成为私立学校共同遵守的规范。政府和行业协会各司其职,政府只制定宏观政策和基本原则,不插手具体事务的管理,这对一个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社会尤为重要。这一点,对我国如何确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民办学校管理体制,形成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相互协调的机制,尤其具有借鉴的意义。

4.在发展私立教育的过程中确保实现教育公平原则是政府必须始终重视的问题。在巴西,就读高等学校要通过全国性的考试,公立和私立大学都通过这次考试择优录用学生。由于在基础教育阶段,私立教育有悠久的历史和良好的传统,因而一些质量好的中学多数是私立的。但是,在高等教育阶段,公立大学的教育水平较高,并且公立大学不收学费,因此,私立中学的毕业生纷纷考入公立大学,不交学费;公立中学的毕业生进入私立大学,交学费。从而形成一种社会现象,即“富人不交费上大学,穷人交费上大学”。尽管巴西政府规定,公立大学50%的名额必须留给公立中学的毕业生,但是,由于公立大学的规模有限,无法满足更多的穷困家庭子女上学的愿望。教育原本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一种基本手段,一定程度上可以扭转社会上“马太效应”的不断加剧。因此,在发展私立教育方面,在政策取向上,政府应该始终重视公平原则的实现,尤其是各项改革措施要相互配套,避免私立教育的发展带来教育机会的不平等现象。这也是巴西发展私立教育的一个教训。

主要资料来源:

巴西教育部《巴西教育统计资料》(1999)及《巴西的教育》(199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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