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转型的风险前景_中国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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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942X(2006)06-0025-09

对于遏止中国人口的数量膨胀来说,实现人口统计转变可以说是必由之路。在中国,人口转变的人口学含义是降低人口的生育率、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消解人口增长势能,从“人口转变增长”过渡到“人口惯性增长”,最终实现人口的低增长、零增长甚至负增长。人口转变是减缓人口大国人口数量高速增长的唯一途径。在“封闭人口”的理论假定下,实现现代人口转变对于遏止全国人口数量膨胀态势大有帮助。事实上,中国也基本实现了现代人口转变,但离完成人口转变还有距离[1]253-267。

人口转变的社会经济含义是明确的,涉及人口转变阶段、人口负担比、人力资源存量和质量等若干关键词。在人口转变的初始阶段,人口转变将使我们收获“人口红利”,这一点现在已被高度关注。在从“高出生率、低死亡率和高自然增长率”到“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的人口转变过程中,由于出生率下降和死亡率下降有一个时滞,形成年龄结构变化的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分别具有高少儿抚养比、高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和高老年抚养比的特征。其中劳动年龄人口比重提高的这个阶段,通过劳动力的充足供给和高储蓄率,为经济增长提供了一个“人口红利”[2]。各种预测都表明,我国人口机会视窗将在2025年前后关闭,城市和东部地区会关闭得更早[3]。到了人口转变中后期阶段,中国将背负“人口负债”这个问题开始被讨论。进入严重老龄化中期以后,老年抚养比将带动社会总抚养比明显上升,遂由“人口红利”期过渡到“人口负债”期。在“人口红利”期内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做好应对“人口负债”的充分准备是比较明智的政策选择[4]。

展望未来,则还有一个如何规避风险和降低代价的问题,而这方面的讨论在早期关注还不多[5],研究才刚刚开始。2001年,笔者在一篇专门研究中国人口转变的论文中曾指出:“历史将证明,不仅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良好的人口环境,而且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人口转变的最后趋向完成也同样需要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特别是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予以支持——譬如低生育率在微观上是有风险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是一种老无所养的风险,而孩子成长过程中突然夭折的风险更可能使步入中老年的父母遭遇人生的灭顶之灾,这些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而在社会经济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的低生育时期,政府和社会有责任为降低和防范低生育的风险创造条件”[6]。

低生育水平下快速的人口转变所导致的“人口—家庭—社会”的联动变化意味着什么?中国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重新认识中国的人口转变?从构建和谐社会所需要的“人口—家庭—社会”的和谐关系来看,中国应该有什么样的“适度低生育水平”?这些问题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一、重新认识中国的人口转变

迄今为止发生的中国人口转变可以概括为六大特点,即快速转变性、干预诱催性、不稳定性、不平衡性、不彻底性、不安全性。对于这些特点的了解和理解有助于我们构筑宏观的政策调控体系来实现成功的人口转变,保障安全而积极的人口发展,所以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是快速转变性。中国是世界上人口转变最快的国家之一[7]。经过三十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国在20世纪中后期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妇女总和生育率从20世纪70年代的5.8下降到目前的1.8,比其他发展中人口大国提前大约半个世纪进入世界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许多发达国家现在的生育水平也比较低,但这是在经过了一百多年的漫长演变后实现的,而我国只用了三十多年的时间[8]。目前人口转变的态势是速度开始放慢,即粗死亡率保持在低水平,出生率继续缓慢下降(参见图1)。我国总和生育率(TFR)从1970年的5.81下降到1981年的2.61,在短短的10年中生育率以惊人的速度下降了50%以上。进入20世纪80年代,这种转变在波动中继续缓慢下降,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已接近替代水平。由于中国的死亡率在20世纪50年代已经大幅度下降,并在此后基本上稳定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同时我国的国际迁移很少,因而中国的人口控制就十分依赖对生育的调节[9]。

图1 中国人口转变(1949-2005年)

最快速的人口转变是否最成功的人口转变?固然,速度就是效率,但速度并不必然等同于效益。转变的速度太快将破坏人口转变的稳定性和平衡性,加剧控体和受体的冲突,如干群矛盾、上下矛盾。归根结底是因为国家的控制意愿和公民的生育意愿构成了持久的冲突。

其次是干预诱催性。中国的人口转变是政策主导、引领下的人口革命。中国的经验似乎表明,现代人口转变可以超前于经济社会的现代化。早就有学者指出,中国的人口转变是“超经济强控”的模式[10],说得客气一点,是“诱导性人口转变”[11]。在理论上,笔者于1992年苏州“现代人口转变的苏南模式”学术研讨会上提交的论文上率先提出了“三分天下”的假说,即有三种力量促成了现代人口转变,分别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自发力”,宣传倡导和优质服务的“诱导力”,以及制度建设和行政约束的“强制力”,而且随着人口转变的深入,三种力量的配置格局也会发生重要的变化[12]138-163。生育节制机制的历史演变大致如下:从行政制约力主导型节制生育阶段,逐渐过渡到文化诱导力主导型、利益诱导力主导型、经济驱动力主导型节制生育阶段[13]256-328。我国人口控制机制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具体表现在保持干预性的同时,诱催性特点在强化。

中国人口转变不稳定性是指人口转变由于外部力量所引致,所以具有反弹特性,低生育率存在着内在的波动、反弹的特性。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必要的。有迹象表明,由于越来越多的夫妇和家庭趋向少生晚育,甚至放弃计划内二胎,所以不稳定性趋向稳定,出现了意愿性的低生育率现象:如“稳中有稳”的政策生育自觉(大多数),“稳中有升”的再生一个愿望(较多数),“稳中有降”的放弃二胎倾向(不少数)。

中国人口转变不平衡性是指人口转变存在着地区差异和人群差异。注意到生育率转变的时空差异是必要的。事实上,越来越多的地区和人口进入了低生育率的行列。

中国人口转变不彻底性的含义是指生育率有继续下降的空间和潜力。这一特点提示我们,低生育率是相对的概念,注意到生育率转变的机制是必要的。事实上,越来越多的地区人口的生育率转变表现出逼近极限、趋向彻底的特点,出现了“超低生育率”现象(the lowest-low fertility,TFR<1.3)。对此,国内学者已经开始了前瞻性的讨论[14]。

对于中国人口转变的不稳定性、不平衡性和不彻底性,笔者和陈卫博士在一篇合作的论文中有过详细的讨论[6][15],于此不赘。

本文讨论的重点,也是中国人口转变长期以来较少关注和讨论的“不安全性”问题。这是目前人口学界尚未达成共识的中国人口转变的第六大特点。在生育政策讨论不够畅达以及传统唱赞歌的“喜鹊文化”的双重影响下,人口转变的风险问题在过去相当长时间内没有进入我们的视野。2003年提出的“人口安全”需要结构主义的解读。“人口安全”是人口发展的底线。国家人口计生委对“人口安全”提出了这样的定义,即“人口安全就是一定时期、一定区域、一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条件下,人口发展及其相关领域各种风险因素能得到相对控制,避免或化解可能出现危机的状态”[8]。人口安全命题的提出,意味着我们既要有人口增长压力的意识,也要有人口结构风险的意识。

中国人口转变的“不安全性”含义是低生育率不仅意味着生育水平的降低,而且包含着家庭结构、亲子关系的风险性破解。“不安全性”特点提醒我们,低生育率的安全性(风险性)取决于低生育率的适度性。随着人口转变的发展,人们不得不关心如下问题:人口转变的风险在积累吗?未来的人口转变风险到底有多大?“不安全性”判断的依据是在低生育率的数量表象下掩盖着一个重要的事实:计划生育家庭间的结构差异。同样是计划生育家庭,却有不同的家庭结构和亲子关系(参见图2)。

图2 计划生育家庭类型构成图

这里,计划生育强势家庭是指至少有一个男孩家庭,计划生育弱势家庭是指两个女孩家庭,计划生育风险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家庭,计划生育残缺家庭是指孩子或父母伤病残亡家庭。

生育率下降给计划生育家庭带来了什么?从正面来说,妇女从传统的生育劳动中得到解放,孩子成长期的负担减轻;从负面来看,家庭养老功能遭遇挑战,独生子女的成长风险使“家庭发展”受到挑战。从家庭结构来看,独生子女是家庭基本三角中子代一角的“唯一支点”;从家庭职能来看,独生子女是家庭延续的“唯一命根”;从家庭观念来看,独生子女是父母对子女期望的“唯一寄托”;从生育愿望来看,独生子女是子女性别的“唯一选择”;从家庭关系来看,独生子女是家庭舞台上子女角色的“唯一承担者”[16]。风险性就在其唯一性,孩子是家庭存在的必要条件[17]。费孝通教授早年曾经指出,夫妇关系和亲子关系“这两种关系不能分别独立,夫妇关系以亲子关系为前提,亲子关系也以夫妇关系为必要条件”[18]65。

随着生命周期的展开,目前我国的人口发展已经进入了“风险积累”和“风险爆发”并存的一个发展阶段。在持续鼓励“少生”、“独生”的政策导向下,人口安全的系数在降低,人口发展的风险在积累,中国将从一个低风险的人口转变时期逐渐过渡到高风险的人口转变时期。风险的积累可能悄然无声,风险的爆发可能惊天动地。历史地看,风险潜伏在过去,积累在现在,爆发在未来。

二、从“风险家庭”到“风险社会”:人口学的诠释

生育率的转变可以从不同的层面来分析。在现象层面,当从高的生育率5左右下降到低生育率2,其性质不同于减少到1;在家庭层面,如果说第一种生育率转变是一个量变,那么第二种生育率转变就是一个质变;在结构层面,从“低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TFR大约为2.1)到“超低生育率”(TFR<1.3),社会风险将放大。

如果说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那么独生子女社会本质上是“风险社会”,这就是本文有关中国人口转变最重要的风险前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风险细胞越多,社会风险越大。问题恰恰在于,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计划生育风险家庭、残缺家庭、问题家庭、困难家庭的规模和比例不断扩大的趋势决定了未来中国社会的高风险性。

根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推算,我国妇女平均初婚年龄为22.8岁。根据经验事实,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育龄妇女平均的初育年龄在24岁左右。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妇女的平均生育年龄在25.1岁至25.5岁之间波动。假定24岁为1980年的初育年龄,40岁作为女性不再生育的年龄,以1980年作为事件起点,那么,在1996年我国事实上就进入了人口转变意义上的“风险社会”的门槛。若以60岁作为进入老年的标志,那么,事实上我国到2016年就进入高度风险发展阶段。

有一个事实需要引起更多关注: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而且越到家庭生命周期的中后期,其风险越大[19]。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家庭开始因生命周期的力量转变为“高风险家庭”。我们已经有了几千万独生子女家庭,其数量和比例在世界上恐怕是惊人的了。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存在一定比例的独生子女,但倘若独生子女人口和家庭的比例成为主要,其潜在的风险无论如何都是不应忽视的。潜在的风险一旦爆发,就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的连锁冲击,带来预想不到的严峻挑战。

笔者认为,“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命题大致包括了三个视角、九个层面的理解。对独生子女来说,其风险包括独生子女的成长风险,独生子女的成材风险,独生子女的婚姻风险,独生子女的养老风险;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其风险包括独生子女家庭的儿女养老风险和独生子女家庭的结构缺损风险;对独生子女社会来说,其风险包括独生子女社会的发展风险,独生子女社会的国防风险,独生子女社会的责任风险。具体来看,涵义有九。

第一,独生子女的成长风险是指独生子女伤病残亡的风险。风险性就在于唯一性。特别是大龄独生子女死亡对一个家庭及其整个亲属网络精神上的打击是十分沉重的。

第二,独生子女的成材风险是指独生子女缺乏一个良好的可以实施“同伴教育”的成长环境,难以全面发展,智力素质与非智力素质的不平衡发展几乎成为共识。

第三,独生子女的“婚姻风险”有三种情况:一是成婚难,因为独生子女容易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强烈,生活能力不一定高,现实生活中已经有父母代为成年独生子女找对象的新闻了;二是婚后冲突会比较多;三是婚姻寿命可能比较短。

第四,独生子女的“养老风险”是指独生子女所拥有的养老资源更少,有两种情势:一是他们没有兄弟姐妹,所以自身所能获得的来自亲属的养老支持几乎是不存在的;二是独生子女群体对不孕不育和只生一个的偏好可能更强。

第五,独生子女家庭的儿女养老风险是指独生子女作为唯一的养老责任主体,注定了独生子女的养老责任重大、心理压力巨大。俗称的“四二一”家庭结构是脆弱的家庭结构,长远来看,几乎所有典型的独生子女家庭都或多或少存在经济方面支持、生活方面照料和精神方面慰藉等养老风险。

第六,独生子女家庭的结构缺损风险是指结构完整的三角形的独生子女家庭可能因为遭遇独生子女的成人风险而出现结构性的缺损,严重者可导致结构的瓦解。独生子女家庭的结构缺损风险是独生子女成长风险最大的一种。简单说,在家庭生命周期的推演过程中,独生子女风险家庭可能进一步转化为残缺无后家庭,成为家庭和社会的伤痛。

第七,独生子女社会的发展风险是指由于独生子女身上存在着缺乏团队精神、缺乏吃苦精神的比例较高,所以可能会在未来时期的一定范围里影响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源供给。

第八,独生子女社会的国防风险是指在非和平时期,独生子女群体的战斗力是让人怀疑的。独生子女群体是家庭和社会神经的敏感点和脆弱点。家庭的牵肠挂肚构成了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政府的小心翼翼。

第九,独生子女社会的责任风险。这里说的责任风险是指一个文明社会的政府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越是重大的决策,越伴随大的风险。风险决策必须承担起风险责任,这是文明社会的基本通则,所谓损失者补、牺牲者救、受害者助。在鼓励只生一胎的政策导向下,政府必须为独生子女家庭和社会可能遭遇的各种风险承担起防范风险、规避问题和补偿代价的三大责任。

上述九个方面构成了无法挣脱的风险锁链,就好像生态学讲的“蝴蝶效应”,其连锁反响是巨大的、不可忽视的。应该承认,风险只是发生问题的概率,本身是可以调控的。但在继续鼓励“独生”的导向下,风险的放大却成必然。由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所以家庭的种种风险其实都会以各种途径转化为社会的风险和责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如果“风险细胞”充斥着社会的各个角落,这个社会就有可能成为“风险社会”。“独生子女文化”一旦成为社会的主流文化风靡新一代人口,那将是十分危险的事情。

毫无疑问,我们需要的是“健康家庭”而不是“风险家庭”,我们追求的是“和谐社会”而不是“风险社会”。风险家庭越少,社会冲突越少;健康家庭越多,社会和谐越多。“健康家庭”关键在结构和功能,“健康家庭”具备较好的抵御各种风险的结构性力量,至少生育两个孩子是计划生育的底线伦理,但考虑到中国人口过多的事实,所以在多数地方这一伦理的底线同时也可理解为政策的上限。

三、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人口转变?

上述人口转变六大特点是相互关联的。如前所述,快速的人口转变化解了人口增长的风险,却带来了人口结构的风险。国家通过严格的人口控制规避了人口爆炸的风险,但很多家庭却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少子女、独子女、无子女风险的威胁之中。独生子女家庭和社会所隐含的三个层面九大风险具体诠释了我国人口转变的不安全性特点。

根据历史的经验,我们大致可以将人口转变的主线——生育率转变路径概括如下:第一阶段为高生育率下降;第二阶段为稳定低生育率;第三阶段为低生育率稳定;第四阶段为超低生育率形成。种种证据和迹象表明,中国正处于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之间。一些发达地区已开始进入超低生育率的阶段,进入了安全性令人生疑的人口转变阶段。

2005年12月8日,联合国人口基金代表Siri Tellier博士在《首届中国人口学家前沿论坛》的大会发言,提醒中国要注意汲取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生育率出现持续下降的趋势,至今没有看到回升的迹象。虽然政府为鼓励生育不遗余力(法国为生育第三胎的妇女一年支付9万人民币)。长期的低生育率引发了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这在西方已经成为共识。Siri Tellier博士强调人口科学的一个作用就是帮助我们展望和规划社会发展的远景。

政策是一柄真正意义的双刃剑,我们不能不反思的一种强大的力量就是政策本身的力量。目前,已有学者开始担忧中国的生育率会不会过低。一种代表性现象莫过于云南等地出台的“人口新政”了。2003年8月开始,云南省发布了84号文件,简单说,是独生“奖优免补”政策,其实质是鼓励放弃第二胎生育。2003年以前,14周岁以上旧领证(独生子女证)户一次性奖励1500元(省里奖1 000元,县上奖500元)。2003年8月至2004年5月,不分年龄,领证的都给1500元。2004年5月以后,14周岁以下的给1000元。独生子14周岁以上的奖优免补。

2006年6月4日,笔者曾经因考察“关爱女孩”行动到云南省会泽县调研,发现了鼓励农村“一女户”(独生子女证)放弃二胎生育的行为。独生子女领证率要进行考核,必须达到一定的指标。2006年会泽县下达金钟镇250个农业人口独生子女领证指标(根据出生情况分配),镇下达到村、社区300个(以保证250个)。2004年9月至2005年12月,会泽县下达金钟镇520个农业人口独生子女领证指标(根据出生情况分配),镇下达到村、社区620-630个(以确保计划完成)。2003年8月至2004年9月,县下达金钟镇450个农业人口独生子女领证指标(根据出生情况分配),镇下达到村、社区五百多个(以确保计划完成)。看到这种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做法,笔者认为,这是在鼓励“风险家庭”的产生。

风起于青萍之末。问题已经产生,更令人担忧的是,问题还在继续产生。中国面临的巨大挑战是“独子女老龄化”甚至“无子女老龄化”的问题,而且将持续很长时间。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已经不是居安思危,而是该居危思危了。家庭养老具有独特的价值,特别是亲情支持、精神赡养功能是社会养老不太可能具备的。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阶段,家庭养老都是人类最基本、最可靠的养老方式[20]414-419。以为通过社会养老就足以解决中国人的养老问题,这不是出于天真,就是出于无知。

去秋岁末,在首届中国人口学家前沿论坛之自由论坛中,笔者提出忠告:“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生育率急速下降所取得的暂时的胜利,‘少生就是一切’的做法已经并必将继续使我们付出沉重的代价”[21]25。如果我们毫不犹豫地将“风险最小化”确立为人口转变的安全诉求,那么成功的人口转变就必须建筑在控制人口增量与健全家庭结构双赢的基础之上。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根本无法回避两个涉及“度”的战略问题:其一,计划生育的伦理底线是什么?其二,如何重建坚强有力的家庭结构?

但我们的时机正在逐步丧失,越来越多的妇女正在丧失最后的生育机会[22]269-289。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中国已经形成一种“低生育文化”。在大批独生子女家庭以他们的切身感受和沉重代价来证明一个政策的利弊之后,我们实际上已经进入到政策性调整的一个战略机遇期。但生育政策调整的时机正在我们的“不闻不问”或者议而不决中慢慢丧失。

丧失时机说的依据有三。

(1)生育率要恢复到更替水平以上的可能性在减少。独生子女生育文化的形成将成为维持“超低生育率”的内在动因。

(2)越来越多的风险家庭在产生,其中女性年龄超过适龄生育的高风险家庭比例在上升。高风险家庭通过再生育补救的可能性非常微小。人口发展的风险性在增加。

(3)当今人口学界习惯于从现实的生育水平去推断生育政策应该不应该调整。这个思路的基本取向是,如果生育水平高于更替生育水平,那么维持现行生育政策;如果低于更替生育水平,似乎才让人欢欣。笔者怀疑这一尺度的合理性。著名的总和生育率(TFR)“1.8”论者认为:目前中国人口总和生育率是1.8,不足为忧;却不想想,这1.8的生育水平如何去调节?如何去操作?多数专家还是认为,中国的生育水平已低于更替水平。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怀疑一切测算全无根据,很容易导致学术虚无,最终我们会无所适从。

其实,低生育水平价值判断的重要性不亚于事实判断,而且两者是相对独立的问题。我们不妨换个思路,譬如,考虑到结构性风险才是人口风险的底色,那么可以度量一下现有计划生育家庭的构成状况。通过对前文所述的计划生育强势家庭、弱势家庭、风险家庭、残缺家庭的规模和比例的变化,来洞悉低生育水平下潜伏的危险。我们可以看一看,到底独生子女家庭占了多大比例?又是如何变化的?计划生育残缺家庭的规模和比例又如何演变?人口发展的风险到底是缩小了还是在扩大?

迄今为止,我们所了解的事实是残酷的。虽然没有任何一户独生子女家庭会料想到什么风险,但的确在任何一个时期、任何一个地区,独生子女家庭中总是有一定比例的家庭会成为困难家庭和残缺家庭。而且从全局看,随着家庭周期的展开,人口发展的风险具有一种积累效应。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课题组预测,2006年,全国独生子女意外死亡、母亲年满49周岁的有37.5万人,最高峰值年2038年为151万人。“十一五”期间,全国49岁以上曾生一孩现无孩夫妇人数将从32万增加到50万,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预期达到之际,却有110多万家庭坠入无子女苦境。2036-2040年,曾经有过孩子但现在无后的家庭每年都维持在150万左右,形成一个触目惊心的风险爆发高台期。

毫无疑问,一个人口学意义的“风险社会”正不依我们的意志为转移地在形成和发展。事物的发展并不以我们的意志和美好的愿望所转移,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家庭遭遇了死亡和伤残的风险事件,从而拉开了一个独生子女家庭风险频发、计划生育代价后期支付时期的帷幕。生命周期的力量不可抗拒,时间的力量无法抗衡。

图3 全国49岁以上曾生一孩现无孩夫妇人数预测(2005-2050年)

四、结论

中国的人口转变、人口发展已到新的阶段,人口问题正在发生重大转型:增长型人口问题正在转变为结构型人口问题、环境型人口问题和政策型人口问题。成功的人口转变、持续的人口发展需要规避新的风险,消解旧的风险,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双安全。但我们达成共识了吗?

中国需要尽快走进“政策文明”时代。文明的政策是以人为本、以民为根的政策,一定是高瞻远瞩,而不会为眼前利益所惑。文明社会的基本规则是贡献者奖、牺牲者补、违规者罚。根据本人多年来在农村的实地调研,鼓励或者自动放弃二胎的现象并不少见。各地都将这一现象当作工作成绩来宣扬,却没有看到显然存在、隐性积累的风险性。“和谐社会”拒绝不安全的人口转变。在提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今天,“国家观”和“家国观”需要相辅相成。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万家不欢,何足道和谐?

笔者愿意在结束本文时,概括一下主要观点:

(1)要控制和减少计划生育“风险家庭”,同时阻断“风险家庭”演变为“困难家庭”和“残缺家庭”的通道。调整生育政策,逐步还权于民,是历史的逻辑。

(2)“少生不是一切”,我们需要一个适度的低生育率。即便在一个人口过多的国度,生育两个孩子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底限生育权”。

(3)“还权于民”的近期方向是鼓励农村一女户充分利用二胎的政策性生育资源,中远期方向是“城乡统开二胎生育”,至于生还是不生,那是个人私权的自由天地,是悉听尊便的个体选择。“城乡统开二胎”是值得尊重的“底限生育权”,是规避人口发展风险的重要政策选择。

(4)要帮扶计划生育“残缺家庭”和“弱势家庭”。国家或者说政府需要为独生子女家庭的内源性风险、政策性风险承担责任,建立健全计生家庭奖扶制度和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制度,是现实的选择,也是未来的方向。但奖扶制度应清楚定位在事后补偿而非事前鼓励;也就是说,不要人为鼓励新的风险家庭的产生。

总而言之,即使在计划生育成为工业化时代一种大众化的生活方式,生育依旧是人口发展的源头,也依旧是我们获得幸福的源泉、体验人生的路径以及承担责任的方式。

[收稿日期]2006-06-16

[本刊网址·在线杂志]http://www.journals.zju.edu.cn/s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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