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的哲学视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技术创新论文,视野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B0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257-0289(2000)01-0014-07
一
自1912年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在其成名之作《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创新理论以来,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赋予了技术创新不同的内涵。虽然众说纷纭,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下述三种不同的观点。
一是将技术创新视为技术或发明的商业应用,以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为代表。根据这一理论,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生产函数,把一种从未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与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其目的在于获取潜在的超额利润。它将创新的内容概括为五个方面:(1)生产新的产品;(2)引入新的生产方法、新的工艺流程;(3)开辟新的市场;(4)开拓原材料的新供应源;(5)采用新的组织、管理方式。其定义的核心在于技术发明的市场价值,即一项创新可以看成是对技术发明的商业或社会应用。熊彼特还指出“先有发明,后有创新;发明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发现,创新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实施。”“只要发明还没有得到实际上的应用,那么在经济上就是不起作用的。”[1]这种看法为此后研究创新的多数学者所继承。如英国苏塞克斯大学科学政策研究所所长弗里曼(C.Freeman)明确指出:“创新本身可定义为将新制造品引入市场,新技术工艺投入实际应用的技术的、工艺的及商业的系列步骤。……其中最关键的步骤是新产品或新系统的首次商业应用。”[2]美国经济学家曼斯费尔德(E.Mansfield)认为,创新就是“一项发明的首次应用。”[3-P15]厄特巴克(J.M.Utterback)也指出:“与发明或技术样品相区别,创新就是技术的实际采用或首次应用。”[4-P6]在我国学术界,也有许多学者持有这种观点。例如,傅家骥在“技术创新与企业发展”一文中说:“技术创新就是指科技成果变成商品,并在市场上销售实现其经济价值,进而获得经济效益的过程和行为。”[5-P19]陈文化在“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强化技术创新环节”一文写道:“技术创新是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并首次实现其商业价值”。并指出:“技术创新是由技术—经济构想、技术开发和试生产并首次实现其商业价值三个阶段相继或交织进行的动态过程”。[6]
二是把技术创新看作是由新概念的构想到形成生产力并成功地进入市场的全过程。这种观点认为技术创新“包括科学发现、发明到研究开发成果被引入市场、商业化和应用扩散的一系列科学、技术和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它包括从最初的发现,直到最后商业化的成功。”[6]这种看法曾经是国内影响较大的一种观点,但近年来不多见,似乎已被“技术创新包括技术的产生和技术的应用”的观点所取代。例如,杨英辰在“技术创新与大众消费文化”一文中写道,“技术创新”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包括三种相互重叠又相互作用的要素的综合过程,即发明,首次商业应用,扩散。”[7]贾蔚文等人在“技术创新的机制和政策研究”一文中同样认为,“技术创新包括技术的产生和技术的有效应用”[5-P43]。
三是把技术创新理解为技术与经济和社会的有机结合。这一观点主要以8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罗默(P.Romer)提出的新经济增长理论为代表。它明确提出:新技术是经济的内在要素,经济增长内涵着技术创新的基本过程;正是这一过程,才能保持经济的增长。[5-P4~5]技术进步的决定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是经济的,而决不是什么外生变量,因而完全可以直接地作经济学分析。最有代表性的是索洛(R.Solow)用总量生产函数的方法对技术变迁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所作的定量研究[8-P312~320]。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P.F.Drucker)则进一步发展了创新理论,认为创新有两种:一是技术创新,它在自然界为某种自然物找到新的利用,并赋予新的经济价值;二是社会创新,它在经济与社会中创造一种新的管理机构、管理方式或管理手段,从而在资源配置中取得更大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我国著名学者陈昌曙也指出,“必须把技术创新看作是科技成果向直接生产力转化的社会化过程”,认为技术的体系化与社会化是技术创新的本质特征。而所谓“技术的体系化”,就是“技术发明的成果,必须与其他一系列技术相匹配,形成为产业技术,才能生产出产品和商品”;所谓“技术的社会化”,即是“技术创新的活动和目的又必须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才能实现”。[5-P3]这样,技术创新就不仅仅是一个纯技术的过程,而必然又是社会的和经济的过程,也就是一个技术与经济和社会相结合的过程。
在笔者看来,上述第一种关于技术创新的观点的重要贡献有四个方面:一是把技术创新与发明创造相区别。熊彼特认为,创新研究强调发明和设想的商业化应用及其经济价值,而创造研究关注的是如何获得具有首创性的创造发明成果。发明创造只是一种新概念、新设想,或者至多表现为试验品,哪怕是为人类的知识宝库作了巨大贡献的伟大发明也不例外。而技术创新则是把发明或其他科技成果引入生产体系,利用那些原理制造出市场需要的商品。这种科技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的过程,才是技术创新。二是对技术创新的过程作了明确的表述,即按照发生的先后次序,创新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新构想的产生,技术开发,商业价值实现。三是提出了创新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的重要思想。熊彼特把这称之为“产业突变”,亦称为“创造性的破坏过程”,也就是“不断地从内部革新经济结构,即不断地破坏旧的,不断地创造新的结构”的过程。破坏是指对旧的资本的破坏,一批企业在创新浪潮中被淘汰。这对整个经济来说是必要的,因为生产要素可以重新组合,新的有活力的企业会诞生和发展。熊彼特的这一思想启发人们研究技术创新,不要将着眼点总是放在如何产生首创性新事物上。他提示人们,创新意味着对传统的超越,它既是创造,又是破坏,而破坏不只是打破旧传统、旧观念、旧思想,还包括革新经济结构。四是揭示了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密切关系。阐述了技术创新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指出技术创新是决定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周期运动的关键因素。熊彼特把时至当时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分为三个周期:(1)1783年至1842年,以纺织工业的创新为代表的产业革命时期;(2)1842年至1897年,以蒸汽机和钢铁工业的创新为代表的发展周期;(3)1889年至本世纪20年代末,以电气、化学和汽车工业的创新为代表的发展周期。每个发展周期都是与当时的技术创新高潮相一致的。但是,熊彼特只是强调了技术成果在经济系统中的应用以及发明活动的外生性质,并没有明确提出技术是经济增长的“内在”要素。因而未能从根本上摆脱把技术进步看作经济发展外生变量的传统观念;仅仅将技术创新视为从技术到经济的单向的线性过程。
第二种关于技术创新的观点,与第一种观点一样明确指明了技术创新以成功的市场开拓为目标导向,以新技术的设想的引入为起点,亦体现了融科技与经济为一体的思想,但认为“创新”仅是“创造”的同义语,而没有对两者加以区分。把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技术扩散也纳入技术创新的范畴,将技术创新拓展为整个科技活动,却是不恰当的。因为,第一,“创新”("innovata" 或"innovation")不等同于“创造”("creata"或"creation")。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是科学知识与技术知识的创造,是创新的新知识来源;一项发现或发明,并不一定能为经济和社会带来利益;而创新是创造或执行一种新方案,以达到更高的经济或社会效果。要创新,必须先有发现和发明;但有了发现和发明,并不一定能成为创新。只有当科学技术知识引入经济系统、实现其商业价值,才能赋予“创新”的意蕴。第二,技术创新不等同于整个科技活动。或者说,技术创新只是整个科技活动过程中的一个特殊阶段。1988年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科技政策概要》中就曾指出:“技术进步通常被看作是一个包括三种互相重叠又相互作用的要素的综合过程。第一个要素是技术发明,即有关新的或改进的技术设想,发明的重要来源是科学研究。第二个要素是技术创新,它是指发明的首次商业化应用。第三个要素是技术扩散,它是指创新随后被许多使用者采用。”[9-P234]
第三种关于技术创新的理解阐明了技术创新是技术发明同社会经济相结合变为产业技术的过程。它告诉人们,技术发明只是提供了实现技术目的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要转化为现实性,必须满足社会经济性的要求,即一项发明只有在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下才能变为产业技术。由于他们从经济的和社会的条件出发对技术创新作了较为充分的阐释,因而从根本上摆脱了技术作用于经济的线性模式。例如,美国经济学家克莱因(S.J.Kline)和罗森堡(N.Rosenberg)就明确指出创新不是一个线性过程,而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非线性过程。在他们提出的技术创新的“链环——回路模型”中,科学知识已不再是创新的起点,科学、技术与经济以互动的方式贯穿于整个创新过程之中。[10-P275~306]科学、技术与经济之间的这种复杂的交互作用,使得研究与创新、发明与创新构成了互为因果的作用链环。实际上,研究与创新、发明与创新是十分紧密地、甚至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观点的合理性还在于,它不把技术创新狭义地理解为技术与经济的结合,而广义地理解成科学、技术、管理、教育等因素与经济的融合。“创新包括了科学、技术、组织、金融和商业的一系列活动。”[11~P26~28]它呈明技术创新确实可以被看作为“一种至少从工业革命以来的社会转型的基础发动机”[12-P13],但是技术创新不能自身成为动力,它需要一定的创新环境与之相适合,还要特定的主体即创新主体来把握。
二
鉴于上述分析与讨论,并根据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我们可以从哲学的角度,尝试性地给技术创新下这样一个定义:技术创新是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在创新环境条件下通过一定的中介而使创新客体转换形态、实现市场价值的一种实践活动。
哲学上的主体概念,是指具有一定知识、经验和技能并社会地从事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个人或集团。而技术创新作为人类的一种实践活动,它的主体即创新主体只是指具有创新能力的、参与技术创新实践活动的企业。这种创新能力大体上可以分成创新认知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两个方面。一方面,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的创新主体,如企业家、技术开发人员、生产工人、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等,必须学习和掌握技术创新项目的各种相关知识,如决策、管理、操作、预测等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技术创新更加注重行动,强调科技成果的现实转化,强调创新产品成功地进入市场的实践活动,因此创新主体必须善于捕捉创新的机会,及时果断地进行决策,并有效地进行创新R&D(研究与开发)、生产制造、市场开发等项具体的创新决案方案的实施工作。需要指出的是,一个企业若不具备必要的创新能力,是不可能取得自觉的积极的活动者的主体地位。因为这不能表现和确证他们的主体地位,仍只是一种可能的主体,而决不是一个现实的主体。所以,许多不成功的创新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即缺少必要的支持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条件。此外,创新主体的能动性还受到经济体制等因素的制约。这一点在下面还要谈到。
所谓创新客体,是创新主体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指进入创新主体实践活动领域并和创新主体发生一定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客观对象(天然物或人造物)。很显然,创新客体概念的内在规定性是在实践范畴内相对于创新主体概念的规定性而言的。离开实践与创新主体的具体内涵,就无所谓创新客体的特定内容与自身规定性。创新主体与创新客体之间是认识与被认识、改造与被改造、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其中创新主体是能动的方面,创新主体为了自身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与发展,就要借助于多种手段的中介作用于创新客体,能动地反映创新主体的本质和属性,然后利用它、变革它、使其按照创新主体的价值尺度发生相应的改变,成为合乎人的需要的创新产品。因此,在实践范畴中,创新客体又是创新主体活动的结果,是由主体的对象性活动所不断生成的,创新客体本质上只不过是主体自身的一种存在形态。也就是说,创新客体不是外在于创新主体的独立存在物,而是渗透着创新主体的目的、价值观念、情感、兴趣诸因素,为创新主体的实践活动所认识、所改造的人化了的自然。创新主体不断地把自己的力量、知识、技能、意图转化为实物的形式,同时又把它占为己有,并进一步从中发现过去不知道的属性,从而使它变为创新主体认识和改造的新客体。这样,随着创新主体能力的完善和发展,实践范围的逐步扩展,创新客体就不断呈现其新的面貌。
技术创新还需创新主体在创新环境条件下,借助于一定的中介变革创新客体才能获得成功。哲学上的中介范畴,是指在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内部不同要素之间起居间联系作用的环节。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中介表现为事物转化或序列的中间阶段。中介范畴还含有“凭借”、“依赖”、“媒介”的意思,用以表示不同范畴的间接联系和对立范畴之间的一种相互关系。技术创新既是创新主体对创新客体的特征、本质及其规律加以认识并内化为主体本质力量的过程,又是创新主体的这种本质力量加以对象化、客观化,使创新客体的形式改变成为适合主体需要的新客体的过程。要实现技术创新过程的这两方面,必须以一定的技术的、经济的、管理的等作用方式为中介。通过这些作用方式的中介作用,才有可能使创新客体同创新主体之间相互贯通、相互过渡,使创新主体完成由创新观念到客观现实的转换,使创新客体的规定成为创新主体的内在本质力量,从而展示创新主体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能动的活动者的本质。[13]
技术创新总是在一定的创新环境中进行的。所谓创新环境,是指与技术创新系统有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周围系统,主要包括支撑系统、教育与培训环境、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环境、制度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情报信息与服务环境等。一方面,创新环境作为条件限制了创新行动的取向和范围,另一方面又为创新行为提供了手段或工具。创新主体在行动过程中不能超越于创新环境之外,但却能从创新环境中获取行动的手段或工具。同时,创新环境也不是自在的和孤立的,而是在和创新主体的行动的关联中存在和发展着的;其对创新主体的行动的条件限制和手段提供,只有在和创新主体行动的目的相连接时才有意义。
技术创新的支撑系统即国家创新系统。根据弗里曼的定义,“国家创新系统是创造、吸收、改进和扩散新技术的活动和相互作用所受到的公共和私有网络的支持,这种网络的效用不仅仅支持研究与发展活动,还包括创新所需的资源组织和管理活动。”[14]在这里,国家创新系统表征了一个复杂的创新活动的外在环境或“后方”支撑系统。这一支撑系统对前沿的技术创新系统的支持程度和适应程度决定了技术创新的进程。
教育与培训环境是国家技术创新系统的基础子系统之一,其基本功能是为企业技术创新系统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它构成了技术创新的人才资源环境。但传统教育是以传授知识为中心的教育,是继续性教育。按传统教育模式培养的人才,创新能力明显不尽人意,因而必须向创新教育转变。创新教育,即是一种注重培养创新意识、创新方法和创造性心理的教育模式。
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环境。对于国家技术创新系统而言,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是重要的子系统,而对企业技术创新来说,它则成了环境。通过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获得新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知识的过程,即是知识创新,其目的是追求新发现、探索新规律、创立新学说、创造新方法、积累新知识。知识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基础,是新技术和新发明的源泉。目前,我国知识创新能力不足,知识创新对技术创新的支持能力不强,组织实施“知识创新工程”是提高我国知识创新能力的战略举措。
制度环境是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和分配基础的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它是企业所面对的最重要的环境之一。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其产权结构、经营制度、要素配置、利益分配等,无不受国家社会经济制度所规定的准则的约束。它主要决定了技术创新要素运动的原则和利益分配关系。
制度创新可以被理解为对一种更有效益的制度的生产过程。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是密切关联的。通常,在社会的剧烈转型期,制度创新比起技术创新来就是决定性的因素;反之,在社会的相对稳定期,技术创新则成为经济增长的矛盾主要方面。如今,我国业已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总体制度框架,而目前迫切的现实问题即是如何形成一种适应于市场经济要求的、可以带动技术创新的灵活的企业制度。显然,只有实现了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转变,技术创新的主体才会由政府转为企业,企业也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的创新主体。
与制度环境相比,政策环境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更直接,更具体。在所有政策体系中,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最大的是经济政策、产业技术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分配政策和就业政策。创新政策是一个整合的概念,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政府为鼓励技术活动的开展及其商业化以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各种社会经济政策的总和。这些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创新有意识地支持。创新政策的特点,就在于它是科技和经济的有机结合,实质上即是促进科技经济一体化的政策。虽然创新政策做为一个概念,它的提出是比较晚近的事情,但在实施过程中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
市场需求既是技术创新的物质资源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技术创新的外部社会动力。从世界技术创新实践来看,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压力。市场发育不健全,市场体系不完善,则以市场需求信号为主要表征的市场机制就不能有效地起到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作用。只有建立起健全的、规划化的、开放的、有序的和能够进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能有效地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压力和动力。
情报信息与服务环境。从技术创新系统与环境之间的信息交换来看,在创新的启动和决策、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等诸环节或阶段上,都存在着大量的信息流动和交换活动。如果缺乏这种从外部环境中获得或输入的足够的信息,则势必导致技术创新行动由于得不到适度质量和数量的信息保证而受到影响。因而情报信息与服务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条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此外,作为技术创新环境的要素还有社会文化、意识形态(软环境)、物质资源结构、基础设施和基本生产条件(硬环境)等等。限于本文的主题和篇幅,不再展开。我们还得进一步揭示技术创新的基本特征。
在我看来,技术创新作为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它具有以下五个基本特征。
(1)创新性。江泽民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一般说来,有创新能力的主体,必需具备创新意识,有对创新性机理的认识和理解,有创新的知识基础和思维方法,有从事创新性实践的积极性等几个条件。
创新性是技术创新的本质特征。在技术创新的实践活动中,创新主体的创新性主要表现为把科学发现与技术发明的潜在的经济价值变成直接现实的经济价值,而从事创新活动的任务就在于创造出新工艺、新产品,目标即在于生产上的应用和市场上的需求。整个技术创新过程,是一种创造性活动。从创新设想的提出和确认,到技术开发,再到技术成果有效应用于市场开拓,都是创造性的活动。
(2)实践性。技术创新的实践性是不言而喻的。特别要指出的是,技术创新的发生经常不是任何深思熟虑的研究与开发活动的结果,而是工程师和其他直接参与生产活动的人员的发明和提出的改进意见的结果,或者是用户建议的结果。因而相当数目的技术创新产生于“干中学”(Learning by doing)和“用中学”(Learning by using)[15]。
(3)社会性。技术创新既是一种自然过程,又是一种经济社会过程,因此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一方面,技术创新是科技成果向直接生产力转化的社会化过程;另一方面,技术创新又必须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才能实现。与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相比,技术创新更贴近现实的社会生活,它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更直接、更强烈得多。
(4)历史性。技术创新本质上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技术创新的具体目的和方向等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并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在本世纪70年代以前,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物质财富相对于人的生存发展而言是匮乏的,技术创新的主要目的和方向是“生产大型化、高速化及大批量生产”[16-P125],以便获得规模经济效益。至70年代,发达国家社会物质财富的数量已经能够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与发展的需求。此时,人们开始追求享乐型需求、提高生活质量。技术发展到这样的阶段后,技术创新对人类社会的贡献开始呈现边际效益递减现象。[16-P125]70年代以后,由于传统的工业化技术模式在使人们获得快速积累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副作用,严重地损坏了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将人类社会引向不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因此,人类必须改变原来的大规模生产、大量消耗能源和原材料的技术模式。于是,实现工业化以后的发达国家的技术革新,转向了以微电子信息技术为代表的产品小型化、精细化、多样化,转向了高新技术领域。
(5)不确定性。技术创新系统是一个由诸因素交互作用的复杂网络构成的非线性系统,因而技术创新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这表现在:缺乏已知的与事件发生有关的信息;在创新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尚不知道的如何解决的技术经济问题;准确地预测和追踪行动的结果是不可能的。[17-P274]正是由于此类不确定性的存在,使技术创新成为一种充满风险的活动。
[收稿日期] 199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