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保”忧思与求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忧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下岗“断保”实属无奈
所谓“断保”,就是指已参保职工在与企业关系发生变动后中断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目前,“断保”现象不限于某个地区、某个企业,而是在全国各地区普遍存在。“断保”已成为广大下岗职工最为担忧的问题。
“断保”现象因何而生?
从表面上看,“断保”的主要症结是通过各种形式解除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因种种原因无法重新就业,因而无力缴费续保。而归根溯源,产生“断保”现象的深层原因还是由于经济转型所引发的大量结构性失业所致。在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为提高企业效益,推行“减员增效”政策,因而造成大量富余人员下岗失业。在当前劳动力整体供大于求,失业率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下,下岗失业人员由于普遍年龄偏大、技能偏低,在就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而再就业状况不理想,甚至无法找到工作,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成为“断保”人员。因此,从某种角度讲,“断保”问题的本质是失业问题。
续保为何步履维艰?
在经济转型因素造成“断保”人员激增的同时,有关政策制定和操作不够完善,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减弱,也直接导致了“断保”人员“续保”步履维艰。
一是“减员增效”生硬操作把大量职工推出“安全网”。一些地方政府、企业把“减员增效”当成“甩包袱”的法宝,采取了一些不规范的操作,以达到“减员”的目的。如“买断工龄”的补偿金标准畸价,使职工连维持基本生活都比较困难,更不要说续缴社会保险费了。
二是企业拖缴、漏缴社会保险费造成部分企业职工在职“断保”。
三是由于个人经济能力不足而无力续保。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自谋职业人员个人参保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普遍偏高,使下岗再就业人员无法负担,无力接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是部分人经济无忧,参保意识差,对社会保险往往抱着无所谓的心态。
五是有些人认识上有误区。不少职工误以为凡缴费年限达15年即可足额领取养老金,还有些职工对政策不理解,易于受社会上某些言论的误导,对社会保险预期缺乏信心。
透析“断保”弊端几何
一、影响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待遇。因为“断保”,这部分职工缴费年限少,其未来所领取的养老金也必然减少,以至将来可能无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
二、加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负担。“断保”使参保职工逐渐流失,加大养老保险赡养比,这显然又进一步增加了社会保障事业的负担。
三、形成特殊群体,影响社会稳定。“断保”人员的不断增多,将进一步增大城市贫困人口,进一步增大“低保”的压力。还会使其中一些人产生心理失衡,甚至会对社会产生仇恨、对抗。
专家建议标本兼治
从长远和根本来讲,解决“断保”问题,必须依靠大力发展国民经济,并选择就业优先的经济增长模式,以求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利用现有条件积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送出路”给那些从“企业人”变为“社会人”的“断保”人群,使他们重新获得就业机会和稳定的收入,从而重新获得续保缴费的经济能力。同时,社保机构也积极制定实施促进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行之有效的政策办法。如规范劳动合同、调整缴费年限和待遇标准、提高社保工作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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