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用”的规划纲要:中国教育变革之道——访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陶西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平论文,之道论文,中国教育论文,管用论文,副会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G6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2-2384(2010)04-0004-04
记者: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注意到,温家宝总理在《百年大计 教育为本》的讲话中,用“看得远”、“有针对性”、“有现实感”、“真正成为管用的规划”等词汇,表达了他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厚望。您觉得,新近出台的《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稿)是否体现出这样一些特点?
陶西平:我觉得,这些特点在《规划纲要》中都有充分的体现。首先,纲要的前瞻性很强,提出了用10年的时间实现的战略目标,即“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这一战略目标服务于我们整个国家的战略目标,同时又适度超前。2050年,我们国家要基本实现现代化;而《规划纲要》提出,教育到2020年就要基本实现现代化。这样就体现出教育为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适度超前。
记者:在“两个基本、一个进入”的战略目标中,有什么亮点、创新点特别值得我们关注?
陶西平:我认为,把“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即建立终身教育体系作为一个战略目标提出来,是《规划纲要》的一个亮点。因为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的问题虽然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上都提出过,但从教育工作的角度来看,我们还没有把它提到战略目标的高度。所以,我们过去虽然发展了成人教育、继续教育,但还没有从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的角度来规划。
从某种角度上看,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是教育观念、教育体制、培养模式的重大创新和重要突破。一方面,这是一个国际潮流,现在很多国家都开始重视建立终身教育体系;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我们国家“以人为本”的理念,因为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就是要为每个人在他现在的起点上继续发展提供一个机会。所以,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是对“教育机会平等”的一种深化、一种发展。它不仅仅像义务教育那样,为每个人提供一个初始的接受教育的机会,而且为每个人提供一个在原有基础上终身发展的机会。所以,《规划纲要》提出“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目标是很有战略眼光的,这对于提高国民素质、培养优秀人才、促进人的发展都是有战略意义的。
记者:近一两年,围绕《规划纲要》的制定,教育中的许多热点问题、老大难问题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那么,您认为,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是否有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
陶西平:我认为,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会推动许多问题的解决。比如:大家之所以比较关注孩子的升学问题,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认为一次高考可能就定终身了,孩子通过高考进到哪一个“门”,就决定了他这一生怎么发展。而如果我们建立了终身教育体系,让每个人都有以现在为起点继续学习和发展的机会,就可以缓解人们对于某一学段内优质教育的那种紧迫的追求,缓解我们在解决基础教育、高校考试与招生等敏感问题时所遇到的诸多矛盾。
同时,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还有助于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从纵向来看,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为每个人提供了从出生到老年这样一个全过程的教育机会;而从横向来看,它有利于各类教育之间的融通,如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的融通等。这样有助于形成一个灵活的、相互联系的教育体系。
另外,终身教育体制的建立也有助于推进教育技术的现代化和教育内容的多样化。终身教育使一个人在工作过程中,甚至退休以后都可以继续学习,所以并不需要完全在学校内就读;它要求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都是多样的。这样,基于信息技术的教育、远程教育等都可以发展起来。终身教育既有助于教育手段与技术的现代化,也有助于教育内容的多样化。因为它是适应不同人发展需要的教育,是以不同人的不同需要为基础设计的,所以它具有多样化的特点。
记者: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把基础教育放在终身教育体系中,重新思考它的定位与功能呢?
陶西平:是的。它促使我们思考这样一些问题:基础教育的“基础”指的是什么?为什么叫“基础”?我理解,基础教育之所以是“基础”,是因为它在整个终身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是为终身学习打基础的教育。这样理解,有助于以终身学习为基础的学习型社会的建立。
记者:从目前的情况看,要建立终身教育体系,需要突破哪些障碍?
陶西平:最重要的是要突破体制障碍。如果不同的部门各管一类或各管一段,或者两三个部门同管一类教育,不解决统一管理的问题,那么,终身教育体系是很难真正建立起来的。这是一个难点问题。
尽管困难重重,但总的来看,《规划纲要》提出“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目标具有很重要的战略意义。以这个作为抓手,既有利于达成“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也有利于实现“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
记者:您刚才谈到,《规划纲要》具有较强的前瞻性,但从现在到2020年,只有短短10年的时间,如何规划与设计,才能保证实现这些前瞻性的目标呢?
陶西平:这涉及可行性和针对性的问题。我觉得,《规划纲要》在这一点上考虑得比较充分。比如:在“两个基本、一个进入”这一大的战略目标之下,又提出了5个具体的战略目标,其中之一就是“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规划纲要》把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并且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原则,即重点实现教育机会的公平,然后又提出了比较明确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这样就增强了可行性。因为在教育公平的问题上,大家的理解是很不一致的。有的人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所有的学校都应该是一样的,所有的人都应该进入同一水平的学校学习。这就把近期教育公平的目标定得太高了。这样至少会带来两个问题:第一,它是不可能实现的。我们这样大的国家很难做到所有的学校都一样,而且事实上,现在世界上也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达到这个水平。第二,要求所有学校无差别也不利于教育的发展,因为有差别才有竞争,才可能发展,所以即使办学条件一样了、师资分配均衡了,学校办学也还会有差别。如果按照这些人的理解,教育公平就只能是一个原则、一个虚无的东西,无法操作。
为了增强可行性,在实现基本公平的框架下,《规划纲要》在有关教育公平的阶段性目标中明确提出两个重点:一个重点是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一个重点是对于困难群体的扶持和帮助。我觉得,以这两个重点作为阶段性目标来推进教育公平,比较可行,是经过努力可以达成的目标。它主要抓住了现存的四个差别,即城乡之间的差别、东中西部之间的差别、同一地区学校之间的差别以及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别。我们要通过10年的努力,尽可能缩小差别,而不可能完全消灭差别。缩小差别要强调统筹协调、通过政策倾斜来实现,我觉得这个思路是很好的。
记者:的确,大家现在非常关注实现目标的“路线图”,您能不能以上面谈到的有关教育公平的阶段性目标中的“两个重点”为例,进一步帮助我们理解《规划纲要》对实现目标的可行性和针对性的关注?
陶西平:好的。上面我们谈到,在有关教育公平的阶段性目标中,有一个重点,就是实现义务教育的基本均衡发展。关于这一点,《规划纲要》的基本精神是在义务教育阶段,通过使所有学校都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标准,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这样就比较务实了。在现有条件下,我们不可能使所有学生都在同样优质的学校里念书,但是我们可以使所有学生都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学校里念书。这样的达标,通过政策倾斜是可以实现的。学校只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就有了保证基本的教育质量的条件。而且,这次提出,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生均经费、办学条件(主要是校舍设备)、教师配备等方面建立国家统一的基本标准,并向农村倾斜。这些都是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
在有关教育公平的阶段性目标中,还有一个重点,就是对于困难群体的扶持和帮助。关于这一点,《规划纲要》的基本精神是对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基础薄弱学校、困难群体采取多种政策倾斜措施,并且通过建立扶困体系、扩大扶困范围,解决机会均等的问题,努力使所有困难群体都不因家庭贫困而丧失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机会。这个思路也是可行的。
在推进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和帮助方面,可行性还体现在它的重点比较突出。比如说,地区扶困的重点是“老少边贫”地区。困难群体扶困的重点是三类人:第一类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又分成两类:随迁子女和留守子女。对随迁子女,主要是解决同城待遇的问题,不仅要解决义务教育阶段的同城待遇问题,还要进一步研究这些学生在义务教育后继续在城市学习的制度问题;对留守儿童,主要是解决建立关爱服务体系的问题。第二类人群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是要扩大扶贫范围、加大资助力度。第三类困难群体是残疾学生。主要是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一个部分是随班就读,一个部分是在普通学校建特教班,再一个部分是建特教学校。这样就构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特教体系,体现出对特教的支持。总之,这样突出重点的帮扶,使目标指向更为清晰,操作性更强。
记者:关于可行性的问题,您刚才谈到,《规划纲要》在目标设定、政策设计时对此都给予了特别的关注,表现出一种务实的精神。现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问题、需要探索的东西很多,有些问题大家很敏感,有些问题争论很多,有些问题解决起来难度很大……那么,我们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应该持一种什么样的基本态度,怎样判断我们的决策或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可行?
陶西平:我一贯主张,在解决当前教育改革中的诸多热点、难点问题时,采取求真务实的态度,“一切经过实验”、“重视教育的实证研究”。已往,我们的很多政策经过一定的论证后即全面推行,结果往往受阻。实际上,我们在解决问题时的很多设想,只有真正“做”了,才知道它可行还是不可行,不能只靠推论。即使一个正确的决策,如果不经过实验,也难以发现在推广过程中的经验以及可能产生的问题。
我们看到,这次制定的《规划纲要》比较重视实验和探索,特别是提出了10个重点组织开展的改革试点,每一个大的试点项目中又包含若干个具体的试点项目。我觉得,这是我们推进教育改革的一个比较重要的进展,特别是把那些尚有争议、尚无把握的问题,变成实验项目,行得通再推广。也就是说,是否可行,实践说了算。这是一种科学的、求实的态度,是我们在推进教育改革中始终应该保持的一种态度。
记者:您觉得,《规划纲要》的时代感或现实感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陶西平:我觉得,时代感突出体现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上。特别是“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的提出,非常符合整个时代发展的潮流,符合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和信息时代所带来的诸多挑战的要求,符合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要求。如果我们不改变人才培养模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就很难培养,应对国际竞争的挑战也将无从谈起。
就基础教育而言,现在我们最主要的问题仍然是比较重视知识传授,而忽视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以及创新型人才所需要的那种好的思维习惯的养成;比较重视书本知识的学习,而忽视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比较重视统一的、一般化的教学,而忽视因材施教。这些确实不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所以“学思结合”是个要害。有句话说得好——“你要产生一个好的想法,首先必须有许多想法”。我们现在的问题是不让学生有许多想法,只让学生记标准答案。
记者:前面您谈到《规划纲要》的前瞻性、可行性、时代性等特点。我们知道,近几年,各个国家也都在制定面向未来的教育发展规划,那么如果把我们的《规划纲要》放到国际上进行比较,您怎么评价它?
陶西平:从上个世纪末到现在,各国都在进行教育改革,都有各自的改革方案。我觉得,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我们的《规划纲要》是很好的。一是我们提出的总的战略目标不落后,即“两个基本、一个进入”,这一战略目标与我们国家整体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一致。二是我们的理念不落后,特别是教育均衡发展理念的提出是比较领先的。因为其他许多国家虽然把教育公平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求来推进,但是像我们这样明确地提出在这么一个大国搞教育均衡发展还是不多的。另外,我们这次还特别强调了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当然各个国家的情况不同,许多欧洲国家都把教育纳入到基本公共服务的范畴,而基本公共服务应该是政府承担的,它的基本原则就是均等化。我们这次注重了基本教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原则,也就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因为就我国现阶段的情况而言,只有义务教育被纳入基本教育公共服务的范畴,其他都只是公共服务,但不是基本公共服务。所以,我们在注重均等化的同时,也注重了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对教育的选择性需求。包括在义务教育阶段通过民办学校提供选择,包括在各级各类教育中重视民办教育的发展。这次给民办教育的定位是“两个重要”: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是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记者:温家宝总理在为制定《规划纲要》而主持召开的5次座谈会上,提出制定《规划纲要》要坚持4个要点,包括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同时鼓励学校办出特色、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倡导教育家办学等。这几个要点都涉及“放权”。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陶西平:从总体上看,《规划纲要》在解决涉及体制、制度方面的问题时,是一个“放权”的思想,就是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我们希望这一点能够真正得到落实。
近几年有一个令人担忧的现象,就是上面的规定越来越多,学校的自主权越来越小。而没有办学自主权,校长怎么可能成为教育家呢?我们的责任应该更多地体现为,为教育家的成长创造一个更大的空间、更宽松的环境、更良好的土壤,使他们有更多的制度活力,能够大胆地实验、探索,提出自己的主张,创造自己的经验。
《规划纲要》在强调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也强调学校要“形成不同的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特别是将推动高中教育的重点放在促进其多样化发展等方面。这种多样化发展无疑要以学校获得足够的办学自主权为前提。关于这一点,《规划纲要》有相关的表述,如“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服务社区等方面的自主权”等。
记者:“放权”后,学校会有更多的自由、做更多的尝试,而现在有一种现象,只要是高利害的改革或探索,哪怕是仅仅往前走了一小步,也会引起轩然大波,社会舆论的反应往往异常强烈,以至于影响到改革本身的方向、进程、结果以及改革者的信心,加大了改革的成本。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陶西平:我主张以一种相对宽容的态度对待学校所做的探索和尝试,甚至要允许学校出一点问题、犯一点错误。如果我们一方面期待改革,另一方面又过于敏感、过于求全责备,甚至以“炒作”的方式或者“泛民主”的方式对待学校内部改革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有争议的问题,那么,最终结果只能是重新回到一种大一统的、封闭的状态之中。要相信,即使学校在改革实验中出现了路子不太对、影响了办学质量的问题,多数学校也会自己纠错、自我调整。
记者:《规划纲要》在“战略主题”中特别谈到“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在谈到高中教育时,也特别强调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您觉得,这给我们什么启示?
陶西平:温总理在讲话中也几次谈到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问题。这是十分重要的。近年来,我们强调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这是对的,但如果单纯强调这一点,那么学生进入社会后,就可能产生诸多难以适应社会环境的问题。现在这些问题已经有所显现。
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重点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责任感,让学生清晰地认识自己与社会的关系、个人命运与国家发展的关系;二是自我和谐,让学生清晰地认识自己,增强自我调适能力,避免因不适应社会环境而造成精神或心理上的问题。总之,我们要引导学生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以一种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记者:最后一个问题。过去我们在改革中出现了一些方法上的偏向,一些人对问题做片面的、简单化的、形而上学的理解,如“一刀切”、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等。您觉得,在今后的改革中,如何防止出现这样的问题?
陶西平:我想,从根本上讲还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法。这次制定的《规划纲要》即强调了“以人为本”,强调了发展是第一要务,强调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强调了加强统筹。所以我们要的是科学的改革、科学的发展。
记者:再次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