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实践人文理论探析_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论文

马克思主义实践人文理论探析_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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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 —3909(1999)06—0058—05

人学是哲学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们由于受到自己所处时代条件的限制和自身世界观的束缚,对于人的认识始终未能达到科学的形态。只有当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先前人类自我认识的积极成果基础上,立足于实践的理论高度,创造性地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点全面审视和考察人,正确地揭示了人的本质以及人的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创立了一种崭新的人学理论——实践人学时,人类才首次实现了对于自己的科学认识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实践人学观的崛起,开拓了一种新的人学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为我们正确地掌握人同世界的整体性关系,科学地确立人在世界中的应有地位和使命,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也为我们解开人、社会、历史和人周围现实世界的内在本质及其发展之迹,提供了一把“万能”的钥匙。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不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实践观及其丰富的理论内容,就等于不了解马克思主义实践人学观的内在灵魂和真正精髓。

一、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感性的活动”或“客观的活动”

马克思哲学“实践的批判”一般被理解为社会革命理论的先导。事实上,“实践的批判”之所以构成了人类思想史上的革命变革,主要地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新的世界观理论。因此,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发源地,从而也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基石和原则的来源。在那个“天才世界观萌芽”的《提纲》中,第一条便简明地阐述了“人的感性活动”、“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首先,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一种主体人的“感性活动”、“客观活动”、“现实活动”。这就是说,实践活动是凭人的感官可以真实感觉得到的客观过程。马克思对实践的这种理解与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实践观划清了界限。

其次,马克思强调实践活动的革命和批判意义,把实践理解为主体人的一种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即它不是一般的感性活动,而是体现主体人特有的能动性的感性活动。马克思的这种理解,不仅把实践活动与动物的“客观”“感性”活动作了区分,而且与旧唯物主义的实践观也作了本质的区分。

另外,马克思还把实践同人的存在本身联系起来,被理解为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直观和确证。马克思说:“在我个人的活动中,我直接证实和实现了我的真正的本质,即我的人的本质,我的社会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37页)。其一,实践的动机包含着人对自然限制的突破和超越。实践观念作为客体尺度与主体尺度的观念统一,它不仅体现着来自对象世界的他律性规定,即“不能做什么”的客观限制,而且来自主体自身的自律性规定,即“应当做什么”的价值趋向。二者的有机契合才导致了“必须做什么”的现实选择,而且也只有主体尺度的规定才真正显示出属人的特质。实践结果中所包含的那些无法被还原和归结为客观必然性和自在世界的规定,最终只能源自主体的价值尺度。其二,实践的过程及其产物使人的本质力量以直观方式呈现出来了。人们在实践的结果中直观到自己的本质力量。“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同上,第168 页)。这里所谓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人为人的实践建构的产物,积淀并凝结着人的本质力量。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是一种既坚持了唯物主义,又高扬了主体人能动性的科学实践观。

对于实践人学的研究来说,仅仅肯定实践是人的本体的存在是不够的,它还必须进一步追问人的存在的本体性质是什么。这个问题,在马克思那里,是以实践的哲学本性来解答的。实践的哲学本性决定着人的存在性质,从而也规定着人的存在的本体性质。从人的生存的意义上分析,人的存在具有两种根本不同的性质:一种是人的功利性的存在,这是人的动物性的存在;一种是人的非功利性的存在,这是人的文化品格,表现为人的非生物性的文化的存在。从人的功利性存在与非功利性存在的区分出发反思马克思的实践规定,我们就会看到,马克思是以人的非功利性存在规定实践的性质。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为了说明实践,曾比较了人的生产与动物的生产:“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则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6—47页)。 这一段话包含着马克思对实践本性的三个规定:人的不受肉体需要影响的生产是规定实践性质的方面;人的生命活动是创造和赋予意义的过程;人的生命活动“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由此可见,马克思实践的哲学本性即是文化,实践也就是人的文化的存在。

从人的本体的存在到人的文化的存在,马克思一方面把实践的主体看作是感性的人,另一方面又把感性的人的活动规定为实践,提升为人的本体的存在,终于完成了实践哲学的理论化。

二、现实的人:马克思主义实践人学理论的出发点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这一专门论述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部分中,尤其是在专门批判费尔巴哈的部分中,一再强调了社会历史的同时也是唯物史观的“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6—67 页)“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同上,第71、72页)。恩格斯也曾指出:费尔巴哈“紧紧地抓住自然界和人;但是,在他那里,自然界和人都只是空话。……要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转到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就必须把这些人当做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考察。费尔巴哈所没有走的一步必定会有人走的。对抽象的人的崇拜……,必定会由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来代替。这个超出费尔巴哈而进一步发展费尔巴哈观点的工作,是由马克思于1845年在《神圣家族》中开始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0—241页)。由此可见,马克思不是不研究人、不关心人, 而是要把人放在社会中来研究,把人当作现实的人来研究,并且要从人出发来研究社会。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人学观念正是以人作为出发点来研究社会并以人的自由、人的解放、人性的全面发展为其理论归宿的。

马克思认为,作为实际活动的、现实的人,首先“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0页)。就是说,人是大自然进化的产物,是一种自然体,一种生命。人作为一种自然存在物,而且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它是被“赋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是作为秉赋的能力,作为情欲在他身上存在的”(同上)。但是,从人学世界观的角度来把握,当然不能把人仅仅看作是生物的、生理的人。马克思主义人学承认“自然人”的存在,但不是停留在“自然人”上,更不是把作为人的“人”、“主体的人”归结或还原为“自然的人”。正如恩格斯给马克思的一封信中所指出的:“我们必须从‘我’,从经验的、肉体的个人出发,不是为了……陷在里面,而是为了从这里上升到‘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13页)这说明,马克思主义人学虽然肯定了“自然人”的存在,但它对人的把握决不停留于人的自然属性上,更不把活生生的、现实的人归结为人的自然实体,而是在肯定人的自然属性的前提下,把人作为人,作为活动的主体来把握。

其次,“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0页)。现实的人不仅是有肉体生命的自然存在物,而且还是有意识、有目的、有理性、能思维的存在物,是有精神能力、精神生活的存在物。人的意识性正是人区别于一般动物和人之为人的特征之一。动物是和它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而无法自觉地加以区别的,但“人则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直接把人跟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同上)。人的意识性也是作为主体的人能动地掌握世界和变革世界的基本条件和特性;同时,人的意识的产生和发展除了有生理的物质基础外,主要是由主体人的社会的物质活动和变革世界的实践活动所决定的。“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活动的直接产物。……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所制约。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马克思恩格斯著《费尔巴哈》,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页)“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同上,第25页)正由于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人才有可能现实地成为实际活动着的、实践创造着的主体,才能进行自由自觉的活动,才能现实地进行对象性的实践创造性活动,才能不断地追求和塑造着理想的世界。

再次,“人是类的存在物”(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8页)。所谓人是类的存在物,指的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当作自己的本质来看待,或者说把自己本身当作类的存在物来对待”(同上)。这就是说,马克思在肯定个人存在这个前提之后,并不仅仅停留在对个体的人作孤立的、抽象思辨的研究,在抽象的人性、人权、人的价值等理论范畴中兜圈子,而是从人自身的存在和现实活动中去考察人的生命本质、现实关系和发展趋向。我们知道,唯物史观在把“有生命的个人存在”确定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之后,是这样展开分析的:个人作为有生命的肉体存在,首先需要吃、穿、住等等,这就需要进行生产活动来满足这种生存需求。而一旦进行生产活动,人与人便必然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特定的生产关系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并产生与此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形成复杂的社会结构系统和运行机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改变,以及种种其它社会内部的矛盾运动,促使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变革发展,形成人类历史的演进过程。

三、人的本质:“自由自觉的活动”与“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关于人的本质,马克思有两个最为著名的论断:其一,“自由自觉的活动”就是人的类特性(同上,第50页)。其二,“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页)。 马克思是把人作为“类”和“个体”、人类总体和个人相统一来理解的。但在具体操作上又有所分别,当他把人和其它自然物(尤其是动物)相比较时,这里的人是指人类;当他谈到具体的人时,是指个人。所以,笔者认为马克思把“自由自觉的活动”即劳动、物质生产实践理解为人的本质时,说的是人类的本质即人的一般本性,指的是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他把“社会关系的总和”理解为人的本质是指现实生活中具体个人的本质,它决定着个人之间的区别,是人的个体本质或现实本质。由于人是类和个体的内在统一,因此现实人的本质就是人的类本质和个体本质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第一次从劳动的对象化特征契入,揭示了人的一般本性。这一般本性,在当时被他称为人的“类特性”、“类本质”。马克思分辨人的特质是从区别人和动物开始的,但他抓住的是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即产生其它一切区别的区别。他指出,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它并不把自己与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人则能够把自己的生命活动作为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使人最终脱开了自然系列中的动物。马克思强调人的生命活动的“有意识”,并不是要把人的本质径直归结为人的意识,而是要特别地说明这一点,即人的感性的生命活动总有以意义的选择和理性的权度为内涵的意识寓于其中。在马克思那里,人的生命活动的有意识性不是在抽象的精神王国而是在现实的实践领域获得证可的。

人的生命活动当然是有意识的,但它并不因此而归结为以意识为独立主体的抽象精神活动;人的生命活动的有意识性,表明只有人才能不仅在自己的意识中而且在活动中把自身同自然界分开,并在这种自觉到的非直接同一中求得对受动对象的能动。正是在这种与自然界的非直接同一中,人的体现受动而能动或能动而受动的生命活动——劳动——才获得了自由的自觉的性质。如果说《手稿》关于“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的命题,指示了探究事物本质或实相的一般方法,那末,紧接这一命题提出的“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的命题,便正可以理解为上述方法在用于人的本质的考察时所必致的结论。

自由作为人所独有的生命活动(劳动)的性质,不仅是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也必当体现在人与自身的关系中,因而也体现在人与他人的关系中。人同自然的关系主要是人同自然的物质交换、理性认识和超功利超认知的审美关系,人同他人的关系则至少应该包括家庭、“市民社会”、国家和法诸领域中人与人的伦理、政治、生产与产品分配等交往关系及这些关系的相应的精神形式。此外,自由亦当体现于人的文学艺术创造、文学艺术鉴赏乃至可能的信仰领域的种种对象性关系中。这些关系“总和”起来构成人的自由本质的定在。

人的劳动是人的一切社会关系及其总和的前提,没有人的这种生命活动,种种社会关系便既无从产生,也无从更新;同时,人的劳动又是人的一切社会关系及其总和的依据,离开人的这种生命活动,种种社会关系便无从理解,这些社会关系间的逻辑关联也就无从确定。当然,也可以说,人的劳动是人的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结果,因为这些社会关系总和起来不是别的,正是人的活生生的生命活动。简言之,劳动和社会关系的关系就是:社会关系“不是什么外部的东西;……它们是个人自主活动的条件,而且是由这种自主活动创造出来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80页)。这种关系告诉我们,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既克服了脱离社会的自然主义的局限性,又克服了把个人只是看作社会关系的消极“产物”、消融于社会结构之中的局限性。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受社会关系制约;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劳动创造新的社会关系,以适应新的劳动的需要。人受社会关系制约,说明人有受动的一面;人通过劳动创造社会关系,说明人有能动的一面。人的本质说明,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是一身二任的,是能动和受动的统一。

四、实践:人的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

在马克思主义人学看来,人与人的世界的实践性关系的调控,只能通过人类的文化创造的生命活动来完成。这种文化创造的生命活动,改变和创新着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客观世界,也改变和创新着人的主观世界。这后一方面的任务,伴随着人类世界向更合理的和民主自由的社会理想状态行进,指向了人的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讲,实现人的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成为马克思主义人学的根本主题。解放与自由是同等意义的观念。解放意味着人的本质力量的弘扬,摆脱束缚和压抑,获得人类生存发展的合理的条件与组织结构,从而进入较为自由自主和自觉的创造历史的状态;自由则是人类对必然性的认识掌握和利用。人的解放与自由发展恰恰是人类文化创造和历史发展的结果,它是不断递增的人类文明状态的最主要的标志。

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与异化的扬弃和消除私有制的历史任务是具有内在关联的。在异化劳动境况里,整个社会关系都是颠倒的。在那里人不是生产的目的,而是生产的手段;人的能力发展不是社会关注的目标,而只是维持个体生存的手段。马克思指出,必须在创新社会制度文明的基础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们才能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

人的解放和自由的状态,要求每个个人实现自由全面发展。而实践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最根本的途径。

首先,生产力是实践活动所创造的。生产力作为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人类创造性实践活动的结晶,是劳动的凝结。生产力的形成过程,就是实践活动的过程。并且,由于实践活动的连续性,生产力才获得了连续发展的根据,才形成了生产力的不断积累和增长,人们也才能够在不断继承先前所形成的生产力基础上发展生产。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只有通过实践创造活动的充分发展才是可能和现实的。

其次,实践创造着全面丰富的合理的社会关系。如果说对于人的单方面的、畸形的发展根本原因在于生产力,而造成这种情况的直接原因就是生产关系。以生产关系为主的社会关系,对于人的发展具有现实的规定作用。人如何发展、怎样发展,是由社会关系所决定的。不合理的社会关系,是由人的狭隘化的实践活动所造成的。因为社会关系本质上是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是实践活动的结果。因此,对于不合理的社会关系的否定,代之以全面丰富的合理的社会关系,仍然要通过实践活动及其发展来完成。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的进行,人们之间的交往必然会更加密切,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就会愈来愈紧密和多样化。更为重要的是,实践创造活动形成了巨大的生产力,它必然会要求建立更为全面的、合理的、符合自己发展需要的社会关系,促使社会关系向着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的方向前进。并且,在实践过程中,人的认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通过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人们必然会自觉地运用社会发展规律,变革旧的不合理的社会关系,建立新的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要求的社会关系。

再次,人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觉悟水平的极大提高,也是通过实践而实现的。人的思想意识来源于实践。人的思想意识的进化,与实践活动的发展是相通的。实践过程,本身就是认识和不断地修正、完善认识的过程。实践改造着外部世界,也改造着人自身,塑造着人的新思想、新观念。随着实践活动的发展而形成的生产力的进步,社会关系的合理建构,人的思想意识、道德觉悟水平必然会得到不断提高。当然,依靠教育的手段,通过对人灌输先进的思想意识,也是提高人的思想觉悟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但究其根本来说,教育也是一种实践活动,教育的内容是实践经验的总结。

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是人类文化创造和社会实践的历史结果。然而伟大的实践需要具有伟大的实践力量的人来承担。人是历史的结果,更是历史的前提,人创造了人的世界和历史,也创造了人本身。人类(个体和集体)全面地占有了人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协同一致,表现为生产力新格局;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协同一致——表现为生产关系、经济关系、法权关系、政治关系、思想关系等新态势;人与人自身的关系协同一致的全面实现。显然,这都是人与人的世界实践性关系的充分体现。通过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实践批判”,人类思想进程大大地得以开阔和推进,并懂得在劳动和生活中如何获得自由解放,开始了自觉创造历史的新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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