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理论与话语体系建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民主论文,话语论文,体系论文,特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缘起 为切实推进我国协商民主健康发展,中共中央在2015年初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提出了“加强协商民主理论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体系”①的重大任务。 1.西方协商民主的理论源起与实践困境 西方协商民主的兴起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最初源于西方学术界对代议民主制内在缺陷的反思与批判。出于为美国宪政制度辩护的目的,1980年,美国学者约瑟夫·毕塞特在其《协商民主: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一文中,首次从学术意义上使用了“协商民主”的概念②。他反对一些人对美国宪法的精英主义解释,认为美国的宪政设计既体现了多数原则,也对大众多数形成了制衡,蕴含着立宪者协商民主的意图。随后,美国学者伯纳德·曼宁和乔舒亚·科恩分别从公民参与、合法性与决策等角度拓展和丰富了协商民主概念的内涵。特别是随着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英国政治理论家吉登斯、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等人对协商民主理念的支持、倡导和阐发,“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协商民主已经成为大多数民主理论的核心”③,逐渐演变为西方学术界日趋热议的一种新型民主理论范式。 西方协商民主的兴起主要是一些学者在政治哲学领域对民主应然的思辨,与现实存在较大鸿沟;特别是面对当今大多数西方国家成熟而完善的以选举为中心的宪政体制,协商民主在从理论走向实践的过程中困境重重,只是在一些社会组织和学术机构的推动下,在部分基层市镇和社会领域进行了尝试与实验。这说明“到目前为止,西方国家所谓的协商民主,更多的还是停留在少数思想家、理论家的书本上和口头上,其社会实践也是分散而又零碎的”④。从政治发展的现实看,由西方学者提出并论证的协商民主目前基本上只是一种学术观念,没有形成相关的制度形态,在实践中没有得到实质性推广。 2.中国协商民主的实践创造与话语依附 与西方协商民主理论探讨较早、制度安排缺失、实践收效甚微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协商民主在中国则呈现出实践探索先行、制度建设跟进、政治成效显著的特点,它发轫于统一战线,形成于协商成立新中国,发展于多党合作,完善于政治协商,目前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从历史上看,在西方协商民主概念提出的几十年前,中国共产党就进行了协商民主的实践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在同其他党派团体和党外人士团结合作过程中形成了协商民主思想,特别是在‘三三制’民主政权建设中有效进行了协商民主实践,这可以说是协商民主的萌芽和雏形”⑤。1949年,在中国共产党的倡议下,成功召开了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与国内各党派协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标志着协商民主这种新型民主形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并形成了国家层面的政治形态。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就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与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协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得到丰富、完善和发展,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制度安排。与此同时,在党的领导下,基层民主协商和社会领域的协商民主也得到快速发展,极大地拓展了人民有序参与政治的渠道和形式。目前,中国的协商治理已“逐步从宏观层面扩展到基层社会,从政治层面逐步发展到社会层面,成为执政党与参政党及各界合作共治、政府与公民协同共治、公民与公民协商共治的政治形式,也成为我国公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⑥。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中共中央于2015年初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对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立体多层的协商民主体系作了全面部署。在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90多年的进程中,协商民主已深深嵌入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全过程,并与选举民主相辅相成、有机结合,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虽然我国的协商民主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绩,形成了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但是学术研究却借鉴西方、相对滞后。这是因为,与西方国家相比,“尽管我们在民主实践中有自己的创造,有自己的经验,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对自己的经验缺乏研究和总结”⑦,从而造成虽然“协商”理念在中国早已有之,并被广泛运用于治国理政的活动中,但是,没有将“协商”与“民主”融为一体并升华为一种充分反映民意的新型民主理论范式。我国学术界从新型民主理论形态的视角关注和研究协商民主是从21世纪初才开始的,最早源于2001年哈贝马斯访华时对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介绍。由于国内的研究工作最初是在借鉴西方协商民主概念范畴和理论框架的学术语境下进行的,“尤其是随着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在中国广泛传播,使得西方学术话语体系日趋掌握中国协商民主诠释的学术话语权”⑧。这种状况不仅严重影响了人们对中国协商民主的正确认知,而且也使我国在全球日益激烈的民主话语权竞争中处于理论缺席与话语缺失的被动状态。 二、中西协商民主和而不同与学术话语的学理分析 由于各国文化传统、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有着根本区别,所以中西协商民主存在着和而不同的本质性差异。 1.中西协商民主形似神非的结构剖析 中西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的生成逻辑和发展历程表明,我国协商民主既不是从西方复制模仿过来的,也不是突发奇想臆造出来的,而是中国共产党从国情出发,在实现人民民主的实践中通过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能动性创造出来的,有着西方协商民主无可比拟的深厚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和制度基础。 (1)中西协商民主的文化基础不同。中国协商民主的文化基础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为核心内容的价值传统,表现在社会生活中强调“和合”理念,中国肥沃的传统文化土壤有助于协商民主的生成和发展。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并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断为传统文化的基因注入现代文明元素,致力于塑造平等公正和谐的社会价值观,坚持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融合,强调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为促进协商民主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西方协商民主的文化基础是以主张个体权利至上为主要特征的个人主义文化传统,其价值取向在于“强调‘人是目的’,国家与社会都是基于个人的需要而存在的,强调个人权利相对于国家与社会的优先性”⑨。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基础条件下,资本与劳动的二元对立,导致国家、阶级和个人之间不可调和的经济利益冲突和政治立场对立,通过频繁发生的劳资关系紧张、利益矛盾激化、否决政治极化表现出来。尽管西方协商民主论者呼吁通过扩大民众对公共生活的直接参与来提升民主质量,但由于个人主义的文化传统,造成“西方现实政治过程中的‘协商’往往充斥着偏执的利益纷争,导致其陷入无休止的分歧之中,最终无法达成协商的目的”⑩。 (2)中西协商民主的理论基础不同。中国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政治文明成果。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在私有制条件下,一切政治民主只能是少数人的、虚伪的民主,共产党领导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不断探索和创新有效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途径和方式,逐步构建了在横向上从政党到国家、从政权机关到社会组织,在纵向上从中央到地方、从基层单位到个人之间的系统化协商机制,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搭建了立体多层的制度化平台。 西方协商民主是在反思其代议制民主导致民众参与不足引发合法性危机情势下兴起的,尽管自由主义、共和主义、社会民主主义、社群主义、批判主义等理论流派都积极参与其中,从不同视角加以讨论,但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修补其自由民主的缺陷与不足,试图在现行资本主义宪政框架下唤醒民众的社会责任,扩大公众的政治参与,重塑社会的理性之治,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这就是说,“协商民主在西方的兴起,与西方现代民主以及所形成现代政治面临合法性与有效性危机的挑战直接相关,是解决西方现代民主危机的一种机制和手段”(11)。可见,西方协商民主从一开始就是以消弭选举民主弊端的面目出现的,并没有摆脱其代议民主制度的窠臼,更没有动摇其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的根基。所以,其理论研究虽然沸沸扬扬、精彩纷呈,但是,由于受立论基础和制度牢笼的羁绊而难以在实践中有所建树。 (3)中西协商民主的制度基础不同。中国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组织实施的,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中不断得到巩固、发展和完善的。长期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逐步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构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系统化制度体系,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根本上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广泛协商,体现了民主和集中的统一;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有机融合,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内涵,充分反映了民主的本质和真谛。 西方协商民主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制度和自由竞争政治制度基础之上,在多党竞争宪政框架下发挥其功能。由于竞争性政治体制的实质是基于代议民主理论的委托——代理机制,为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政党精英角逐权力进行的一项制度设计,显然与强调公民在理性基础上通过直接的对话、讨论、商议等机制达成共识,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协商民主很难相互兼容。因此,在私有制经济基础和竞争性政治制度的环境下,西方协商民主在现实中发挥作用的空间十分狭小。 总之,中西协商民主虽然在探索人类民主政治的内涵和机理上具有一些共同的规律性认识,但在发展人类政治文明的价值和功能上却存在着同构异质的本质性区别。作为在实现人民民主的长期实践经验中形成、完善和发展起来的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科学性、规范性、制度化、程序化、创造力和生命力等方面都有着西方协商民主不可比拟的鲜明特色、独特优势和时代价值。 2.中西协商民主学术话语的学理分析 中国协商民主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独创性、内生性的制度文明,其所具有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无须借助于西方协商民主理论来佐证,中国的生动实践足以提供最好的诠释,其学术表达也理应由中国自主性、民族性的话语体系展现出来。但在中国协商民主的学术表达上,为什么会出现除了借鉴西方学术话语外,我们就陷入失语的窘境呢? 我们认为,近代以来,由于中国封建王朝一直奉行闭关锁国政策,使我国长期处于贫穷落后、被动挨打的境地,为了救国图强,于是向西方学习,师夷长技以制夷一度成为时尚,在这种“西学东渐”风气影响下,国内学术界缺少理论自信的底气和制度自信的勇气,在知识生产上长期处于理论准备、理论积累、理论创新不足的状态,习惯于从西方学术话语体系中寻找依据,用以剪裁和解读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表现为一种与西方的“接轨心态”。所以,当2001年哈贝马斯访华时首次把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介绍到中国后,由于其词语、内涵和基本精神与我国在实践中早已成功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政治协商制度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相似与耦合,引起了我国学者的极大兴趣,进而引发了一场研究协商民主的热潮。十多年来,国内学术界大致经历了一个从最初对西方协商民主译介和评析,到借鉴其理论探索我国政治发展,再到目前对中国协商民主理论创新和发展的过程。但由于这一过程主要是在西方学术语境下进行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或本土意识不强、或理论自信缺失、或自主创新不够等问题与不足,并始终充斥着“舶来品”与“内生论”、“借鉴说”与“优势论”等激烈的论争,造成时至今日尚没有形成基于中国主体协商民主生动实践与鲜活经验的概念、范畴、理论与话语体系。 不可否定,在全球化、信息化加速发展的时代,我国学术研究工作应积极参与人类不同文明成果的交流互鉴。但是,我们不能丢弃马克思主义批判的武器,应始终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主体性和创造性。否则,就会失去自我,陷入马克思当年批评的法国小农那样的尴尬处境:“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13)在文化软实力正日益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今天,话语不再仅仅是思维的符号、交往的工具,而已经与权力构成了一种互融共生的孪生关系。正如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所言:“一切事物都可以归结为两样东西:权利和话语(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隐含的;不相应地构建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权力关系造就了一种知识体系,而知识则扩大和强化了这种权力的效应。”(14)话语从表面看是一种知识的表达,但隐藏在背后的却是一种力量和权利。当今世界的任何一种话语体系都是该国特定思想文化、价值观念和国家利益的反映,都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话语权本质上是一种政治经济权利,反映了人们在社会上或国家在世界上所处的政治经济地位。 基于西方国家社会制度和现实问题的西方理论与话语体系,其实质不仅是西方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构建起来的地方性知识体系,而且是暗含着西方发展道路、政治模式、价值观念等意识形态内容的学术表达,并不具有“普世性”,更不能代表“历史的终结”,它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及所谓的学理性、先进性只不过是西方凭借经济、军事、科技实力,在“西方中心主义”的思维定势下,精心建构文化和话语霸权的结果与神话。实践已经证明其话语体系并非治国理政的灵丹妙药。 中国的发展道路由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决定。不言自明,用西方理论与话语解释不了中国经验,更不能为中国模式提供所谓正统的学理支撑。学理支撑的实质在于揭示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性认识,而不是靠事物之外的其他知识或话语来证明。当今西方主流话语实际上暗藏着一些未经言明的基本预设、分析框架和叙事方法。如果简单套用西方理论与话语解读我国的实践,必然造成对我国发展道路的误读、扭曲甚至丑化,在这方面,我们已有沉痛的历史教训。 黑格尔曾说,没有理论思维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恩格斯也指出:“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15)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话语体系建设,精心构建对外话语体系,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增强中国话语的创造力、感召力、公信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并增强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因此,提高政治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加强理论思维,不仅是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迫切需要,而且也是增进国际社会全面认识中国、扩大中国国际影响力的必然要求。这也是打破西方话语霸权、提升中国学术自信的战略举措。我们提出自主建构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理论与话语体系,是为了用中国理论解读中国实践,用中国话语叙述中国经验,用中国学术诠释中国道路,充分彰显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不同文明相互尊重和交流互鉴,丰富和深化人类政治文明的内涵与本质。 三、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理论与话语体系的建构进路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这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精髓所在”(16)。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作为与西方协商民主具有本质不同的制度文明,要在话语权上争夺主导权,彻底改变长期以来我国在协商民主领域做得多、说得少,实践创造先行、理论滞后的尴尬处境,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内生性、创造性和优越性,学术界必须从对西方协商民主的概念消费者、理论进口者、话语追随者的角色中解脱出来,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断拓展研究进路,加快推进学术创造,精心打造蕴含“中国色彩”“中国元素”“中国基因”的学术表达,自主建构概念清晰、范畴规范,学理深刻、逻辑严密,结构科学、框架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协商民主理论与话语体系,并以高度政治自觉扬弃西方协商民主话语体系,努力成为既内嵌中华文化标识、又符合国际通行范式的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概念生产者、理论创造者和话语输出者,旗帜鲜明和理直气壮地向世界传播中国政治文明成果。 1.从历史与逻辑的维度提炼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鲜明特质 早在创立新唯物主义之初,马克思就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7),人类的政治生活也是如此。恩格斯强调:“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18)我国协商民主作为深深植根于中国沃土的民主形式,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从历史上看,我国自20世纪40年代就有了协商民主的实践探索和思想萌芽,并经过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创新、丰富和发展,已在国家、地方、基层和政治、经济、社会等不同层次与领域架构起相对成熟的制度安排和政治形态。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各层次、各领域、各主体间的协商民主实践更是进入了大发展时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19)。 但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们对于什么是民主、中国应该建设什么样的民主这样的基本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在民主政治的发展中付出了许多学费”(20)。我们对自己的民主实践和本土经验还缺乏系统的理论总结和话语建构,造成我国的政治发展屡遭西方主流舆论的质疑、误读和扭曲。有学者指出:“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上,中国过去一直是各种外来理论的试验场,其结果有好有坏。但是,中国走到今天,不再应该满足理论试验场的角色,而应该成为理论的发源地,民主理论就应该汲取中国文化的精华和基于中国的实践而得到重新理解和建构。”(21) 中国在协商民主上进行的长期探索,积累的丰富经验,取得的显著成绩,为建构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理论与话语体系提供了深厚的历史基础、实践资源和经验支撑。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22)我们必须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维度,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理论与话语体系。 2.从传承与创新的维度夯实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文化根基 世界上任何一种文明形态都有深厚的历史源头。“中华文明经历了5000多年的历史变迁,但始终一脉相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23)。中国协商民主蕴含着中华民族的政治智慧和价值主张,蕴含着中华文明的文化基因,内嵌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印记。建构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理论与话语体系,必须立足传承与创新的维度,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中凝魂聚气,着力夯实中国协商民主的文化根基、民族基因和文明传统,彰显我国协商民主的民族特色和独特价值。 一是要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勤劳智慧的中华民族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物质文明和辉煌灿烂的精神文明,形成了博大精深、开放包容、独具魅力的中华文明,它不仅是中华民族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定力,而且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最深厚的动力源泉。建构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理论与话语体系,首先必须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使其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上,从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中汲取丰富营养,筑牢中国协商民主的民族文化根基。 二是要推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政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我国传统政治文化既有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文化基因,也有威权主义、顺天从命、无为而治等封建文化糟粕。必须根据时代的要求和实践的发展,深入挖掘和阐释符合时代精神、具有普遍意义的思想精华,积极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之成为创新和发展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理论与话语体系的源头活水。 三是要善于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寻求有民族特色的话语资源。要深入发掘具有鲜明民族特点的语言表述方式,找准传统文化与当下语境的结合点,重新赋予其新的含义,激活中国文化的创造力和表达力,努力打造既继承传统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既彰显本土原创又符合学术规范的中国协商民主话语系统,架起与世界政治文化沟通与交流的桥梁,建构独具魅力的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理论与话语体系。 3.从比较与借鉴的维度彰显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24)20世纪中叶以来,协商民主在中西方的兴起与发展,说明“中西在当下历史节点上面临着相似的历史命题和时代旨趣,使两者的对话和沟通成为可能和必然”(25)。要增强中国协商民主的话语权,必须既“认真借鉴别国的有益经验,还要在增强‘三个自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经验的对外传播与平等交流。这对于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和制度研究的国际视野、扩大其影响力,十分重要”(26)。 首先,在中西协商民主的交流互鉴中,要纠正过去对西方协商民主生搬硬套、削足适履的错误做法。“长期以来,在研究政治时,我们中国学者已习惯于扮演概念、理论、方法的消费者和进口者角色”(27)。这种盲目地跟在西方后边邯郸学步、人云亦云的“学徒”状态,不仅使学生的答案永远不符合先生的要求,而且必然造成对中国政治发展的误读、歪曲甚至丑化。比如,“在对中国协商民主的研究过程中,有一些专家学者,特别是西方的一些专家学者,否定中国的协商民主是真正的民主,他们认为这不是西方的协商民主,而是一种咨询民主”(28)。不可否认,西方协商民主的理论成果对我们研究中国协商民主是有影响的,但绝不能将其视为普世标准,而应经过批判继承,汲取其合理元素,不断完善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意义”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其次,在中西协商民主的交流互鉴中,要克服借口国情不同、本质不同而拒绝吸取西方协商民主有益成分的不良倾向。“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制度文明,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和必然性”(29)。在发展中国协商民主过程中,“对于其他国家协商民主的发展,我们不能采取两两对立的思维模式”,“应该从其他国家协商民主中吸取有益的成分,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协商民主发展的成功经验”(30)。那种感到我国协商民主与西方协商民主没有什么联系的观点(31),只是强调了中国协商民主的个性、特殊性,而忽略了共性和普遍性。如果人为割裂中西协商民主的联系,拒绝与西方协商民主交流互鉴,等于主动放弃在国际上的话语权。 再次,在中西协商民主的交流互鉴中,要大力挖掘中国协商民主的时代价值,向世界传播中国政治文明成果。我国“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32)。它不仅包含协商民主的基本理念和一般含义,而且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时代价值,不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政治智慧和思想开明,而且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和发展方向。推动中国协商民主话语和实践经验跨出国门,走向世界,有助于为其他国家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发。 4.从解析与建构的维度推进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学术创造 通常来讲,“一种独立的学术话语体系必须建立在相对成熟的理论体系之上,必须具有特定的话语表达方式”(33)。理论体系是内容,话语体系是形式。推进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学术创造,必须从解析与建构的维度,既加强理论体系建设,也推进话语体系建构。 一方面,要从解析的视角,对我国现有的协商民主学术成果重新审视和剖析,提高学术自主性。自21世纪初以来,西方协商民主学术话语的大量输入,一方面为学术界提供了借鉴,但另一方面由于研究中所使用的基本概念、理论预设、分析框架等大多都来自西方,也造成不少概念、元素的中西混杂,不能科学地解读和指导我国协商民主的实践。被部分人奉为圭臬的西方协商民主,其理论体系并不成熟,无论其地位、价值、功能、作用,还是其制度、体制、机制、前景都存在很多争议,各种理念和观点的交锋更是此起彼伏、众说纷纭。美国学者伊森·里布指出:“有关协商民主的各种理论争论正日益占据整个政治理论领域。已经出版的数以百计的著作,通过各式各样的理论对协商民主加以讨论、界定,每种理论都试图从新的视角研究协商民主。”(34)美国哲学家约·埃尔斯特也认为:“就协商民主的研究而言,不存在唯一的研究程序……很多研究都依赖于一些关键术语的定义。此外,规范和经验研究所解决的是一些非常不同的问题。”(35)这说明,西方协商民主本身还“处在协商之中、尚未达成共识”,我们应秉持反思与批判的学术精神,厘清中西协商民主的源流关系,致力于中国协商民主的理论建设和话语建构。 另一方面,要从建构的视野,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学术创造。“尽管我们提出协商民主问题得益于国外的研究成果,但中国的协商民主并不是国外协商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恰恰相反,中国早已有自己的协商民主实践和协商民主认知,只不过我们过去对这样的民主形式认识不够、总结不够、研究不够、推广不够”(36)。因此,学术界应以清晰的本土意识、真切的人文精神、饱满的现实关怀,“善于从我们独特的视角对中国和世界政治现象进行创造性的思考,要有胆识把这种思考的结果上升到一般性理论,要有意识地在理论化过程中创造新关键词、新概念体系、新基本假设、新分析框架、新研究方法”(37),特别是要花大气力重点围绕我国协商民主的哲学基础、逻辑主线、原理方法、体制机制、技术支撑、价值目标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规范研究,突出学术性和操作性,努力概括出理论联系实际和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为发展人类政治文明作出来自中国的独特贡献。 ①《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人民日报》2015年2月10日。 ②参见[澳]约翰·S.德雷泽克:《协商民主及其超越:自由与批判的视角》,丁开杰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前言第2页。 ③[澳]约翰·S.德雷泽克:《协商民主及其超越:自由与批判的视角》,丁开杰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前言第2页。 ④王伟光:《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伟大创造》,《中国政协理论研究》2014年第Z1期。 ⑤贾庆林:《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求是》2012年第23期。 ⑥王浦劬:《中国的协商治理与人权实现》,《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 ⑦李君如:《协商民主在中国》,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39页。 ⑧董树彬:《论中国协商民主研究的马克思主义学术话语权》,《理论与改革》2014年第4期。 ⑨高建:《两种不同的协商民主》,《山东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 ⑩郑慧:《中国的协商民主》,《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第1期。 (11)林尚立:《协商民主:中国的创造与实践》,重庆: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14年,第19页。 (12)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海外版)2014年9月22日。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77-678页。 (14)[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29-30页。 (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37页。 (16)胡伟:《政治文明:意义、范畴和本质——兼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5页。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54页。 (19)见《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8日第1版中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20)李君如:《以崇高的政治自觉推进协商民主的发展》,《人民政协报》2012年11月22日。 (21)杨光斌、石本惠:《治理民主:民主研究的新进程——对话杨光斌教授的民主理论研究》,《党政研究》2014年第5期。 (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69页。 (23)《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演讲》,《人民日报》2014年3月28日。 (24)《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演讲》,《人民日报》2014年3月28日。 (25)罗维:《寻求不一致的一致——中西协商民主制度比较研究》,《江汉论坛》2012年第11期。 (26)李捷:《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研究》,《人民论坛》2013年第9期。 (27)王绍光:《中国政治学三十年:从取经到本土化》,《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 (28)俞可平:《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几个问题》,《学习时报》2013年12月23日。 (29)杨瑞森:《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和认识问题》,《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4年第6期。 (30)虞崇胜:《“自信、自觉、自省”应成为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共识》,《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3年第11期。 (31)参见刘佳义:《关于协商民主的几个问题》,《中国政协理论研究》2014年第Z1期。 (32)《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人民日报》2015年2月10日。 (33)秦宣:《中国特色学术话语体系构建思路》,《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2年第11期。 (34)[美]伊森·里布:《美国民主的未来:一个设立公众部门的方案》,朱昔群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第1页。 (35)[美]约·埃尔斯特主编:《协商民主:挑战与反思》,周艳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第18页。 (36)李君如:《协商民主在中国》,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56页。 (37)王绍光:《中国政治学三十年:从取经到本土化》,《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标签:协商民主论文;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论文; 民主制度论文; 炎黄文化论文; 政治文化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 华夏文明论文; 领导理论论文; 理论体系论文; 文明发展论文; 历史政治论文; 制度文化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