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琴[1]2001年在《西方商业银行经营制度的变革与启示》文中指出本文旨在说明混业经营已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的长期趋势。在近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商业银行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商业银行已成为资金金额最庞大,分支机构最多,业务领域最广泛,影响最为深远的金融公司。与其它公司不同的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是特殊的商品——货币,发挥着融资中介和支付中介的功能,利用自身和行业的机构网络为客户提供付款收帐的便利。然而,由于社会分工的细化、信息技术革命的突进、金融服务业的竞争加剧,促使商业银行不断完善其服务功能。尤其是进入20世纪以来,金融自由化的发展,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灵活的投融资渠道的增多,使投资基金、投资银行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上的地位日益重要,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界限变得模糊,并开始出现了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现象。传统的商业银行优势正逐渐消失,商业银行赖以生存的竞争环境也不同以往,商业银行的性质已发生了改变。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一些商业银行已经从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向证券投资领域挺进,甚至拓展到信托、抵押、保险等领域。从商业银行几百年的发展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分业、混业经营制度变革的轨迹,而西方银行业分分合合过程也就是金融不断前进和完善的过程。我国正处于金融改革深化的非常时期,商业银行在我国社会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的改革直接关系到全社会的各个微观主体的利益,它的发展也同样会对整个经济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本文通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经营制度变迁的实践经验,分析了分业、混业两种模式的特点以及实行分业、混业的背景条件,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走向提出自己的设想。笔者认为,从西方国家的经验上看,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仍不具备混业经营的条件,但是可以逐步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合作。从长期来看,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我国最终也要实行混业经营。<WP=3>文章正文42000字,由导言和四章构成。本文的逻辑框架和基本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文章的导论,主要是论述了本文选题的原因和意义、文章的写作思路和研究方法等。文章第一章论述了分业、混业两种模式的概念、优劣势以及两种模式的理论基础。分业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有效地降低了整个金融体制运行的风险,保障证券市场交易的公正和合理,减少垄断以及便于金融监管。然而,它却限制了银行的业务空间,降低了银行的国际竞争力,使银行经营效率低下。分业模式的缺点可以通过混业模式来弥补。混业模式下,银行可以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金融业的规模效益,降低经营成本和银行业务单一的经营风险,提高银行竞争力。同样,混业模式也有它的缺点,由于业务的交叉混合,整个经济风险大大加大,银行的安全受到了挑战,金融透明度不高,形成金融垄断,加大监管难度。从理论上说,分业、混业两种模式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笔者尝试从经济学理论的角度了分析两模式的来源,共8个理论:首先在经济人理论里,我们假定商业银行都是以盈利目标的企业法人,无论是选择分业还是混业都是以商业银行的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其次是储蓄——投资转化理论,以哪种融资方式更能促进储蓄向投资的高效率转化,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效率为选择标准之一;资产管理理论为银行进行分业和混业经营提供不同的理论依据;风险——收益理论和稳定效率论,都是在风险和收益,稳定和效率的权衡中,看哪个更重要;而信息不对称理论和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理论则成为混业经营的理论基础,混业经营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且由于无业务范围的限制可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从而提高银行的竞争力;对于分工效率论,分业和混业各有各的说法。第二章从背景环境、金融制度分析了分业经营的典型代表美国、<WP=4>英国、日本和混业经营的典型代表德国四个国家的商业银行经营制度的变迁。美国、日本和英国曾经是分业经营最典型的国家:美国的商业银行经营制度经历了混业经营——分业经营——混业经营这一波浪式的发展。30年代大危机前,美国是混业经营。危机后,美国颁布了着名的GS法案,确立了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关于GS法案的争论一直不休,但不可否认的是,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加剧了危机的严重性,而且GS法案对危机后金融秩序的恢复和稳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30年代至90年代期间,美国国内外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商业银行纷纷绕过监管,通过银行持股公司从事多样化经营。美国政府也逐渐放松管制,最终回归混业经营。英国的商业银行在初期分工是非常明确的,是典型的专业银行。由分业到混业主要依赖的是习惯和传统,从60年代开始,英国金融机构已经开始采用迂回方式进行多样化经营,70年代出现了混业经营银行,政府对商业银行业务的监管并不严格。各种因素作用下,1986英国进行了“BIG BANG”的金融改革,取消了银行不能经营证券的禁令,英国商业银行最后也形成了与德国相似的全能化银行。日本的分业经营模式与美国有雷同之处,但其又有自身的特点。日本是金融管制最严,金融体系最为保守,金融自由化进程也是最慢的。二战后,日本实行分业
龚谊[2]2006年在《我国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商业银行资产配置在我国理论界的提出还是近几年的事,而在国外理论界却已经经历了漫长的理论演变过程,但这并不是说我国银行业不存在资产配置实践,只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银行信贷资金计划管理体制,从而没有有意识地把银行资产配置作为一个经济理论来研究。本文在提出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的基本概念后,以资产配置理论的演变为研究起点,回顾了国外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轨迹,并基于资产配置模型的要求,介绍了资产组合的理论基础,Markowitz模型和VaR方法。效率是商业银行在资产配置过程中追求的目标。银行的效率表现为银行自身的经营绩效,是资产配置水平的集中体现。从长远来看,银行的发展最终取决于效率。为此在整个理论分析的最后介绍了银行效率理论。理论的阐述既为研究奠定了基石,也为研究思路的进一步形成提供了必要的启示。随之,对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的基本制度模式进行了评析,具体考察了美、英、日、德的资产配置实况,总结出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共性特点。进行资产配置制度的国际比较研究的目的无非是为我国资产配置寻求可资借鉴的经验、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将在国外运行得较好的制度直接移植到我国,因为制度比技术具有更强的“资产专用性”,一种新的制度的传播或移植,不仅受既定的利益格局的制约,而且还受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以及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制约。基于这种考虑,对建国以来,我国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的制度变迁历程进行了全面的考察。通过对商业银行资产配置制度变迁过程的考察,认识到信贷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取向是我国商业银行资产配置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基于国际比较和制度变迁的考察,认识到制度因素是影响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的基础性内容,是一种潜在的资产配置,该因素对资产配置的影响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因为,内在制度是银行支撑资产配置行为的基础和配置效率的来源,与现实资产配置能力之间有一种相互协调的关系,其主要的任务和目标是创造一个银行资产配置持续发展的平台。由此,探讨了商业银行资产配置与产权效率,指出了产权安排从根本上规定着商业银行的决策机制、运行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从而规定着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的行为目标和行为方式,从而深刻地影响着商业银行的配置效率与竞争力。相比金融制度,金融生态环境是一个更为广泛的概念,其变化决定了银行资产相对收益率的变化,从而决定了资产配置的变化。对金融生态环境的深层次识别是成功进行资产配置决策的基石。为此,阐述了金融生态环境的构成,针对各因素进行了具体分析,并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由于金融制度和金融生态环境的特殊性,商业银行作为身处其中的中枢企业,具有与其他产业部门中的企业不同的特殊性质。描述商业银行的理论模型,必须能够较好地解释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资产组合选择、资本价格(利率)决定、风险规避、不确定性预测等不同的银行资产配置行为方式。基于这种情况,以商业银行资产配置模型化管理为切入点,系统地研究了资产配置模型化管理的发展过程和方法,研究了每一模型建立的思想、方法和具体应用。模型化管理是针对银行的所有资产的管理,对于其中占比最大资产——贷款而言,资产配置中的一项重要决策,就是需要对贷款组合结构进行优化,对目前采用分业经营制度的我国来说,银行持有一个具有尽可能高的收益率和尽可能小的风险的贷款组合,更具有重要性。在考虑以上因素的基础上,运用拉格朗日乘子法求解了贷款组合的二次规划模型,给出贷款组合的有效边界。另外,通过建立模型得到了在VaR约束下贷款组合的有效边界,并且求出了对应的每种贷款权重。不管采用何种资产配置方式,其最终要体现在商业银行效率的提高上,如何对其进行评价,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商业银行是一个在安全性、流动性、合规性约束之下的、以盈利性为最终目标的一个系统。资产配置效率评价主要以商业银行的资金流为控制对象,因而资产配置效率评价是实现这一系统目标的基本手段。本文运用系统方法中的层次分析原理设计综合评价模型,找出了综合评价时科学排序的具体方法,解决了银行资产配置综合评价不能合理排序的难题,从而有利于考核资产配置效率,提高资产配置水平。研究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在更广阔的视野内探讨商业银行资产配置与经济环境之间的关系,并为提高我国商业银行资产配置效率提供理论思路和政策选择、因此,在理论探讨、历史考察、实证分析的基础上,作为落脚点,概括出了提高我国商业银行资产配置质量的对策。需要说明的是,这并不是一个详尽的和可直接实施的操作方案,而是力求使对策性规范研究在现实可行的基础上具有一定的前瞩性,从而为我国商业银行优化资产配置提供切实的理论参考。
刘杰[3]2015年在《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文中指出公债作为一种新的财政收入形式为中国近代政府所长期使用。晚清政府以“息借商款”形式为财政筹募资金开创了中国近代政府发行公债的滥觞。此后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更是多次以公债作为调节财政收支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近代政府公债的运行离不开金融市场的支撑。由于近代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完善,特别是完备的金融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迟滞,政府大多数时候摒弃“公募法”,采取间接募集法由金融机构特别是华资银行业来负责公债的发行、承募及偿还。以近代金融史长时段演变轨迹来管窥近代公债的发行历程,银行业与公债演进构成了复杂多样的关系。近代政府公债无论是对于政府财政本身功能的拓展还是对银行的经营与制度变迁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关注的是“公债”本身所呈现的问题,“就债论债”居多且多以政府层面和财政角度出发去阐释,对于“公债与金融”这一主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因此,本文更加关注于近代公债“观念”——“行为实践”——“制度变迁”的演进轨迹,力图通过“经营公债”的视角窥视近代银行业在公债发行、整理、政策调整之中的具体行为以及引起的制度变迁。具体则是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分析,从银行业视角,来进一步观察公债政策乃至制度的建立与调适的过程。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角度继而审视近代银政关系以及近代国家信用构建的历史镜像。从“公债”知识传播与观念源流来看,现代意义上的公债及其制度内涵自清末西学传播热潮之中传入中国。“公债”知识经历了古今词义转换与中外对接历史过程。公债知识在中国的引介、传播对晚清政商界人士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从近代公债与金融演变轨迹上看,外债与外资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均早于内债与华资银行。在这一独特背景下,清末政府举借外债进一步刺激了外资银行在华的发展。随着晚清政府公债的实践与新式华资银行的成立,早期华资银行正式启动了对政府公债的经营。近代华资银行业经营公债的具体实践受到了国家公债政策、银政制度安排以及近代证券交易市场发展等环境因素的影响。随着国家公债制度以及金融环境的改善,华资银行业在民国时期政府公债承销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债对银行业的影响可以从其对银行业的发展作用角度进行考察。实证分析证明公债对近代银行业资力以及盈利有着直接的影响,但对银行数量的变动并不构成直接影响。在具体经营过程之中,华资银行在政治、市场与行业利益之上与政府展开了复合型博弈。同时经营公债对其本身业务制度形成起到了促进作用。与近代商业性质银行相对应的是,近代中央银行的建立、发展与政府公债亦存在密切的关联。公债成为了国家创立中央银行重要的原始资本来源。中央银行亦获得政府授权经理公债、公开买卖公债以及参与对公债的保管等具体事务。受限于近代中国特殊的金融发展环境,从效应上看,近代中央银行以公债调控金融市场的具体实效较为有限。公债风险是近代华资银行经营公债需要面对的另一个重要问题。计量实证进一步表明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面临着市场与政治的双重风险。银行业对公债经营的风险应对主要是从投资的选择以及内控制度的构建着手。为合理规避公债风险,银行业在调整自身经营、对政府债务政策发声、谋求信用保障之余,其自身亦进行了多层组织搭建与制度设计。近代华资银行业在经营公债之中还积极参与了政府叁次公债整理。其中银行公会是公债整理的重要力量,银行公会积极协助银行业与政府进行交涉、同时联络商人团体共同参与公债整理并谋划公债基金的稳固,在公债整理之中发挥着联动作用。从制度变迁角度看,近代华资银行在经营公债过程中直接促进了近代公债法制建设以及国家公债基金制度的建立与演进。银行与政府协商博弈建立了新的公债管理组织,在制度创新上集中体现在银政“债权共同体”的构建。从债权信用角度上看,银行经营公债与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存在紧密关系,对推进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的构建起到了一定作用。中国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自始终在于对信用秩序的追求。而在其具体经营公债过程之中推进了中国近代国家信用的构建与金融制度的变迁。
吕耀明[4]2002年在《中国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文中研究指明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的每一次高潮都是由创新发动的,每一次飞跃也都是创新推动实现的,创新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原动力。文章以创新理论为基点,将交易费用、博弈论、制度变迁,以及进化论等经济和自然科学理论引入商业银行创新的理论分析研究之中,并以优化资源配置为角度,论证了商业银行发展是由多种主客观因素维系和推动的,而引起商业银行质的飞跃的主导因素是创新。通过归纳演绎、逻辑推理,以及创建模型等方式,概括描述了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的一般过程及其规律性,其中阐明了商业银行渐进式、结构式和突变式叁种基本创新模式的不同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辨证关系,即在渐进基础上的突变和在突变引导下的渐进。这种具有开创性和前瞻性的系统理论研究使深奥的商业银行创新理论更加易于为读者接受,也是对商业银行创新一个完整和科学的探讨,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本身就是一次创新的过程。文章剖析了国内外经济和法律界对于商业银行的不同定义及其职能作用与业务功能的演变过程。由此定义:现代商业银行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以工商企业或个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其提供信贷、存款与结算以及各种金融商品的综合性、多功能的金融机构。这一表述突破了商业银行原有定义的局限性,丰富和发展了商业银行的基本内涵。以此为基础,文章进一步探讨了商业银行创新的一般规律和特征,系统、科学地概括了商业银行创新的基本内涵,提出商业银行创新是适应新的经营环境,对各种金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从而在商业银行领域建立“新的生产函数”,以满足社会和自身需求的一系列活动。其内容包括创造或引进新的金融产品、交易方式、组织形式、经营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以及新的金融监管制度等。这一界定既涵盖了商业银行创新的基本内容,又使其超越时空的限制,因而更具普遍性和指导性,为深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创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商业银行创新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其中最直接、最典型的表现形式是业务创新。文章全面剖析与阐述了现代商业银行广泛采用新技术,不断创造各种新的金融商品和新的交易手段的实践过程。在新技术的强大支持下,商业银行突破了传统的产业壁垒,走向业务交叉和功能多样化。这种趋势模糊了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大大拓宽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尤其是丰富多彩的中间业务创新使商业银行生机勃勃,更添无穷魅力。 卜 中国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 文章运用大量的实证和演绎分析,考察了西方商业银行蓬勃发展的业务创新活动以及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成就与不足,以客观事实阐明二者之间存在的差距及其发展趋势,并恰如其分地提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发展的急迫性和现实性。文章以大量的篇幅深入探讨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理论根源,并借鉴其实践经验和教训,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中间业务的基本思路和设想,意在填补我国在此领域理论研究的空白,并为其实际操作提供许多可供借鉴的实践经验和理论依据。 文章采用比较分析法,论述了西方商业银行组织创新的历史进程,及其发展规律与主要特征;在考察与分析了中外商业银行组织创新的实践过程后,归纳总结出我国商业银行创新的独特表现形式,即发端于体制创新、深化于业务创新。这与西方商业银行创新主要是由业务创新推动,进而促进商业银行组织体制、经营管理、监管制度向更高层次创新与发展的客观现实存在明显的差异。文章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创新的特殊表现形式还将持续一定的时期,但是随着我国经济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组织创新及其体制转换因素所产生的特殊推动力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作用力将逐渐减弱,商业银行发展将更多地依赖于自身各种要素重新组合或创造性变革等创新活动,其间业务创新将逐渐成为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的主力军,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 文章以发展的眼光,第一次较系统地概括和总结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创新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特征及其表现形式,并在分析中引入市场营销理论,提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和精髓是发现和挖掘客户潜在的金融需求,创造和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金融商品,创新和实践金融商品的交换。文章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深入剖析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提出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重在实现五个方面的突破:从侧重于银行内部的管理改良转变为外部适应性的变革;从强调内部的权力制衡到追求智能化和人性化管理;从注重质的规定性分析发展到质、量并重的规定性分析;从仅注重宏观层面的纯理论性研究,发展为更强调微观层面的可操作性研究;从集中于金融领域的研究转变为以金融领域为基础,逐步向科技、信息工程领域,以及其它与商业银行创新发展相关联的研究领域迈进。这预示着商业银行的内涵和外延都将发生重大变革,其业务功能含于金融又不局限于余融的客观实际,将使商业银行逐步成为经营智慧的特殊企业。亦?
彭纯[5]2005年在《商业银行组织管理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始终在当代国际国内金融变革的大背景下,通过对西方主要国家商业银行和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及组织管理改革实践的审视和总结,以组织理论及其应用理论的思想和方法,在全面研究分析商业银行组织管理模式演变的动因、路径、主导因素、宏观及微观效应、导向性原则及动态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指出了我国商业银行组织管理模式改革试验的缺失,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组织管理模式的目标模式核心框架和实现路径。通过对组织理论在商业银行的应用和西方主要国家商业银行组织管理模式演变的动因、路径、主导因素及方式的深入分析,本文认为,商业银行为适应外部环境巨大变化而开始并不断深化的组织管理模式变革,是其经营理念、战略思维、内部资源整合能力的升华,也是其形成强大竞争力优势的基础。这种变革所带来的宏观和微观效应,使得商业银行组织管理模式成为影响货币政策传导、金融安全和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成为商业银行为提升核心竞争力而必须不断培育的战略资源之一。尽管国情和市场环境不同,我国商业银行与西方主要国家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也不尽相同,我国商业银行组织管理模式的选择和实践也不可能照搬这些模式,但其成功的方面,其变革中所积累的先进理念及方法的精髓和局部的模式还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引进的。由此本文从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在组织管理模式方面的改革试验典型案例出发,分析了试验成果和局限性,认为我国商业银行组织管理模式的改革,应该着力于目标模式的选择、实施和管理,应该致力于以推进目标模式的实现过程来培育和提升以组织管理优势为主的核心竞争力,应该根据自身所处的外部环境和发展阶段,选择有效的路径,努力实现目标模式。 本文共分为七章。 第一章为导论部分。通过研究背景、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等内容的阐述,对本文的选题、研究内容、主题思想和结构安排进行了整体的概括。本文认为,商业银行组织管理模式是商业银行为了创造更大的价值,充分依托组织理论的应用成果和信息技术,为了整合外部环境、战略目标和内部资源以发挥整体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目标,而进行的组织管理理念、流程、架构等变革活动并对其进行管理的各种方式。 第二章是本文正文的开始,本章首先对组织及组织理论在组织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概述,目的是一方面通过对一般组织问题的研究,深入揭示商业银行作为一个一般组织的内在关系及特性,同时通过系统认识组织理论的发展、不同阶段组织理论的观点及其在一般企业组织中的应用,为进一步研究商业银行组织管理
王君[6]2016年在《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7年-2009年发生金融危机后,西方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过于激进、忽视风险、贪婪欺诈、内部人损公自肥等问题受到重新审视,其“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罔顾风险、违背道德”行为被深刻反思。与此同时,以山西票号为代表的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在产权及公司治理制度、管理制度、经营制度等方面的创新经验得到更多关注,需要系统梳理总结并提升至理论高度,以更好地传承和指导当代中国金融机构在利率市场化等金融变革的大背景下加快制度创新与改革发展。此即为本文选题的现实意义。同时,本文从金融史的角度出发,围绕近代金融机构制度创新这一主题,比较中西方金融机构制度创新背后影响因素的差异,关注对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经验提炼和理论分析,以期对当前已有理论有所补充完善,此即为本文选题的理论意义。本文首先界定了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基本内涵,以金融史为研究视角,在回顾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历史变革的基础上,重点梳理以山西票号为代表的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在产权及公司治理制度、管理制度、经营制度方面的创新做法,归纳出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叁点经验,即文化引领、内部激励与市场驱动,总结出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四点教训,并比较了近代中西方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经验的差异。在此基础上,对中国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主体、客体、动因、思路、机制与路径进行理论分析,阐释中国金融机构“为什么要制度创新”以及“如何制度创新”,明确了当代中国金融机构在经营制度、管理制度、产权及公司治理制度创新上应遵循的原则。以中国传统金融文化引领为视角,对当代中国金融机构特色化制度创新模式进行了战略思考,提出将“履行社会责任与创新商业模式有机结合”作为金融机构制度创新方向,最后提出在当前利率市场化等金融改革大背景下,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当代中国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路径模式。本文认为,金融机构制度创新在本质意义上是通过改革创新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体制机制,激发金融机构内各主体的行为有效性,降低金融机构内各行为主体间的交易成本,提升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管理效率,使得金融机构的生产产出在传统依赖要素投入的外延式增长模式的基础上实现内涵式增长。其基本内涵,主要包括叁个层面,分别是产权及公司治理制度创新、管理制度创新和经营制度创新。金融机构产权及公司治理制度创新、管理制度创新、经营制度创新叁者从系统视角观看,既呈现层级性,又体现整体性,具有内在联系。叁个层次的制度创新呈现一定的影响传导关系。此外,叁层次的制度创新又同时受宏观因素如社会、制度、文化、监管、市场竞争等对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影响。本文认为,以山西票号为代表的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在产权及公司治理制度、管理制度、经营制度做出了一系列具有较强先进性的创新。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机制方面,开创了股份制的制度安排,实现了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并创新性推出了副本、人身股制度,构建了“两权分离”的公司治理机制和“结利疲账”的考核机制。管理制度方面,创新了总分号制与联号制的组织管理制度,“酌盈济虚、抽疲转快”的流动性管理制度,拨兑、谱银、订卯、过标的转账结算和信约公履制度,宗法担保、号规约束的内控制度,注重选拔训育和薪酬激励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复式记账、财务稽核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制度方面,创新形成了以客户信用为先的信贷制度,稳健审慎、重视市场信息的经营策略,金贸结合的混业经营制度,金融机构行会的行业自律机制和大量的金融工具、金融技术和金融业务创新。以山西票号为代表的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主要经验是:金融文化引领金融机构制度创新;金融机构制度创新激励内部动力;金融机构制度创新响应市场需求。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教训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制度创新对社会大环境变化的敏感性和适应性不足;监督约束制度创新未及时跟上;经营制度与形势变化不协调;中国传统金融机构制度创新未能传承与发展。本文认为,近代中西方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共性经验包括叁方面:尊重人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内生动力是制度创新的重要出发点;反映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是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核心立足点;强化监督约束、用制度管人管风险是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重要保障点。近代中西方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差异突出表现在:产权及公司治理制度方面,存在股东集中与股东分散、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以及监督约束机制的差别;经营制度方面,存在业务领域、服务客户对象的差别。本文认为,金融机构制度创新动因包括: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打破内部原有制度的路径依赖;提供有效的内部激励。中国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总体思路是要在引进西方商业银行发展经验模式的同时传承自己传统的好的东西,实现传承与引进的有机结合。中国金融机构的经营制度创新要以时变性、有效性、与客户金融创新需求相适应、与监管政策的多次博弈均衡为主旨;管理制度创新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管理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助推经营效率提升为宗旨;产权制度创新要以建立价值(利润)最大化经营宗旨、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激励的经营责任人考评体系等有效性目标为方向。本文分析了金融文化与金融机构制度创新间存在的叁方面关系,即内在特性与外在行为的关系,目的与规则的关系,主体与环境的关系。金融文化影响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四条路径分别为:金融文化影响管理者继而影响金融机构主体行为和制度创新;金融文化引致金融机构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继而影响金融机构的适应性制度创新;金融文化贯彻于行业自律,引发金融机构制度创新;金融文化降低交易成本,促进金融机构制度创新。中国金融机构的制度创新要以符合中国传统金融文化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为引领。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当代中国金融机构应传承、弘扬中国传统金融文化,并结合我国当前改革发展的实际,合理创新发展传统金融文化,构建以诚信、义利、贵和等要素为核心内涵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文化体系,指导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和制度创新。最后,本文认为,当前,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中国金融机构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快速推进、金融竞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应着力推进五项制度创新,分别是: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产权明晰,确保金融机构经营宗旨的有效性;完善商业银行现行公司治理机制,以诚信为根本增强法人治理的有效性;激发机构内部“人”的主动性,完善内部激励;以客户为中心,完善管理制度创新,优化管理流程;以市场为导向,创新经营制度,实现经营制度的市场有效性。本文的主要创新点有四点:一是在系统总结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制度创新做法的基础上,提炼出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叁条经验借鉴,即金融文化引领金融机构制度创新;金融机构制度创新激励内部动力;金融机构制度创新响应市场需求。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教训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制度创新对社会大环境变化的敏感性和适应性不足;监督约束制度创新未及时跟上;经营制度与形势变化不协调;中国传统金融机构制度创新未能传承与发展。二是分析提出了中国金融机构叁层面制度创新的原则,即经营制度创新要以时变性、有效性、与客户金融创新需求相适应、与监管政策的多次博弈均衡为主旨;管理制度创新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管理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助推经营效率提升为宗旨;产权制度创新要以建立价值(利润)最大化经营宗旨、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激励的经营责任人考评体系等有效性目标为方向。叁是提出金融文化与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叁方面关系,即内在特性与外在行为的关系,目的与规则的关系,主体与环境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金融文化影响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四条路径,即金融文化影响管理者继而影响金融机构主体行为和制度创新;金融文化引致金融机构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继而影响金融机构的适应性制度创新;金融文化贯彻于行业自律,引发金融机构制度创新;金融文化降低交易成本,影响金融机构制度创新。四是对当代中国金融机构特色化制度创新进行了战略性思考,提出要通过弘扬与创新中国传统金融文化,构建一以贯之的当代中国金融文化体系,引领制度创新,并指出中国金融文化下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战略方向,即创新商业模式与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结合。本文的主要不足之处为:一是尚未对近代中国金融机构演进过程中与新式银行间的互动关系进行深入探讨,对于中国新式银行与传统金融机构间的文化割裂、模式差异分析不够深入。二是在对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发展进程中特色的行业自律机制对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影响分析得较少,对于市场化背景下行业自律机制与监管如何配合,共同激励约束金融机构的制度创新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叁是在理论分析时定性推理方法运用较多,定量方法运用相对偏少,在模型构建、计量验证方面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
李涛[7]2012年在《战后德日银行体系对经济发展影响的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金融体系是一个现代经济体系中最重要的构成部分,其中银行体系建设又是其中最重要的构成成分。德国和日本是一对有参考价值的研究参照体,德国位于西方,其社会基本价值观为西方的基本价值观,日本位于东方,深受东方文化的浸染;德国和日本都是19世纪70年代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都未进行过较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都是通过改良主义进入资本主义强国之列;两国都以银行与工商业资本的紧密结合为其特征,强调银行在其经济发展历史中的重要作用。这两个分处欧亚大陆的国家又具有较强的封建性和军国主义作风,在同时挑起了血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又都同样不可避免地以战败和经济的崩溃而告终。德国和日本均是二战战败国,其战后经济也均建立在美国经济援助和自身重建的基础上,在战后十分缺乏建设资金的关键性历史时期,两国的银行体系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两国也都经历了战后的长期繁荣,并于20世纪70年代前后双双问鼎世界第二和第叁大经济体。德国与日本商业银行体系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德国的主办银行制度是“保姆”型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其融资功能是通过市场竞争实现的,储蓄投资转化率较高;日本的主办银行制度是“监护人“型的,为企业提供无条件救助服务,其融资功能是通过政府引导实现的,相比较而言,其储蓄投资转化率较低,但是其资本边际生产率较高,反映了在资金运用能力方面政府能有效的引导产业结构升级,最终达到经济的高速增长。德国与日本中央银行体系在维持经济稳定方面,德国的金融监管是面向全能型商业银行体系以及银行内部提供的多样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而设计的。在面对国内外形势发生变化时,更具有应变能力,对金融自由化具有非常丰富的参考价值。日本的金融监管是面对分业型商业银行体系以及各银行提供的专业化金融服务而设计的,在战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符合日本自身国情,促进了银行体系的成熟,但缺乏对于金融自由化的应变机制。从中央银行独立性来说,德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较高,能独立的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保持物价稳定,而日本中央银行独立性较差,其目标主要在于经济增长方面。德国与日本的银行体系都能促进经济的增长,但在维持经济稳定方面与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方面作用不同,因此德国经济能始终保持稳定增长,而日本则进入了长期的经济低迷。这种银行体系的差异是有制度因素的。首先,德国崇尚市场竞争型的经济体制,企业是经济运行和经济政策的主要执行者和承担者,国家不直接干预资源分配方式,由此带来的是综合性商业银行与独立性较强的中央银行体制。其次,日本在战后崇尚经济快速增长以达到赶超发达资本主义的目标,其经济是政府主导型的,银行体系是经济运行和经济政策的主要执行者和承担者,国家直接干预资源分配方式,由此带来的是分业型商业银行和独立性较差的中央银行。最后,在应对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上,随着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范围扩大,金融自由化的兴起,日本政府干预下的经济体制越来越不适应环境的变化,从而导致银行体系出现了较大的问题,不能有效的承担个人与企业之间要素的最优配置方案,从而造成了经济的长期低迷。两国银行体系的不同,造成了其对经济增长与经济稳定影响的差异,这些差异对中国经济发展中银行体系的建设有非常深刻的借鉴意义。本文从战后德日的经济背景与目前中国经济环境的比较出发,通过分析德日银行体系差异对经济增长与经济稳定的作用,提出了对中国银行体系建设的启示。
张鑫[8]2012年在《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效应评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业居于重要地位,其使于2003年的产权制度改革受到社会各方广泛关注,截至2010年,中国农业银行在上海与香港两地成功上市,我国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己全部完成股改上市。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效果直接关系到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发展方向,在此背景下,本文以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前后的绩效及公司治理为研究重点,通过选取相关财务指标构建国有银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DEA等方法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前后的绩效及效率进行分析。本文基于产权理论、银行效率理论及产业组织等相关理论,立足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历程,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及东欧经济转轨国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数据与实证分析结果,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效应进行跟踪研究,力求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公司治理、经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绩效提升策略,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徐军[9]2003年在《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研究及其启示》文中认为随着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颁布,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的金融业经营制度都转向了混业经营。这种经营模式的变革,代表了当今国际金融业的最新趋势。本文从国际金融业经营制度的历史沿革出发,探讨了这一趋势产生的原因及其深刻的理论背景。我国当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制度,这种制度在上世纪90年代治理我国通货膨胀和金融秩序混乱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并且目前看来,其存在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我国已加入WTO,这意味着我国经济将逐步地全面融入国际经济的大框架中,面对国际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我国的金融业经营制度将何去何从——这是一个需要做出抉择的问题。本文从我国的实情出发,提出了我国金融业在改革的过渡期内,应采取分中有合的发展模式,逐步走向全面的混业经营。
范肇臻[10]2004年在《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我们经历漫长的跋涉正式成为WTO的成员后,我们除了激动和欣喜之外,更多的是面对机遇和挑战所感受到的一种责任和一种负荷。面对入世后国际先进金融同业的挑战,只有明确目标,在有限的时间内加快改革、创新制度、主动顺应金融全球化的大趋势,才能在国际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变量。而产权又是构成制度的最重要的变量。国有商业银行制度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金融配置的效率。好的制度是能进行有效激励和约束的制度,是可以激励人们发挥创造力,提高生产力的制度。国有商业银行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制度问题,由于我国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时期,没有在最根本的制度——产权制度上进行真正根本性的改革。因此,我国传统的产权制度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也没有真正解决国有财产的“真正负责任的所有者”这一关键问题。从中国的基本国情来看,只有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才能实现邓小平同志所说通过深化改革“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的目标。本文以“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创新”为切入点,从制度方面以产权为主线探索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改革,其中既有对未来的理性思考,更有积极务实的探索。这不但是对已有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理论的深化,而且这种选题思路符合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现实,能切中问题的关键和要害。在此基础上笔者进行系统的深层次的理论思考和创新,为国有商业银行制度改革的框架提供创新的思路。中国的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为单一的全民所有。国家代表全体人民来行使所有者权力,名义上的产权主体是代表国家所有的政府,而实际占有、使用银行财产的是银行主管和员工,但他们只是作为银行的经营者,并不是真正拥有银行法人的财产权力。这种缺乏明确产权界定,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收益权等各种权责利边界模糊的产权制度,导致了各经济当事人对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的权责利关系不清,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中的产权约束主体缺位。由于缺乏所有<WP=178>者监督,经营者亦缺乏利益机制的驱动,难以实现利益的激励兼容,其直接结果导致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率低下,风险意识淡薄,内部控制缺乏动力,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培育在新经济环境中的竞争优势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当务之急。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必须借助于一定的途径或实现形式。因此,如何选择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目标模式的实现形式就成为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我认为,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重要途径就是进行股份制改造。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核心就是要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主要内容是,按照现代商业银行要求,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严明的内部权责制度,形成良好的财务约束和内在风险防范机制,同时要进行相应的财务重组,加快处理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建立良好的财务基础和严格的财务标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最重大意义在于消除制度瓶颈,确立和完善现代银行制度和公司治理机制。竞争的效率取决于制度的效率。只有通过深刻的制度性变革或制度创新,才能有效地激发出国有商业银行潜藏的巨大活力和潜力。在如何进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方式上,有许多观点和争论,也有很多人提出了方案,如“控股公司模式、基金持股模式、法人股模式、个别先行上市模式、整体上市模式、集团模式”等等,每种方式各有其利弊。我个人的意见是实施这样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有紧迫感,又不能急于求成;既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影响金融安全的因素,又不能过分强调外部环境,小打小闹,贻误战机。因此,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应按一个有序的步骤逐步实现,采取渐进式改革的方式进行。在对待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问题上,要摒弃犹豫不决的态度,坚决展开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国有商业银行早日上市。通过上市组成的新的产权制度能为国有商业银行提供一种来自市场的激励和约束压力。并使国有商业银行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这是我国国有商业增强竞争力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在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国有商业银行应尽快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织架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权责,以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使国有商业银行真正获得独立的法人产权地位和自主经营权,彻底摆脱各种形式的政府干预。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制度的选择,以新的视角重新审视了当前分业经营的有<WP=179>效性和合理性。尽管目前我国必须实行分业经营,推行混业经营还需要一定时间,但是我国正在经历一个特定的向混业经营转变的酝酿时期。这一时期内,我国既不会立即推行混业经营,也不会背弃潮流,一味坚持分业经营,而是辩证地对待国际金融混业趋势,走出一条渐进式从分业到混业的道路。这一进程取决于叁个方面的约束:一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二是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程度,叁是金融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制定“混业经营”进程时刻表必须充分考虑到这些制约因素。?
参考文献:
[1]. 西方商业银行经营制度的变革与启示[D]. 高晓琴. 西南财经大学. 2001
[2].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研究[D]. 龚谊. 中南大学. 2006
[3]. 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D]. 刘杰. 华中师范大学. 2015
[4]. 中国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D]. 吕耀明. 厦门大学. 2002
[5]. 商业银行组织管理模式研究[D]. 彭纯. 华东师范大学. 2005
[6]. 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研究[D]. 王君. 山西财经大学. 2016
[7]. 战后德日银行体系对经济发展影响的比较研究[D]. 李涛. 武汉大学. 2012
[8]. 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效应评析[D]. 张鑫. 吉林大学. 2012
[9]. 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研究及其启示[D]. 徐军. 南京师范大学. 2003
[10].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创新研究[D]. 范肇臻. 吉林大学.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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