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些年来,杭州经济飞速稳定发展,G20峰会之后全世界的目光更是聚集在了杭州,各类贸易都如同泉水般不断涌现出来,作为交通重要组成部分,水上交通在现代化发展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在水路运输过程中,我们海事部门发现,渔船与商船相互碰撞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旦此类事故发生,会对事故双方的财产权益、生命安全等构成威胁。对此,我们对渔船与商船发生碰撞的原因展开具体分析,并结合各类原因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旨在降低辖区水域碰撞事故的发生机率,保持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关键词:渔船;商船;碰撞;原因;预防
引言
结合近些年事故情况来看,渔船和商船碰撞导致的船舶翻沉、受损与人员伤亡等情况很常见,这其中原因除了有渔船碍航捕捞的因素外,很大一部分在于商船,其中包括人员素质、船舶设备、经验与船运公司管理等各个方面。为降低事故的损害性与恶劣影响,我们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专门对渔船与商船碰撞及预防措施进行探究,分析碰撞发生的主要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止此类碰撞事故的发生,为后续船舶碰撞预防工作提供依据,从而确保水路运输的安全性。
1 渔船与商船碰撞的基本特征表现
杭州航区水域类型丰富,全市内河航道里程约2005.98千米,其中四级航道403.06千米,五级航道152.74千米,六级航道229.3千米,七级航道377.42千米,航运发达,来往的商客货渔船众多,以富阳处渔山所为例,截止到10月底,2017年本辖区船舶电子报告(签证)达60190艘次,在码头进行装卸作业的报港船舶40785艘次,码头完成货物吞吐量1991.8万吨。繁荣的航运,如梭的船舶,船舶碰撞事故在所难免,分析历年事故情况,渔船与商船碰撞事故占据很大一部分比例,而相对于商船,渔船船型小,人员少,设备落后,在碰撞事故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损失更为严重。
1.1 大雾、夜间等能见度低情况下事故多发
据中国海事局所发布的数据来看,在大雾天气、夜间等能见度偏低条件下,渔、商船碰撞事故发生率会大大提高。从碰撞事故发生时间来看,夜间19:00-7:00,午夜0:00-7:00[2],也都是是船体碰撞事故发生的高峰期。因为身处这种环境下,船长对周围情况很难有细致的观察,导致其在紧急事件发生的时候,不能准确作出形势预判和避让措施,导致事故的发生。
1.2 存在商船逃逸、船员串供等现象
渔、商船发生碰撞时,尤其是渔船人员出现伤亡时,有部分商船在事故发生之后,抱有逃跑的侥幸心理,恶意AIS关闭,快速驶离事故水域,并对隐匿的证据进行串通,对碰撞事实予以隐瞒,想以此来逃避承担各类责任。从海事部门的事故处理来看,渔船与商船发生碰撞之后,由于各类原因而引发的肇事逃逸现象确实时有发生。
1.3 海事部门查处工作难
通常来讲,渔、商船发生碰撞时,主要集中在能见度不良、夜晚等条件下,且发生事故之后,渔船第一反应都会选择进行自救,并不能够对肇事商船进行详细的观察,若肇事的商船发生逃逸、串供、捏造事实等行为时,仅凭单方的模糊记忆信息,缺乏价值性,会加大海事部门的调查难度。同时,发生碰撞事故时,若渔船发生沉没,让接警救援工作延迟,也会增加事故处理难度[4]。
2 渔船与商船发生碰撞的原因分析
2.1 人为因素
就目前渔船和商船发生碰撞情况来看,船员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发挥着主体性的角色[5]。由于人为因素而引发的碰撞事故发生率高,其所造成的损失亦是不可估量的。当下,人为因素所致的碰撞事故主要在以下几个层面:其一,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比较单薄,未提前做好相关的安全预警与准备工作,安全警惕性不高,是滋生碰撞事故的基本原因;其二,航行时,航行船长专业技能不强,技术操作不够熟练,无法精准的判断方位与操作流程;其三,当前航运任务繁重,船员经常会长时间疲劳驾驶,中途缺乏停泊休息时间,极易导致船舶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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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渔船因素
从渔船上来找碰撞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目前大部分捕捞渔船配置水准不高,船舶设施简陋,未配置雷达反射器、雷达等设备,甚至有部分小型渔船仍未配置甚高频,导致渔船和商船相遇时受到距离上的限制;其二,若渔船的信号灯、喇叭等设置上存在着不合理或者不规范使用的情况,也极易导致两船碰撞;其四,若渔船的通讯设施损坏,就无法和商船开展正常而高效的通讯,致使沟通困难,最终引发碰撞事故。
2.3 商船因素
商船和渔船在运行过程中,商船的航行区与渔船的作业区未能作出规范而高效的隔离,很多商船无法避开渔船作业区,会扰乱整个水域的通航秩序,最终滋生碰撞事故。与此同时,商船的干舷一般比较高,会存在一定的视野盲区,势必会挡住船员的视线,很多时候等到碰撞发生时,船长也未能充分发觉渔船,无法及时而高效的作出避碰反应,导致事故发生率大大增加,扩大渔船的损失与人员的伤亡率。
2.4 管理因素
一般来讲,商船主要由海事机构管理,隶属于交通管理范畴,而渔船则由渔政部门管理,属于农业管理范畴,二者监管部门跟管理重点不同,如海事、渔政两部门之间不能够充分发挥联勤联动机制,极易导致信息的共享不畅,管理难度大大提升;同时,未及时开展船员培训工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与共享力度严重不足、缺乏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救援机制滞缓等均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为避免渔船和商船运行中发生碰撞,应重视对渔船、商船的警示性教育。
3 渔船与商船碰撞事故的预防措施
3.1 重视商、渔船从业人员素质建设
后G20时期,为实现水上航运的安全运行,应从从业人员角度出发,避免发生渔船与商船碰撞事故,重视人员团队建设,提高航行人员的专业性,从而在根本上避免渔船与商船碰撞事故的发生。在人员团队建设时,应重视对人员的教育与培训,旨在提高船员的综合素质[6]。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船舶的具体航路、基本航行习惯与锚地的具体分布等,进而设定船员培训内容与具体范围,对船长、船员等进行锚泊制度、轮流值班、号型号灯规则、雾航规则、防台防洪防涌潮(潮汛)等相关培训。
3.2 强化对商、渔船规范化管控
为消除渔船与商船碰撞的基本风险,应积极推动船舶AIS、GPS和VHF等助航、通信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应用,设置航行甚高频,要求船舶在航行、停泊值班、作业过程中,全程开启甚高频,方便本船能够及时了解周边船舶的航行动态,从而实现渔船和商船之间的信息共享与沟通。此外,还要加大船舶自救能力,及时配备上自救的基础设施,主要利用救生衣、救生圈、气胀式救生筏等设备来满足自主化救援,提高救援的成功率与安全性。
3.3 构建海事渔政联合管理机制
商船、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与管理问题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对此,需要构建完善的渔、商船安全协同会商机制,全面推进渔业与海事管理部门的密切合作,强调二者的密切沟通;建立相应的通报机制与营救联动机制,强调各个部门联合开展巡航与检查工作,积极开展警示教育,重视开展系列的监管工作,进而提高水上交通运行的安全性。
结束语:
后峰会时代,为实现航运业高效而安全的运行,应重视对航运事故的管控,特别是渔船和商船碰撞问题,先要了解渔船和商船发生碰撞的基本特性、发生原因等予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从而防止碰撞事故的发生。商、渔船碰撞预防工作是一项巨大工程,其中所涉及到的因素众多,为处理此项问题,应结合渔船与商船碰撞情况,应全面分析商、渔船碰撞的主要特点,结合碰撞的具体原因,提高从业船员的专业水准,加强对渔船、商船等因素的管控,从而在根本上降低碰撞风险,切实保障全市水上交通安全有序,真正打造杭州港航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区的品牌。
参考文献:
[1]徐善雷,周文涛. 浅析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特点及对策措施[J]. 航海,2017,(05):43-45.
[2]徐开达,戴乾,朱文斌,卢衎尔,王好学,张洪亮,朱增军. 浙江海域商渔与船碰撞事故特征、原因及避碰对策[J]. 浙江海洋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6,35(06):533-538.
[3]刘锋. 谈防止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J]. 航海技术,2010,(05):20-21.
[4]刘锋. 浅谈如何防止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发生[J]. 珠江水运,2010,(08):50-51.
[5]任少波,刘丽,张玲. 试论渔船与商船碰撞原因及预防措施[J]. 河北渔业,2010,(04):57-59.
论文作者:王华飞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3
标签:商船论文; 渔船论文; 事故论文; 发生论文; 船舶论文; 船员论文; 海事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