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先哲论人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先哲论文,人权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问题探讨
长期以来,海内外流行一种说法:——直到19世纪末,由西方传来卢梭《民约论》等学说,中国知识分子才开始追求民主,讲究人权,似乎民主和人权是西方“舶来品”。民国初期,一些清朝遗老遗少中的“国粹”派曾把它们作为洋货一样来抵制。晚近又有人说这是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学说,不适合中国国情云云。
其实这些都是曲解和误解,毛病出在不数典而忘祖。在民主和人权制度方面,西方一些国家虽较早提供了一些实践经验,其中当然不无缺陷。但说到思想、主张和学说,中国也有自己的土特产,非但不亚于西方,还比西方早得多。不信,且引当年梁启超先生亲身的经历为证。
梁先生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说:黄宗羲“有一部怪书,名曰《明夷待访录》。这部书是他的政治理想。”“三百年(应为二百几十年)前——卢梭《民约论》出世前之数十年(据学者考证,应为约前一百年),有这等议论,不能不算人类文化之一高贵产品。”又说:“此书乾隆间入禁书类。光绪间我们一班朋友曾私印许多送人,作为宣传民主主义的工具。”
当时提倡人权,主张民主的不只黄宗羲一人,还有王夫之、顾炎武等六七位著名学者。这些进步思想的渊源,还可追溯至先秦。
若对中西关于人权和民主的论说,作比较研究,倒是很有意义。但本文只能简略地介绍我国先哲论人权的概说和要点。
实行民主政治,必定要保障人权,尊重人权,或正确地对待人权问题。人权和民主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或者说人权是民主政治的有机构成部分,而民主的涵义和范围则要广泛些。
以下简要论述先哲的论点。
第一,他们认为:人民同天子、君王一样,都是上天所生。《诗经》一再说,“天生蒸民。”(《大雅》)或者说他们是同一祖母所生的后裔,如《诗·大雅·生民篇》云:“厥初生民,时维姜嫄。”
众民都是上天所生,便寓有平等意义。既然人民也是同一祖母所生的后裔,彼此应是有血缘关系的同胞。这构成了我国古代人权论借以发挥的前提。同一前提,论点却有差异。
人权主要指的是人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利。我国古代实行的是君主政体,因此人权论往往要论述君民关系。
一是“牧民”说。如云:“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师旷对晋悼公语,见《左传》襄公14年。)先秦经典解释“牧”字,多同《圣经》有近似之处,意指牧养和保护,不受豺狼的侵害,“勿使失性”。师旷继而阐述说:“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指君主)肆(虐)于民上,以纵其淫,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所谓“天地之性”,即“人为贵”(说见下),牧民乃是上天托付人君的义务,其中体现了上天“爱民”之心,亦即上天“爱民”说。
后代称地方长官为“州牧”,实即骑在州民头上的大老爷,完全失去牧民的原义。
一是爱民如子说。如云:“天子作民父母。”(《尚书·洪范》由此引申,要爱民如子,养育保护。周公规定:父亲如果不养育儿子,以至“疾视”(虐待之意)儿子,和儿子不孝父亲一样,同是“无赦”的大罪。(《尚书·康诰》)后世法律有变化。又常称州县官为父母官,其实不少官长任意殴打百姓,暴虐人民,完全失去原来的涵义。仍然自称父母官,恬不知耻之至
一是爱民如兄弟说。北宋张载在其所著《正蒙、乾称篇》说:“乾(天)称父,坤(地)称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大君者,吾父母宗子”,万民都是他的兄弟,应加保护。近代“同胞”之称,即由此而来。
一是保民保己说。孟子时君民关系很紧张,他看到要恢复文王时爱民如子、“庶民子来”的情况不大可能,他要求君王要“推恩”保民,使小农能养活父母妻子,免于饥饿死亡。这是他们最起码的权利。若无视这一权利,君王也将无以保自己的妻子。
一是孔子的仁者爱人说。这不限于君民关系,范围更广,意义更深远。真正做到“爱人”,必定会尊重人权。
第二,人权论进一步升华,便是“利民”说。
邾文公曾说:“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左传》文公13年)
《吕氏春秋》编者也认为:所以置天子、国君、官长,不是阿顺他们的私利和意志,是出于便利群众之故,叫做“利出于群也。”(《恃君览》)
明初方孝孺也说:“天之立君,所以为民,非使其民奉乎君也。”(《逊志斋集·深虑论七》)
第三,进而提出民为主人说。
天地之性人为贵说,运用到政治,便是孟子所说“民为贵,社稷(即国家)次之,君为轻。”《吕氏春秋》编者进而明确提出:“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人之天下也。”(《贵公篇》)
17世纪中叶,傅山、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都赞成这一论点,并有所发挥。王夫之说:“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天下非一姓之私也。”(《读通鉴论》)黄宗羲认为:天下是主,人君是客。人君的职分是为天下兴公利。除公害,使天下之人各得自私,各得自利。士人出而做官,也是“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明夷待访录》)这同人民是国家主人翁,当官的是为人民服务等等,没有什么区别。
顾炎武区分亡国、亡天下,“易姓改号(即王朝和政府的更替),谓之亡国。”民族被征服,叫做“亡天下”。保国是君臣的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日知录》)亦即天下也是“匹夫”的天下。
从孟子到顾炎武,天下有时也是“中国”的同义语。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译为现代语,即中国是中国人的中国,不是哪个王朝、政府、政治集团或党派的,更不是哪位帝王、哪一家、哪一姓的。明确这一点,就是最高的人权论,有重大意义。西方还没有如此鲜明的论说。
第四,保障人民生命不被任意杀戳的人权论。
自殷周之际以来,我国广大民众经常遭到杀害,生命无保障,主要情况有三:一是兼并、掠夺、侵略、割据以及打天下夺江山的战争,次数多,状况惨烈。二是对奴婢任意杀戮。三是暴君与苛政。但也遭到我国先哲的谴责。
关于第一种情况,突出的如墨子。他从人道主义出发,大力抨击大国在掠夺小国战争中大批杀戮丁壮,俘虏老弱妇女为奴婢的暴行,进而提出选贤为天子诸侯的尚贤论。
孟子只赞成仁义之师,也反对这种不义战争,说他们“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故善战者服上刑。”
秦汉以后,不少文人学士通过诗歌的形式,给以揭露和控诉。
议论较为精辟的如黄宗羲。他批评说:后世人君以夺得的天下江山视为他私人的产业。“是以其未得之也,荼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由此他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说,(见前述)
批判尖锐的如唐甄。他在《潜书·室语篇》中说:“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理由是:“杀一人而取其匹布斗粟,犹谓之贼;杀天下之人而尽有其布粟之富,而反不谓之贼乎!”帝王为了争夺天下,不惜“过里而墟其里,过市而窜其市,入城而屠其城,此何为者!”实际上是天子下令指挥大将、偏将、卒伍杀人。“杀人者众手,天子实为之大乎”,是践踏人权的最大刽子手,“虽百其身不足以抵其杀一人之罪。他由此否定君权,主张民主。
墨子严厉批评王公贵族用活人殉葬的罪行。孔子和孟子对于用陶俑木俑代替活人殉葬,也无情斥责。孟子引孔子之言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即认为:不仅行为上,在思想意识方面,也要尊重人权。
东汉光武帝曾颁布诏令规定:“杀奴婢不得减罪”,即按“杀人者死”同等治罪,根据的原理是“天地之性人为贵”(见诏令),奴婢也是人,不能任意杀伤。这是以人权论为指导,来制订法律,有重大意义。
苛政猛于虎,会杀人伤人,遭到孔子和柳宗元谴责。
孟子极力反对暴君任意杀人,主张:若“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这是以消极的抵制来抗议践踏人权的暴行。这种暴行几乎历代都有,也都有一些士大夫采取孟子的抵制态度。明太祖大兴文字狱,南方一些地区父老严戒子弟,不去应科举做官。
第五,保障人民有批评君主和议论朝政的权利。
周厉王暴虐,国人批评。他派人监视,把批评者抓来杀了。大家暂时没敢说话。贵族召穆公认为这将引起社会动乱。劝告说,按照传统惯例,庶人有“传语”(提意见)给天子的权利。又说,口的功用在于说话,要让人家说话。“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只能疏导,“宣之使言”,若硬行堵塞,必至决口,造成大灾难,厉王不听,不久被推翻。
春秋末期,郑国还保留传统习惯,国人早晚常游乡校,议论朝政,有人建议执政子产关闭乡校。具有民主风度的子产不同意说:人们游乡校,“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孔子称赞子产此举是“仁”,这是最高的赞誉,表明孔子也力主人民享有自由议论朝政的权利。
黄宗羲、顾炎武大大赞誉东汉末太学生敢于批评朝政腐败的民主运动,说士风之美无过于此,东汉所以衰亡,由于压制民主、践踏人权之故,表明了他们的态度。
第六,其他。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尊重别人的真谛。孟子主张,“恶声至,必反之。”司马迁强调,士可杀不可辱。类似的言论还不少,都是为了维护人的尊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