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价值的含义与分类_哲学论文

生态价值的含义与分类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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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6)02-0171-04

一、生态意味着什么

生态价值由两个概念构成,一是生态,二是价值。所谓生态,按照《辞海》的解释,即生物及其环境之间的关系的整体或模式[1]。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生态是生物在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2]。前者的释义突出了“关系”,体现了生态的本质。后者采用顾名思义的方法,解释显得更直观。此外,生态学概念的解释也为我们理解生态提供了方便。生态学创始人德国动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在1866年出版的《有机普通生态学》对生态学进行了定义:生态学是研究有机体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3]。在生态这个概念中,“生”具体地说是指动物、植物、微生物、人类等一切生命现象;“态”的意思是形态、状态。状态又可以解释为“情况”。这样说来,生态就是生命存在的情况,其中既包括生命现象本身的情况,也包括生命现象与其环境的关系,因为任何生命现象都无法独立自足,都会受到环境的影响。任何生命现象都本能地要求保存生命,但是是否能保存生命要取决于其与环境关系的和谐程度。

我们常用“生态平衡”这个概念。“平衡”表达的是一种关系,也就是说生态虽然可以解释为生命的存在状态,但是这种状态指的不是一种生命孤立存在的状态,而是一种关系状态,一种复杂的关系系统,其中包括生态系统内部生物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各种生物与其无机环境之间的关系。所谓生态系统就是指各种生命现象之间以及其与环境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系统。生态意味着以生命现象为中心、以自然为环境而构成的系统整体的状态,也就是说,生态意味着生命现象生存所需要的各种关系构成的系统。

与“生态”一词联系最密切的概念是“环境”。生态学与环境科学是各自不同但又密切联系的学科。生态学研究所有生命现象与环境的关系,环境科学研究人与环境的关系。而生态哲学与环境哲学、生态伦理学与环境伦理学常常被当作同义词来使用。环境概念在哲学中受到重视标志着新的哲学倾向的形成。传统哲学是很少谈到环境的,谈得最多的是自然。哲学在任何时代都会涉及世界的主要关系。传统哲学认为世界的主要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且把人与自然的关系抽象为物质与精神的关系。自然概念在内容上虽然与环境的概念内涵相差无几,但是在形式上却体现出不同的哲学倾向。自然概念的诞生是以对人的自我意识、意志性、理性理解为前提的,与人的主动性相比,人之外的其他世界部分呈现出没有意志的自然而然发生的过程和状态,所以说,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解体现了自从人类自我意识苏醒后到人类借助科技力量征服天下这个过程中人类对世界主要关系的理解。现在,我们再来理解这个关系,就不用人与自然的关系概念,而改用人与环境的关系概念了。环境的概念体现了人与非人世界的关系不再是意志对无意志的关系,而是被包围与包围的关系。自然的无意志理解是为了说明人作为主体的意志,对人的意志的强调是为了适应人——作为自然面前的弱者——的生存要求的。人与环境的关系是被包围与包围的关系,这种关系体现的是环境作为非人的世界对人类影响增强的理解。如果说人与自然的关系突出的是人对自然的认识与改造关系,那么人与环境的关系强调的就是人依赖环境、环境包围着人类、环境是人类的存在基础这样的关系。由此可见,人与非人世界的关系理解正在呈现一种巨大的变化。环境对人类来说,意味着人类周围的地方、周围的情况和条件。环境作为人类生存的条件而受到重视。环境对其他生命来说也具有相似的意义,因为人类和其他生命共享一个地球,一个自然生态环境。总之,生态意味着包括人在内的所有生命与其环境所构成的关系和系统。

二、价值内涵的拓展

这里的价值,是指哲学上的价值,即客体的存在、属性及其变化对主体的需要而言的某种有用性[4]。简而言之,价值就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

传统哲学认为,只有人才有资格作为主体而存在,与人有对象性关系的自然环境就是客体。“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价值就是客体对主体的意义。价值在此显示出客体对主体的单向关系,即只是为了满足主体的需要。这样一种单向关系符合辩证法吗?是否存在主体对客体的需要满足呢?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理解,主体与客体的价值关系应该是双向的、相互满足的关系,否则主客体之间的对象性关系就是不完备的。在传统哲学中,对客体的理解强调其物理特性和被动性,客体的需要被忽视了,客体也就无所谓需要满足了。随着生态学等环境科学的发展,对价值的理解以及主客体价值关系的理解都有了新的内容。

1.价值是事实的一部分。传统哲学将事实理解为经自然科学证实存在的物质世界,而将价值理解为人诞生之后出现的不同于事实的意义世界。传统哲学意在将事实与价值区分开来,而在价值与事实的联系上几乎没有建树。在生态学的影响下,我们接受了价值是事实的一部分的结论。生态学认为,世界是一个生生不息的过程。从无机物到有机物到低级生物到高级动物到人类的诞生,这是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无生命到有生命的价值创造过程。创造价值的不仅是人类,自然也创造价值,自然创造的价值是人类劳动创造价值的基础,劳动创造的价值不过是自然创造价值的延续。自然创造的价值满足了所有生物的生存需要,自然界物质和能量的转化过程体现了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生态关系。也就是说,生态系统的每一个部分都为其他部分的存在创造条件和价值。植物进行光合作用为自然界提供了生物可以利用的所有的能量,是整个世界的生产者。动物通过食物链消化植物资源,是世界的消费者。微生物对动植物的腐烂部分进行分解,使之成为植物生长的营养物质。生态系统是一个循环系统,每一个环节都为其下一个环节创造生存条件,即创造价值。这个过程不是人为的,而是客观存在的。自然创造的价值都是以有价值的物质财富来体现的,不像人类创造的某些价值仅仅是一种只有人类能理解的精神性的意义。如果我们不承认自然创造的是价值,那么人类创造的价值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而将变得无法理解。显然,仅仅从人的角度来理解价值是偏狭的。应该抛弃人类的偏见,正视生态学认可的事实,把价值的理解与对事实的理解结合在一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全面地认识价值与事实的关系真相。

2.主客体的价值关系是双向的、相互的。既然生态系统各部分之间是一个相互依赖的生态关系,彼此构成相互的生存环境,那么它们之间就具有相互的价值关系。在生态学的启发下,我们认为主客体价值关系是双向的,即客体对主体具有价值意义,主体对客体也具有价值意义。在生态哲学中,主体的所指已经不限于人类,还包括其他生命现象如动植物和微生物。客体也不限于人之外的无生命世界,其内容扩展到包括人在内的所有一切。客体就是主体的对象。主体也是客体的对象,因为主客体的角色是由主客体的对象性关系决定的,而不是由主客体自身决定的。从内容上说,在生态哲学中,主客体既可以是生态系统本身也可以是生态系统的任何一个部分,只要它们之间存在对象性关系。自然界的任何一个部分都是生态系统的必要构成,它们的存在本身就具有维护生态系统稳定的生态价值,此外,人类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完整,人类的生态价值就在降低。在生态哲学中,对主客体关系的片面、狭隘的理解遭到抛弃,真正实现了主客体关系辩证法的理解,大大丰富了人类对价值的理解。

在这里,为了明确概念的理解,我们不得不提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价值概念。我们在哲学上谈到的价值概念的内涵是不同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价值概念内涵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价值概念只具有传统经济学的意义,而不具有广泛的学术和实践应用价值。它既不能用于哲学,也不方便用于其他学科和领域。在马克思看来,价值是凝结在产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也就是说马克思所说的价值是指人类抽象劳动创造的价值。人的抽象劳动创造的价值是一种独特的价值,只具有抽象的意义,它既区别于产品的使用价值,也不同于产品的交换价值。马克思所说的价值的抽象性不是包容所有价值形态的那种抽象性,也就不具有广泛的应用性。所以说,我们不能像有些学者那样,借口自然物没有经过人类劳动的改造而否认它们的价值。退一步说,也许不承认自然的价值在经济学中是有意义的,经济学有其自身的约定和特点,但是在哲学的背景下来理解自然和价值,得出自然没有价值的结论是荒谬的,更不用说在生态哲学的背景下。在生态哲学中,自然不仅创造价值,而且其创造的价值是人类的劳动所望尘莫及的。在生态哲学中,一般意义上的价值概念涵盖所有的价值形态,比如自然的自在价值、使用价值、商业价值、审美价值,还有人类的劳动价值等等。由于在价值的理解上,传统哲学比政治经济学更宽泛,生态哲学又突破了传统哲学的局限,所以说,生态哲学拥有迄今为止对价值理解最丰富的内容。

三、生态价值的含义

就“生态价值”概念的构词而言,很难一眼就看出“生态价值”的含义。“生态价值”是“生态的价值”吗?既是又不是。说它是,是因为谈“生态价值”,自然要谈到与生态有关的价值问题,其中必然涉及生态系统及其要素的价值。说它不是,是因为在概念“生态价值”中“生态”与“价值”的关系不单单是偏正结构关系,还有并列关系。若把“生态价值”看作并列的构词关系,那么“生态价值”就存在两个方面的理论理解:一是从生态学的角度对传统的价值论进行反思,在新的自然科学基础上奠基的新型价值论;二是从价值论的学术框架出发,对生态系统、自然环境以及其中多样化生物的价值进行探讨,结合生态保护的要求改造已有的价值论而产生的新型价值论。总之,生态价值是以自然环境为核心的价值关系。生态价值既可以指生态系统及其要素的价值,也可以是与生态环境有关的价值。生态价值泛指涉及生态的一切价值现象及其本质。

关于生态价值,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是从人和其他生物与环境的关系来理解。二是从生态系统的要素与系统整体的关系来理解。

从人和其他生物与环境的关系来看,生态价值包括两个内容:

1.生态系统及其要素作为环境对人和其他生命现象的生态价值,即环境的生态价值。这方面的生态价值具体表现为自然环境及其要素的自在价值、使用价值和审美价值。自然环境及其要素对生态平衡和生态完整没有实质性的危害,其存在本身对人和其他生命现象就具有本来良性的价值作用。自然环境的生态价值来源于自然界的生态功能。自然界具有消纳废物、维持生命和调节平衡的生态功能。环境的生态价值必定是对人和其他生物而言的,因为环境与人和其他生命的关系是历史形成的对象性关系,并且人和其他生命是这个世界最具有主体意义的部分。生态价值必然是对维持生命有利的价值现象。相对于传统哲学,生态哲学把主体的范围大大拓宽了,将所有的生命都包容进去。环境的价值不单单是对人有利的,实践证明,仅仅对人有利的环境对其他生命可能是不利的。而这不利于环境的保护和提升它的价值。维持生态平衡不能仅仅依赖人这单一的主体,尽管它有足够的力量影响整个生态系统。

2.人和其他生命对自然环境的生态价值,即生命体的生态价值。人与生物对自然环境具有能动的作用,而环境的稳定又有利于人和生物生存,所以说人与生物通过对自然环境的积极影响而具有生态价值。人的活动对自然环境具有巨大的价值作用,主要体现在人类文化活动如宗教、道德和审美以及生产等实践活动当中。这种价值作用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完全取决于人类的选择。人类如果采取符合生态规律的生产行为、消费行为,那么人类就具有对生态环境的积极价值,否则人类只能具有对自然环境的消极价值。人类的生态价值可以通过停止破坏环境、改善被破坏的生态系统、恢复系统的生态功能及维护未被破坏的部分的平衡等来体现。人类的思维、行为本身蕴涵着巨大的生态价值潜力,应该发挥这种潜力和提高其生态价值。人类的生态价值具有特别的意义,因为目前生态灾难主要是人类的行为造成的,人类对生态环境的改善承担着主要的责任。

从生态系统整体与要素的关系来看,生态价值也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1.生态系统要素对系统整体的生态价值,简称生态要素的生态价值。就拿森林来说,森林作为生态的要素之一,具有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保持水土、保护农田、减弱噪声、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这些生态功能不仅对人类有利,也是维护生态系统完整、稳定必不可少的条件。生态系统中有一类要素,它们对人类可能没有什么好处,可是对整个生态系统不可缺少,如某些引发人类疾病的细菌、病毒等微生物。人类也是生态系统的要素,也具有维护生态系统功能的本能。可见,所有的生态要素虽然各自的属性和功能千差万别,但是在维护生态完整和平衡这一点上,具有相似的要求。可以说整个生态系统的性能完好离不开其中各个组成部分对系统整体的贡献。美国生态哲学家、大地伦理学的创始人利奥波德认为,“当一件事情趋向于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时,它是正确的,否则,它就是错误的”,由此产生了对生态价值的经典理解:有利于生态系统完整、稳定和美丽的行为具有积极的生态价值,否则就具有消极的生态价值。

2.生态系统整体对系统要素的生态价值,简称生态系统的生态价值。生态系统的完好对于其中的所有要素的持续存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任何一个生态要素都本能地维持自己的长期存在,而这需要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条件就是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平衡。任何一个要素的力量都无法与整个系统的力量抗衡。

在上面列举的四种生态价值中,自然环境对所有生命的生态价值与人类对自然环境的生态价值是主要的,因为在环境与生命的关系中,生命显然具有更强烈的主体地位。此外目前的生态危机主要是人类的行为造成的,人类改善生态环境,具有突出的价值意义。

为了进一步明确生态价值的含义,我们还需要搞清楚生态价值与其他价值概念如使用价值、劳动价值、自在价值、交换价值等的关系。使用价值与生态价值在概念内涵上有重叠的部分。比如资源就具有生态价值和使用价值等双重价值。劳动价值与生态价值无内涵交叉关系,但是具有外延的联系。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前者是后者的再加工。人的行为有劳动价值,也必然涉及生态价值。一般地说,人的劳动必然涉及自然资源的利用,必然涉及对环境的影响。当然,人的行为可以同时拥有劳动价值和生态价值,如果它符合生态规律的话。自然界的自在价值与生态价值是包含关系,后者包含前者。自然界的自在价值是说自然界及其要素的存在本身就具有生态价值。因为自然界以自己的方式存在本身就对整个生态系统有利,自在价值属于生态价值的范畴。交换价值与生态价值之间的关系非常间接。交换价值是商品在商业交易中体现出来的价值,而生态价值常常是不能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到目前为止,生态价值的计量还刚刚起步,其计量方法的科学性还有待验证。生态价值能否像某些科学家所说的那样,可以计量并且出售,还有待探索。

综上所述,生态价值是围绕自然环境发生的价值现象,是生态哲学的核心内容之一。生态价值关系有两个内容:一是包括人类在内的生命现象满足自然环境的需要,二是自然环境满足包括人在内的所有生命现象的生存要求。即生态价值就是生命现象与其环境之间的相互依赖和满足需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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