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层住宅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监管对策论文_刘一平

浅谈高层住宅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监管对策论文_刘一平

(成都市新都区公安消防大队 四川 成都 610500)

【摘 要】 近年来我国城市高层住宅火灾事故频繁发生,其伤亡人数和火灾损失都比较大,为此,本文通过对高层住宅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分析,并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对策,以更好地开展此类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关键词】 高层住宅;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44(2017)24-0233-02

近年来我国城市高层住宅火灾事故频繁发生,无论从火灾起数还是从伤亡人数和火灾损失来看,在火灾总数中都占有较大的比例,而且时有恶性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例如2012年7月9日16时32分,北京市西城区裕中西里小区32号楼24层一居民住户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过火面积100平方米。2015年7月11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紫荆嘉苑小区一高层住宅楼电缆井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平方米,造成7人死亡、12人受伤。2016年7月24日17时许,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大连路清风华园小区一高层住宅楼的电缆井发生火灾,滚滚浓烟从楼内冒出,电缆井内的火势竖直从中间向上、下燃烧,在蔓延到24层时燃烧较为迅猛。接警后,消防官兵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扑救,共施救104人、疏散118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为此,加强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已经成为我们公安消防安全监管部门面临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

1.高层住宅存在的火灾隐患分析

1.1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根据《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由于物业公司技术、人力、资金的投入很少,造成很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有些设施已经损毁了好一段时间,但是没有及时的去维护、保养,发生火灾时不能保证灭火需要,容易小火酿成大灾。

1.2 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场被占用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不应有障碍物。但无论是老旧小区还是新建小区,道路边汽车停放、堆积杂物挤占消防车道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小区物管单位在消防登高面地面划定停车线,默认居民随意停车,致使很多高层登高作业场地被汽车占用,给高层住宅火灾扑救和紧急疏散带来困难。

1.3 消防设施损坏现象较为普遍

消防人员在高层住宅中检查时发现,高层住宅必须设置封闭楼梯间,就是在楼梯口加设一道防火门,防止各楼层起火后烟气进入楼道,具有防烟避火的功能。而实际上,不少高层住宅楼常闭式防火门经常“敞开”,有些还被拆除,无法起到保护楼道的作用。消火栓箱内缺少水枪水带,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损坏等现象较为普遍。

1.4 家电普及和可燃材料装修,增加了火灾负荷

家用电器产品琳琅满目、丰富多彩,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接触不良、漏电或用电超负荷,电气设备安装不良,故障或过载运行导致绝缘损坏短路起火。电气线路设备长期缺乏维护,老化过热起火引发火灾;由于家庭是温馨体现的地方,不少居民在其住所装修上绞尽脑汁、别具匠心,使用可燃易燃材料,不仅降低了住宅的耐火极限,而且为火灾时的蔓延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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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城市居民防火意识薄弱,容易导致火灾的发生

多数居民对火灾的危害性是明白的,但确心存侥幸,明知顾犯。有时只注重住宅防盗而忽视防火,注重实用而忽视消防,如把阳台或公用楼道作为杂物仓库,有的在楼道内充电瓶车、在消防通道上停放私家车等行为无时不在发生,烧水、炖煮时离开厨房,出门不关闭电器电源等。城市居民思想防线上的小漏洞,往往导致大火的发生。

2.加强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2.1 建立健全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建议由政府牵头,联合房地产主管部门、公安、房管、城建、消防等部门制定《住宅小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内容包括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质保合同》、质保金的比例、使用及监管,质保期过后物业服务企业与专业公司签订《维保合同》,物管费里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费所占比例等强制性规定。公安消防机构、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高层居民住宅楼的业主应当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落实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2.2 加强高层住宅消防监管力度

一是在设计图纸审核之初,有预见性地合理设计车位、车道,尽量要减少居民在日后入驻时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部位的可能性,并在这些部位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志提醒广大居民遵守消防法律规范,做到不占用消防车道、不损坏消防设施。二是在施工验收期间严格把关,加强对建筑工地检查,严防不法建筑商、投资者以次充好、偷工减料“钻空子”,确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备。三是投入使用后,加大高层住宅消防日常检查和督查力度,对消防管理责任及工作未落实到位的,进一步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对采用易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的,督促其拆除和更换;对妨碍消防车辆进出、堵塞疏散通道的,责令其拆除或改正;对消防设施不配套或已经损坏的,限期更换和维修。

2.3 用制度规范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行为

目前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管理,更偏向于对居民的防盗管理,防火管理也仅限于巡查一下楼层消火栓内配件是否缺失而已。究其原因,除了物业公司自身对消防知识不懂、不愿意在消防工作上花太多的精力、金钱外,根本的原因是物业管理单位的资质审核、市场准入没有和消防安全直接挂钩,导致其对消防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因此,建议主管物业管理单位的建设部门将消防安全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和实行年检时的重要内容。

2.4 加强宣传家庭装修材料的消防安全问题和日常安全用电常识

家庭装修应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在设置阳台防护栏时,兼顾防火、防盗,要留有适当的宽度出口。选择家电把好质量关;电气线路敷设应尽量采用明敷,以便改线和检修;若暗敷,应根据电荷大小,选择符合要求导线,且应钢管或PVC阻燃管敷设,管内不得留有接头。日常应加强电器使用管理,且不能一个插座供多个电器同时用电,用电后要养成随时断电习惯等。

2.5 加强高层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和应急消防演练

一是新居交付之时要对即将入驻的居民进行消防知识方面的告知,让小区居民了解高层居住楼内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用途、作用、使用方法和维护方法,做到在平时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是以各级教育部门和物业管理单位为主体,开展防火防灾基本知识的普及教育,制订防火公约,定期组织疏散逃生演练、扑救初期火灾、协助维持火场秩序,努力使防灾知识普及常态化。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119宣传日和重大节假日,积极开展“六进”活动,同时还要加强对高层住宅小区居民消防安全基本知识的普遍宣传教育力度,以便从根本上提高高层住宅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参考文献

[1]杨富东.浅析高层居住建筑火灾隐患及预防对策[J].科技致富向导,2010年29期.

[2]李建华.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对策研究[J].武警学院学报,2013年10期.

论文作者:刘一平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知识》2017年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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