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孝道文化与现代企业组织关系探析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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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儒家孝文化与企业组织的同质因素

儒家孝文化作为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是关于人的行为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理论,而现代企业组织则是人的行为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实践。因此,在人的行为及人与人之间关系这一层面上,儒家孝文化与现代企业组织存在同构的因素,是一种互相契合的关系。

1.儒家孝文化“礼法”规范与企业组织“秩序”规范同构

儒家孝文化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通过交往来增强联系和加深了解,并且强调这种交往必须在严格的规范下进行,即在“礼”的规范下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秩序。而企业组织过程作为一种社会化的活动,它的活动主体也是复杂多样的。因而只有在统一的规范制约和调节下才能够正常进行。企业组织过程应该在一定的法制环境和行业规范内进行商业交换活动,否则就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从而导致正常的商业活动不能有序地进行。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组织过程要求人们有自主的主体意识,又必须具有自觉的规范和秩序意识。可见,对秩序和规范的强调是儒家孝文化与企业组织活动所共同具有的因素。当然,就其具体内容而言,儒家孝文化强调“礼法”的规范和秩序,同企业组织过程中所要求的规范与秩序是完全不同的,但其中注重规范与秩序的意识是相通的。

2.儒家孝文化“诚信为本”与企业组织“信誉第一”同构

诚信是儒家孝文化所提倡的为人处世的一个根本原则。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即认为诚信是一个人必备的品质,是其事业成功的基础。那么什么是诚信呢?《中庸》中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所谓“诚”也就是真实无欺,而“信”是“诚”的具体表现。对于企业来讲,欲使兴旺发达,树立良好形象,必先从诚信入手。讲究诚信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和根本,是企业的生命。儒家孝文化诚信为本的思想与企业信誉至上要求是一致的。讲求信用,注重信誉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行为的一个根本要求,也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条件。传统儒家文化提倡的是“诚信”原则,这一观点对现代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的影响和借鉴意义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对客户以诚相待和信守承诺,绝不能违法乱纪。因此,对儒家孝文化中诚信为本思想的弘扬,将有利于培养和形成人们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诚信意识,同时也使企业能够“经商信为本,诚招天下客”,把其用于功利目的的信誉意识升华成为一种自觉的主体意识,从而使企业的信誉更加稳定和持久,更有效地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

3.儒家孝文化“互助交往”与企业组织“互利互惠”同构

儒家孝文化注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探究,如果摒弃其注重等级名分等封建糟粕的成分,那么,儒家孝文化以“仁爱”为核心的人际关系原则可以说是一种高尚的人与人之间互助交往的原则。而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基本准则就是儒家的“仁爱”思想,也就是孔子所说的要“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儒家的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互利交往的思想与现代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要求的互利互惠原则是可以互相融通的。企业的互利互惠是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交换经济,各种生产要素只有在相互交换中才能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只有在交换中才能实现其价值,各种利益群体的愿望只有在商品交换过程中才能实现。在这种交换经济中,生产者与生产者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都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之中。这种相互依存性客观上要求交换双方必须是互利互惠的,生产者既是为自己,同时又是为了消费者,要取得自己的利益,就必须满足他人的需要,它也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等价交换原则的必然要求。显然,企业的互利互惠原则与儒家思想的互助交往思想有着某种内在的相似性,儒家孝思想互助交往理念可以融通于市场经济的互利互惠原则之中。

4.儒家孝文化的“群体合作”与企业组织的“团队合作”同构

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儒家孝文化群体合作意识对于培养和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精神,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方面有重大意义。与西方强调个人价值和自由竞争的个人主义思想不同,儒家思想文化重视群体价值,强调人们对于所属的群体要有归属感和责任心,把为群体做贡献当成是自己的职责和荣耀,提倡群体中个体之间相互忍让,互助合作。儒家孝文化的这种群体合作精神对企业内在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一些学者在研究日本企业与西方企业的不同特点时,发现日本企业之所以效率比较高的原因在于:企业的领导者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有一种西方企业无法比拟的归属感、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在一定意义上,企业成为所有员工的“命运共同体”,大家都在为这个共同体尽心竭力,因而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促进了企业的快速发展。究其深层次的原因,有些学者认为:日本企业这种团结合作精神的形成,是受儒家孝文化“群体主义”思想影响的结果,儒家孝文化思想对于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5.儒家孝文化“勤劳节俭、自强不息”与企业组织的“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同构

儒家孝文化所提倡的某些精神还可以成为现代企业发展的精神动力。这主要表现在儒家孝文化提倡“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节俭勿奢”的自律精神,与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所需要的精神品质是一致的。儒家孝文化自强不息的精神对于激发和培养企业经营主体的勤奋进取精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海外的一些著名华人企业家就经常以儒家“君子自强不息”的精神进行自我激励,去克服各种艰难困苦,不断创造奇迹。同时,商品经济又是由资本来推动的经济活动,只有在充分的资本积累的条件下,商品生产才能发生、发展。而儒家节俭自律精神,一方面可以使经营者节约开支,把更多的资本投入到再生产之中去,促进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又可以养成民众的节俭风气,增加社会资本为社会扩大再生产提供丰富的资金来源。这是深受儒孝思想文化影响的日本及东南亚国家在经济起飞时的一个共同特点。正是这种节俭的社会风气,为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可见,儒家孝文化与企业组织存在同构因素是儒家孝文化所提倡的勤劳节俭、自强不息精神与企业管理过程中所提倡的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精神的一致性。

二、儒家孝文化与企业组织的异质因素

儒家孝文化是在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封建统治者维护阶级统治的工具,它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封建社会的伦理秩序以及在这种制度下为人处世的原则和态度。而企业组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企业组织。因此,二者在本质上存在着某些异质因素。

1.儒家孝文化的“义”与企业组织的“利”异质

儒家孝文化经过上千年的发展,在价值取向上强调重义轻利,认为利会诱使人犯法甚至引发社会动乱,片面要求民众舍利取义,克制私欲,这样才能维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当然,儒家孝文化也在一些方面谈到了利,并不完全排斥、否定利。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相比较而言,其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都有着巨大的不同,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进步。显然,儒家孝文化的重义轻利原则与当代社会、现代企业的求利价值取向是相背离的。儒家孝文化轻利思想认为“利”能够激发人的贪念,腐蚀人的精神和道德,表现为对商业谋利的排斥倾向。在这种负面思想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对以谋利的商业活动,对商人阶层产生了一种普遍的鄙视倾向。有学者说:“儒家孝文化的义利之辨的缺陷不是完全排斥利益本身,而是以社会凌驾于个体之上,以社会利益排斥个人利益,从而使社会这一整体成为抽象异己的存在,成为个体的对立面。”可见,儒家孝文化当中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压抑了人们从事商品经济的积极性,对于社会具有极深的负面影响,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阻碍了信息技术的进步,从长远来看,对整个国家的发展是较为不利的。

2.儒家孝文化的“贵和”与企业组织的“竞争”异质

孔子提倡“和为贵”,主张“君子无所争”,要求人要“温、良、恭、俭、让”。儒家孝文化的“贵和”思想不能说没有意义,但片面强调“和而不争”,则与企业崇尚的竞争精神相背离。儒家思想讲求“天不变,道亦不变”,“求和去异”的思想,造成了人们的对事物的发展变化习惯性作出均同性思考,这种传统意识潜移默化地影响了现代企业管理者的思考方向和管理方法。

儒家孝文化思想表现出来的“内敛”的保守心态和倾向,对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组织水平的提高,有损无益。为了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生存,现代企业开始认识到单纯的强调竞争并不一定利于企业的发展,竞争对手开始建立战略伙伴关系。飞利浦与松下将各自的优势综合起来共同制造和销售飞利浦的数字式高密磁盒(DCC),最终成为全行业的技术标准,两大公司共享合作利益。发展合作中的竞争,竞争中的联盟合作,企业追求的是一种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人们具有一种不断地向外扩散,开拓和追求的意识,否则将坐失良机,停滞不前,显然,儒家孝文化的“内敛”思想与此是背离的。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新产品层出不穷,更加快了企业竞争的速度和复杂程度。在高速运转,机遇与风险并存的竞争社会里,企业只有充分发挥自身的竞争优势,不断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加强竞争意识,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3.儒家孝文化的“德治”与企业组织的“法治”异质

在管理层面上,孔子提倡以仁义治天下,注重人治,提倡感情化伦理规范,而不太重视程式化的法律制度。封建时代所谓“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说法就体现了这种重德轻法的倾向。而企业组织作为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需要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加以规范和管理。显然,儒家重德轻法的思想是不能完全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用网络问卷、小组访谈和个人访谈等社会学调查方法,对中央企业——国家电网甘肃省电力公司31个单位进行儒家孝文化与国有企业现代文化随机抽样问卷调查,结果如下:

从上表可看出,企业成员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孝文化与现代企业组织的制度之间并不是完全一致的,这很大程度是因为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大多是从西方社会引入的,很自然与中国特有的文化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

三、儒家孝文化与企业组织的异同因素转化

儒家孝文化与现代企业组织存在着相互融通、契合的方面,一些相异质的因素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与企业管理相辅相成,形成互补优化的效应,转化成起促进作用的因素。具体来讲,儒家孝文化中与现代企业组织相冲突但在性质上具有积极意义的因素,还可以遏制企业管理过程中的消极因素,补充其不足之处,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更加合理,更加完善。企业管理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水平的提高能有效地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生产的优化升级,激发企业的活力,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然而这并不是说它是完美无缺的,它也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的弱点。在对企业管理过程进行调控和优化方面,儒家孝文化可发挥积极作用。在具体的运行环节上把儒家思想中的一些与市场经济相适应而又具有积极意义的因素整合到企业管理之中,从不同方面遏制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消极因素,弥补其不足之处,从而实现儒家孝文化与现代企业组织互补优化的作用,进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整个社会生活的和谐稳定。它们之间的互补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人与物的相互补充与优化

在市场机制中,社会关系被商品化、物质化,人与人的关系采取了物与物的交换形式。这种物化的形式在一定意义上是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发展所必经的阶段,也是推动企业现代机制建立的方式。但是,它也会造成人的主体地位的缺失和精神价值的淡化。而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既是物的交换过程,也是人的活动过程,只有人的主体精神得到充分的弘扬才能实现市场经济的最大发展,从而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只有在有利于人的发展的前提下,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才是最有价值的。与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见物不见人的倾向不同的是,儒家强调以人为本,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人是万物之灵。正如《礼记·礼运》所说:“人者,天地之心,五行之端也”,“人也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也。”荀子也提出人在万物之中“最为天下贵”的主张,重视人存在的价值。可以说儒家孝文化是人学或人生哲学,如祝瑞开先生指出,作为儒家孝的核心“仁”,是建立在人的基础之上的,并以此调节人的关系,逐步地成为真正的人。洪修平先生也指出,儒家孝文化的立足点是人与人的关系中实现人的必要性。“天人合一”是从宇宙的整体角度来研究人,“修齐治平”是从政治角度,从社会领域来衡量人,这是由儒家孝道的现实意义所决定的。如果把儒家孝文化以人为本,重视人,关心人的理念,引入到企业运行的过程中,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和克服把人物化,过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思想和倾向,从而把物的基础地位与人的主体地位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既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又能切实保障和维护人的主体地位。

2.重义与谋利的互补优化

孔子主张“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儒家孝文化在对待利与义的观点上,提倡用理性、审慎的态度来约束人的思想和行为,主张“重义轻利”,使求利的行为符合“正当、适宜、高尚”的道德准则。儒家孝文化“重义轻利”,其轻利的观点虽不足取,但并不是一味反对“利”,如说:“以义统利”,“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取之有义”,即强调获取利益时的方式方法应该符合“义”的道德标准,这些思想对于企业的求利趋向可以进行正确的引导和规范,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建设的道德伦理标准。企业逐利是无可厚非的,在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中,这种求利思想导致的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等观念和行为势必会败坏社会风气,危害公众利益,甚至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及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发展。因此,所有的经济主体,在生存发展中,其行为都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见利思义”和“义利统一”的思想,有助于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价值观念,其“义以生利,利以丰民”的思想,是企业资本积累的思想前提,而“不义而富贵,于我如浮云”的思想,是反对商业欺诈行为的道德自律武器。显然,“以义统利”、“因义成利”的观点,对于指导人们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正确地去求利有重要意义,它有利于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把义和利统一起来,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做到谋利而不失义,重义以生利,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社会群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互补与优化

企业作为个体利益是社会群体利益的组成部分,企业对个体利益的追求是支配整个市场运行的根本机制并最终促进整个市场经济的最大化。尊重企业个体的营利目的,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企业是创造社会经济的主体,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创造经济价值,获取个体利益增进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企业的个体利益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稳定,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但过于强调个体利益,可能会出现一系列非法谋私,损害公德社会问题,破坏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要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的良性运行和发展,必须注重社会群体利益,或者说只有把个人利益的追求和社会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和健康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把儒家孝文化重群克己思想的积极因素融汇于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去,做到个体与群体相结合,公与私相结合,就可能促成人们在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又抑制了利己主义思想的泛滥,从而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又注重群体价值,促进企业内部形成团结合作的精神和整个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活在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因此,在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应多多关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在处理个体与群体利益关系时,应多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建设的成果。

4.和与争的互补与优化

在参与市场经济过程中,企业之间为了取得效益和发展,竞争是不可避免的,合理的竞争会促进企业价值的提高和生产的发展,反之,将损害企业的利益,甚至引起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儒家孝文化中“以和为贵”的思想主张人与人之间互相配合协调,创造和谐与世无争的“和”社会:“礼之用,和为贵”,“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礼记·中庸》)将儒家孝文化的“和”思想引入企业的管理体制中,在内部能使企业团结一致,最大限度地提升企业的生产和竞争实力,在外部能与竞争对手实现优势互补,相互合作,达到“共赢”。

5.追求理想与注重现实的互补优化

当现代社会步入工业化时代,科技的迅速发展,加速了现代文明和经济的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已成为一个双重效应问题。当今社会能源危机、大气污染、耕地植被破坏、海洋与水源污染、全球变暖等问题日益突出。社会的发展需要物质的基础,还需重视人与社会、自然等方面的问题。儒家孝文化在历经几千年的发展和完善中,认为对“天人合一”、“德”与“欲”的平衡追求才是有价值的人生理想。儒家这种重精神轻现实功利的倾向,尽管有其负面性和极端的方面,但其对理想精神的高扬,却是体现了儒家追求理想人格的一个根本特征,是企业发展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动力。如果把儒家思想追求高尚人格理想的精神引入到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去,则将有利于促成人们从盲目追求个体利益的怪圈中解脱出来,升华企业行为的价值和品位,使企业的经营活动能够健康发展,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和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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